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泽娜
道术相济
——中国生态伦理实质性传统的经验与启示
广东社会科学 2016年第6期
余泽娜
中国传统社会有一个生态伦理的实质性传统,包含道与术两个层面。以天人合一为核心的生态伦理思想道统,在术的层面渗透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安排和生活技艺之中,渗透于法制建设、民间信仰之中,形成道、术相济的完整体系,在中国传统社会的长期发展中产生了规范有效的影响。而造成当前中国生态环境困境的重要原因恰是道统传承萎缩、道与术相分离。要走出困境、推进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借鉴传统的经验:既要好于道,也要进于术。
道 术 中国 生态伦理 实质性传统
在生态危机全球蔓延的今天,中国生态伦理传统受到了国内外学界的热切关注。如果暂时悬置对中国历史上各家各派生态伦理观念的细化研究,只是长远纵向地观察中国生态伦理思想的历史脉动和现实演化结构,不难发现:以天人合一为核心的传统生态伦理思想作为道统,宛如一条主线贯穿、渗透于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们的实际生存方式与生活技艺、法制、民间信仰等术的层面,道、术相济,在中华文明的流转传承中形成了理论与实践交相辉映的完整体系。这一体系伏脉千里,在传统社会中构成了希尔斯笔下所指的“实质性传统”——实质性传统就是维持已被接受的东西的传统,它“是人类的主要思想范型之一,它意味着赞赏过去的成就和智慧以及深深渗透着传统的制度,并且希望把世传的范型看做是有效指导。”①中国生态伦理实质性传统所遗留下来的道、术相济的宝贵经验,为反省当前我国社会面临的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紧张关系、推进当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启示。
在中国几千年的生态伦理实质性传统之中,道与术两个层面之间建立起高度的逻辑整合,以“天人合一”的理念一以贯之。在这个实质性传统里,人与天地万物是相互依存的和谐整体,人要保护和关怀所有非人类生命和环境,要遵循自然的节律来安排生产和生活,人与自然打交道的行为还要受到法制和民间信仰的规约。这一实质性传统在客观上维持了中华文明的连续不断。
1、道的层面:以天人合一为核心的生态伦理道统
中华民族古代先民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处所积淀下来的经验、教训,通过精英文化的不断洗练、提升和创造性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天人合一为核心,以儒、道、佛三家为主要组成部分的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之道统。
道家崇尚自然无为,主张要以人道合天道。在道家看来,人与天地万物同源而生,人不过是“域中四大”之一,应遵守道的自然法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②。“道法自然”体现在人道上,就是要“知常曰明”——认识天地万物运动变化的规律,要“知和曰常”——明白和谐才是最适合天地万物生存的规律和状态,要“知止不殆”、“知足不辱”——讲求适度增长、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天人合一”是人通过修道功夫而达致物我同化的最高精神境界。
儒家也认为人与万物同源而生,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张:第一,人应尊重生命、养护生命,因为“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③;第二,人应顺应自然规律,“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④;第三,人可以因势利导地适度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财(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⑤。天人合一是儒家追求的理想境界,儒家认为当人的道德修养达到至诚境界后,可以参天地、赞化育。
佛教从印度传入中国以后,通过与道家、儒家文化的交融、发展,也构成生态伦理道统的一个重要内容。首先,认为万物平等。经过禅宗、天台宗的拓展,中国佛教认为山川大地、一草一木、一沙一砾等皆有佛性,万物平等;人类应该尊重万物、并与自然和谐相处。其次,中国佛教通过“业报”、六道轮回等思想,告诫人们行善去恶、不应杀生,要尊重生命、珍惜生命,倡导放生、素食,以养慈悲之心。再次,重视自然环境的优美和谐,认为这也是助人顿悟、成佛的重要条件之一。
这三家的思想,核心内容相近、行为取向互补。从总体上看,以“天人合一”为核心的中国生态伦理传统,强调人与自然万物的平等和相互依存,强调因任自然、人要顺适自然、取用有度,强调在人与自然的相谐中人的精神境界的不断提升。它以适应型为特点、以价值理性为侧重点,成为具有东方文化意蕴的生态伦理思想之瑰宝。
在传统社会里,这个道统的传承主要是通过教育实现的。“教育是传统从一代人传到另一代人的媒体,是一个移植传统的过程,这种过程使接受者得以接受进一步变异和完善的传统。”⑥通过儒、道、佛等系统经典文献教育的“以文化之”,不仅强化了受教育者(包括统治阶层)的生态伦理意识,而且使生态伦理的道统得以世代流传、不断创新发展,诚如希尔斯所言,“通过将传播人所理解的传统灌输给接受者,教育熏陶了这些接受者;教育也是一个选择接受传统的优异人才的过程”⑦。
2、持道统术,以术载道
在过往的浩淼时光中,生态伦理的道统之所以彰而不失,除了教育的传承之外,还因为它在术的层面有一个精细高效的运作系统,使这个道统被一以贯之地落实、渗透在具体的生产、生活安排和生活技艺之中,并通过法制与民间信仰加以巩固。由此形成一个具有几千年历史连续性的持道统术、以术载道的生态伦理实质性传统。
在这个传统中,关于生产、生活的具体的制度化安排,主要体现在《礼记·月令》、《吕氏春秋·十二纪》、《淮南子·时则训》。
儒家的经典之一《礼记》收有《月令》篇,按12个月的时令,将一年分为四季、每季分为三个月,描述每季、每月的气候特征,以及相对应的每个月的祭祀礼制、生产、生活安排,并强调政令应符合自然的规律、应有益于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例如孟春之月,“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鸿雁来”,“是月也,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和同,草木萌动。王命布农事:命田舍东郊,皆修封疆,审端径、术,善相丘陵、阪险、原隰土地所宜,五谷所殖,以教道民,必躬亲之。田事既饬,先定准直,农乃不惑”。⑧在这个万物生长、农耕春忙的月份,“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毋聚大众、毋置城郭,掩骼埋胔”;君王除了举行与月令相应的祭祀、颁布相应的禁令之外,不可以举兵征伐,应谨记“毋变天之道,毋绝地之理,毋乱人之纪”,若不遵循自然规律、乱行时令,将乱象纷至。⑨
而以道家思想为主体的《吕氏春秋》亦载有《十二纪》,在“法天地”的基础上编辑春、夏、秋、冬四季,每季各有孟、仲、季三纪,《礼记》中《月令》的基本内容被列为十二纪的纪首文字。《十二纪》的主旨是从四时物候变化推演出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四时之德,要求人们遵循此秩序安排生产、生活,人间的政令、人事也须依照此秩序而有四时之别。其用意正是《序意》篇所言的:“凡十二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⑩
《淮南子》的《时则训》也讲述了应四季、十二月之变化来安排生产、生活之事,并从人与天地万物之间的物类相感、天人相应等角度详细论述了人道应合于天道的理由。
这三篇经典都要求人们要遵循自然的节律——按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来安排生产和生活,强调取物有时、取用有度、取物不尽物,即边发展边保护。在以农为安邦之本的中华民族历代社会中,这些制度化安排被奉为有利于农业生产实践的指南。
而为了农业生产能够顺利进行,古人还在技艺上采取了各种有利措施,作为上述制度化安排的辅助手段。例如肥田以养地力、搭配种植,创造“桑基鱼塘”等高度利用空间层次的集约型生态农业;兴修水利工程,以防洪排涝、利农灌溉;植树造林,以防止水土流失等等。这些技艺措施浸润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强调因地制宜、顺势而为,强调人对自然环境的适应。
进入近现代社会以后,中国生态伦理实质性传统的影响日渐弱化。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境况,首先是生态伦理道统在传承上出现萎缩;而生态伦理道统传承的萎缩,又直接影响了生态伦理道统自身的统摄力,以致出现道、术分离的情形。这两种状况在极大程度上解构了在我国拥有悠久历史的生态伦理实质性传统,也导致我国在进入发展快车道后很快陷入生态困境。
1、生态伦理道统自身在传承范围上的萎缩
从历史上看,中国生态伦理的道统主要通过教育手段而保证其在精英阶层获得世代传承和不断发展,并由受教育者在政治、文化、法律、制度、技术、民间信仰等方面带来一连串辐射影响,以强化整个生态伦理实质性传统的规范性和连续性。但是在当前,生态伦理道统自身在传承范围上出现了大幅萎缩。
其次,生态伦理道统的传承范围缩小在学界研究领域。中国传统的生态伦理道统之所以没有完全中断,是因为在今天的学界研究领域中还保留了一席之地。特别是西方生态危机促使西方生态学研究兴起之后,西方学者在批判生态危机产生的西方文化传统根源的同时对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给予高度关注,以及当前我国在社会发展进程中遭遇生态环境难题之后,这个土生土长、又在历史上产生过长期积极影响的生态伦理道统吸引了国内学者的研究热情。这对于中国传统生态伦理道统的当代传承与创新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虽然这些研究也能对国家政策的制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从总体上看,学者们在道的层面取得的研究成果,官方和民间力量持续有效的吸纳、转化和应用也显不够。因而与以往道统在整个生态伦理实质性传统中所起的统摄性作用相比,今天的道统研究的影响力比较有限,远不能抵挡物质贪欲、消费主义、短视主义等的强力冲击。
2、道与术的分离
近百年来生态伦理道统在教育上的淡出和传承范围大幅缩小、影响力日见稀薄,使得原本以此为统帅的整个生态伦理实质性传统难以为继、屡遭瓦解。因而在社会持续向前迈进的过程中、尤其是上世纪70年代以后中国社会进入转型加速期之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整个社会的发展缺乏一个生态伦理视角,缺乏在这方面高屋建瓴、一以贯之的历史文化视野、整体系统视野和深层的文化、心理认同基础,缺乏生态伦理维度的规约力量。其集中表现为生态伦理的道与术相分离。
首先,道脱离了术。在中国生态伦理实质性传统中,道、术相济,持道统术、以术载道,这个体系是由文化精英、官方和民间三股力量合力推进的,形成经世累积的规范性影响。但当这个实质性传统被逐渐解构之后,道的传承只是在学界相关研究领域得到了实现,而学者们更多的是在道的层面关心生态伦理问题,例如以西方为参照、中外比较,或以现代视野重返本土历史传统等等,力图在理论上有新建树;而在由道而术的层面则关注不足,缺少传统儒、道两家在生态伦理的道与术之间自觉的融会贯通,且在帮助政府解决和协调发展与环境问题方面的研究也做得较少。那些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术”在当代中国的发展也并不是传统的由道统摄和促进,而大多是“倒逼式”的——在没有处理好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付出了生态环境恶化的代价之后才开始逐渐得到重视;而这种倒逼式发展,又往往使这类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术”局限于部分技术、法制的范围,效果有限且容易落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窠臼。
1、 好于道
明确新道统,首先要继承生态伦理旧道统。一个对我国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有意义的生态伦理新道统绝不是抛开历史文化传统另起炉灶的产物,而是要承接起传统的延续性。这就需要对我国历史上生态伦理的旧传统做系统、细致的梳理。毕竟这些内容在我国诞生的历史长、涉及的流派多、分布的领域散,系统的整理工作至今尚未完成。在这个整理过程中,国外对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资源的研究兴趣和关注点,不论是赞叹之辞还是批评怀疑之语,都可以作为他者的参照系,启发我们去重新发现、重新认识、重新评价我们自己历史上的生态伦理道统。
2、 进于术
生态伦理的新道统要下沉到术的层面,增进术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辅助作用。在这一层面需要着重关注的有以下几个:
重视和发挥民间信仰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首先要深入挖掘、辨析隐在民间信仰中的生态伦理思想。由于民间信仰分散性、杂糅性、草根性、日常性,使得学界研究中国生态伦理传统时往往更多地关注在道的层面展开的内容,而对隐藏在民间信仰中的生态伦理思想兴致不高。但是,系统挖掘、研究民间信仰中的生态伦理观念,实际上可以与道的层面的生态伦理思想研究两线交错、互为印证。而且,透过表面纷繁的民间信仰现象,考察传统生态伦理道统以什么样的面貌参与民间信仰的重塑、以什么样的方式传递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则和秩序观念,又通过什么样的演进逻辑参与建构了民众的日常生活,对今天从生态文明建设角度引导民间信仰的发展也有重要借鉴意义。
总而言之,以道、术两个层面整合、建构起来的生态伦理实质性传统,持道统术、以术载道,以其规范性、有效性,在中国以往社会世代传承。在当代要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走出生态困境、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的伟大目标、乃至为全球生态安全贡献中国力量,需要我们借鉴这种道术相济的经验——这不仅是中国生态伦理实质性传统在当代的延续和发展,而且也是中国版深层生态学的现实演绎。
②老子:《老子·第二十五章》。
③《易经·系辞》。
④《易经·正义》。
⑤《易经·彖传》。
⑧⑨《礼记·月令》。
⑩《吕氏春秋·序意》。
[责任编辑 刘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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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4X(2016)06-0060-09
余泽娜,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哲学部教授,博士。广州 5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