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高年
(西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兰州 730070)
先秦文章文体研究的几个问题
韩高年
(西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兰州 730070)
目前学术界对先秦文章文体的研究还很薄弱,这与先秦时期文章文体丰富多样的整体状况极不相称。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先秦“文章”概念的界定存在误区,影响到对先秦文章文献的整理范围过于狭窄,进而导致对先秦文章文体的存在样态揭示不够、对先秦时期常见文体的生成机制缺乏理论概括,对一些独有的文体视而不见等问题。其实先秦时期各类文章文体主要是因典礼仪式、朝聘会盟及立言不朽等现实需要而发生的,特定文化语境下的言辞的结撰与发布活动,这些言辞已有独立的语体特征和文类特征,它们大多以被“引述”的方式,载录于经、史、子书之中,成为史家、卿大夫、诸子“言说”的“公共素材”。因此,应当运用刘歆首创,蔡邕、刘勰继之,章学诚、章太炎发扬光大之“裁篇别出之法”,裁取见于经、史、子书中的各类文章文体,对其予以归类,并揭示其生成语境、文体特征、文体功能和演变规律。
先秦文章 文体研究
新世纪之初,刘跃进先生曾撰长文评述20世纪中国古代散文研究,总结其得失说:“古往今来,中国散文家族始终处在一种变化多端、归属莫定的状态。因此之故,20世纪的中国古代散文史研究虽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面临的问题似乎最多,分歧也最大。这是因为,迄今为止,中国散文史研究的最基本问题,诸如什么是‘文’,什么是‘散文’,古代的‘文章’与今天的‘散文’观念有多少相通之处?类似的概念,迄今尚没有梳理清楚,更不要说有关散文史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了。”*① 刘跃进:《走出散文史研究的困境——20世纪中国散文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刊《人文论丛》2001年卷,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文章还在全面总结概括古代散文民族特点的基础上,指出今后散文研究的努力方向:一是从个案研究(包括作家、作品和文体等)出发逐步深化散文史的研究;二是微观研究(文献考辨、资料整理等)与宏观研究(各代各体散文发展规律、散文理论等)相结合。
先秦时期是中国古代文章文体的萌芽期或孕育期,如果对秦汉以后各体文章追本溯源,其源头均在先秦。然而,长期以来,因囿于旧有的文章观念,对先秦文章文体的总体成就评价不高,深入研究就更显不足。笔者有感于此,尝试对诗赋谣谚以外的先秦文章文体作了文献整理和初步考辨,仿《古文辞类纂》体例,编成80余万字《先秦文章类纂》;在此基础上,以“礼乐制度变迁与春秋文体源流演变研究”为题,对先秦时期的20多种文章文体的生成机制、文体特征及演变规律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描述。在研究过程中,也曾比较全面地梳理了近10年来的先秦散文研究成果,虽然学者们的研究较此前有长足的进展,但笔者发现刘先生文中所说的那些问题,尤其是散文、文章、文体概念的古今会通,文章学研究方法等,在先秦散文研究中还普遍存在。这些问题不解决,研究就无法深入。另外,因为先秦文章是中国古代文章的源头,有其特殊地位,这些问题解决好了,也会促进中国散文史的研究。故此笔者认为有必要从方法论的角度梳理这些问题,反思形成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路径。就愚见所及,先秦文章文体研究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受传统文章观念和书籍观念的影响,学者对先秦文章文体的研究大多仍然主要在“历史散文”、“诸子散文”两分格局下以“书”为单位进行,即便偶尔涉及篇章,也仅限于行人辞令、器铭等,在文献取材方面还略显狭窄;大量存在于史传、诸子、经书中的著述之文和文体被排除在“文章”之外,有的还几乎无人问津。
实际情况是,先秦两汉的经、史、子、集类文献中对先秦时期单篇文章的著录不容忽视。《尚书》《逸周书》《国语》《左传》《韩非子》《吕氏春秋》《淮南子》《说苑》《新序》《列女传》等分体著录和保存了大量的先秦文章,显示出当时文体的风貌。从汉魏六朝始,文体专论、总集和选集也大量选录评点先秦的各体文章。如刘勰《文心雕龙》、真德秀《文章正宗》、贺复征《文章辨体汇选》、汪基《古文喈凤》、金圣叹《必读才子古文》、余诚《古文释义》、姚鼐《古文辞类纂》等,均选评《左传》《国语》《战国策》等所载辞令、书启、奏议、谏语类文章,并对其文体特征予以评论。严可均《全上古三代文》著录凡百余家,数百篇,涉及文体近30种。各代著录虽有很多遗漏,也主要着眼于文章评点,但先秦文章及文体之大端得以呈现,奠定了研究先秦文章文体的文献学基础。
有清以来,学者对先秦散文的关注稍稍转向文学性及文体。大儒章学诚曾总结刘歆为“辨著述渊流”而首创的处理先秦文献的“裁篇别出之法”,其《校雠通义·别裁》曰:
《管子》道家之言也,刘歆裁其《弟子职》篇入小学。七十子所记百三十一篇,《礼经》所部也,刘歆裁其《三朝记》篇入《论语》。盖古人著书,有采取成说,袭用故事者。其所采之书,别有本旨,或历时已久,不知所出;又或所著之篇,于全书之内,自为一类者;并得裁其篇章,补苴部次,别出门类,以辨著述渊流;……而始有裁篇别出之法耳。*参叶瑛:《文史通义校注》附,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972页。
“裁篇别出之法”是一种具有方法论示范意义的文献处理原则,由近年来出土的简帛文献所显示的“古书”存在样态来看,这种方法完全符合先秦经史子类著述“述”、“作”并存的实际情况,也完全适用于“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学术实践。其实,秦汉以后学者如蔡邕《独断》、刘勰《文心雕龙》之文体说等,已经运用这种方法著录、研究文章文体。刘知几《史通·申左》言:
《左氏》述臧哀伯谏桓纳鼎,周内史美其谠言;王子朝告于诸侯,闵马父嘉其辨说。凡如此类,其数实多。斯盖当时发言,形于翰墨,立名不朽,播于他邦,而丘明仍其本语,就加编次,亦犹近代《史记》载乐毅、李斯之文,《汉书》录晁错、贾生之笔,寻其实也,岂是子长稿削、孟坚雌黄所构哉?……寻《左氏》载诸大夫词令、行人应答,其文典而美,其语博而奥,述远古则委曲如存,征近代则循环可覆。必料其功用厚薄,指意深浅,谅非经营草创,出自一时,琢磨润色,独成一手。斯盖当时国史已有成文,丘明但编而次之,配经称传而行也。*刘知几著,浦起龙通释,吕思勉评:《史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03~304页。
刘氏指出《左传》所载当时辞令、书告、谏语等多为史官原文,目光如炬,不愧为良史之才!在此基础上,章太炎《国学讲演录·文学略说》进一步指出:“《左》、《国》、《史》、《汉》中之奏议书札,皆独行之文也。”*章太炎:《国学讲演录》,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39页。章氏认为宜将《左传》、《国语》中的奏议书札作为独立的文体来对待,这对于先秦文章文体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刘师培《文说》、《文学出于巫祝之官》等对各体文章“推迹其本原,诊求其旨趣”,已是文体研究专论。黄侃《文心雕龙札记》、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对春秋文体的例证、讲疏,均注重“辨文体之源流”,并借助例文,明确先秦文章创作取决于礼乐行政的需要,是对“裁篇别出之法”及刘勰“释名以彰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文体研究方法的发展,但惜乎后继者寥寥。
对先秦文章研究而言,最大的难点在于文献“稀缺”,因而文献的发掘整理是关键。确定文献,又取决于对“文章”概念的厘清。举例来说,如用传统文学散文或文章的概念衡量,则先秦时期能满足条件的文章很少,但如果考虑到先秦文章多“礼仪之文”、“经世之文”、“修身之文”的特殊情况,*《文心雕龙·征圣》云:“先王圣化,布在方策;夫子风采,溢于格言。是以远称唐世,则焕乎为盛;近褒周代,则郁哉可从。此政化贵文之征也。郑伯入陈,以文辞为功;宋置折俎,以多文举礼。此事迹贵文之征也。褒美子产,则云‘言以足志,文以足言’;泛论君子,则云‘情欲信,辞欲巧。’此修身贵文之征也。然则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乃含章之玉牒,秉文之金科矣。”用“裁篇别出之法”,则取材的范围会大大拓展。傅斯年讨论战国子书的成书过程及其文献性质时曾说:
我们切不可以后来人著书之观念论战国文籍。总而言之:(1)战国时“著作者”之观念不明了。(2)战国时记言书多不是说者自写,所托只是有远有近有切有不相干罢了。(3)战国书除《吕览》外,都只是些篇,没有成部的书。战国书之成部,是汉朝人集合的。
这层意思,我们反复说来好像不厌其详者,实因为了解战国文籍之成书性,是分析战国文籍的一个前提。*傅斯年:《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一个短记》,原刊《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本第2分册(1930年),收入《史学方法导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82~186页。
傅氏所论最有启发的有两点:一是“我们不能以后来人的著书观念论战国文籍”;二是“战国书除《吕览》外,都只是些篇,没有成部的书”。这两个原则不仅适用于战国文章文献的整理,而且也适用于整个先秦文章文献。徐建委在深入考索《说苑》一书的形成过程及材料来源后也指出:
可以说,战国中期至西汉晚期这三百年左右的时间段内,诸子(主要是儒家、道家)著作除了不断有新的思想出现外,相当一部分材料是这三百年中通用或共用的素材。即这一时期诸子除了“作”之外,其所“述”是同样重要的内容。我们不仅可以从春秋战国文献中发现“秦汉痕迹”,也可以从秦汉文献中发现“春秋战国痕迹”,西汉诸子文献尤其如此。因此除了要将某些文献的适用年代推晚外,还需要将某些材料的适用年代提早。这不仅使得某些古书的适用时间延长,也拓展了战国秦汉文献与学术研究的空间。*参徐建委:《〈说苑〉研究:以战国秦汉之间的文献累积与学术史为中心》,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94页。
“述”与“作”两类材料共存于一书,是战国秦汉诸子的一个文本特点。其实,这也是先秦经、史、子类文献的一个共同特点。春秋人“述”三代并自“作”,战国人则述三代、春秋并自“作”,到西汉初年,则既“述”前代之所“述”,又自作新篇。这样,有一些各代“共述”的篇章,则渐成文章之经典。对此类篇章的重新认定,将会大大拓展先秦文章研究的空间。笔者在《先秦文学编年史》的编撰中,即用此法,大量择取经史子书中的文章。仅从《国语》《左传》《说苑》《晏子春秋》等书中择取的春秋时代讽谏辞就有200多篇,此外还有问对160多篇,政论80多篇,盟誓之辞20余篇,书信8篇,铭、诔、谥、祝祷等若干篇。*参赵逵夫、韩高年:《先秦文学编年史》(中),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另外,从《战国策》《韩非子》等书,甚至汉代所编《说苑》《新序》等典籍中,也可以“发现”大量的“说辞”、“故事”、“史传”等文体与文章。如果按照旧的以“书”为单位的文献观念,上述这些文体文章都将被排除于先秦文章之外。
比起秦汉以后文章文体的研究,囿于“春秋无私家著述”的传统观念和偏重战国“史传”、“诸子”的先秦散文研究格局,学者对先秦时期(尤其是春秋以前)各体文章文体的整体创作水平评价不高,对其生成机制、文体特征和文体功能等重要问题,还缺乏全面系统的理论概括,对新文体的发现性研究尤其不够。
过去学者都认为春秋以前学在官府,文章皆出于官守,无私家著述。如果笼统地这么讲,似乎也不无道理,但如仔细考察春秋时代及之前的文章撰作、著录状况,不仅单篇文章(但不同于后世的著述之文)大量存在,而且其文体种类也已经相当丰富。如西周以来出现的为数不下千篇的铭文,已经形成或具备特定的语言模式和语体风格,且具有明确的写作意识。*参韩高年:《春秋时代的铭论与铭体》,《文学遗产》2009年第6期。铭文中的长篇如西周初的《利簋铭》《天亡簋铭》《何尊铭》《毛公鼎铭》等,在叙事方面已经呈现出由史官写作向“私人写作”的转变。*丁进:《商周青铜器铭文文学研究》,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62~65页。不仅铭体如此,其他各类文章也都在特定的时间段里呈现出上述转变。这使得春秋战国的大部分文体都具备较为稳定的文体特点和语体风格,并且还形成了“立言不朽”的文章著述观念。
春秋时代的卿大夫已经对文章言辞的创作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探索,形成了一套观念和理论体系。如孔子就特别重视辞令,曾说:“《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也。”(《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又说“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周易·系辞上》载:
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发乎迩,见乎远。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可不慎乎!”
《系辞》旧说为孔子所作,也有疑之者。虽然如此,这些表述,都明确传达出春秋时代人们对言辞文章的文采与表达效果的刻意讲求,以及对文章实用性的强调。因此,孔门教学特设“言语”、“文学”二科,其目的即在于通过“经典”的传习,达到培养为政出令和出使“专对”等言辞文章撰制与发布能力的目的。这表明,在春秋时代人们已经有了明确的著述观念,不仅在典礼仪式、理政治国中以文辞为功,而且个人的修身立命也离不开文章言辞,已经把“立言”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一种重要方式。
文章本体观念形成的前提是各体文章创作繁荣。余嘉锡《古书通例》尝言:“西汉以前无文集,而诸子即其文集。”“既是因事为文,则其书不作于一时,其先后亦都无次第。随时所作,即以行世。政论之文,则藏之故府;论学之文,则为学者所传录。迨及暮年或身后,乃聚而编次之。其编次也,或出于手定,或出于门弟子及其子孙,甚或迟至数十百年,乃由后人收拾丛残为之定著。”*余嘉锡:《古书通例》“古书单篇别行之例”,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65页。诸子中所收,多即春秋战国时代之篇章。不独如此,即使六经、史志之书,亦多具文集性质。如《尚书》,虽号称为“经”,但考其体例,则依时代分类编排三代之文,自有类目。书中所收,十之八九为单篇之文。其中所收誓、命、训、诰、歌等,不仅明确标出文体,而且大多据《书序》可考订其作者及撰作发布的具体社会政治语境。如《周书》中的《无逸》是周公姬旦训戒成王之辞,《召诰》《洛诰》都是召公奭的诰辞。《仪礼》《礼记》也载录了大量的行礼所用的“祭辞”、“祝嘏”、“祷辞”等“礼文”。不仅如此,史传也广征文类,汇为一集。比如《国语》,即是分国编排当时社会上流传的“嘉言善语”,《周语》中的“祭公谋父谏穆王伐犬戎”、“召公谏厉王弭谤”等,都是有作者、有文体的篇章。《逸周书》也是多种文类的汇集,如《周月》属“令”,《史记》属“记”,《度训》《命训》《常训》是“训”体。《韩非子》的《储说》、《说林》等是故事集。《说苑》中的《谈丛》与《逸周书》的《称》、郭店楚简《语丛》等,则是格言谚语的汇编。我们研究先秦文章文体,不仅要注意上述比较明显的文体,同时也要破除旧观念,善于发现新的文章文体。
如果继续坚持“春秋无私家著述”的观念,那么春秋及此前的文章撰作所取得的成就便很容易被遮蔽,文章文体的丰富性也有可能被人为地忽视。反之,如果能打破这种既定观念,则有一些新的文章文类就会呈现出来。比如先秦预言,就是“诡为隐语,预决吉凶”*永瑢等撰:《四库全书·经部易类》附录《易纬》案语,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65页。,其形式是“言”,属《周礼》大师教国子的“乐语”*《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其中的“言”就是直叙己意。朱自清《诗言志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释“乐语”,引《国语·周语》下晋国叔向引《周颂·昊天有成命》称赞单靖公为人,并预言单氏家族必兴旺。由此可见“言”与预言之关系。之一,是人们通过建立特定“预兆”与某种意义指向之间的关联,而企图预知自身命运、国家兴亡和事件进程趋势的一种思维活动和文化现象,同时也是一种具有特殊的语言模式和语体风格的解说性话语形态。过去根本没有人将其视为一种文体,可是,先秦预言不仅例文众多,而且具备了“文体”的基本要素:第一,先秦预言大多是“因事而发”;第二,预言文本具有特定的组织模式,并常以“其将……”、“必……”等带有推测、判定意味的预测性话语引出预言结果;第三,先秦预言以叙事为主,以分析、归纳、论证事理为辅,并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第四,先秦预言在叙事说理中常引经据典,且善用比喻,语言形式或韵或散,或韵散结合,或为歌谣,极富文采。*参韩高年:《文类视阈下的先秦预言及其文学意义》,《文学遗产》2015年第6期。考虑到这种现实,应当将先秦预言视为一种文类。
由上可见,在先秦文章文体的研究中,不能被“战国前无私家著述”的观念所束缚,从而无视言辞文章的繁荣和文类、文体的多产这一现实。
与处于“书写时代”的后世文章不同,先秦文章多以口语文体的形态存在。无论是叙事之文,还是论说之文,最初都是因事而发的某种言辞撰制和发布活动。在特定的礼仪和制度背景下,它往往口宣耳受,传之口吻,后经著录,方成案头之文。
考之典籍,在周天子和诸侯及卿大夫身边,有专门从事言辞记录的史官和内侍群体,并形成了一种专门的文献著录和典藏制度。《周礼·春官》:“(大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国之治。”“掌法以逆官府之治,掌则以逆都鄙之治。”又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掌叙事之法,受纳访,以诏王听治”,“掌书王命,遂贰之”。《周礼·天官》载:“宰夫之职掌治朝之法,……掌其禁令。叙群吏之治,以等宾客之令,诸臣之复,万民之逆。”《周礼·夏官》谓“太仆掌诸侯之复逆”,小臣“掌三公及孤卿之复逆,御仆掌君吏之逆,及庶民之复,与其吊劳”。郑玄注:“复之言报也,反也。反报于王,谓于朝廷奏事。自下而上曰逆,逆谓上书。”不仅王者宣之于众的“法”、“令”由专人著录保存,就是臣下议事或应对的“复”、“逆”等言辞,也由史官或近臣予以记录、收集。除了记言和掌管典籍外,史官本身也是言辞的撰作者。最有名者如史佚,他的言论常被后人引用,并被编为《史佚之志》。还有春秋时代的周内史过、内史叔兴父、晋史郭偃、大史董狐等,都有言辞文章传世。*胡新生:《异姓史官与周代文化》,《历史研究》1994年第3期。龚自珍也曾说周代文章皆出于“史”,“史之外,无有语言焉;史之外,无有文字焉;史之外,无有人伦品目焉。……诸子也者,周史之支孽小宗也”。*龚自珍:《古史钩沉论二》,见王佩诤校:《龚自珍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20~25页。可谓不移之论。
《尚书·多士》称“惟殷先人,有典有册”,表明在殷商时代就已经有了整理著录口头文本而成书面“典”、“册”的文献制度。这大概是有确切记载的口语之文被文字著录的第一个重要时期。学者研究发现,数以万计的甲骨卜辞就是在占卜仪式之后被契刻书写到龟甲或兽骨上的“口语文体”;*[美]Devid N .Keightley (吉德炜), Shih Chen, A New Hypothesis About the Nature of Shang Divination(释贞 : 关于商代贞卜本质的新假设),Paper Presented at the Conference of Asian Studies on the Pacific Coast, Monterey, California, Jun, 1972.[法]雷焕章(jean A.Lefeuvre):《法国所藏甲骨录》,台北:光启出版社,1985年,第123~126页。就行文结构而言,每条卜辞有相对固定的结构。一条完整的甲骨卜辞,可以包含前辞、命辞、占辞、验辞四个部分。但是,王宇信指出,在殷墟卜辞中,结构如此完整的不多,“多数没有验辞。也有的省去占辞和验辞两部分。更有的还省去前辞,只刻命辞。但是,以具有前辞和命辞者为常见”。*王宇信:《中国甲骨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42页。可见甲骨卜辞最初也是由巫卜口宣,故卜辞称为“颂”。这种言辞活动具有固定的语体模式,其口头制作遵循既定规律。
西周建立后,为宣扬政权的合理性,周公“制礼作乐”,在继承殷礼的基础上,改革礼乐制度、祭祀制度,应该也整理过前代流传下来的那些宣扬天命、祭祀祖先的“口语文章”;并且毫无疑问也会制作宣扬周人政权出自天命的新的“口语文章”。有的学者认为,“书”类文献起源于制礼作乐活动。《逸周书》中的《克殷》《世俘》《皇门》等,载录了周人建国初的政治、军事和礼仪活动。而《尚书》中的“周初八诰”及誓、命、训、诰,则是周公及此后各代君王主持祭祀仪式时假借祖灵之名发布的教诫之言。周公将祭祖仪式上对神“告”,发展成为仪式中的对人之诰,使其成为大祝“六辞”之一。“八诰”是周公神道设教的具体实践,它形成了训诫政治的基本模式。*过常宝:《制礼作乐与西周文献的生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5页。
春秋时期,天命式微,理性勃兴。以卿大夫为主体的朝聘、会盟、讽谏、咨询及讲史活动盛行于朝廷内外,历史兴亡、先王的训诫、圣贤的言论成为人们言谈中反复征引的“经典”。出于政治上的借鉴与思想上的取资的现实需求,兴起了又一次的整理“口语文章”的活动。一大批曾被反复引证的讲述历史人物事迹和家族历史的口头叙事文本,以及明君贤臣的治国修身的嘉言善语等口语文本,被人们作为思想的资源,通过书于竹帛的形式著录下来。*参韩高年:《春秋卿大夫的文献整理及其文化意义》,《西北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这些书面化的“口语文章”成为卿大夫和后来的战国诸子的重要文化资源,同时也是先秦文体的重要资源。
战国时代的诸子百家争鸣,本质上说是一种教学式言说、论辩式言说、讨论式言说“三位一体”的口语文体创造活动。有的学者干脆把“诸子的言说”称为“说话”,并对其言说时运用叙事的方式进行了归纳:
在考察先秦诸子著作中的说话时必须注意的是,这些说话都是作为寓言故事使用的。诸子百家为了强化自我论证的说服力,常常以生动有趣的寓言作为论证手段,从而更加有效地阐述要表达的道理,而并不是单纯地出于兴趣去收集这些寓言传说。换句话说,著者运用寓言故事的目的在阐明事理,表明作者自身的思想与观点,并不是为了向人介绍富有教益的故事情节。先秦时代诸子根据各自关心和热衷的话题,大多习惯于借用适宜的寓言故事抒发己见。对于先秦时代的人们来说,说话是深受人们喜爱的文艺形式并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不仅一般的普通百姓,甚至王侯贵族也是说话的传承者。正因为说话这一文艺形式也深受王侯贵族的喜爱,所以游说家们游说时也将说话作为寓言故事频繁地使用。*[日]高桥稔著,申荷丽译:《中国说话文学之诞生》,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78页。
其实诸子在言说中引用的所谓“寓言”,大部分是历史故事和前代的典章制度。孙少华指出:“为了说理的需要,《孔丛子》多引前朝‘故事’。这种来源于前朝的‘旧事’,具有历史借鉴意义,不仅能够增强说话者的说服力,而且能够增强故事性,容易引起读(听)者的兴趣。这种由‘记言’(说话)生发出来的‘叙理’体式,是先秦诸子的一种学术惯例。例如《墨子》《庄子》《孟子》《晏子春秋》《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以及汉代的《韩诗外传》《淮南子》《说苑》《新序》等文献中,都有大量故事性很强的叙事材料。从诸子撰述的‘叙事’角度考虑,先秦两汉的‘故事’传统,是诸子撰述时非常重要的方式之一。”*孙少华:《史书“故事”的文体衍化与秦汉子书的叙事传统》,《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4年第2期。
由上可见,从甲骨卜辞、铜器铭文、“六经”文章,到春秋史传、谏语、问对、政论和各类“礼文”,再到战国诸子,先秦文章最初都经历了口头文本的阶段,之后因为现实的需要而被书面著录,最初都不是出于对文艺的欣赏,而是为某种宗教、礼俗或者政治的目的而被辑录和传播。面对这些已经案头化的口语文本,我们必须将其与该文本产生的宗教、礼俗等仪式语境联系起来,从其发布传播的现实动机出发,才能正确认识其文体性质与文体功能。
近年有些学者研究先秦文章文体,对此认识很不到位,甚至存在误解。脱离了先秦文章“口语性”形态的实际,以后世书面文体的标准去衡量它,就很难发现其文体特征,也会影响对先秦文章文体生成演变规律的揭示。
先秦时期因经国之需而产生的各类口语文本,大多是礼乐制度的产物。英国学者杰克·古迪曾说:“在口语文化中,各式各样的成人文体不只是图书馆分类法下的一支,而是构成大背景的行动集合的一部分,它们通常是仪式,有时也是音乐与表演者的舞蹈。它们含有表演者说话、手势与动机所代表的决心,以及听众的预期。每种文体都有专门的表演语境,有场所、时间、表演者与目标。”*[英]杰克·古迪著,李源译:《神话、仪式与口述》,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53页。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虽然主要指口语文化中的神话、传说、歌谣等文本而言,但也特别能说明先秦文章的口头存在样态。以传世的《尚书》诸篇为例,学者认为它们多为“夏、商、周三代统治者在政治活动中讲话的记录”,*刘起釪:《尚书学史》,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3页。除此之外,很多先秦文类,如“誓”、“命”、“训”、“诰”、“铭”、“语”、“说”、“讽谏”、“盟”等,也都与某种礼仪有关,是用来“饰礼”的言辞,“都有专门的表演语境,有场所、时间与目标”。只可惜这些因素都被书面著录者所“改写”,因而也未引起研究者的注意。
因为此理未明,故当代的散文史研究者很少从文章产生的原始语境如巫术宗教、礼乐制度、风俗习惯等对文体创制的“吁求”出发,对文章文体的内在规定性加以揭示。例如,有的文类是用于特定礼仪场合的,但很多古文选本或评本,只是将其当作“散文”对待,其评价也只能在一般的遣词造句层面,而无法深入到文体内部。如《左传·成公十三年》载此年夏四月戊午,晋侯使吕相绝秦,历数其过曰:
昔逮我献公及穆公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天祸晋国,文公如齐,惠公如秦。无禄,献公即世。穆公不忘旧德,俾我惠公用能奉祀于晋。又不能成大勋,而为韩之师。亦悔于厥心,用集我文公,是穆之成也。……楚人恶君之二三其德也,亦来告我曰:“秦背令狐之盟,而来求盟于我,昭告昊天上帝、秦三公、楚三王曰:余虽与晋出入,余唯利是视。”不榖恶其无成德,是用宣之,以惩不壹。诸侯备闻此言,斯是用痛心疾首,昵就寡人。寡人帅以听命,唯好是求。君若惠顾诸侯,矜哀寡人,而赐之盟,则寡人之愿也。其承宁诸侯以退,岂敢徼乱?君若不施大惠,寡人不佞,其不能以诸侯退矣。敢尽布之执事,俾执事实图利之。
秦桓公既与晋厉公为令狐之盟,而又召狄与楚,欲道以伐晋。故晋厉公使吕相作此“责言”,责让秦国之罪而绝之。此篇辞令历数自晋文公、秦穆公以来,秦晋外交中秦人背盟弃信之举,数秦之过,责让对方的意图很明确,因而是一篇比较典型的“责言”。刘勰《文心雕龙·檄移》:“管仲吕相,奉辞先路,详其意义,即今之檄文。”即指吕相绝秦之辞而言。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汪基《古文喈凤》等古文选本均录此“责言”,后者题作“晋使吕相绝秦”,且评之曰:“说秦则好中见恶,自叙虽恶亦好。开合顿挫,笔笔匠心。”*汪基:《古文喈凤》卷三,上海:广益书局,1914年石印本。只作一般辞令看待。清人余诚《古文释义》评此篇曰:
只为背盟起见,因备溯先世之事,竟把秦晋之世好写成世仇。好则归之己,恶则归之人,即有道人之好处,亦略而不详;有道己之恶处,皆因人而起,故言词极婉曲中都含极愤怨意。及叙至背盟“伐狄”、“与楚”作两确证,直使秦桓无可置喙。说到绝秦处,牵定诸侯,两意双铃,听秦自寻一条路走。观此可以想见麻隧誓师之词,是奋三军之勇,固宜其克败秦师也。至行文之妙,一波未平,一波随起,前后相生,机神鼓荡,有顿挫处,有跌宕处;有关锁处,有收束处;有重复处,有变换处。长短错综,纵横排奡,无美不备,应是左氏得意之作。*余诚著,叶桂彬、刘果点校:《古文释义》,长沙:岳麓书社,2003年,第52页。
余诚高度称赞此篇,但也是将其当作一般的辞令,余氏言其“无美不备”,并详细分析其内容、措辞、笔法文脉,所言大体中肯,但他不明《左传》成书中吸收了春秋时的单篇之“文”这一事实,以为这是“左氏得意之作”倒未必。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云上引之“责言”为“绝秦书,或由吕相执笔,或由吕相传递。其后秦作《诅楚文》,仿效此书”,庶几得其真实。吕相,晋大夫,魏锜之子,是晋国大夫中能文者。从历代古文选本的载录及评论,亦可见这篇“责言”影响虽大,但因其礼仪背景不明,故其文体也因此而未被准确认识。
类似的例子很多,不烦举。总之,如果要揭示先秦文章的文体特点,对其生成语境的人类学还原必不可少。
文章官守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夏、商、西周时代为宗教祭祀、占卜及各种礼仪而进行的、带有程式化特点的言辞活动和礼仪写作活动。最有代表性的如祭祀祝嘏,刘师培尝言:“东周以降,祭礼未沦,故陈信鬼神无愧词者,随会之祝史也(《左传·昭二十年》)。能上下说乎鬼神者,楚王之左史也。推之范文虞灾,则祝宗为之祈死;随侯失德,则祝史兼用矫词。盖周代司祭之官,多娴文学,与印度婆罗门同,故修词之术,克擅厥长。”*刘师培:《周末学术史序·文章学史序》,原载《国粹学报》第一至第五期,1905年2月23日至6月23日出版;又收入《刘申叔先生遗书》,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6年。《仪礼》之《特牲馈食礼》与《少牢馈食礼》均载筮日、筮尸之命辞与祝宿尸之辞,大体相同。如少牢馈食礼主人使史筮尸吉否之命辞曰:
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以某之某为尸,尚饗。
郑玄注:“荐,进也,进岁时之祭事也。皇,君也。伯某,且(祖)字也。大夫或因字为氏。《春秋传》曰‘鲁无骇卒,请谥与族,公命之以字为展氏’是也。某仲、叔、季,亦曰仲某、叔某、季某。某妃,某妻也。合食曰配。某氏,若言姜氏、子氏也。尚,庶几。飨,歆也。”*贾公彦著,彭林整理,王文锦审定:《仪礼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898~899页。史受主人之命后,在筮时还要“述命”,即重申主人上面所引的主人的“命辞”:
假尔大筮有常。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以某之某为尸,尚饗。
郑玄注:“述,循也。重以主人辞告筮也。假,借也。言因蓍之灵以问之。常,吉凶之占繇。”如果史求吉得吉,要告主人:“占曰从。”接下来要行“宿尸之仪”,由祝代主人告尸曰:
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敢宿。
因神尸代表受祭者,提前将其请至家,就意味着祭前准备工作的完结。以上所载的是一般祭祀的祭礼筮日、筮尸、宿尸命辞,由此可见祭礼之中祝嘏辞的撰作到春秋时代已经形成一种套式。每当祭礼操演之时,循此套式进行即可。可以推知郊祭立尸当亦有辞。
关于正式举行祭礼时的祝嘏活动,周人立尸作为神的代表,但尸不是人与神沟通的中介,中介者是祝。据《仪礼·少牢馈食礼》等所载,祭品备好后,由祝来陈辞,将主人的祈祷及愿望转达于尸。其祝辞曰:
孝孙某,敢用柔毛、刚鬣、嘉荐、普淖,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饗。
因是祝向神所致之辞,不同于一般交际语言,故祭品的称谓也有专称:“羊曰柔毛,豕曰刚鬣。嘉荐,菹醢也。普淖,黍稷也。”(《少牢馈食礼》郑注)按:礼书所载献祭之辞应是春秋时代献祭通用之辞。
除了祭祀祝嘏之外,盟誓、器铭等文体也属于“官守”的礼仪写作。因为礼仪对上述文体的写作具有严格要求,所以其体式往往趋于统一,写作者须严格遵守。以秦汉以后人们的文章观念衡量这些似乎是千篇一律的文体,因受礼仪的规定而对文章的写作技巧和文学性来说,这是一种束缚和限制,缺少灵活变化。然而在先秦时期以口语文章为主流的时代,这种看似简单的语体的“重复”,却是文体意识养成和文体走向定型的关键一步。当“官守”文章经过礼仪的不断展演而经历由写作个案向抽象的文体样本的过程后,一些习于此道的杰出人物开始在礼文写作的细节上突破“样本”,“官守”文章的写作出现了“私人”或“个体”的因素。这种现象在春秋中后期的各类礼文的写作当中已经出现,可以将其视为私家著文的“前奏”。
个体之文则主要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出于卿大夫的讽谏之举和士人的游说活动。前者大量见于《国语》、《左传》,后者如《墨子·鲁问》曰:“子墨子曰:‘凡入国,必择务而从事焉。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憙音湛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滛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即语之兼爱、非攻,故曰择务而从事焉。’”*孙诒让:《墨子閒诂》,《诸子集成》本,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8年,第475~476页。这是因诸子游说而自觉选择不同话语方式,进而产生口头的私家著述的形象描述。
目前的先秦文章研究,轻视甚至完全否定“官守文章”,而重视个体之文(私人之文),还没有认识到“文章官守”在文体文类意识形成和文体由口头文学经由书面被固定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先秦文章文体是后世各体文章的源头,如果要对各类文章追本溯源,就必须改变过去只注重个体之文而忽视“官守礼文”的观念。
以上五个方面,是笔者在梳理先秦文章文体文献及研究先秦文体时所收获的一些愚见,提出来供大家批评。笔者认为,出现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第一,主要是对中国古代散文,尤其是对先秦散文本质特点的认识存在着严重的误解与偏差;第二,一些学者受旧的文章观念和评价标准的影响和局限,在先秦文章研究中,对作家、作品的基本判断出现了较大的偏差;第三,研究者多不重视对传统的中国古代文章学理论著作的研究归纳,尤其是对其中蕴含的、适合于古代文章创作实际的传统研究方法的归纳,更谈不上主动地运用这些方法。程千帆先生曾说研究古代文论,“一是研究‘古代的文学理论’,二是研究‘古代文学的理论’。前者已有不少人从事,后者则似乎被忽略了。实则直接从古代文学作品中抽象出理论的方法,是传统的做法,注意这样的研究,可以从古代理论、方法中获得更多的借鉴和营养,并根据今天的条件和要求,加以发展”(《古典诗歌描写与结构中的一与多》)。*转引自蒋寅:《古典诗学的现代诠释》,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259页。程先生所说的后一条,可以为先秦文章与文章学研究示一门径。
[责任编辑 罗剑波]
Several Issues about the Study of Literary Genre on pre - Qin Articles
HAN Gao - nian
(CollegeofChineseLanguageandLiterature,NorthwestNormalUniversity,Lanzhou730070,China)
This paper argues that in contemporary academia the study on the literary genre of pre - Qin articles is still very weak, which does not match a rich variety of literary genres in pre - Qin times. The main reason is that the concept of “pre - Qin articles” is not well defined and the scope of investigation of the pre - Qin articles is too narrow. Consequently, the existing literary genres of pre - Qin articles are not fully shown, lacking theoretical generalization of the mechanism of familiar genres in pre - Qin times, and some unique ones are overlooked. The author maintains that various literary genres in pre - Qin times are due to writings and issuing activities in specific contexts, such as the ceremonial rite, paying tribute to the emperor and signing the treaty of alliance, and writing for immortality, which had displayed independent features of register and genre, being mainly recorded, in the form of quotation, in classical works, historical works, philosophical works, and belles - lettres, and become public materials used by historians, senior officials and representatives of different schools of thoughts. Therefore we should adopt an approach called “select articles in a book and merge into new categories according to literary genre,” invented by Liu Xin, inherited by Cai Yong and Liu Xie, and carried forward by Zhang Xuecheng and Zhang Taiyan, based on various literary genres from classical works, historical works, philosophical works, and belles - lettres, and group the pre - Qin articles into different categories. The purpose is to reveal the contexts of their birth,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function of the literary genres and the set norms of their evolvement.
the study of literary genre; pre - Qin articles; literary genres in pre - Qin times
韩高年,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礼乐制度变迁与春秋文体源流演变研究”(项目批准号:09BZW020)、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先秦汉魏晋南北朝文》编纂整理与研究”(项目批准号:10ZD&10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