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百分制只是素质教育第一步

2016-12-14 06:41张玉胜
湖南教育 2016年32期
关键词:百分制考试分数评语

张玉胜

取消百分制只是素质教育第一步

张玉胜

对于人口大省、教育大省的河南来说,教育领域的任何改革都牵动着大家的心。近日,省教育厅公布了《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从幼儿园到小学、由中学到大学,涵盖整个教育阶段。《方案》中提到,“改进教育质量和人才评价机制,坚决纠正以分数为主要指标的考核倾向,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绩评定百分制”。(河南商报)

“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曾是人们对以分数论英雄的调侃。河南省将此次教改的利剑直击长期固守的百分制考核体系,决定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施多元化的评价方式。这不失为破除“应试教育”的“动真格”之举,对强化素质教育、科学培育人才意义重大。不过,鉴于素质教育是一项需多方联动和循序渐进的系统化工程,取消百分制只是第一步,实践中相关配套措施的跟进不可或缺。

平心而论,实施几十年的百分评价机制或许不无其得以生存和延续的合理因素,比如对考试成绩的分数量化,让“优差”评价一目了然。但有失客观与公允之处同样显而易见,且愈来愈成为有碍素质教育的掣肘。其中最大的弊端足以考试分数高低作为判定学生学习优劣的唯一标准导向偏颇,甚至极易遁入“一俊遮百丑”的认知误区,让分数高的学生成为其他学生在各个方面的学习楷模和榜样,而背负“成绩差”标签的孩子则似乎显得一无是处。这种“唯分数是从”,忽视对道德水平、个人能力、综合素质等考核的评价,不仅有失科学公正,更不利于孩子们尤其是“后进生”的向好转变与健康成长。

纵观此前上海、贵州等地对多元化评价方式的探索与尝试,其较为流行的当为“等级+评语”的评价模式,即以A、B、C、D或者“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等等第方式来评价,这无疑规避了由具体分数诱发的“排队”效应,并以“群体”的类别取代了个体的名次。“等级+评语”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刻意淡化和模糊了考试分数在教育评价中的决定性地位,摆脱了“以分数论英雄”的评价桎梏,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成长预留出更多空间;二是凸显了教师在评价学生中的话语权,让教育者拥有了对学生除考试分数之外的个体品行、特长、能力、爱好等给予肯定或鼓励的机会。

“取消百分制”不只是对学生评价方式的简单改变,对习惯于“看分点评”的老师同样不啻于一场挑战。身为评价主体的老师,有责任让自己的“评语”贴切中肯、一人一面,这就需要老师对学生课堂内外的读书态度、作业习惯、钻研精神等留心观察,毕竟“一百个人眼中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同时,“取消百分制”也要扭转家长眼睛只盯着分数的家教理念,走出“不输在起跑线”的认知误区,多致力于对孩子学习习惯与能力的培养。只有学校评价、家庭教育和社会观瞻相向而行,素质教育才有望真正照进教育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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