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军伟 高 菁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山东蓬莱 265600
独立学院党建工作思考
冯军伟 高 菁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山东蓬莱 265600
作为高等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独立学院,党建工作客观存在一些问题,本文探讨从独立学院党建工作的现状出发,明确独立院校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并提出党建工作相应建议和对策。
独立学院;党组织定位;党建工作
自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制定八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随后,中央提出“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正如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同志强调的“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全党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党的建设工作永远在路上。作为高等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独立学院,历经十余年的发展,凭借其在运行机制上的优势,广泛吸纳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拓展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提升民办高等教育办学质量、深化高等教育体质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已成为民办高等教育系统的中坚力量。加强独立学院的党建工作既是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亦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
与独立学院的迅速发展相比, 由于一些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其党建工作却相对滞后,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值得关注。
第一,对独立学院党建工作认识上有缺位。在理论和实践中关于独立学院的法人性质有不同的争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分为两大类: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列入非企业法人这一类中,但独立学院并不属于纯粹的事业单位范畴。按照现行的法律和独立学院的实际情况来看,独立学院既不是按所有制划分的企业法人,不是按《民法通则》规定的非企业法人——事业单位,也不全然是《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纯民办高校。法律上对独立学院法人性质规定的不明确造成独立学院设置的不规范,既有事业单位法人,更多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与其他高校相比,独立学院的产权关系和产权结构较为复杂。
在进行党建工作过程中,要注重对独立学院的法人性质进行考虑,并根据其特殊性,选择有效的党建工作办法,保证党建工作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独立学院采取了校长负责制,其职权受到董事会影响。董事会是独立学院的决策机构,对独立学院的长远发展进行决策,从而影响到党建工作的各个方面。党组织参与决策,担负政治核心作用。在这样的法人治理结构下,许多人对独立学院的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对党组织的地位作用不明确、任务职责不清楚。部分投资者虽然是党员, 但认为民办高校的主要任务是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其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也出现了偏差。除了部分自聘教师外,大量的返聘教师和兼职教师缺乏主人翁意识,认为单位的事应该由董事会和院长办公会决定,只做好自己本份工作就好。参差不齐的人员素质和独特的法人治理结构,影响了党组织工作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发挥。因此,统一思想强化党建工作认识,准确把握独立学院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增强学校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二,党建工作规范性较差。在进行党建工作过程中,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有着其特殊性,2000年颁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与现阶段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一致性较差,不能够为党建工作起到较好的指导作用,其滞后性逐渐体现出来。这样一来,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缺乏规范指导,使党建工作较为混乱,这一问题成为当下迫切需要完善的问题之一。
第三,独立学院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缺乏必要的有效管理。独立学院实行的是合同聘任人事制度,应聘的年轻党员,兼职党员及返聘党员对学校多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党员流动性大,且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而且主要的精力在行政工作,普遍存在从事党务工作人力投入不足、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的时间、经费不能保证的问题,党组织活动基本局限于组织学习、发展新党员等内容,组织生活多流于形式,未能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作用,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不强。缺乏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无法对党员实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
结合《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相关规定来看,为了保证民办高校管理民主化发展,学校理事会和董事会是决策主要机构,需要对民办高校的未来发展方向进行把握,并就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独立学院设置和管理办法》中规定,独立学院需要构建完善的党基层组织,保证党组织在学校发展中能够起到政治核心作用。《关于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加强党的建设意见》中,也提出了学校董事会负责机制,注重党组织在民办高校的政治核心作用能够得到发挥。
独立院校党建工作的发展,关键点在于把握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能够使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具体应用过程中,需要对党组织的性质进行区分,能够明确党组织在社会力量办学中的差异性,从而对党组织具体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具体可从以下几点考虑,贯彻落实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第一,独立院校坚持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第二,坚持诚信办学和依法办学;第三,注重学校内部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第四,对教师价值观树立、培养发挥积极作用;第五,对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起到指导性作用。独立院校党组织要在党建工作开展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对新形势下独立院校党建工作面临的难题进行解决,更好地促进党建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独立学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是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贯彻执行、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党章赋予党组织的职责。而这个政治核心作用的首要之义有赖于监督保证作用的发挥,其重要途径则是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通过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实施提出建议、支持董事会和学院领导班子依法行使职权,使决策更加民主、科学,通过对工会、共青团、教代会政治领导保证监督学校工作有序开展,对党员可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监督教育并改进工作。总之,独立学院党组织的作用体现在政治上的保障作用,纪律上的监督约束作用,教育上的感召作用和组织上的凝聚作用。
第一,强化党建意识,发挥政治导向作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夺取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关键。独立学院起步较晚,人员结构相对复杂,流动性大,教职工思想参差不齐,校内人文氛围不足,因而明确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地位和作用,强化党的建设意识突显必要和重要性,要使独立学院的管理者、教职工和学生都能真正认识到党组织在高校中所特有的作用。如党组织可以根据学校教学、管理、发展建设等实际存在的问题, 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基层党组织要注重自身在学校内部党建工作的功能和作用,能够立足于新的发展形势,加强思想和理念的转变,大胆进行创新,使党建工作方法更具效率性和质量性。党建工作发展,要注重形成完善的合作机制,能够使学校董事会、校领导、基层党组织结成统一战线,共同应对党建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的难题。 党建工作的发展,要注重结合实践,将理论知识更好地进行利用。例如大力开展党组织生活、党组织活动,使党员干部能够在活动当中,对党建工作有一个较好的认知,从而结合自身情况,更好地投入到党建工作当中。党建工作发展,要注重发挥先进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利用模范党员,更好地带动其他党员的工作热情,从而有效引导所有参与者都能把自己在学校的工作,作为实现自身价值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作贡献的平台。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
党建工作的发展,不单单需要党员自律,也需要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制度约束,实现基层党组织工作得到健全和发展。独立院校在进行制度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对党建工作进行规范化发展,并且能够利用制度,就工作标准和相关规范予以明确。坚持以制度建设作为发展保障,推进党建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中组部、教育部《关于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对独立学院加强党的建设管理体制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具体的工作规范。且独立学院起步晚,具有自身的运行机制,用人机制比较灵活,党员流动性大等特点,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参考,也缺乏理论的支撑。因此,针对独立学院的特点,切实制定一系列可行的制度和工作要求,完善党建工作体系。规范独立学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设置要求,建立健全党总支、支部等一整套完善的组织系统和网络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党建考核、监督和反馈制度,配上必要的人员、机构和财物作保障,为党建工作创造条件。此外,要充分利用高校人才优势,鼓励师生对党建工作加强理论研究,探索适合独立学院自身特点的党建之路,并通过研讨将理论实践化。
第三,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独立学院党建工作既要遵循一般高校党建工作的普遍规律,又要突破思维定势,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如根据学院职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沟通,规范其党组织关系,安排党组织活动,保证每个党员都能在基层组织中开展活动。根据独立学院生源质量普遍不高,党员发展较少的实际,要转变观念,积极争取,社会需要不同层次的人才,大学生毕业后进入不同的岗位,每个岗位都需要能在各岗位发光、发热的青年大学生,党组织不能因为是民办还是独立学院的学生就忽视他们,因此,应有针对性的加强党性教育,让他们从心里,感受到祖国的需要、社会的关心和认可。同时,青年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期,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具有一定创新力,学校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发挥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利用“两课”教育、党校培养和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教育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习近平在高校党建工作会上强调要坚持立德树人思想引领,加强改进高校党建工作,不断改革和完善高校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独立学院应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1]《我国民办高校董事会内部管理体制研究—基于美国私立高校董事会的启示》,王晓琛,山东财经大学,学位论文,2013年。
[2]《中国民办高校董事会规范结构和行为结构偏差的实证分析》,王一涛、刘继安,《复旦教育论坛》,2015年第4期。
冯军伟,1984年2月,男,山东枣庄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思想政治与基础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