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健 王佳黎
对科学的多维透视与人文考量
——鲁迅科学思想的文化考察
文/黄健 王佳黎
鲁迅的科学思想是他整体思想的重要构成部分。对鲁迅科学思想进行文化考察,对于深入认识科学在现代中国转型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及其所存在的问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近代西方在科学上所取得的成就,鲁迅给予了高度关注。鲁迅对科学的审视,融入了他对科学的人文观察和考量。在《科学史教篇》中,他写道:“观于今之世,不瞿然者几何人哉?自然之力,既听命于人间,发纵指挥,如使其马,束以器械而用之;交通贸迁,利于前时,虽高山大川,无足沮核;饥疠之害减;教育之功全;较以百祀前之社会,改革盖无烈于是也。”在他看来,人类社会的发展多有赖于科学。他指出:“察其外状,虽不易于犁然,而实则多缘科学之进步。盖科学者,以其知识,历探自然见象之深微,久而得效,改革遂及于社会,继复流衍,来溅远东,浸及震旦,而洪流所向,则尚浩荡而未有止也。”他认识到科学蕴含着人的思想,不仅在物质层面上能够改善人的生活、推动社会发展,而且在精神层面上也能够开阔人的视野、充实人的心灵。他说:“然其精神,则毅然起叩古人所未知,研索天然,不肯止于肤廓,方诸近世,直无优劣之可言。盖世之评一时代历史者,褒贬所加,辄不一致,以当时人文所现,合之近今,得其差池,因生不满。若自设为古之一人,返其旧心,不思近世,平意求索,与之批评,则所论始云不妄,略有思理之士,无不然矣。若据此立言,则希腊学术之隆,为至可褒而不可黜。”
科学实乃推动人类社会发展之利器,鲁迅强调,科学将涵盖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给人类社会带来极大的进步,为人类的生存提供广阔的天地,指出科学可以“斩绝妄念”,使社会“文明乃兴”。因为科学“迨酝酿既久,实益乃昭,当同世纪末叶,其效忽大著,举工业之械具资材,植物之滋殖繁养,动物之畜牧改良,无不蒙科学之泽”。
基于人性的维度,鲁迅认真区分了科学与技术的区别。在论及近代中国“学习西方”的情景时,他说并不反对学习西方技术,但“虑举国惟枝叶之求,而无一二士寻其本”,担心如果举国唯西方技术是举,而不完整地倡导科学文化,研究科学原理、掌握科学逻辑、建立科学思想体系,将会导致技术主义至上,引发唯技术论的盛行,最终也将使技术变成单纯的技术、“焦萃”的技术、不可靠的技术,或者说是不道德的技术。他认为,一方面必须要将技术纳入科学的逻辑体系而予以认识和把握;另一方面也必须要以人性的尺度为参照系,确立衡量标准,考察其能否优化人性,优化人生,只有这样,技术才会真正“蒙科学之泽”,摆脱实用主义的纠缠,超越纯功利心的束缚。他指出:“故科学者,必常恬淡,常逊让,有理想,有圣觉,一切无有,而能贻业绩于后世者,未之有闻。即其他事业,亦胥如此矣。若曰,此累叶之言,皆空虚而无当于实欤?则曰然亦近世实益增进之母耳。”
鲁迅认为,如果无限制地强化技术的功效,若使之“日趋而之一极”,则会致人性于偏,结果是让人的“精神渐失,破灭亦随之”。他坚持科学与人文并举的理念,无论科学技术在何种程度上改善了人的生存环境、引领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对它的审视都必须以人性为尺度来予以衡量。他指出:“故人群所当希冀要求者,不惟奈端(今译:牛顿)已也,亦希诗人如狭斯丕尔(Shakespeare,今译:莎士比亚);不惟波尔,亦希画师如洛菲罗(Raphaelo,今译:拉斐尔);既有康德,亦必有乐人如培得诃芬(Beethoven,今译:贝多芬);既有达尔文,亦必有文人如嘉来勒(Garlyle,今译:卡莱尔)。凡此者,皆所以致人性于全,不使之偏倚,因以见今日之文明者也。” 用人性的尺度审视科学,鲁迅看到了科学的内在限度,表达了对“唯科学是举”“科学万能”“技术至上”的怀疑。在《文化偏至论》中,他对此提出了批评,指出:“事若尽于物质矣,而物质果足尽人生之本也耶?平意思之,必不然矣。”他又指出“诸凡事物,无不质化,灵明日以亏蚀,旨趣流于平庸,人唯客观之物质世界是趋,而主观之内面精神,乃舍置不之一省”,认为“物欲来蔽,社会憔悴,进步已停,于是诈伪罪恶,蔑弗乘之而萌,使性灵之光,愈益就于黯淡” 。
“重个人”的思想,是鲁迅“立人”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他的科学思想的内核元素,是他基于人性维度审视科学的核心价值理念。在鲁迅的眼中,对于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而言,科学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它仍然不是唯一的,也不是主宰人的绝对力量,理应是为人所掌握和控制的。他强调,如果一味地强化科学技术的功能,强化它对人的统治,将会导致人的异化现象的发生和蔓延,将会产生他所批评的那些“遂其私欲,不顾见诸实事,将事权言议,悉归奔走干进之徒”,那种“假力图富强之名,博志士之誉;即有不幸,宗社为墟。而广有金资,大能温饱”之士,以及那种“虽兜牟深隐其面,威武若不可陵,而干禄之色,固灼热现于外”之人,他们往往利用科学技术而干着摧残人,毁灭人的勾当。为克服这种异化现象,他大力提倡“立人”思想,寻求人的真正解放,指出:“是故将生存两间,角逐列国是务,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 他主张“立人”应以人的个性、个体性为基点,而不是以纯粹的科学认定的“人”,或泛道德意义上的“人”来认定。他指出,人的“思想行为,必以己为中枢,亦以己为终极:即立我性为绝对之自由者”。这个“己”就是对人的个性、个体性的精神认定,也是对具有独立人格意志的强调,旨在使每个获得解放且独立的“有限”的个体生命,能够自觉地去追求“无限”的价值与意义的支持,从而建立起真正属于自己的精神领地,即“立我性为绝对之自由者”。为此,他激烈地批评了“以众疟独”“灭裂个性”“灭人之自我”的思想学说,强调作为独立个体的人,应具有独立的人格意志,做到“独具我见”“人各有己”“不和人嚣”“不随风波”,这样才能实现民族的独立、社会的解放和人的自由,特别是精神解放和心灵自由等价值与意义的终极建构。鲁迅从人性的维度审视科学,显示出一种尊重人、理解人、肯定人、开掘人的价值和潜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特别是给予每个独立的个体,以更多自由选择和创造的科学文化思想,体现出与20世纪世界文明发展主流和方向相吻合、相一致的思想特征。
通过宗教方式审视科学,是鲁迅科学思想的又一文化特点。在现代中国的全面转型中,鲁迅认为需要包括宗教在内的精神信仰的建构。他认为宗教是一种超越“物质之生活”的“形上之需求”,是“向上之民,欲离是有限相对之现世,以趣无限绝对之至上者也”。他强调,宗教在荡涤精神、陶冶情操方面,有着包括科学在内的理性所不能替代的独特功效。倘若科学理性不能破译人的心灵密码,不能支撑起人的精神世界,那么,科学的这种局限也只能由终极关怀之类的精神信仰来予以充实,而宗教在这方面则有着其特殊的功效。法国学者托克维尔指出:“人要是没有信仰,就必然受人奴役;而要想有自由,就必须信奉宗教。” 鲁迅也看到了这一点,指出:“人心必有所冯依,非信无以立,宗教之作,不可已矣。”当然,鲁迅对宗教的高度重视,并非要全面提倡宗教,真正用意而在于要通过宗教特殊功用,强调在获得人的解放的同时,还必须要确立人的精神信仰,以便在博大的心灵世界里,始终保持人生的进取心和强大的人格力量,最终超越世俗功利性的纠缠和科学理性的局限,并以求真、求善、求美为最高目的,保证科学探索的纯正性、严肃性和神圣性,进而促进人性的纯洁和人心的向上,构建以“立人”为目标的现代文化思想体系。鲁迅确信,一个独立、自由的人,一旦拥有这样的自由精神的超越,拥有这样崇高的信仰级态,也就真正拥有了抵御强大理性侵蚀的能力,以及进行自我选择的自由权利,而整个“中国亦以立”。
以宗教精神为参照考察科学,克服科学的局限,展现人的“心声之洋溢”的生命主体的“内曜”光芒,完成人对自我精神的拯救和心灵的皈依,鲁迅通过以宗教为参照考察科学,表明他的“立人”思想的意识构架、精神展现、逻辑设置,实践路径等,都充分肯定了作为生命主体的人的“内曜”的重要性,主旨就是要消除盲目崇拜科学、迷信科学的异化现象,达到认识科学、把握科学的目的,完成对科学的整体观照。因为发扬人的“内曜”精神,能够直接深入到事物的内核,找到事物的本质属性所在,这既是对科学精神的弘扬,也是对人的认识盲点的超越。鲁迅以佛教为例指出:“夫佛教崇高,凡有识者所同可,何怨于震旦,而汲汲灭其法。若谓无功于民,则当先自省民德之堕落。”在宗教的精神世界里,人可以冥想、可以沉思、可以引发,进而能够“充人心向上”,领悟生命的真谛,将会有效地克服科学的局限及其带来的误导和干扰。所以,鲁迅强调指出:“宗教由来,本向上之民所自建,纵对象有多一虚实之别,而足充人心向上之需要则同然。”在他看来,发扬这种接近事物本性的“内曜”精神,突出人的主体功能和主观能动性的精神,将会更为接近科学的本质,使人与科学能够展开真正意义上的对话,也可以对科学进行追问,从而达到对科学的内在局限及其所带来的危害的有效克服和精神的超越。
【黄健系浙江大学中文系教授,王佳黎系浙江大学中文系博士研究生;摘自《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