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苏周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基于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意见》同时提出了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强化创新创业实践等九个方面的任务。当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专业教育分离的现象,创新创业教育主要由院校行政部门牵头,由院系辅导员具体承担,他们较少参与专业课的教学,在进行具体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时较少与学生专业相结合;而专业教育主要由专业教师承担,专业教师较少参与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以及创新创业指导,即使进行创新创业教育,也是一种偶然或自发的状态,缺乏组织性和针对性。这种教育模式和分工将原本完整、统一、连续的教育链进行了人为割裂,严重影响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显性教育在我国教学实践中具有较为悠久的历史,但对显性教育的界定一直未有统一的说法,目前认可度较大的是王瑞荪的观点,他在《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中指出:显性教育是教育者在公共场所,充分利用各种公开手段,有领导、有组织、有系统的一种教育方法,是理论性、知识性和认知性的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具备教育目标明确性、教育形式公开性、教育内容系统性、教育效果快捷性等特点。
相比显性教育,隐性教育是指教育者将教育的意向隐藏到大学生的生活环境和特定形式的文化艺术活动中,无论教育主体、教育情境、教育内容、教育载体以何种形态出现,受教育者都不会感受到自己正处于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具有教育过程潜在性、教育内容广域性、教育方式多样性、教育效果持久性、教育个体差异性等特点,是一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方式。
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这个庞大的体系中,教育主体、教育客体、教育内容、教育形式、教育方法、教育反馈是其主要构成要素。教育的一般运行过程是教育主体在对教育客体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选择适当的教育形式、教育方法和教育载体,并作用于教育客体,最后分析教育效果,进行教育反馈,形成一个具备三层级结构的循环教育体系(具体理论建构框架见图1),在这个三层级结构中,每一层级都渗透着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
图1
1.第一层级:教育主体。教育主体是教育的主要实施者,鉴于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相分离的现象,提高专业教师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以及提高辅导员老师参与学生专业教育的行知自觉,是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有机融合的基础和前提。
2.第二层级:教育形式、教育方法和教育载体。显性教育以系统的课堂教学和有目的的课外实践活动为主要形式和主要载体,教育方法公开化。隐性教育主要以一定的物质环境、文学艺术活动以及制度文化为载体,教育形式和教育方法隐秘化、多样化。二者结合可有效促进高校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第三层级:教育效果(教育反馈)。一方面,教育主体需要根据教育效果不断更新教育内容,调整或“隐”或“显”的教育方法;另一方面,无论专业教育还是创新创业教育,其最终的教育效果都会以显性或隐性的形式体现出来,只是显性教育效果的取得较为迅速且清晰可见,可衡量且易于反馈,而隐性教育效果的取得可能需要经历一段时间,虽然不易衡量和反馈,但是较为稳定,一旦形成就会内化于教育客体的思想和行动中,长久地指导教育客体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中,隐性教育和显性教育相互渗透、相互补充,没有显性知识的传授,教育就会失去坚实的基础,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隐性教育潜移默化的影响。教育容易变成知识的灌输,缺乏情感和道德体验的教育注定是被动的和单调的。只有二者有机融合,把有意识的注入和无意识的熏陶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最大的育人效果。
1.以课堂为载体,构筑渗透式教育模式。这里的“课堂”指广义的课堂,除了以理论知识传授为主的传统课堂,还包括社会实践、实习实训等第二课堂,在专业课程讲授和专业实践中教师可结合专业特点和讲授、实践要点介绍一些创业案例,不失时机地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并给予一定的创业指导,而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讲授和社会实践中也要注意与学生专业知识相结合,让学生切身体会到创业就在身边,就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
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相互渗透并非相互强加,而是二者本身就蕴含着显性或隐性教育的“养料”,这需要教育组织者精心挖掘,让学生在接受知识的过程中提升创新创业意识,在接受创新创业教育中巩固专业知识,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同步提升。
2.以文化为引领,构筑陶冶式教育模式。陶冶式教育是教育者有目的、有计划地设置和利用各种环境和文化因素,让学生受到耳濡目染的影响、感化和熏陶的教育方法。大学校园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对大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从横向来看,成熟的校园文化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从纵向来说,校园文化应包含学院文化、系部文化以及与专业相关的企业文化。大学文化建设与学生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密切相关,健康和谐的大学文化一方面能够提升学生的思想境界,激发学习和创新意识,另一方面也能形成竞争合作的学习氛围,塑造学生良好的养成意识和行为习惯。
3.以学生为主体,构筑开放式教育模式。所谓开放式教育,是指以学生为主体,促使学生主动去看见、去思维、去探索,培养学生学习、生活的态度和能力,最终形成良好创新意识、科学品质和实践能力的教育模式。开放式教育形式很多,主要包括专业见习和实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社会考察、社会宣传活动等。
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的目的是达到不教育”。要达到“不教育”的目的,就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变被动为主动,引导学生学会自我管理、自我探索、自我服务。大学要培养的人才不仅要掌握扎实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还要具备与创新创业相关的人际交往能力、组织观察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这些能力需要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多途径地习得。
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渗透于教育的三层级体系中,无论在专业教育中渗透创新创业教育,还是在创新创业教育中融入专业教育中都发挥了重大作用。这里我们主要从教育体系中第二个层级(教育形式、方法和载体)出发,着重探讨高校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有效途径。
1.专业教师承担班主任工作(显性)。专业教师担任班主任,在专业教育、班级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可以多方面地指导学生的学习生活,较为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以及思想动态,便于帮助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并根据不同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2.专业课程与创新创业教育内容相融合(显性与隐性均有)。专业课程与创新创业教育内容相融合主要有三种方式,即专业知识与创新创业教育知识相结合、专业课程中渗透创新创业教育内容、专业实践活动中渗透创新创业教育内容。
(1)专业知识与创新创业教育知识相结合,这是两种教育课程显性结合的一种边缘化知识,如塑模设计、茶席设计等专业设计类课程。
(2)专业课程中渗透创新创业教育内容,要求专业教师在进行专业课讲授时要结合讲授要点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渗透,和学生解析讨论各种创新创业案例,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学习创新创业方法和途径。
(3)作为专业教学的第二课堂,专业实践活动对学生专业素养的提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实训课程、专业实习、专业见习等专业实践中也要有意识地渗透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容,同时将创新创业与专业社团活动、专业技能竞赛等紧密结合,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合作精神、动手能力等。
1.辅导员主动参与专业教学活动(显性)。辅导员主动参与专业教学活动,一方面要建立辅导员和专业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另一方面,院系要创造条件让辅导员参与到专业教学相关业务活动中,不定期地听课,了解专业知识以及学生学习专业课程情况,也可根据院系实际,安排辅导员参与教学检查,承担部分理论课程和专业实训等。
2.辅导员参与专业教育第二课堂(隐性)。第二课堂是传统第一课堂的拓展和延伸,辅导员应同专业教师合作,充分开展创新创业第二课堂活动,参与指导专业社团以及学生的科技创新、专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第二课堂中,要改变传统课堂教学中以教师“讲”为主的教学形式,精心安排以学生“学”为轴心的教学活动,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可以为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思路参考和指导,让学生结合实际自主开展活动,也可适当提出问题,引导学生观察思考,激发学生的创造力与思维拓展能力。
3.开辟创新创业工作中专业技能训练新阵地(显性)。说到专业实践训练,目前高等院校普遍存在一个误区,即学生专业实践基地是校园之外的空间场所,似乎不离开课堂、不离开校园就无法实践,实践理念僵硬、模式单一,其实校内本身就蕴藏着很多创新创业专业实践基地,如学生公寓、校内创业基地等,院校应鼓励学生结合自身专业进行创新创业,提供创新创业指导,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便利和支持。
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并不是零星散乱的,而是一个系统工程,建立科学、健全、规范的长效运作机制是二者有效融合的重要保障。
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效融合,学校相关领导应做好顶层设计,针对目前高校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分离现象建立有效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既要完成人才专业建设目标,也要全面贯彻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任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1.高度重视。院校各级领导应深刻意识到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效融合对于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对二者融合的方式方法、实施过程、政策措施、效果评估进行通盘考虑、精密部署,认真研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主管教学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部门领导也要意识到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分离现象对人才培养的消极影响,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动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具体工作的实施和开展。
2.部门之间定期沟通与交流。沟通在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长效机制中非常重要,教育过程的实质就是教育体系中不同要素之间的沟通与链接过程。因此,实现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融合需要保证沟通渠道的顺畅以及沟通方式的及时有效。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合力应充分发挥高校内相关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作用,相关行政人员、专业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全员参与、全程参与,促进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联动和渗透,促进校内与校外、课本学习与社会实践的有机配合。
3.整合资源、齐抓共管。为解决当前高校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脱离问题,教育各职能部门和机构人员必须设法形成合力:首先要在价值观念上形成统一认识,充分认识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融合的重要性,价值观念认可度越高越有利于价值理念获得共享并转化成实际行动;其次要整合各种校内外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专业课程、专业实习、社会实践、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社团活动的作用,促进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相互渗透。
实现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效融合,需要一定的推动力量,同时需要保持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同步发展。
1.建立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效融合的动力机制。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效融合需要一定的推动力量,这种动力主要包括政策驱动和利益驱动,主要来源则是高校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分离现状与人才创新创业教育的紧迫性之间的矛盾。
(1)建立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效融合的政策驱动。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效融合的政策驱动,主要是指中央、地方、高校等制定和下发的各种政策性文件,据不完全统计,从2013年5月至今中央层面已经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等至少22份相关文件促进创业创新,目前这些文件正在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指导着全国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
(2)建立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效融合的利益驱动。利益是人们生产生活的主要驱动力,也是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这里的利益并非贬义,而是指对人或事物有良性影响的因素,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效融合对高校、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均有利益,而这些利益的需求又反过来促进二者的有机融合。
首先,高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驱动着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效融合。“核心竞争力”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文章中提出,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不易被竞争对手效仿的、能带来超额利润的、独特的能力。江泽民同志1995年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学校,也很难成为国家乃至一流高校,只有培养出一批有文化、有道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的人才,才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吸引高质量的生源,壮大自己的实力。
其次,教师培养人才的利益需求驱动着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效融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人才,能够反映教师的教学业绩,增强教师的职业自信,提高教师自我实现的成就感和幸福感。
再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利益需求驱动着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效融合。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读书,其目的是希望孩子能接受优良的职业教育,在专业知识、创新创业以及其他各种通识能力等方面获得全面发展,为将来更好地工作和生活做好储备。
2.建立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效融合的互动和发展机制。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需要保持良好的互动和发展,如果二者相离或者一个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另一个,就会深刻影响到融合效果。
一方面,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它们承载着不同的教育职责,在高校人才培养中发挥着各自不同的作用,二者同步发展才能达到教育的平衡,渗透发展才能凸显教育的力量;另一方面,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互动和发展要求我们不断对二者融合的教育效果进行反馈和评估,并根据反馈结果及时做出有效的调整。
此外,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效融合除了要建立领导工作机制、互动发展机制,还需要包括组织制度保障、队伍保障、经费保障等在内的保障机制作为支撑。
夯实专业基础,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是提高大学生适应社会和持续发展能力的必由之路,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必须加强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之间的有机融合,强化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的实践训练,为大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和发展空间,推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全面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