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传真

2016-11-22 06:11
就业与保障 2016年9期
关键词:人社局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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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人力资源劳务中介管理服务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劳务中介活动,明确管理职责,加强过程监管,维护良好的劳务中介市场秩序,经福建省政府同意,日前,福建省人社厅会同省工商局、公安厅出台了《福建省人力资源劳务中介管理服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从登记许可、用工管理、部门监管、诚信管理等方面提出21条措施。强调劳务派遣单位、职业介绍机构在招用可能涉及存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隐患的人员应当先向当地公安、人社部门备案;劳务派遣单位新招用劳动者时应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用工备案);当地人社、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建立会商机制,应对辖区内的劳务派遣单位、职业介绍机构组织开展普法教育、业务培训,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和日常巡查。同时,《暂行规定》还在机构登记许可程序、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悉,《暂行规定》的出台,将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人力资源劳务中介管理服务起到积极作用。

(福建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开发处)

97名国(境)外专家入选2016年度福建省“外专百人计划”等四类省级重点引智计划

近日,福建省外国(海外)专家局下达了2016年度福建省“外专百人计划”等四类引智计划及资助经费预算。全省共有14名外国专家入选省“外专百人计划”,45名外国专家入选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6名外国专家入选省“青年外国专家引进计划”,32名国(境)外专家入选省“省级重点扶贫县及革命老区苏区引智专项计划”,共资助52个省内用人单位700万元引智专项经费。上述入选的97名国(境)外专家,大多数是在国外著名大学、知名企业或重要研究机构担任过重要职务的知名专家(其中发达国家院士8名),拥有专利或核心技术,均为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高精尖缺”人才。

(木林)

莆田市引智项目取得良好成效

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336”产业工程,莆田市人社部门组织申报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目前,莆田市共有6个项目获国家、省外专局批准立项,均为国家、省重点引智项目,为历年来获批重点项目最多。其中:国家重点外国专家项目2项,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1项,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项目1项,“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计划”项目2项。先后聘请了美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等多个国家专家来莆田,在工程与材料科学、机械制造和电子信息等多个领域开展技术攻关、科研开发和技术咨询等服务,解决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难题,有力地促进了莆田市产业转型升级。

(莆田市人社局)

厦门市提高2016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

为保障厦门市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能够公平地享有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厦门市政府于日前下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2016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厦门市2016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本次定期待遇水平的提高,是根据厦门市2015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5360元)的增长所进行的适时调整,待遇项目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此举将惠及全市540多名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厦门市人社局将抓紧落实该惠民政策,确保尽快全面完成调整待遇工作。

本轮调整对象是2016年1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且于2017年以前被鉴定为一至六级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以及达到生活护理等级的工伤职工(包括在2016年1月1日以前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定期待遇的老工伤人员)。

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一是伤残津贴方面。一至六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的伤残津贴分别为270元、255元、240元、225元、210元、180元。调整后一至六级伤残津贴保底金额分别为2895元、2734元、2573元、2412元、2252元、1930元。需要注意的是,经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且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其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其定期待遇调整由用人单位负责落实。

二是生活护理费方面。按照生活护理等级相应比例,每人每月增发的生活护理费如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15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12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90元。

三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增加额按供养对象进行提高:属配偶的,每人每月增发120元;属其他亲属的,每人每月增发90元。供养对象同时属孤寡老人或孤儿的,在其增加标准基础上再提高10%计发。

(厦门市人社局)

漳州市进一步完善职工生育保险工作

为做好漳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漳州市实际,漳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经漳州市政府同意,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

该《意见》对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及费率、生育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中断缴费处理及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提高等方面进行明确。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包含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费用),顺产由1300元提高到2000元,剖宫产和生育多胞胎由2800元提高到3600元。女职工流产的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和住院费用)实行总额包干,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由500元提高到800元;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由800元提高到1300元;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

(漳州市人社局)

三明市出台创业导师开展创业帮扶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三明市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发挥创业导师引领作用,三明市双创办、市人社局于日前制定下发《三明市创业导师开展创业帮扶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由总则、创业导师帮扶具体职责和服务方式、创业导师帮扶的服务管理、创业导师激励保障措施、附则等五章组成。

《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创业导师的帮扶服务对象为三明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有创业需求的人员和已创办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创业导师按“资源参加、公益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通过项目评估、结对帮扶、培训授课、咨询指导和其他创业活动等方式开展创业帮扶,且每年参与创业指导相关活动应不少于2次。

《暂行办法》还制定了创业导师激励保障措施,根据导师级别(初、中、高级),明确在参加项目论证、咨询诊断、创业讲座、创业培训等活动的劳务报酬。同时,加强优秀创业导师先进事迹宣传,每年评选明星创业导师10名,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资助其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活动。

(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

泉州市社保中心到晋江市开展调研活动

社保经办机构如何主动适应“新常态”,如何更好地做好社会保险服务工作,让老百姓更多地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是摆在社保经办机构的重大现实课题和历史责任。近日,泉州市社保中心陈智武副主任一行5人深入晋江市就加强社保机构能力建设、更好地服务企业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调研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调查问卷、集中座谈等形式汲取一手材料,并在凤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召开座谈会,零距离与参保员工交流,答疑解惑社保法规政策,现场发放问卷广泛地征求企业员工的意见。该公司人力资源部胡经理说:“泉州市社保中心主动深入企业,解读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问题,提高群众对社保工作的认识,宣传社保工作的业务政策,解答群众在办理社保业务工作遇到的难题,这种形式很好,希望多开展这样的活动。”

(晋江市社保中心)

泉州市洛江区加强内控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为保障全区社保基金安全运行,近年来,泉州市洛江区人社局高度重视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机构、业务经办等方面建设工作,同时注重自身业务培训,强化内控监督,加强纪律约束,全力维护基金安全完整。

完善内控制度,确保基金安全。通过相继制定出台各经办机构业务、财务、档案、信息系统、岗位职责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行使各自的职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定期开展经办机构内控自查工作,梳理内控风险点,发现问题并整改存档。

加强风险防范,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各经办机构职能,细化办事工作流程,形成机关事业社保社保登记——基数核定——征收——审核支付;社保中心参保登记——建立账户——基金审核——基金发放;医保中心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并相应形成失业及生育保险办事工作流程,力求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加强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信息比对,防止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保险待遇。

结合党建活动,加强教育引导。以局机关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窗口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好干部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及作风建设,同时加强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学习,促使干部职工增强执行纪律制度意识和服从服务意识,树立社保基金是高压线的意识,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同时,保证干部职工的自律与安全,进而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业务经办水平。

(泉州市洛江区人社局张礼仁)

福建省人社厅劳动关系督查组到尤溪县督查调研

日前,福建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王俊凯、林美带领厦门市人社局、漳州市人社局、莆田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负责人,在三明市人社局领导陪同下,对尤溪县劳动关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

督查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尤溪县人社局劳动关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深入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福建省奥翔体育塑胶有限公司了解尤溪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劳务派遣用工、企业集体协商等工作开展情况,对尤溪劳动关系工作开展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尤溪能进一步拓宽思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劳动关系处理、特殊工时制度审批、集体合同与集体协商等方面工作大胆创新、积极尝试,协调好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利益,努力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

(尤溪县人社局)

德化县“三个着力”抓好劳动纠纷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监察、仲裁队伍建设。先后调入法学工作人员4人,其中一名拥有律师从业资格证。推荐三名工作人员参加今年省人社厅组织的监察员、仲裁员聘前培训工作。

二是着力夯实调解预防基础。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完善县、镇(乡)、村“三级联调”机制。2016年1~7月,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劳动纠纷案件162件,涉及金额1783.26万元,调解撤诉率83.9%,节约大量的司法和社会成本。

三是着力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与县公安、法院、检察院和“三方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交流,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诉前财产保全和裁决先予执行的案件等进行深入探讨,促进裁审衔接,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诉求。2016年以来,已移送公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起,申请诉前财产保全5起。

(德化县人社局苏振均)

光泽县开展“电子商务培训进社区”行动

近日,光泽县杭川镇杭东社区联合聚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辖区内的失业人员、本县和外来农村劳动力、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进行电子商务培训。培训从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如何开设淘宝网店、如何装饰店铺、如何经营网店以及如何开设微店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讲解。现场互动交流环节,大家争先恐后地提出自己的疑问,现场培训人员一一作出解答,并对下载微店软件、开设微信店铺等进行一对一指导。

(光泽县人社局)

宁德市蕉城区开展中药调剂员培训

近几年来,宁德市民办药店发展迅速,而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却十分稀少,严重影响到药店的正常运作。为满足广大药店的需求,宁德市蕉城区人社局于日前开展了中药调剂员培训班。本次培训共吸引了来自康佰家、家家康等众多连锁药店,共计13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此次培训方式采取理论与实操相结合,内容包括中药基本知识、中药的炮制、药证法规、保管与鉴别、常用中药材、常用中成药、中药制剂、中药调剂等。在实操考场,学员们通过看、摸、闻等形式共完成了几十种中药饮片的鉴定及中药处方调配。

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的学员将获得人社部颁发的《中药调剂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宁德市蕉城区人社局)

武平县全力推动城乡居民保续保缴费工作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动员会,要求各乡(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办法措施、加强责任协调,确保在9月30日前完成续保缴费率达90%以上的目标任务。

二是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县政府督查室从7月起每半月通报一次续保缴费情况,对连续两次通报排名后三位的乡(镇)由县效能办、督查室通报批评;对连续三次排名后三位的乡(镇)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三是设立试点便民服务点。在大禾、象洞、武东劳动保障事务所试点设立三个便民服务点,方便参保群众业务办理时在服务点也能缴费,提高续保缴费率

据数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19.22万人,参保率97.56%;续保缴费4.05万人,续保缴费率33.08%,收取保费493.29万元;待遇领取人数为5.15万人,发放养老金3674.2万元。

(武平县人社局黄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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