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特点分析

2016-12-05 07:47胡方曹情
日本问题研究 2016年4期
关键词:特点影响因素日本

胡方+曹情

摘 要:日本是全球第三大电子商务市场,其发展起步晚、速度快、市场成熟度高,其发展状况和趋势对世界市场,尤其是邻近的中国市场都会产生重要影响。文章总结了日本电商发展的现状,分析了其发展特点和影响因素,总结了日本电子商务发展的经验教训。可以对日本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有更深一步的理解,为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一点参考。

关键词:日本;电子商务发展;特点;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2458(2016)04-0001-10

DOI:10.14156/j.cnki.rbwtyj.2016.04.001

一、引 论

电子商务一词在日文中为“电子取引”,英文为“Electronic Commerce”,通常简写为“EC”,其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电子商务仅指在互联网上开展的商务活动,广义上则包括一切利用电子技术手段进行的商业活动。电子商务的研究于上世纪70年代开始于欧美国家,从最早的EDI(电子数据交换)商务,即非互联网平台上的商务活动,到90年代中后期的互联网电子商务活动,电子商务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对传统商业模式产生的革命性的影响。

电子商务的发展历史很短,在欧美约三四十年,而在日本、韩国和中国的发展却不超过20年。然而在短短的20年间,日本和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却取得了备受瞩目的成果,目前市场规模已位居全球第三和第二。尤其是日本,其起步虽晚却已拥有全球最成熟的电子商务市场和最大的跨境电商出口市场。关于日本电子商务的研究并不多,主要还是因为其发展历史太短、发展速度太快,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关注日本电商务发展状况和经验教训的定性研究。其中有从产业整体层面的研究分析,如,杨琴(2008年)比较了中日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总结了中国可以向日本借鉴的成功经验;熊国经、曾群(2005年)主要从战略和政策角度分析日本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给中国的启示;黄健青、水淼(2012年)采用面向交易的电子商务就绪度模型体系,从基础设施、社会环境、市场条件、消费者和企业4个方面对中国、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印度、巴西等7国电子商务就绪度的发展水平进行测量,分析各国的差距及形成原因,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提高电子商务就绪度水平提供了建议。

然而,更多的研究文献则是关注于日本电子商务发展的某一特定领域,如,赵凌冰(2005年)在分析日本电子B2B电子商务模式后,发现其具有强烈的封闭性和垄断性特点;何文宣(2013年)和祁格格(2014年)以淘宝和乐天为例,比较中国和日本C2C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认为前者在学习后者的基础上对所导入的商务模式进行不断的优化和创新,并形成其独有的结构和核心优势;王庆鹏(2008年)关注到日本移动电商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其通信、金融市场的放松管制和先进技术的应用;唐光海(2014年)通过对比日本和韩国与我国在移动商务创新基础环境、应用和模式上的差别总结国外的经验和创新路径;陈生萍(2008年)、李自琼(2014年)等总结了日、美、英等发达国家在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模式上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学者则关注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物流等配套设施体系的研究分析:王丹(2015年)以日本互联网交易法律体系为考察对象,认为日本电子商务法律体系较为成熟,既有纲领性法律对电子商务立法义务做出法律规定,又有细节方面的法律和法令,并对所有涉及电子商务的法律进行了全方位、大规模的修改,有很多可借鉴之处;蒙微(2009年)则认为日本在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且行之有效的体系,值得借鉴;杨洋、李晓晖(2014年)分析了日本电子商务及物流业的发展,认为二者是相互作用的关系,日本电子商务的发展得益于其成熟的物流体系,同时也其带来了变革的压力。文章全面分析了日本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和特点,并探索其背后的原因,以便更准确更针对性地总结其对中国电子商发展的借鉴意义。

二、日本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及特点

(一)日本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1.市场规模

日本电子商务起步虽晚,但发展迅速,其市场规模仅次于美国和中国。2014年,日本国内的B2C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约为12.8兆日元,比上一年增加14.7%,EC化率文中“EC化率”的定义是:EC(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占总体市场规模(包括所有形式的商务交易)的比例。为4.37%,比上一年增加了0.52%;B2B市场规模约195兆日元,比上一年增加5%,市场的EC化率为18.3%,比上一年增加0.4%。2008年到2014年间的市场规模及EC化率如图1、2所示[2]。

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电子商务市场一样,日本的电子商务市场也是以B2B市场为主,B2C和C2C市场所占比例很小,增长速度也远远不及前者。

图1 日本B2C市场规模及EC化率

数据来源:日本经济产业省“平成26年电子商务市场调查报告”。

日本经济产业省公布的《平成26年电子商务市场调查报告》中关于B2B市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对应的规模和EC化率数据有广义和狭义两组,文章取的是狭义数据,即:以使用互联网技术的计算计网络为媒介进行商务交易的活动。

2.市场结构

日本经济产业省数据显示,日本B2C电子商务市场上增长最快的是零售业和服务业,所占市场份额最大的也是零售业,约52.34%,其次是通信情报24.15%,服务业17.8%。截然不同的是,B2B市场上占比最大的是制造业50.96%,其次是批发28%,金融占6.97%。从市场结构可以看出,电子商务对企业和消费者的价值主要体现在销售环节,所以零售和服务业占B2C市场的很大一部分。而对于企业和企业间的交易,电子商务则在采购、供销、资金等多个环节发生作用,金融服务是B2B市场上不可忽视的一部分,金融行业的EC化率也高达15%。

3.法律环境

虽然日本电子商务的发展只有短短二十几年的历史,但日本政府极为重视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目前日本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完备的法律体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日本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由一套纲领性立法和其他细节性法律、法令组成,且各项立法都与国际法律接轨。日本电子商务的纲领性立法是《高度信息通讯网络社会形成基本法》,是学习《全球电子商务框架》和《欧盟电子商务倡议》制定的,又称“IT基本法”。以此法为核心,日本针对公平交易、产品安全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如,保障消费信息权利的《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法》,针对互联网交易的《消费者合同法》,设定合同冷却期的《特别商业交易法》,保护网络隐私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打击虚假广告的《不良网站对策法》。此外,日本还对大量法律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针对电子认证问题修改了《公证人法》和《商业登记法》,针对电子合同问题修改了《证券交易法及金融期货交易法》,为应对网上商事行为合法性问题修改了《商法》,针对网络竞争问题两次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日本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

1.移动电子商务一枝独秀

在日本,接入互联网终端的主要是移动无线通讯设备,而非PC机,而这其中又以手机为主。1999年,日本率先开通移动上网服务,此后移动互联网用户数急剧增加。2004年,美国移动互联网用户占互联网用户总数的比例仅为32.2%,韩国也仅为66.9%,而日本则高达78.8%[3]。虽然这一差距在缩小,但日本仍是全球移动互联网业务发展最好的国家,其移动数据业务收入约占全球的份额高达40%,按2014年的数据计算,使用移动互联网的人口比例接近63.8%,互联网用户中移动互联网用户的比例超过了80%[3]。移劝互联网的普及为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技术基础,日本最大的国内电子商务平台“乐天市场”的销售额中有65%来自于移动端,其他主要电商平台如Yahoo、千趣会等来自移动端的销售份额均为50%左右[2]。

日本也是移动支付业务发展最好的国家之一。日本的主要移动运营商NTT DoKoMo、KDDI、软银分别于2004年和2005年采用索尼公司开发的FeliCa技术,推出移动支付业务。NTT DoKoMo移动支付业务用户早在2007年底就已达到了3 000万户,也就是说,其移动电话服务(FOMA)用户中有60%都在使用移动支付业务。2007年夏季,日本顶级信用卡公司JCB开始推广一项无接触支付服务,并宣布一项信用卡支付标准生效,该标准由数家日本信用卡公司联盟共同制定的。目前,该联盟的成员公司已经达到45家。在全日本,手机钱包用户已达到6 000万,占总人口数的近一半,其中有约1/4的用户升级到使用非接触技术[5]。日本的移动支付特点是有先进的技术保障和高需求保障:日本的手机用户总是率先享受最先进的移动增值服务,而他们对质量的要求也高过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这样的环境促进了日本移动支付服务的良性循环。

2.以便利店为特色的高效物流配送模式

便利店和电子商务的巧妙结合,成功地解决了困扰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配送问题。日本在物流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两个困难:第一,随着B to C 电子商务越来越渗透到日常生活中,顾客对物流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频繁而小批量送货成为电商物流配送中不得不面对的课题;第二,高昂的土地价格以及“老龄化”导致的劳动力不足问题,使仓储成本和配送成本大幅增加。在这种背景下,依托于分布范围广泛且门店数目众多的连锁便利店,可以大大节约仓库成本,利用便利店就近配送或采用自提的方式也能大大削减人工配送的成本。而且日本便利店都是24小时营业,配备了网络终端,可以随时轻松满足消费者线上线下购物的需求。在日本全国数万家便利店网点以及强大的后台信息系统的支持下,该体系不仅方便了消费者,还节省了库存、仓库、门店等多个物理环节,依靠强大的信息系统进行配送各环节的高效连接,节省了大量成本。

日本经济产业省对日本、美国和中国的网购消费者的退货理由的调查显示:日本由于物流配送问题导致的退货率要远低于美国和中国。如图5所示,日本因配送时间延误和包装变形破损导致的退货率低于5%,而中国则均高于10%。可见,日本以便利店为特色的B2C物流配送模式的确高效且高质。

3.厂商主导型的封闭式B2B模式

日本的B2B电子商务发展之初,是观察模仿美国的企业间电子商务市场的运营,但无论是制造商、商社还是计算机企业,都是由大企业领头。例如,松下电器、东芝等大型制造商,率先开始利用互联网进行采购和分销,他们在互联网上收集潜在的供应商(卖方)并进行交涉。这种由一家大企业主导的模式会因为各个网站的交易规则、交易流程、技术标准、数据格式等不同阻碍市场的进一步扩大。日本也建立了行业内的N:N平台,例如,模仿美国“汽车交易网络”(ANX)模式创建的日本汽车交易网络平台“JNX”,其服务的对象是某一行业中的的众多卖家和买家。“JNX”创建于2000年,最初仅是为业内53家企业提供电话回线的服务,2005年开台提供宽带服务,但由于网络使用成本较高,加入“JNX”的企业以大型企业为主[18]。所以,在日本的B2B市场上主要存在由一家大企业主导的1:N和专注于某一行业由数家大型企业主导的N:N两种模式。

日本垄断经济的格局在B2B市场的发展之初的确起到了推动作用,但这种厂商主导的封闭式B2B模式也在随着市场和竞争的扩大而逐渐崩溃,开放式平台B2B模式是日本企业间电商发展的方向,也是全球B2B模式的主流。例如,目前成员超过2 200家的“JNX”为了吸引中小零部件厂商加入,2013年开始为中小企业提供JNX上的专用服用“JNX共同EDI服务”,并将扩大针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范围作为今后重要的发展战略来自日本汽车研究所JNX中心IR资料。

4.国内网络购物的消费满意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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