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问题的调查——以尤溪县为例

2016-11-22 06:11林直文
就业与保障 2016年9期
关键词:尤溪县私营企业社会保险

林直文

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问题的调查——以尤溪县为例

林直文

尤溪县共有各类企业1500多家,职工38000多人。据该县企业社保中心数字显示,2015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为1254家,占企业总数的84%;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为20585人,占职工总人数的54%。显然,该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较窄、参保率偏低,不仅不能解决劳动者年老后养老的后顾之忧,还制约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企业经营者的问题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低主要集中体现在私营企业,私营企业的参保率大约在30%左右。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私营企业主参保意识淡薄,等待观望。你不参保,我不参保,相互比低;二是节约成本。提高参保率就是要有更多的人参保,就是要为更多的职工缴更多的养老保险费,也就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三是私营企业主的急功近利。他们考虑更多的是眼前利益,认为参保越多缴的钱就越多,企业的利益就越少了,根本就很少考虑企业职工的长远利益。据调查,该县仍有300多家用人单位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的企业只是极少数人员(管理人员)参保,如顺源纺织有限公司有职工1100多人,属该县较大规模的纺织企业,只有5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福建格利尔印染有限公司有职工600多人,只有30人参保;东欣纺织有限公司有职工232人,只有8人参保;华港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有职工230多人,只有25人参保;福建德为聚纤有限公司有职工300多人,只有26人参保。

(二)企业职工的问题

现有私营企业的职工身份相当复杂,有城镇职工,有农民工,有本县的,有外县外省的,但绝大部分是农民工。所以,他们的想法也是五花八门:有的认为我现在赚钱养家糊口都不够,哪有闲钱去做保险;有的认为我现在还年轻,能多赚点就多赚点,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考虑;有的认为在私营企业打工不稳定,今年在这厂干活,明年又到那厂做工,今年保了明年不一定有保,这厂保了那厂不一定有保,不能确保连续参保,并且对以后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甚至退保都很麻烦,因此,这部分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尤其是来自外县外省的农民工。

(三)企业管理的问题

私营企业的用工管理不规范是众所周知的,大部分企业没有制定规范的规章制度,没有与职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再加上企业使用的大都是来自各地的身份复杂的农民工,流动性相当大,他们能稳定在一个企业做多年工作的人不多,因此,农民工主动要求企业参保的不多,也不敢,因为他们得到这份工作也来之不易。所以,私营企业没有给职工参保就成了很自然的一种现象,这样也就导致了私营企业轻而易举地逃避了法律规定的本应该承担的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四)征管体制的问题

现行的社会保险征管制度也有不足之处。虽然企业职工的“五险”均由地税部门实行“合征”,但其参保手续的申报却在人社和地税两个部门之间交叉办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由缴费单位向地税部门申报并由地税征缴保险费,而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由缴费单位向人社部门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申报并审核,然后再到地税部门缴费。由于企业职工的流动性较大,缴费单位每办理一次增减员业务都要到地税和人社两个部门轮流办理。另外,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由人社部门社保中心记录,而养老保险费则由地税部门征收,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管理工作和个人缴费信息管理工作由人社和地税两个部门分别负责。所以,现行的征管制度,既加大了经办机构的工作量,又给缴费单位带来不便,更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影响了部门之间业务信息传递的时效和质量。

二、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也从国有、集体企业向其他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延伸,但其参保率还是差距较大,因此必须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法律、法规的大力宣传,以提高全社会积极参保的共识。一是要把《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宣传工作中,通过印发宣传单、举办咨询会、电视讲座等方式来扩大宣传面,运用实际例子以案说法,如有参加社保并已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与同龄人没有参加社保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进行对比教育宣传,可以纠正大家在思想观念上的偏差,力争在全社会形成参加社保的共识。二是针对企业经营者的宣传。企业经营者尤其是私营企业主,对社会保险认知不足,可以通过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或工商业联会会),以企业家座谈会等形式分期分批召集企业主座谈,灌输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消除他们对参保的消极思想,提高他们积极参保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他们做到依法经营、依法参保。三是针对务工人员的宣传。要根据企业务工人员的复杂结构,分层次、分对象地对他们进行说服教育宣传,充分利用县经济开发区的职工文体活动中心、企业职工之家等平台,普及广大职工对《社会保险法》的认识,要让他们知道参加社保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

(二)出台政策,扩面提率

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由全省统筹基金。由于尤溪县属于企业经济实力较弱的山区县,与经济较发达地区有着较大的差距,执行同一标准的参保制度,显然会影响企业的参保积极性。如果能够推行参保政策的人性化改革,出台符合本县实际的相对较低的缴费基数标准,体现低保费、广覆盖原则,既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又可以不断提高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和参保率,还可以满足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参保需求,待经济实力增强、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再逐步调高缴费基数,步入正轨。

(三)规范征管,“五险统征”

为了实现社会保险信息的共享、有效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保业务工作的理顺,要改变现行的社保申报手续在人社和地税两个部门之间交叉办理的现状,建立“五险”统一向地税部门申报、合并征收、分率计账制度。理由有三:一是地税部门掌握着企业纳税登记和纳税年检信息,可以及时掌握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数量的增减和费源变化情况;二是地税部门可以结合在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的同时展开对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情况的稽查,并能做到与税费同查、同纠、同管,避免企业虚报、瞒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现象;三是地税部门可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等工作中,获取企业的劳动者人数、缴费基数并进行比对,发现问题可以及时纠正,既可减少费源的流失,又可提高参保率。

(四)部门协作,加强执法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真正做到扩面、提率,难度大、涉及面广。因此,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加强行政执法,合力共为。地税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做好本县区域内各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和保费征缴工作,对拒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要依法强制征缴;劳动仲裁部门对社会保险纠纷的申请案件,要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及时审查,并依法快速裁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充分利用日常巡查,依法督促企业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加大监察力度,依法查处拒不参保的企业;法院对社保申请案件要及时地依法执行或强制执行到位;工商、安监等部门在办理工商年检、安全生产检查等过程中,可查验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督促未参保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通过各相关部门的齐抓共管,提高社保参保率工作就能顺利开展。

(五)加强学习,提高效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社保经办工作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并能够及时解答企业的咨询问题,及时帮助企业释疑解难,对经办业务操作流程轻车熟路。同时,要转变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前来经办社会保险的人员感到舒心满意,不断取得企业对社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逐步使企业对社会保险的缴费工作从不自觉到自觉转变。这样,就能逐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率。

(作者单位:福建省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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