孙大午
所谓的达成共识,都是假的,我认为真正的共识就是不共识,能够容留不同的声音,这才是共识。
很多人来到大午集团和我讨论私企立宪制,比如问我,百年以后我的儿子背叛了我,要分股份怎么办?再比如问及监事会的罢免权问题等。我说我们是有弹劾机制的,如果董事会成员一旦出事,又谈不下去,监事会肯定要启动弹劾程序,这不叫罢免,更不可能等到两年董事换届、四年董事长换届再解决问题。大家还提出董事两年就换届,时间太短,这个问题我们在思考。再比如,孙二午,我的弟弟,当了两届董事长,他要是再想干怎么办?他要是再当一届董事长,又应该享受什么待遇?我们在酝酿设立一个公侯伯子爵制度:担任过八届董事、三届总经理、两届董事长的人,对集团的发展是有功勋的,这样的人必须要给他们树立功碑。但是,现在未必有人能够成功挑战当期董事长、我的长子孙萌,去年前年海南公司的刘金虎、我的二儿子孙硕,都明确提出过挑战孙萌,孙萌现在分管医院、建筑、学校,成就很突出,挑战他是有难度的。孙萌的成熟使得他担任董事长的状态已经相对稳定,那是不是还有必要四年就换届?六年换届行不行?这是一种博弈,这不是个别人之间的博弈,而是团队之间、家族之间的博弈,通过博弈达到新的平衡,产生—个新的开始。
制度的调整是动态的,但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需要大家相互博弈才能产生新的制度,制度的产生就是博弈的过程。我们最初有选举权的工人工龄规定是3年,后来是5年,现在是10年。你想想,这个企业在12年前,3年以上的工人是多少人,12年过去了,现在又是多少?工龄是动态的,我们4000多人的企业要维持600人左右的选举权人数,这个人数接近20%。人数太少就不是民主,不能体现民意,人数太多就不能体现竞争,也不利于实际操作。以后企业达到5000多人,我们是不是要继续改变选举权标准,是不是要进行分区选举,这都是动态的,10年的选举权也是我们近两年根据集团员工增长的情况做出的改变。
有人把私企立宪和家族宪法相比较,但是家族约定和企业约定是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私企立宪不是家族宪法。李锦记有家族宪法,它的博弈是家族内部没有社会力量的参与,是资本家之间的博弈,股份之间的博弈。但私企立宪不是我的家庭,我和我的妻子、儿子约定的东西。如果我们搞股份制,我的两个弟弟要分股份,按血缘来说,我的外甥,我妻子娘家的人又怎么给?公司元老在集团贡献了十几年,又应该给他们多少股份?所以不仅仅是我们的家庭,还有外戚、公司元老,多方力量在博弈,私企立宪制度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协商产生的。
私企立宪制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产生的。当时的博弈很严重,家里面也是打得一塌糊涂。我的父亲母亲还都健在,我母亲就说,“你好好的企业搞什么股份制?成天这么打架!”我爸爸也站出来说:“以前他们没有股份,现在要什么股份?”我说:“他们要股份是对的,股份要是不量化到个人,企业将来怎么发展呢?”后来我妻子就说:“我们不搞股份,将来儿子们也不要股份。你能不能想个办法,让有本事的人去竞争创业,让没本事的人在家享福?”我从2003年11月出狱后,经过整整一年的思考,才产生了这套制度。
所以,这套制度绝不是大家想象的,任何企业都能够产生,是偶然的机会下,它在我们这里产生的。其他的企业约定,都是股份制内部的博弈,我们践行的是一种劳动者参与的、没有股份的企业宪法。劳动者为企业做出了贡献,他们就有能力也有权利站出来和掌握股份的人进行博弈。比如,我的儿子当董事长这件事,我弟弟就说:“你要当董事长,我们没意见,要让你儿子当,我们就不同意。”我倡导私营企业不姓私,如果还是指定自己的儿子当董事长,最初他又没有这种能力,这私营企业不就姓私了吗?如果孙萌在前边组织开会,我在后边当幕后老板,大家都不舒服。孙萌那时就提出来,他宁可离开这儿也不要当这个董事长。这就是现实的博弈,我们的企业治理,并非是创始人和能人的智慧和艺术设计出来的。
我们再看达成共识的过程,我坦率说,我和我弟弟从来就没达成过共识,这样的案例太多了。比如说我们的温泉酒店建设,当时我三弟管建筑公司,我二弟当董事长,最终的博弈,我们投入了100万元,建了个两层小楼,两年以后它就产生了很好的效益。于是我们再划拨500万元建了贵宾馆,再过几年,上亿元的投资建设才开始。如果我当董事长呢,都听我的,建设发展的速度可能就要快得多。这话有点绝对,但我们在理念上的共识真是非常少的。包括孙萌当董事长,我们也一直在博弈中,所谓的达成共识,都是假的,我认为真正的共识就是不共识,能够容留不同的声音,这才是共识。
当年投资100万元的决策,企业发展是缓慢了些,可你能说那时错了吗?后来我们建别墅的时候,博弈也很厉害,按照我的意思,37万元一栋,有多少钱就建多少栋,其它高层管理人员就问:37万元一栋,建起来准要?所以坚决反对。后来别墅建起来了,发展得很好,你说他们错了吗?可当年没建那么多别墅,留出来的空地现在又派上用场了,建了两个16层的大楼。当时要是都建成别墅区,卖掉了,那我们多吃亏啊!所以有时候说不上来准对准错,我弟弟当董事长的时候问我:“大哥,我这个董事长是谁说了算?”我说:“你的事,你说了算,我的事,我说了算。”他说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董事长,我说那就对了,我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板,我们就是这么博弈过来的。
还是要强调,私企立宪不是家族内部的宪法,我们这套制度是在实践中为了解决企业的问题产生的,是偶然的,绝对不是靠某个能人、有本事的人设计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