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飞
【摘要】高职院校对学生法律思维的系统性培养,能够帮助其更好地在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解决现实问题。本文以法律思维的界定为切入点,结合对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思维培养的应然性意义分析,探讨了高职学生法律思维培养策略。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律思维;培养;策略
基于法律教育角度加以审视能够发现,法律知识的教学目的并非是为了培养具有系统而专业的法律人才,而是要使学生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建构起其对法律的信仰,从而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而要在有限的课时内达成课程教学目标——法制观念的增强,其关键是法律思维方式的培育。因为,如果我们的大学生建立起并学会运用法律思维,那么他们就会充分重视、遵守和自觉的执行法律,法制观念就会逐渐增强。
一、法律思维的界定
1、法律思维的内涵阐释
国内法学界对于法律思维的内涵界定现今尚未取得一致。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法律思维的含义进行了探讨。因为本文主要探讨非法学专业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思维培养问题,因此对于职业法律思维只吸取其基础的含义,所以,笔者赞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重点教材)中的定义:“所谓法律思维,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这个定义既通俗易懂又抓住了法律思维的本质属性,而且与学界的定义在本质上也不矛盾。对于这个定义我们需要指出,首先,法律思维所针对的是法律问题。一个问题往往同时包含着法律问题、道德问题、经济问题或者政治问题,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思考和处理。我们如果要得出法律方面的结论,就要把它所包含的法律问题提取出来,依据法律的原则和规则进行分析、解决。这种分析和解决并不排斥人们用道德思维分析其中包含的道德问题、用经济思维分析其中包含的经济问题。其次,法律思维的依据是法律原则和规则,主要的思维形态包括思考、分析,更主要的是解决问题。最后,法律思维是一种心理和思想上形成的思维定式。这种思维定式要求处理法律问题时,习惯性地从法律规定和证据、事实方面出发进行分析,冷静而谨慎。
2、法律思维所具备的特征
国内外诸多学者针对法律思维的特征问题提出了有见地的观点。对非法学专业高职院校学生进行法律思维培养,首先应当简要而根本性地抓住法律思维的最本质特征,以方便高职院校学生在宏观上建立正确的法律思维观。笔者认为,法律思维的特征包括:法律思维是依据法律原则和规则进行的规范性思维,这是法律思维的基本特征。一个法律行为是否合法?法律主体享受什么样的法律权利,履行什么样的法律义务?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法律程序如何规定?都有必要遵循法律的规范来进行思维判断。因此法律思维的根本性特征是规范性思维。
二、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思维培养的应然性意义
一些学者从法律专业角度出发,认为培养法律思维主要是法律专业大学生的事情,而同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并无关系,因而这些学者主要将法律思维的培养看成是法律人的事情。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应该培养不同于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思维。从实践角度来看,即便是法律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也只是获得初步的法律思维,距离法律职业需要的法律思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法律思维能够帮助主体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
对于非法学专业的法律思维层次该如何定义,笔者认为不论用“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思维”、“相对较低层次的的法律思维方式”,还是本文提出的“基础法律思维”的提法,含义都基本一致,即要求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掌握日常生活遇到常见法律问题所需要的法律思维,笔者认为“基础的法律思维”含义可能更贴切些。法学专业需要培养的法律思维对法律方法要求非常高,那是因为作为专业法律人士经常会遇到非常疑难复杂的案件,这些疑难复杂案件需要使用法律方法中的法律发现、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等高级法律方法,否则案件就难以解决。这些案件一般是新类型案件,这些案件或者是现行法律规定不够清晰甚至没有明确规定的,或者是法律关系异常复杂、涉及多个法律部门的,或是证据众多,事实非常难以认定的,或者是法律适用方面存在冲突需要选择适用的等等。但是这些案件并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对于高职院校学生来说,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不需要如此高深的法律方法。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在于:在掌握案件证据、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原则和规则直接进行适用法律得出结论。这种方法也是法律思维中最常使用的三段论的思维方法。对于这样的方法,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只要认真学习领会了法律原则和规则的概念和要求,掌握了案件的事实就可以进行比较正确的分析和判断。
三、高职学生法律思维培养策略
笔者认为,现今社会的发展对于高等职业人才培养提出全新的要求,因此高职院校应当注重对学生进行系统化的法律思维培养,以便增进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高职院校应当注重法律课程的更新
高职学生法律思维的形成依赖于合理的知识结构,合理的知识结构形成依赖于合理的课程设置。所以,法律思维的培养必须从课程设置入手,只有课程设置合理、科学才可能为学生合理知识结构及法律思维的形成奠定基础。课程结构调整主要体现在实践课程的增加,并结合学生的专业背景为学生开设同其专业发展方向相匹配的法律课程。同时,高职院校还应当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的机会,如利用寒暑假时间安排学生到司法机关见习、实习,能够经常性接触司法实务,才有更多的机会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进而形成专业的思维方式。
2、注重案例教学法模式的使用
通过案例教学法,能够通过生动案例的展示与讨论,架构起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桥梁,加深学生对实践的把握,懂得如何在实践中运用该理论知识,真正实现“学以致用”。也能更好地培养学生专业的思维能力。作为教师而言,首先应当注重结合学生的专业背景,为其遴选经典案例。所选案例必须能够与课程内容紧密结合,适合学生的知识程度。从而引发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多层次的讨论与分析,真正起到启迪学生思考的作用。其次,教师应当在教学中认真听取学生的观点,鼓励学生提出不同的意见和看法,不以教师个人的想法限制学生的思考。对于学生不恰当的观点给予及时地引导和纠正,帮助学生建立全面、科学的知识体系。最后,教师应当将“案例教学法”应用于评价环节,要求學生在作业或者考试中进行案例分析,并将其形成书面成果,提高学生思考问题能力的同时,也提高学生的专业写作能力。
3、高职院校应当注重营造校园法治文化环境
营造校园法治文化环境是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重要手段。首先,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学校管理法制化的重要性。高校管理应真正实现管理民主化、法治化,应当重视学生参与管理的民主权利,以法治理念和正当程序实现法制化、民主化管理,为学生运用法律思维创造示范环境;其次,要重视学生法律需求的满足。高职学生的法律需求非常旺盛,但是,法律理论和知识的供给却非常不足,高职学生锻炼法律思维的信息完全处于随机性和偶然性状态中。因此,要有计划地安排法治宣传以及法律讲座和报告,使校园中不缺少法治的信息和法律的熏陶;再次,就是教师要加强法律理论的学习,重点针对法律思维进行研修。只有这样才能有准备有意识的对学生进行法律思维的培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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