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万荣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陈小光
创新四项举措 提升执纪效率
■ 中共万荣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陈小光
今年以来,万荣县纪委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四个方面创新审理方式,规范审理程序,促进案件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实行审执分设,维护纪律严肃性。
为进一步加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力,督促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牢牢扛起执行纪律处分决定的主体责任,突出审理室落实纪律处分的工作职能,万荣县纪委重新厘定审理室职责,加强人员配备,出台了《万荣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审执、审复分设的暂行办法》。在审理室下设两个审理小组,一组侧重案件审理工作,对案卷调查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证据是否充分进行审理,确保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另一组侧重处分决定的执行、申诉案件的办理,对处分决定的宣布、入档和受处分人员的工资核降、职务晋升、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确保执纪到位,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申诉与审理的分设,确保了原审案人员不再承办该申诉案件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核,做到客观公正,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运行简易程序,提升案审效率。
按照“新常态”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快查快办”的要求,万荣县纪委于今年出台了《关于执纪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暂行办法》,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四种案件类型为: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司法机关移送、事实已做认定的,突发事件问题明了需追责的。旨在解决一些简单明了、事实清楚的案件在执纪审查工作中手续繁多、耗时耗力的问题,节省人力、时间,提高办案效率,实现执纪资源优化配置。今年以来,万荣县适用简易程序快查快办案件15起,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例如,在孤峰山失火追责案中,县纪委采用简易程序,用时3天就将涉案的7人全部处理到位,审理时间缩短了一半以上,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是进行二次审议,提高审理准确性。
为提高案件处理的准确性,保障违纪人员的合法权利,万荣县纪委审理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二次审议制度。二次审议即案件移送审理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审核纪律审查部门所移送的证据材料,对违纪人员的违纪行为准确定性,提出处理意见后报纪委常委会一次审定,作出初议意见;初议意见送达违纪人员所在基层党组织或单位,由其召开大会,结合该党员干部平时工作情况、群众反响、违纪背景进行讨论并作出对违纪人员的处理意见,呈报审理室,审理室据此修改审理意见;二次召开纪委常委会,由审理室汇报基层处理意见及二次审理意见,经县常委会集体讨论后,作出结论意见,从而达到定性准确、量纪恰当,保障基层党员权利、如实反映真实情况的目的。
四是运用“互联网+”强化业务指导,力促纪律审查规范化。针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过程中遇到的纪法衔接、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文书格式变更、纪言纪语的切入以及探索实践“四种形态”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微信业务咨询”平台。平台的建立,一是加强业务交流。全县纪检干部,特别是参与执纪审查人员,可通过微信平台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相互交流,取长补短。二是答疑解惑。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可提交到微信群中,群成员根据自身掌握知识讨论作答,审理室人员就讨论情况作出评判,并提供相关政策依据。三是案例指导。审理室工作人员定期提供业务期刊上和实际工作中的案例,供大家就执纪审查工作中实体及程序性方面问题学习借鉴,提升业务素质,保证执纪审查工作质量,提高审查效率。
(责编:许树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