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志》官才理论与汉魏之际复古思潮

2016-12-02 12:01王晓毅
学术界 2016年11期
关键词:人物志官职周礼

○ 王晓毅

(清华大学 历史系, 北京 100084)



·学术史谭·

《人物志》官才理论与汉魏之际复古思潮

○ 王晓毅

(清华大学 历史系, 北京 100084)

刘卲《人物志》的官才与任职的学说之所以存在自相矛盾之处,原因是其官才分类的理论为黄老道家,而官职分类则来自儒家《周礼》。与汉魏时期实际运作的官僚制度及其人才实践存在较大反差。这一现象反映了汉魏之际中国思想界在“复古”的旗帜下,试图融合儒道学说,进行学术创新与制度变革的努力。

官才;官职;《人物志》;《周礼》;黄老

《人物志》是曹魏思想家刘卲撰写的一部人才学著作,携带了汉魏之际学术思想变化的大量信息,故一直为学术界关注。自汤用彤《读〈人物志〉》问世后,从冯友兰到牟宗三,许多重量级学者对该书作了专题研究,似乎滞义不多。但是从政治思想史角度看,该书有些问题至今未引起学术界足够的重视:一是该书《流业篇》中某些官才(政治人才)的定义与列举的历史人物,差异较大,不具备典型意义,个别人物甚至不伦不类;二是《流业篇》篇中与官才所对应职务,不是汉魏时期的官职,而是《周礼》与《尚书·周官》中的西周官职;三是《流业篇》与《材能篇》所论述的“清节家”适合担任的官职,竟然是两种功能不同的岗位,自相矛盾。对刘卲这样严谨的名理学家来说,似乎不应当出现如此明显的失误。对此,本文试图从汉魏之际思想变革的大背景下予以探讨。

《人物志》是中国古代人才学的集大成之作,也是惟一流传至今的人才学著作。该书由十二篇构成,其中《流业》是一篇专门讨论官才与相应官职的文章,其最大的特点是将官才划分为“主德”与“偏材”。在“无名”的“主德”领导下,十二种“偏材”处于合适的岗位,从事各种管理活动,使国家机器协调运作。

第一,“主德”,指理想的君主,即圣王。其政治素质是具备各种政治能力而没有突出特点的,呈现出平淡无味的平衡状态。称之为“中和”或“中庸”。“凡人之质量,中和最贵矣。中和之质,必平淡无味。故能调成五材,变化应节。”〔1〕因此“主德”的突出政治才干不是负责某个职能部门或从事某种具体工作,而是发现、识别与任用各种人才,“主德者,聪明平淡,总达众材,而不以事自任者也。是故主道立则十二材各得其任也”〔2〕。如果“主德”具有某种突出特长并擅长某种具体工作,则属于“偏材”范畴,其识人用人则难以客观公正;按照物以类聚的规律,容易识别和重用与自己相同的人才,其他人才则得不到合理使用,导致行政运作紊乱。“若道不平淡,与一材同好,则一材处权而众材失任矣”。〔3〕

第二,治国“偏材”,刘卲列举了清节家、法家、术家、国体、器能、臧否、伎俩、智意、文章、儒学、口辩和雄杰十二种类型,并分为政治管理人才与专业技能人才两大类型。其一,政治管理人才,称之为“经事之材”,共有八种。其中清节之家、法家和术家这三种人才最为重要,称之为“三材”,为人才之本。“三材”各自派生出了臧否、伎俩、智意三种次级“偏材”;“三材”共同组合产生出了“国体”与“器能”二种“兼材”。“凡此八业,皆以三材为本,虽波流分别,皆为经事之材也”。〔4〕其二,专业技能型人才,有文章、儒学、口辩和将帅四种。

《流业篇》对十二种“偏材”的特点进行了描述,对每种人才,都列举了适合担任的官职,以及相应的历史人物作为典型。除了“臧否”举了一个人物,其余十一种人才各列出了2个人物,共23位。下表1中的文字,出自《流业篇》。

表 1

从上表看,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其一,十二才所适合担任的官职,并不是汉魏时期的官职,而是来自《周礼》。其二,《流业篇》所列举的典型人物,有些人并不符合其关于“偏材”定义,没有典型意义,甚至相去甚远。例如文中的“伎俩”,是由法家派生出来的,却适合担任工程管理的司空一职,其基本特征是“不能创思远图,而能受一官之任,错意施巧。”〔5〕而与之对应的张敞与赵广汉显然没有这种特点。据《汉书》本传记载,这两个西汉官员从未主管过工程,也没有“错意施巧”的品质。他们都曾任京兆尹,以不畏权贵、严格执法著称。对《流业》中“偏材”定义与所列举人物不匹配这个现象,古人就已经察觉。例如,唐朝李德裕在《穷愁志·人物志论》中指出:

余尝览《人物志》,观其索隐,精微研几玄妙、实天下奇才。然品其人物,往往不伦。以管仲商鞅俱为法家,是不究其成败之术也。以子产西门豹俱为器能,是不辨其精粗之迹也。子产多识博闻,叔向且犹不及,故仲尼敬事之,西门豹非其匹也。其甚者曰:辨不入道而应对资给,是谓口辩,乐毅、曹邱生是也。乐毅,中代之贤人,洁去就之分,明君臣之义,自得卷舒之道,深识存亡之机;曹邱生招权倾金,毁誉在口,季布以为非长者,焉可以比君子哉?〔6〕

刘卲关于“偏材”与任职理论自相矛盾之处,并非局限于《流业篇》官才类型与列举的典型人物不合,在《材能篇》则出现了更为奇怪的现象——官才分类与相应官职与《流业篇》出现了明显的不同。请看下表:

表 2

比较表1与表2,不难看出两者的差异(见表2中的斜体字):其一,《流业篇》中“清节家”属于“偏材”,对应的官职是负责贵族子弟教育的“师氏”,“清节之德,师氏之任也”。〔7〕而在《材能篇》中则一变为总理朝政的“冢宰”。“是故自任之能,清节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冢宰之任。”〔8〕《流业篇》中的冢宰,由兼有清节、法、术三种素质的“器能”担任。“兼有三材,三材皆微:其德足以率一国,其法足以正乡邑,其术足以权事宜,是谓器能。”〔9〕“三材而微,冢宰之任也。”〔10〕其二,《材能篇》中“经事”的“偏材”,即政治管理人才从六种变成了八种,增加了《流业篇》十二材中所没有的“谴让之材”,并将《流业篇》中的不属于“经事之材”的“豪杰之材”列入其中。

《人物志》十二篇文章,涉及到了人才学各个领域的重要问题。〔11〕从人才的生理素质及体表特征、性格能力分类与任职、创业领袖的素质及其团队建设、如何鉴别人才以及容易出现的失误等等,基本上能自圆其说。只有在官才与任职这个问题上,出现自相矛盾的说法。刘卲是个善于逻辑思辩的名理学家。不应当犯这种明显自相矛盾的错误,将属于“偏材”的“清节家”与属于“兼材”的“器能”视为同一类人,均可担任冢宰官职。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学者们的注意。李崇智先生是这样解释的:“《流业篇》云:‘清节之材,师氏之任也。’又‘三材而微,冢宰之任也。’又‘兼有三材,三材皆微,其德足以率一国,其法足以正乡邑,其术足以权事宜,是谓器能。’此‘冢宰之任’应为‘师氏之任’。刘昞按冢宰作注,可见正文在刘昞之前即有误。”〔12〕,笔者认为,李崇智先生的解释可备一说,但是在没有文献支持的情况下,还不能轻易断定刘昞手中的《人物志·流业篇》关于清节家与任职的正文有误。正文如果存在如此明显的错误,大儒刘昞不可能毫无察觉。也就是说,刘昞依据的《人物志》版本质量应当没有大问题。

其一,刘卲创作《人物志》的时间,大约在曹魏黄初元年(220年)-青龙四年(236)之间。曹魏与西晋之间是以禅代方式完成王朝交替的,未发生全国性战乱,书籍没有遭到大量破坏。魏晋时期人物品题风尚盛行,《人物志》作为这一领域的重要典籍,在士人中广泛流传,错误严重的钞本难以通行。早在西晋永宁初年(301年),张轨就出任护羌校尉、凉州刺史,长期控制这个地区。永嘉之乱(307-312年),大量北方士人与书籍涌入凉州。长期统治该地区的张氏家族奉东晋王朝为正朔,非常重视学术,故十六国时期的凉州,是北方保存与传承中国文化的最重要学术重镇,收藏的典籍相当丰富。例如公元437年,统治该地区的北凉君主沮渠牧犍,向南朝刘宋赠送了各类书籍一百五十四卷。

其二,刘昞是大学问家,不可能对《人物志》中明显的错误没有察觉。据《魏书》本传记载,刘昞的老师是大经学家郭瑀,“设馆讲学,著书立说,弟子多达千余人,著有《春秋墨说》《孝经综纬》等。”〔13〕在众多弟子中,刘昞的才学最高,故郭瑀将惟一的女儿嫁给了他。郭瑀的老师,是出身于汉晋时期经学世家的大儒郭荷。“世以经学致位。荷明究群籍,特善史书。”〔14〕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刘昞的学术成果远远超越了老师,著作等身,是十六国时期凉州最著名的学者。“昞以三史文繁,著《略记》百三十篇、八十四卷,《凉书》十卷,《敦煌实录》二十卷,《方言》三卷,《靖恭堂铭》一卷,注《周易》《韩子》《人物志》《黄石公三略》,并行于世。”〔15〕

其三,刘昞多次担任管理文教与图书的高官,所见图书版本,自然是当时最好的。例如,他西凉时期任儒林祭酒,与国君李暠一起校书。“李暠私署,徵为儒林祭酒、从事中郎。暠好尚文典,书史穿落者亲自补治,昞时侍侧,前请代暠。”〔16〕北凉时期先任掌管国家图书档案的秘书郎,后为国师。“蒙逊平酒泉,拜秘书郎,专管注记。筑陆沉观于西苑,躬往礼焉,号‘玄处先生’,学徒数百,月致羊酒。牧犍尊为国师,亲自致拜,命官属以下皆北面受业焉。”〔17〕这说明,刘昞对图书版本学与校勘学,有很深的造诣。

综上所述,刘卲具有丰富的图书资源,渊博的学识,深厚的版本校勘功力,所以他为《人物志》作注释时,必然选择善本;原著抄写中出现的明显错讹,一般难逃其慧眼。换句话说,刘昞注释的《人物志》版本一般不会出现严重的抄写错误。如果有,也会被其发现校正。既然如此,为什么刘昞没有看到书中关于官才与任职的矛盾说法呢?合理的解释是,今天我们看来难以接受的说法,在当时人看来也许是可以接受的。其中原因,只有将《人物志》置于汉魏之际复古思潮兴盛的大背景下,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面对汉代经学的衰落与名教的破产,汉魏之际中国学术界在寻找出路的过程中,再次走了一遍“返本开新”的老路:到先秦文化经典的宝库中,寻找医治现实政治痼疾的妙方——在复古的旗帜下进行学术创新。为纠正名教之治的虚伪与腐败,不仅崇尚自然无为的先秦道家思想复兴,汉代道家著作《论衡》也在士人中广泛流传;针对今文经学的流弊,以《周礼》为代表的古文经学迅速崛起并成为显学。汉魏之际亟待解决的时代课题是人才问题。如何建立正确的人才标准与相应官职?如何建立名实相符的人才评价机制?成为思想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人物品题与名理学盛行。《人物志》书中关于人才分类与宜任官职的矛盾表述,反映了汉魏之际在复古思想背景下,儒家与道家两大主流学术思想在人才问题上的冲突与融合。

刘卲《人物志》的人才哲学属于哪个学派,历代学者有不同看法。有归于名家者,以《隋书经籍志》为代表;有归于杂家者,以《四库全书》为代表。晚清学者李慈铭认为,该书的思想特点是形名法术与黄老的结合:“其旨主于别材器使,为名家之学。而推重术家之流,如范蠡、张良者,奇谋通变,能用能藏。又以道之平淡(元)〔玄〕远为极致,盖申韩参以黄老。”〔18〕笔者以为,《人物志》应当属于道家,确切说,属于汉魏之际复兴的新黄老道家。

老子逝世后,道家演化出多种学派,黄老道家是其中一支。自1973年马王堆汉墓《黄帝四经》出土以来,学者们通过对比传世文献,在“黄老”道家问题的研究上取得了重大进展,历史文献中一些归为杂家类的作品,被学术界重新定位为黄老道家,如《吕氏春秋》等。该学派政治哲学的最大特点是,将《老子》的“无为”改造为“因循”,作为治国的最高指导原则,随社会形势变化,灵活运用儒、法、术、名、阴阳等诸子学说,即司马谈《论六家要指》中描述的“道家”。“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19〕西汉前期,黄老道家一度成为官方哲学,后被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代经学取代。东汉后期,随着名教破产与经学衰落,道家学说开始复兴,其中最有影响的道家学派,是“黄老之学”。它不是战国秦汉之际黄老之学的简单重复,而是以“名理学”形式出现的新“黄老之学”,并一度成为曹魏意识形态的主流。笔者曾撰文指出:汉魏之际“黄老”之学再次复兴,成为曹魏前期官方哲学,其特点是随社会变化,灵活运用诸子百家的政治措施。〔20〕而诸子百家政治措施的运用,必须通过使用不同类型的官才,方能真正落实。《人物志》中描述的官才系统,正是黄老道家“因循”治国政策的人才版——通过论述“主德”(君主)与“偏材”(大臣)的关系,将君主“因循”政治哲学落到了实处。

值得注意的是,《人物志》并没有简单套用黄老道家的政治哲学,而是依据汉魏时期的政治实践作了发展。例如,他将《论六家要旨》所没有的兵家谋略,作为最重要的能力,提出了“三材”学说。刘卲认为,官才的根本是三种:第一,清节家,具有思想教化的能力,是儒家思想的人格化;第二,法家,具有原创性制度建设的能力,是法家思想的人格化;第三,术家,具有战略谋划能力,是兵家思想的人格化。为了能囊括更多的官职,刘卲提出了“三材之流”与“兼材”学说:“三材”分别派生出了臧否、伎俩、智意三个亚种;“三材”共同组合形成了“国体”与“器能”两种“兼材”。

但是作为一个人才体系来说,《人物志》明显是理想化的,依照《流业篇》对官才的描述为标准,很难在汉魏时期官制中寻找相应的典型职位。但是,毕竟能找到某些功能近似的官职。例如,选择“器能”所匹配的官职,刘卲完全可以采用曹魏的“尚书令”而非《周礼》中的“冢宰”。当时的政治家们认为“冢宰”与“尚书令”的政治功能完全相同。例如,司马炎《荀勖守尚书令诏》:“周之冢宰,今尚书令,皆古百揆之任。”〔21〕荀勖《让尚书令表》:“昔六官所掌,冢宰为首。秦公卿赞,以丞相、御史为冠。今者尚书令总此三者,非臣驽暗所宜忝窃。”〔22〕那么刘卲为什么舍近求远,放弃了“尚书令”而选择“冢宰”呢?

众所周知,汉代基本上继承了秦朝政治制度,而秦制体现的是法家的政治理念。尽管官方在政治哲学层面以儒家为旗帜,但是制度层面并没有发生重大改变。汉魏之际的思想界普遍认为,从秦朝继承而来的国家制度存在严重问题,不是理想的形态。早在建安时期,仲长统便对汉代的政治制度弊端进行了抨击,认为“三公”的决策权被剥夺,成为礼仪性的虚职,严重名实不符。“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又中世之选三公也,务于清慤谨慎,循常习故者。是妇女之检柙,乡曲之常人耳。”〔23〕曹魏时期,朝中出现了礼法与玄学两大派别,政治上互相倾轧,但是都认为汉魏政治体制继承了秦朝,需要进行改革。例如,傅嘏属于司马氏一党,是礼法派思想家,他在攻击《考课法》时说:“大魏继百王之末,承秦、汉之烈,制度之流,靡所脩采。自建安以来,至于青龙……制宜经远,或不切近,法应时务,不足垂后。夫建官均职,清理民物,所以立本也。”〔24〕夏侯玄是正始玄学的思想家,与傅嘏分属不同的政治集团,他在《时事议》中说“今承百王之末,秦汉余流,世俗弥文,宜大改之,以易民望。”〔25〕

当时学术界流行名理学方法,强调名实相符,注重辨名析理。在人才学问题上,认为人才的分类应当与正确的官职相吻合,而建立正确的官职是根本。王符说:“圣王之建百官也,皆以承天治地,牧养万民也。是故有号者必称于典,名理者必效于实。则官无废职,位无非人。”〔26〕既然秦汉以来的国家制度存在严重问题,不是效法的榜样,那么理想的政治制度到哪里寻找呢,思想界的目光聚焦在了《周礼》。

《周礼》,原名《周官》,古文经学最重要的典籍之一,作者与成书年代争议较大,至今未有定论。该书是汉武帝时河间王刘德所献(亦有民间献书说),被收入秘府,未在社会上流传。至孝成帝时,被入秘府校书刘向、刘歆父子意外发现,用《考工记》替代《周礼》所缺《冬官》一章,收入所编书目《七略》,显于世。王莽时,一度立于官学,作为改制的理论。东汉时期注家蜂起,汉末经学大师郑玄为《周礼》作注后,该书与《仪礼》《礼记》并列合称“三礼”。三国曹魏时期,在古文经学兴盛的背景下,《周礼》再次立于官学,其官方儒家经典的地位从此确立。作为一部阐述儒家理想官制的典籍,在汉魏之际思想变革中,《周礼》作为托古改制的经典,地位跃于三礼之首,为这一时期的思想家所推崇。“《周礼》为礼之经,而《礼记》为礼之传。”〔27〕翻阅曹魏前期历史文献中的奏议不难发现,从墓葬标准、官职废立到行政法规的建立,官员们经常以《周礼》为立论的依据。请看:

曹操的建安二十三六月安排墓地的《终令》:“《周礼》冢人掌公墓之地,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居后,汉制亦谓之陪陵。其公卿大臣列将有功者,宜陪寿陵,其广为兆域,使足相容。”〔28〕

仲长统《昌言·法诫篇》中主张加强宰相权力时,引《周礼》作为理论依据,“《周礼》六典,冢宰贰王而理天下。”〔29〕

三公奏请为甄皇后别立寝庙:“宜依《周礼》,先妣别立寝庙”。〔30〕

王朗上疏讨论后宫编制:“《周礼》六宫内官百二十人”。〔31〕

孙晓上疏要求撤销校事一职:“既非《周礼》设官之意,又非《春秋》十等之义也。”〔32〕

高堂隆反对削减官员俸禄:“《周礼》,大府掌九赋之财,以给九式之用,入有其分,出有其所,不相干乘而用各足。”〔33〕

傅嘏反对《考课法》的依据:“礼之存者,惟有周典,外建侯伯,藩屏九服,内立列司,筦齐六职,土有恒贡,官有定制,百揆均任,四民殊业”。〔34〕

毫无疑问,在曹魏前期的官方意识形态中,《周礼》是最理想的国家制度,而《人物志》的创作时间亦在曹魏前期。在这样的思想文化氛围中,刘卲在理论创作中选择理想的官职,不可能离开《周礼》这部惟一讨论官职的官方经典。问题在于:一方面,《周礼》是一部反映儒家政治思想的理想化的国家制度,历史上未必真正实施过。另一方面,《人物志》的思想基础是黄老道家,其提出的理想官才,在《周礼》中难以找到匹配的官职,更难找到连接两者的典型历史名人。为了将两者融合起来,解决这些学术难题,《人物志》的作者努力为之,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捉襟见肘,不得不削足适履。于是出现了《流业篇》中的不典型“人物”案例,如将张敞与赵广汉归于“伎俩”,去担任管工程的“司空”。有的地方甚至自相矛盾,如《流业篇》说“兼有三材”综合型的人才“器能”,适合任职主持朝政的“冢宰”。“清节之材”作为偏材,只适合担任教化贵族子弟的“师氏之任”。而在《材能篇》中,“清节之材”却变为适合任职“冢宰”了。

如果说,《周礼》是一部理想化的制度经典,《人物志》则是一部理想化的人才学经典,其官才分类学说与汉魏时期实际运作的官职同样脱节,难以操作。下面仅以其“三材”学说为例:

其一,《人物志》是依据黄老道家哲学建立了人才学体系:在无为的“主德”领导下,清节家、法家、术家等偏材各自发挥作用,但在政治实践中这些偏材却没有相应的官职。从秦汉到曹魏,削弱相权,强化君权是政治制度发展的趋势——从汉武帝的内外朝到魏晋三省制,君主对立法权与决策权控制进一步强化。例如,刘卲笔下具有“建法立制,强国富人”能力的法家,在朝中没有适合的法定职位。国家的立法工作,是皇帝委派重要大臣组成一个起草小组,与他们是否在司法部门任职无关。刘卲的官职是“散骑常侍”与法律无关,却两次参与重要立法活动。一是受皇帝之命,独立完成了选官考官的法规《都官考课》;二是参加了陈群领衔多人参加的《魏法》起草工作,参加者的官职均与法制工作无关。“天子又下诏改定刑制,命司空陈群,散骑常侍刘卲,给事黄门侍郎韩逊、议郎庾嶷、中郎黄休、荀诜等删约旧科,傍采汉律,定为《魏法》。”〔35〕

其二,刘卲既担任过地方太守,又长期在朝中参与决策,是位有政治实践经验的思想家,其“三材”学说——思想工作能力、建立制度能力与战略决策能力,高度概括了中国古代官员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刘卲过分强调了“三材”的独立性,而在政治实践中纯粹的儒家、法家、兵家人物是非常少的,大部分官员都是不完善的“兼材”,换句话说,大部分官员都有团结、执法与谋划三种素质,只是某种素质比较突出而已,应当称为综合性的“偏材”。正因为如此,在官员实际任用中,大部分人既可以在某个职能部门从事某种具体工作,也可以出任地方长官,做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例如官员们既可以担任九卿、尚书,也可以出任地方太守、刺史,运气好还可能高升为“三公”。历史文献中无数案例表明,大部分官员可以在不同岗位上流转,甚至行政官员与军事将领都可以互相换岗。只能胜任一个岗位的是少数。曹魏思想家傅嘏这样描述当时官员们任职实况:“及经邦治戎,权法并用,百官群司,军国通任,随时之宜,以应政机。”〔36〕显然《人物志》的官才学说只是个理想主义的理论蓝图,而不是一个准备付诸实践的政治制度的改革方案。

综上所述,《人物志》一书官才分类的理论依据是黄老道家哲学,而与这些官才相应的官职则来自古代儒家经典《周礼》。《人物志》与《周礼》,都是理想化的学说,不仅两种理论形态难以融合,这两种理论与汉魏时期实际运作的官僚制度及其人才实践,同样存在巨大反差。魏晋时期融合儒道哲学,建立新的思想体系,是亟待解决的时代课题,可谓众说纷纭、怪论迭出。《人物志》作为一部个人的学术著作,将黄老道家人才理想与《周礼》进行融合的探索过程中,出现某些错位现象,在当时的思想界看来,也许是正常现象,能够接受。因此,《人物志》的作者刘卲与注者刘昞,都没有感到自己的论述与注释存在严重问题。

注释:

〔1〕《人物志·九征》,王晓毅:《知人者智——〈人物志〉解读》,中华书局,2008年,第65页。以下所引《人物志》文字,均出自该版本,仅注明页码。

〔2〕〔3〕〔4〕〔5〕〔7〕〔9〕〔10〕《人物志·流业》,第95、97-98、93、92、95、91-92、95页。

〔6〕李德裕:《李卫公会昌一品集》,中华书局,1985年,第270-271页。

〔8〕《人物志·材能》,第119页。

〔11〕《人物志》十二篇内容简介:《九征第一》,人才的生理素质及其体表特征。《体别第二》,十二种性格特征与相应的岗位。《流业第三》,十二种专业人才与相应的岗位。《材理第四》,通过正确的辩论方法获得相对合理的人才标准。《材能第五》,八种政治偏材的任职得失。《利害第六》,六种政治偏材的个人命运。《接识第七》,初次面谈鉴别对方的德、法、术三种政治能力。《英雄第八》,创业领袖与团队素质。《八观第九》,从八个不同角度全面观察人才。《七谬第十》,鉴别人才容易出现的七种失误。《效难第十一》,分析人才难以脱颖而出的原因。《释争第十二》,以能否谦逊辨别人才高下。

〔12〕李崇智:《人物志校笺》,巴蜀书社,2001年,第116页。

〔13〕《晋书》卷九四《郭瑀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2454页。

〔14〕《晋书》卷九四《郭荷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2454页。

〔15〕〔16〕〔17〕《魏书》卷五二《刘昞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1160、1160、1160页。

〔18〕《越缦堂读书记》,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621页。

〔19〕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

〔20〕王晓毅:《“因循”与建安至景初之际曹魏官方政治哲学》,《南京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

〔21〕《北堂书钞》卷第五十九引曹嘉之《晋纪》,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30页。

〔22〕《北堂书钞》卷第五十九引《荀勖集》,第230页。

〔23〕〔29〕《后汉书》卷四九《仲长统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1657、1657页。

〔24〕〔34〕〔36〕《三国志·魏书》卷二十一《傅嘏传》,中华书局标点本,第623、623、623页。

〔25〕《后汉书》卷四九《仲长统传》,第1657页。

〔26〕王符:《潜夫论》第一卷《考绩》,中华书局,1979年,第65页。

〔27〕《后汉书》卷九九《祭祀志下》注引仲长统言,第3200页。

〔28〕《三国志·魏书》卷一《武帝纪》,中华书局,1982年,第51页。

〔30〕《三国志·魏书》卷五《后妃传》,中华书局,1982年,第161页。

〔31〕《三国志·魏书》卷一三《王朗传》,中华书局,1982年,第413页。

〔32〕《三国志·魏书》卷一四《程昱传附孙晓传》,中华书局,1982年,第430页。

〔33〕《三国志·魏书》卷二五《高堂隆传》,中华书局,1982年,第715页。

〔35〕《晋书》卷三十《刑法忘》,中华书局标点本,第923页。

〔责任编辑:陶婷婷〕

王晓毅(1954—),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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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大宰九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