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锡林郭勒盟委统战部 赛音巴雅尔
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宗教领域和宗教工作不断面临着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不断考验我们党和全社会怎么认识宗教,怎么对待信教群众(公民),怎么处理宗教问题,实际上是对我们党执政方式方法和能力建设的一种考验。换句话说,以什么样的思路理念做宗教工作,促进宗教和顺、推进社会和谐、推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进程,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种新的挑战和新的课题。
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首先要解决好党政领导和从事这项工作的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宗教在我国的发展很快,我们党对宗教的看法、认识也有了质的转变,对宗教理论和政策的调整也很大,认识在不断深化,政策法规在不断完善。不再认为宗教问题是一个局部的、边缘的问题,不再认为宗教总体上是消极落后、封建愚昧、迷信、不健康的东西,不再认为可以人为地消灭宗教,不再认为宗教工作可有可无。而是与时俱进地做出了“宗教问题实质上是群众问题,宗教工作本质是群众工作”的论断。宗教工作的地位也从“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上升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工作是全局性工作”。宗教工作基本方针逐步完善为四句话——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的存在,有其合理性,我们必须正视和重视存在和发展着的宗教,我们必须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宗教理论政策,领悟精神实质,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
宗教工作是群众工作的理念——而且是特殊领域的群众工作,信教群众也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群众基础。从代表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高度出发,摘掉有色眼镜,把思想观念从“左”的、片面的、僵化的、过时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多从宗教的正面功能和积极功能上做文章,正确看待宗教,热情对待信教群众,了解、把握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意愿,积极探索工作方式方法,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宗教工作和宗教领域不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困难肯定会逐步的、妥善的得到解决。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党和国家的利益与宗教界的利益有机结合起来,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群众基础着眼,怎么有利于争取人心、促进和谐,就怎么做,把能不能解决问题和想不想解决问题搞清楚了,思路办法总比困难多。
从总体上讲,宗教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是一个意识形态和行政事务叠加、较复杂的工作,也是一个人情味浓厚的“人心政治”工作。因此,做宗教工作必须运用统一战线的思维和工作方式方法,宗教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也要求我们必须这么做,这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关键和根本所在。历史和实践证明,别的办法不仅不好使,反而起反作用。
在2015年5月份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从宗教关系来讲,从我们党执政以来的经验教训看,执政党与宗教之间,宗教界与非宗教界之间,不是对立的、敌对的、不可调和的关系,而是互相依存的“命运共同体”,也是鱼和水的关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伟大“中国梦”,宗教界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的积极因素。“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要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全中国的力量,这种力量就是中国各民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理所当然包括广大信教群众的力量。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凝聚力量、配置力量的重要手段,解决力量从哪里来、往哪里用的问题。运用统一战线思维和方式方法,做团结人的工作,做人的心灵工作,团结带领信教群众,为实现“中国梦”共同奋斗,也是党的群众路线、目标宗旨、实现路径在宗教工作中的体现,核心和灵魂都是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工作全局。运用统一战线思维和方式方法(群众工作思维和方式方法)做好宗教工作的要点,就要倡导“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理念,以“尊重、包容、友善”态度,经常深入信教群众中,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学习掌握宗教常识和知识,把握宗教规律,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好。领导和驾驭宗教工作,从事和做好宗教工作,必须深刻学习领会和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4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前3句是重大政策和原则,最后一句是工作的根本方向和目的,是工作的落脚点,是重点,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应有之义。仔细研读这4句话,其实也包含着“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理念。理念不对路,则方式方法不对路——就会走“打击、防范、管制、压制”的路子。同时,宗教问题再怎么复杂,也要把群众性、长期性放在首位。因此,对待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态度必须是“尊重、包容、友善”,这也是做群众工作、宗教工作最起码的要求。宗教的特点和统一战线的思维、工作方式方法告诉我们,做好宗教工作,必须耐心细致,必须润物无声、细水长流、因势利导,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按照宗教的规律做工作,不能片面化,但也绝对不能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也不能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而是要特别严谨、周密思考,对待宗教,多从正面、积极面和有利于凝聚力量、汇聚共识方面着手。这样才有利于复杂问题简单化处理,而不是图一时痛快,简单盲目从事,给工作留下麻烦。
促进宗教和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也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方面,是党对做好宗教工作的必然要求。充分调动和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促进宗教和顺,推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进程,则是党对所有涉及宗教的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提出的目标和做好本职工作的内在要求。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围绕党和国家的利益,各族人民的利益,着眼“人心政治”,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宗教健康发展。
首先要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障。宗教本身就有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等特点。还有一个客观现实是:近些年来,境外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不断加剧,利用宗教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十分明确。而从国内情况看,宗教发展速度很快,信教人数越来越多,信教群众的年龄、结构发生着变化,传统宗教冲破地域格局,进入相互交错发展、遍地发展的新时期。过去没有宗教的地方有了多种宗教,传统上信仰某种宗教的民族的人,开始信仰另一种宗教,传教方式也日益多样化,宗教工作的社会化趋势越发明显。因此,怎么主动引导好而不是管制、限制、被动防备打压宗教和信教群众,引导宗教健康发展,是全党、全社会的分内事,是应尽的责任。从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事情看,不断印证着“民族、宗教无小事”。全党必须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一是要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宗教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宗教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以便有合法的、合理的、足够的专业队伍和力量管理宗教事务、服务信教群众,以适应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宗教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是一个意识形态和行政事务相叠加的工作,它涉及的是人的思想、人的活动、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等等,宗教问题又与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交错,所以宗教工作又是特别复杂的一项工作。如果没有专业力量,被动应付。长期如此,容易埋下隐患,往小了说不利于社会安定,往大了说是脱离群众、自毁执政基础。二是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服务管理模式和方式,认真研究解决宗教领域的困难和问题,增强驾驭宗教工作的领导能力和做好宗教工作的水平,引导宗教健康发展。
其次要充分发挥宗教界的作用,增强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主动性。宗教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我们总的目标是尽量化解宗教的负面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宗教界的积极因素,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为实现“中国梦”服务。发挥宗教的正能量,就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坚持求同存异,在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中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爱国主义和法治宣传教育,把他们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在思想和行动上做到爱国爱教相统一,真正做到与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要加强同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沟通联系、感情交流和教育培养,努力培养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群众中有威信、关键时刻起作用的爱国宗教代表人士,使宗教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发挥好他们在引导信教群众、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积极作用。要将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视做我们的执政的群众基础,坚持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于宗教工作中。树立和加强服务意识,及时主动向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宣传党的大政方针、重大决策部署,多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始终保持党同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血肉联系,让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明白一个最朴素的道理——自己首先是中国人,然后才是宗教徒,让他们把爱国爱教当作发自内心的自觉行为,增强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