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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律思维之公正性法律思维就是法律从业者利用法律思维对呈现于感官之前的主客观事实的实际情况的作出公正性判断的思维方式。目前,对刑事科学领域内的公正性思维研究不仅有助于实现刑事法律追求的首要价值公正,促进刑事法律的不断完善,还可以为社会提供法律知识和法律价值观念。
关键词:法律思维;公正性思维; 刑事法律领
一、法律思维之公正性思维定义
(一)法律思维
目前,学术界并未对法律思维的定义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综合不同的学者从法律思维的定义,可以得出法律思维的几个特征:第一,法律思维的主体是法律人。第二,法律思维的对象是法律规则和社会问题。第三,主体对法律现象的思考和认识,有着特定的模式和方法。第四,法律思维是一种思维方式。第五,法律思维有着一定的价值取向。
(二)公正性法律思维
所谓公正性思维,就是法律从业者利用法律思维对呈现于感官之前的主客观事实的实际情况的作出公正性判断的思维方式。
二、公正性思维之公正的相关理论
由于公正与公正性思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公正是公正性思维的核心与基础,公正性思维是追求公正实现的一种方式,因此,可以从公正的角度来对法律思维之公正性思维进行理解与把握。
(一)公正的基本内涵
1、公正的定义
所谓公正,就是公平正义的意思,正义是法律领域特有的价值,公平则强调平等,公道强调人的德行品质,广义上说,公正应包含有正义、公平和公道的含义。
2、狭义的公正与相关概念的区分
(1)公正与正义的区分
根据《辞海》与《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公正指公平正直、没有偏向或用同一标准评价相同的人与事,是等利(害)交换的行为;正义指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是关于人格修养的道德范畴或执法评价的价值范畴,是既合规律又合目的的社会伦理范畴。
(2)公正与公平的区分
公正与公平两者在概念上有所不同,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公平是对多个个体的一种态度或作为,要求一视同仁,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或任何一个人。
(二)刑事法律学科中的公正理论
1、公正是刑法优先选择的价值目标
(1)从词源上看,法的本义就在于公正。在汉语中,古字“灋”本身就具有“去不平”、“定纷止争”、“持平若水”等含义。
(2)许多法学家都强调,正义是法的实质和宗旨,法只能在正义中发现其适当和具体的内容,也只能在正义中体现其价值。①
(3)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很多法律规定都涉及到道德,例如:不得盗窃、绑架、放火等这些禁止性的规定,都来源于道德观念或者道德规范。刑法的这种深厚道德基础决定了其必须将公正放在价值目标的追求与实现之中。
2、公正是刑事诉讼程序的追求目标
(1)刑事诉讼为实体公正提供空间
刑事诉讼程序要把有利于查明案件真相并对真相进行准确评判的有效方法或经验,用程序规则的形式固定下来。②为了保证实体的公正,刑事诉讼程序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关于犯罪事实真相的问题,也就是关于发现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问题,要尽可能收集支持或者反对犯罪成立的各方面证据。
(2)刑事诉讼程序对司法腐败的遏制
科学的刑事诉讼程序有利于约束司法主体的权利,由于司法权力的特性,使其具有先天性的优越地位,使得犯罪人处于不利的地位,有必要对其以程序进行约束,防止侵犯到弱势主体的合法权利。
(3)刑事诉讼程序对程序公正的保证
在英美人的法律传统思维之中,将程序公正视为看得见的正义,公正的外表和事实上的公正是同样重要的。实质上的保障和程序上的宣示使得刑罚权的科学运作过程变成了一种可以最大限度保证实体公正得以实现的可把握和可操作的程序公正过程。
三、公正性思维在刑事法律领域的实践与问题
(一)刑事立法的公正
将公正性思维运用到刑事立法就是指,有权立法的个人或者法律规定的权力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或废除刑法规范时,将一般公正的公正性法律思维贯穿其中。
1、立法平等
在刑事立法的过程中,要求立法平等是指在定罪量刑方面,行为人是平等的,是不以身份、种族、信仰等的差别而有所不同。
2、立法公平
立法公平是指罪刑的等价性,在刑事立法时,除了要注意刑法预防犯罪的功能,还应当注意报应关系的存在,即犯罪的社会危险性程度是犯罪的客观危害程度与主观恶性程度的相统一。
3、立法正当
刑事立法是对个人自由的一种限制,这种限制是为了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存在,以及社会的持续发展,因此,这种限制只是对自由的部分约束,即个人自由的行使应当做到不妨害他人自由行使。
(二)刑事司法的公正
刑事立法的公正性是刑法公正性的首要之义,但刑法公正性的真正实现还有赖于刑事司法的公正性。③
1、司法解释的公正
法律是概括的、抽象的,在具体地适用时,需对其进行相应的解释。司法解释的公正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是对一般条款的进行解释;其二是对空白条款的解释;其三是关于条文冲突的解释;其四是对法律漏洞区进行解释。
2、司法裁量的公正
法律不能将一切犯罪事实纳入到法律规定之中,法官在具体适用时,具有一定自由裁量权。在某种意义上说,刑事立法是确立原则的过程,而刑事司法则是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三)刑事程序的公正
我国刑事程序公正要求尊重人的尊严,把人当作是具有独立价值的个人来看待。
四、公正性思维的意义
(一)公正性思维对法律方面的意义
1、法律思维是一种平衡性思维,只有将公正引入法律才能保证平衡之长久。
司法具有解纷止争的功能,这一功能主要是通过法院的诉讼、审判活动来实现的。
2、公正性思维是法治得以贯彻的有效路径
公正性思维蕴含着法律知识、价值和方法等,当法律知识、价值、方法形成一定的法治理念,并固化于人们的思想中,人们看待事物、对待事物的方式,会沿着法治的途径前进。
(二)公正性思维对法律外领域的意义
1、公正性思维有利于促进效率的提高
公正与效率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冲突,二者可以兼得,并且公正可以促进效率。
2、公正性思维有利于促进社会生活的协调与进步
社会公正是当代社会进步的内在属性与重要标志,而公正性思维是社会公正的前提。
3、公正性思维有利于更好地协调不同社会群体、集团、阶层之间利益关系
要实现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均衡,缓解社会矛盾,关键是要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来容纳和规范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表达,实现社会资源和权利的公正分配。
[注释]
①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02页。
②曾宪义,王利明,刑事诉讼法,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年版,第34页。
③陈兴良 刑法的价值构造 第二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年10月 第280页。
[参考文献]
[1]侯宏林.刑事政策的价值分析[M].2005年版.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年,第218页.
[2]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M].2001年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02页.
[3]曾宪义, 王利明.刑事诉讼法[M].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 第34页.
[4]曾宪义,王利明.刑事诉讼法[M].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5页.
[5]陈兴良. 刑法的价值构造[[M].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年, 第280页.
[6]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M].沈叔平译.1991年版.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30页.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1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