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丽
(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 西安 710119)
热奈特的叙事理论分析及运用
——以《叙事话语 新叙事话语》为主
李俊丽
(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 西安 710119)
本文着重对法国结构主义叙事学家法拉尔·热奈特的《叙事话语 新叙事话语》一书的理论进行了分析与总结,他的研究主要建立在对叙事、故事和叙述三者的不同内涵进行的区分之上。热奈特将本书分为顺序、时距、频率、语式和语态五个部分,本文也从叙事话语出发对主要内容和新概念进行了梳理。最后据笔者对理论的粗浅理解,将某些理论运用到中学记叙文的习作中,对叙事理论和传统记叙文理论作了一定的区分。
热奈特;叙述学;叙事话语;记叙文
在20世纪这个充满挑战和变革的时代,各种学派和理论都以反叛性的文学宣言和标新立异的理论而称雄一时,叙事学也是在这样的时代中涌现出来的。对于叙事学的定义目前没有一致的意见。普林斯编著的《叙事学辞典》在“叙事学”这个词条下,摘录了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是以托多罗夫为代表,另一种是以热奈特为代表。而热奈特的《叙事话语》一书代表着叙事学研究取得的最坚实、最有价值的成果。
热奈特本人称《叙事话语》是一部研究方法论的著作。它的一大特点是作者以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为研究对象,对作品的叙述机制作了精微的分析。另一个特点是作者对叙事作品的分析是从时间、语式、语态等语法范畴出发的。
叙述学的某些难题或许正与叙事一词意义的含混有关,热奈特首先对这个词的三个不同概念区分清楚。叙事的第一层含义指的是承担叙述一个或一系列事件的叙述陈述,口头或书面的话语。第二层含义指的是真实或虚构的、作为话语对象的接连发生的事件,以及事件之间连贯和反衬等不同的关系。叙事的第三层含义指的仍然是一个事件,但不是人民讲述的事件,而是某人讲述某事(从叙述行为本身考虑)的事件。
叙事,即叙述话语,热奈特对此的分析主要就是对以上三个方面的研究。为了避免混乱,把“能指”,陈述,话语或叙述文本称作本义的叙事,把“所指”或叙述内容称作故事,把该行为所处的或真或假的总情境称作叙述。
在文学叙事中,特别是虚构叙事的领域,文本分析是我们掌握的唯一研究工具。而对其他二者的了解只能是间接的,不可避免要以叙事话语为媒介,因为事件是话语的对象,而叙述行为在话语中留下可以发现和解释的痕迹、标志。即故事和叙述只通过叙事存在。因此分析叙述话语主要是研究叙事与故事,叙事与叙述,以及故事与叙述之间的关系。我们要发问的是“怎样讲述”,“讲述的是什么”,“由谁讲述”的问题。
怎样讲述——即故事和叙事在表现时间上的不同特点,这种时间顺序的改变可以为达到某种美学目的开创多种可能性。
作者从宏观上分析了《追忆似水年华》的时间结构,这部小说的开头是一个以患失眠的主人公(“中间主体”)的记忆为起点的往复运动。热奈特认为这符合西方文学最古老的“从中间开始”,继之以解释性回顾的叙述传统。以后的篇章虽总体上符合故事的时间顺序,但仍存在大量细节上的预叙、倒叙等。由此分析了事件在故事中接续的时间顺序与这些事件在叙事中排列的伪时序之间的关系。
接着探讨的是事件或故事段的可变时距与在叙事中叙述它们的伪时距之间的关系,即速度关系。因为顺序和频率现象可以完好无损地从故事的时间平面移植到文本的空间平面,但是速度不可以。所以从时间性来说,“速度”这个概念的困难更突出。这里的延续时间指的是故事时间可能小于、等于或大于叙事时间。它的叙述主要方式有“描写停顿”、“概要”、“省略”、“场景”。作者把《追忆》分为11个大的叙述单位,还计算出每个单位故事延续的时间和在小说中占的篇幅。
在《追忆》中,有多种叙事,单一叙事能为反复叙事服务,这部小说的叙述节奏正是建立在单一和反复的交替上。反复叙事是一种更为复杂的时间倒错。由此探讨了故事的反复能力与叙事的反复能力之间的关系。事件和陈述事件的叙事都有反复的能力,反复叙事的传统功能是为单一叙事服务的。
讲述了什么——就是对叙述信息的调节,即“语式”。调节的主要手段,一是“距离”,即模仿程度,二是“投影”,即视点的选择。作者根据模仿的程度把人物话语叙事分为三类:叙述化的话语、转换话语和戏剧式的转换话语,并阐述了它们与直接叙述体、间接叙述体和自由间接叙述体的关系。接着提出了视角和聚焦的概念,他把聚焦分为三种类型:“零聚焦”、“内聚焦”、“外聚焦”。作者指出《追忆》总体上采用的是主人公的视点,即对主人公的内聚焦,由此而来的视野限制表现在小说的许多方面。
由谁讲述——论述的是产生叙事话语的主体—叙述行为,即“语态”。从时间位置的角度分为四种类型:事后叙述、事前叙述、同时叙述和插入叙述。同时把叙述层次分为:外故事叙事层、内故事叙事层和元故事叙事层。叙述者则分为处于故事之外的“异故事叙述者”和处于故事之内的“同故事叙述者”。并提出了叙述者的职能:叙述职能、管理职能和交际职能。受述者与叙述者一样是叙述情境的组成部分,二者必然处于同一个故事层,也就是说,受述者并不先天地与读者想混,正如叙述者并不与作者相混一样。
《叙事话语》的作者希望通过这部论著,为文学理论和文学史提供几个比“小说”或“诗歌”等传统的实体轮廓更为清晰的研究对象。热奈特继承了形式主义流派的传统,在《叙事话语》中对普鲁斯特的作品进行了叙述学方面的论述,应当说他在分析中利用的范畴和概念突出了普鲁斯特叙事中一直未引起评论界重视的问题,而且更准确地描绘了其中已广为人知的特点,为小说叙事语境开辟了新的天地。
叙事学是研究叙事文的科学,中学记叙文是叙事文的一个典型的范畴。人们在学习了记叙文的传统写作理论之后,依旧不会写记叙文。因此,把叙事学的理论成果运用到记叙文写作中去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课堂上的记叙文理论死板生硬,这个理论体系学生始终无法领会,总是局限于字面意思,写成流水账。那么它的体系缺陷到底体现在哪里?
1.记叙文不是在讲故事,而是成了素材的堆积,忽视了文本和叙述的重要性。
2.把时间看做单纯的具体时间,没有分清故事时间和叙述时间
3.把叙述看做单纯的第一、二和第三人称叙述。
从叙事学的角度看,要更好地把握记叙文的内涵,应从“故事”、“时间”、“叙述”三方面入手。首先,记叙实际上就是“讲故事”,“讲故事”本身就已经告知了写作的内容(写什么),“讲故事”应该成为记叙文定义中的一个核心关键词。其次,时间是叙事文艺术的关键,记叙文写作当然离不开对时间的处理,比如处理事件的孰先孰后。第三,叙述是一种呈现故事的手段,是故事得以实现的手段,它有讲述和呈现两种方式。因此,在叙事学的视野下,为更好地引导写作,可以把记叙文定义为:记叙文是按照某种特定时间顺序、以讲述或呈现故事的一种文体。这个该念旨在引导学生从传统观念的“是什么”、“写什么”到“怎么写”。
针对此情况,我们首先从时序理论出发,探讨记叙文的叙述次序问题和记叙文的详略问题。记叙文的记叙次序常用的有顺序、倒叙、插叙和补叙等。叙事文的时间其实是一个双重时间,包括故事时间和文本时间。一个叙事文可能有几个事件或故事组成,几个事件孰先孰后?是按照自然的先后顺序还是打破自然重新编排?热奈特对此提出了时序的概念,并分为顺时序、逆时序和非时序。顺时序也就是故事时间与文本时间保持一致,非时序就是故事时间处于中断或停滞状态。逆时序是指故事时间和文本时间出现不一致的时间序列,热奈特称为“时间倒错”。但是热奈特只提出了倒叙和预叙,并没有提及记叙文传统理论中的其他次序。
记叙文的写作要讲究详略得当,能突出表现中心事件或人物的部分详写,其余略写。热奈特指出:“一篇叙事文无法避免非等时性”。他给出了叙事文的四种最基本的叙述时距:概要、停顿、省略和场景。因此我们在阅读叙事文本时,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叙述的快和慢。我们会发现在记叙文中,详写就是场景和停顿,略写就是省略和概要。在记叙文中,什么情况详写,什么情况略写,在传统的理论中,只是用“主要”和“次要”,“内容”和“人物”区分,这样的理论只是一味地强调空间概念,显然淡化了记叙文的“时间性”。
再从叙述视角出发,探讨记叙文简单而含混的叙述人称问题。记叙文的记叙人称,一般采用第一人称(我、我们)或第三人称(他、她、它),有时会使用第二人称(你、你们)。确定了记叙人称就确定了作者所扮演的角色。在叙事学中,热奈特引入了聚焦的概念,分为零度聚焦、内在式聚焦和外在式聚焦三种。零度聚焦也就是无所不知的叙述者,外在式聚焦也就是隐匿的叙述者。而内在式聚焦可分为故事中一个人物在叙述的单一人物叙述者,故事中多人物叙述不同事件的多人物叙述者,以及故事的多人物叙述同一事件的多人物叙述者。只有全知全能的叙述者和隐匿的叙述者是纯粹的第三人称叙述,不可以出现“第一人称”。在内在式聚焦的三种叙述者中,他们的人称均可表现为“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并且他们之间可以互相替换。因此,我们在阅读和写作中,仅从人称代词上去判断叙述人称,我们无法分辨他们身上所附加的意义。
热奈特的理论对于我们的传统理论的冲击远远不止这些,还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深入思考。例如,叙事学研究的是叙事文的共时状态,而不研究叙事文的演变。叙事学重视的是叙事文本身的结构和关系。它把叙事文视为超越时间和历史的共时现象,将叙事文中的各种因素作为同事存在并构成有机整体的结构加以研究。叙事学这个学科仍在发展中,它的理论受结构主义和语言学的影响晦涩难懂,很多术语至今仍存争议。
[1] 热拉尔·热奈特.叙事话语 新叙事话语[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2] 胡亚敏.叙事学[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3] 罗钢.叙事学导论[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
[4] 李权文.当代叙事学的奠基之作—评热奈特的《叙事话语》[J]文艺批评,2009.
[5] 林柳生.叙事学视野下记叙文写作理论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2012.
李俊丽,女,26岁,在读硕士,文学硕士学位,学生,陕西师范大学,研究方向:西方文学理论。
H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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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5832(2016)10-004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