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强化服务意识 提高审批效率全力服务社会投资项目建设
今年以来,省林业厅牢固树立“便民、高效、廉洁、规范”服务理念,紧紧围绕发挥“三大优势”、实现“三大目标”、迈向“三大愿景”总体目标,立足十二大重点产业、六类园区、美丽海南百千工程、“五网”基础设施、全域旅游、“海澄文”一体化、“大三亚”旅游经济圈项目建设,全面做好林业行政审批服务工作。1-7月,审核审批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103宗、面积764公顷,按时办结率和提前办结率均为100%。下面,省林业厅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四项服务。
一、主动服务,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一是在服务社会投资项目使用林地审批过程中,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按照“多规合一”和严守生态红线的总体要求,根据《海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篇》确定的生态布局、功能定位、用途管制,进行分类指导,正确处理好林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为项目及时落地提供资源支撑和服务保障。积极与国家林业局沟通,加快我省上报重点项目的审批和追加林地定额指标,为“文昌至琼海博鳌公路建设项目”追加林地定额指标215公顷,为博鳌机场二期扩建项目追加林地指标30公顷。同时,鼓励养殖项目发展林下经济,少占或不占林地,指导光伏项目采取林光互补方式使用林地;对矿产项目实行分期审批逐步复垦。二是要求市县林业部门在服务社会投资项目选址立项阶段,提前介入指导,依法加快审批。制定项目专属审批服务流程,倒排审批服务工作进度表,确保事事有分工、人人有责任、时时有进展。
二、高效服务,全面提高审批效率。一是实行简政放权。上半年,省林业厅取消7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1项行政许可事项,下半年还要下放9项行政许可事项,占行政许可事项的三分之一以上。二是做好“加减法”。增加专家评审、增加林地联审会召开频率,坚决做到项目随到随评;减少申请材料,实行边报边补的容缺方式。三是开展“承诺审批”。按照“一书三清单”要求,在申请要件齐全和签署法人承诺书的前提下“即来即办”“先办后审”。四是实行极简审批。在依法审批基础上,通过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等工作措施,精简三分之二以上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减少90%。五是打捆集中审批。针对三大试点园区项目,以规划代替审批,实行一次性(或分批次)集中办理使用林地手续。今年4月份,省林业厅对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7宗使用林地项目实行打包受理,一次性审批,核准使用林地面积26公顷。
三、创新服务,不断完善审批机制。一是全面开通更多异地受理、办理事项,做到“立等可取”,切实方便企业和基层群众。同时,抓好下放委托事项监管与承接,探索由“事前审批”向“宽进严管”的事中、事后新型审批服务模式转变。二是继续发扬“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实干精神,为社会投资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做到审批时限一律不超过3个自然日。三是积极落实刘赐贵省长赴国家林业局拜访时达成的“将海南作为取消林地定额指标限制,实行占补平衡试点”。抓紧制定《海南省使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在不突破规划确定的林地保有量基础上,划定林地生态红线、林地利用上限、林地保护底线,并留有足够备用林地,实行占补平衡前提下,取消林地定额限制,从根本上解决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瓶颈问题。四是在不违法违规、不违纪不腐败,严守生态红线的前提下,采取先上车后买票、先告知后办理、先承诺后兑现的审批服务模式,解决审批提速和优化服务的问题。
四、真诚服务,营造良好审批环境。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到坦荡真诚、光明正大、依法廉洁。进一步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和“服务至上”的理念,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需,在社会投资项目服务中做到“用诚心”“用真情”“用政策”“用微笑”,真正实现服务理念超前一步、服务企业深入一步、服务项目跨越一步,审批服务提高两步的要求。同时,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努力在服务效能、服务机制、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环境五个方面实现新的提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监管行为,创造优质高效廉洁审批环境,切实提高服务社会投资项目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