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实现方式的演变及规训社会的形成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

2016-11-26 01:31李俊丽
小品文选刊 2016年22期
关键词:规训福柯惩罚

李俊丽

(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 西安 710119)

权力实现方式的演变及规训社会的形成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

李俊丽

(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 西安 710119)

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把目光聚焦在普遍忽视的边缘问题上,如:刑罚、监狱,通过对具体的刑罚史的叙述,从中窥探出权力的性质及演变历史。由此引发出一系列与规训和惩罚相关的政治、法律、权力、观念和科学技术问题,表明人类社会是如何从古代通过酷刑对人类肉体的疯狂肆虐逐步演变为今天通过对人类精神和肉体施加的普遍的温和的方式而达到被统治者自觉规训和臣服的目的。

权力;监狱;全景敞视;规训社会

开始阅读《规训与惩罚》时很是惊悚,他在开篇对于酷刑的描述到全景敞视主义直到最后对监狱以及人道主义的反对和揭露,都带给我巨大的冲击。我们可以深刻体会到福柯不是一位传统意义的哲学家,他有着强烈的怀疑和批判的态度,他看到了很多人看不到的问题,并且能把这些问题从历史学的角度把握,他写作的关注点之一就是暴露历史学方面的空白。

1 惩罚机制的改革——权力实现方式的演变史

惩罚机制表面看来似乎只是罪与罚之间通过某种方式的联系与结合。而福柯却认为,惩罚机制的本质就是某种权力机制在运作。刑罚体制的改革不只是从一种刑法类型到另一种类型的转变,而应看作一种重新安排权力的策略。

全书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展开了从古代到现代的对于人的惩罚方式的演变和规训制度的产生历程,同时这也为监狱的诞生做好了铺垫。

旧的君主制度下的以酷刑和公开展示为主要形式的惩罚制度,以维护君主的至上权力为目的。针对罪犯的肉体制造过度的痛苦,通过公开展示刑罚的过程来达到镇压的效果。在这种惩罚制度下掌握审判权的是君主及有势力的当权者。

十八世纪的所谓人道主义惩戒模式,以贯彻法律的威严和保护社会为目的。对象是理论上构成社会契约的权利主体和法律主体,它借助于集体的和规范的道德表象来运作其惩戒权力,在此制度下掌握审判权力的是社会共同体以及司法人员,他们所重视的是经济理性和计算适度的刑罚。这种机制的改革能够更切合社会的发展趋势,让权力的运作模式变得更加隐蔽。

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以纪律及监狱为主要方式的规训体制,以实现广泛的个体权力为目的。对象是受其直接控制的个体。采取严密划分时间、空间和活动的方式训练肉体来达到预防的功能。它借助于微观权力的运作来展开惩戒的功能。在这里掌握审判权的是具有理性知识的精通一整套技术的工作人员及司法管理机构。

惩罚制度的演变绝不是单一的现象,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人口的膨胀、财富和私有财产的增加、民主政治的确立等。正是由于惩戒权力的对象和范围的变化,才需要调整原有的权力策略对付更为微妙且在社会中散步的更广泛的目标。

2 监狱——现代社会的控制技术

一个结束酷刑的文明时代的到来,其代价却是人们的生活比过去受到更加强烈的干涉,因为一个更加精巧的司法对社会身体的控制日益频繁和完善。其首要目标就是:“对非法活动的惩罚和镇压不是变得更少,而是要惩罚变得更有效。它或许减轻惩罚的严酷性,但目的却在于使惩罚更普遍,使惩罚权力更深地嵌入社会本身。”

监狱的诞生是一种典型的微观权力下的规训形式。他深刻指出,当整个社会处在制定各种程序,如:固定他们的空间位置,维持他们彻底可见的状态,在他们周围形成一种观察机器,建立一套关于他们的知识时,监狱已经在法律机构之外了形成了。如果一种机构试图通过施加于人们肉体的精确压力来使他们变得驯顺,那么这种机构的一般形式就体现了监狱制度。因此,监狱的诞生作为一种规训的手段,显然是稍微有些强化性地模仿了社会中已有的各种机制,如:兵营、医院、工厂等。但是监狱是一种更为彻底而严厉的规训机构。首先,与工厂和军队不同,监狱必须对受规训者的所有方面全面负责,包括精神状况;其次,监狱是一种不停顿的规训;最后,监狱的规训对于罪犯实施的是一种几乎绝对的权力。可以认为,监狱是知识-权力最为成熟、最为典型的体现,是规训权力的集大成者。

3 从“全景敞视建筑”到规训社会

边沁的全景敞视建筑,是一种建筑学上的改变,却产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福柯认为规训技术的精华都体现在这里。

首先,由于监视者的在与不在不可确知,被囚禁者以为自己随时随地都会受到监视。其次,由于监视是否在进行,被囚禁者总能感受到这种权力的存在,任何人都屈服于权力的运作机制。另外,在全景敞视建筑处于中心的那些人自身也陷入了权力的运作之中,附属于整个权利体系。

规训的任务是制造新人,是按照权力的要求制造温顺的主体。在这种体制中,规训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导致了规训社会的产生。监狱的诞生就是规训的一种极致,它是规训进入司法并变得极为有力的标志。监狱隐秘了惩罚的压迫形式,使其变成一种在技术上可以监控的教育、治疗和矫正行为的机构。

《规训与惩罚》一书,将现代社会中的宏大叙事置于特定的历史与社会中去研究其被构成的过程、意义及其相互关系,集中对现代社会的权力运作机制进行了深入分析。他考察了从18世纪到19世纪的监狱史、惩罚史和规训纪律社会的形成史,从历史的角度对监狱的诞生进行了阐述。可以说他有关监狱谱系学的分析,最终旨在阐明现代社会中作为权力对象和工具的主体的形成及处境,试图从权力、知识、身体的关系中来分析现代社会和现代人。

当然,福柯的思想也尤其不尽合理之处。福柯在对现代社会的分析中过度强调规训权力的机制,忽略了其他的权力机制,尤其是传统政治中强调的国家机构、法律制度的权力作用。国家的权力是和规训权力交织在一起发挥作用的,甚至于国家权力才是规训社会存在的条件和基础。

[1] 徐县中.权力实现方式的演变[D].广州:广州华立职业技术学院,2010.

[2] 张海斌.福柯《规训与惩罚》解读[D].上海: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2004

[3] 张之沧.论福柯《规训与惩罚》[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04

[4] 袁华杰.福柯的全力思想[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8

[5] 陈炳辉.福柯的权力观[D].厦门大学,2002

李俊丽,女,26岁,在读硕士,文学硕士学位,学生,陕西师范大学,研究方向:西方文学理论。

C912

A

1672-5832(2016)10-00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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