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云华
多年前,笔者曾购得一本《书法》杂志编辑部编辑,上海书画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书作点评》,书中在点评书法作品时,使用“某字未用繁体”、“繁简字混用问题”、“用了简体字”(意思是书法创作只能用繁体字,不能用简化字,笔者注)等评语。听说,在一些汉字书法大展作品的评定上也有遵繁抑简的事情发生。看来,人们对汉字书法的繁体字、简化字的认识存在一定的误区。笔者出于语言文字工作职业的习惯和对汉字书法的爱好,十多年来,一直关注着汉字书法作品中繁体字、简化字的规范使用问题。
由于古代碑学与帖学源远流长,人们在学习汉字书法时,摹碑临帖是必经之路。因而继古人之传统,得古法之精髓成为潮流。但是,当代人们学习书法时,却遇到了如何认识和理解繁体字,或者说如何准确分辨繁体字与简化字的难题。大多学习书法的人都以汉碑、唐帖和清代书法大家的作品为临习楷模,这些范本基本上是繁体字,故学书者与繁体字结下了不解之缘(笔者是业余书法爱好者,对繁体字也是情有独钟)。在当今书法创作中,绝大多数书家是用繁体字创作作品的,繁体字使用不甚妥当或不够准确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如繁作简、简作繁、古简作今简、今繁作古繁,还有使用别字、异体字、错字等。同时,一些学者过于注重繁体字,提出在汉字书法创作中禁止使用简化字。更为可叹的是一些评审委员在评审作品时,对参赛、参展的汉字书法作品中因使用了简化字而一票否决。对此,笔者深感不安。现提出个人的看法与建议,与书家商榷。
“繁体字,‘简化字’的对称。原来笔画较多,汉字简化后已有简化字代替的字。”①《辞海》的这一条目解释显然不够完善,它的“汉字简化后”应当是指1956年1月后在全国推行的汉字简化运动。事实上,汉字简化古已有之,本来,甲骨文是十分简略的,因为在骨头上刻字,笔画多了费劲。
殷周甲骨文,其字何其简略
后来,大篆、小篆使笔画繁杂起来,但从篆后,便又简化起来。“隶变”就是汉字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一次简化,并一改商周至秦文字忽繁忽简的混乱现象。此后,汉字基本上是处于由繁趋简的发展总趋势。从某种意义上说,金文、大篆、小篆是隶书的繁体字,隶书是章草的繁体字,楷书是草书的繁体字。尤其是隶书,是对篆书的群体简化。
秦代小篆《峄山刻石》;汉代隶书《乙瑛碑》,其“无”字是简写
“隶书,拿昨天来说,它是古代的简体字,是先进的,开创了‘小篆难成’、‘以赴急速’的先河。但到了越来越追求简单的当今时代,它终归是繁体字。”②古代没有“繁体字”、“简化字”这样的名称,只有“繁”与“易”之称。由此可知,繁体字具有针对性和时代性的特点。而且,各个时代的汉字大多处于变化之中,今为繁,明可为简,今为简,明可为繁,其繁与简不是绝对的,是相对的、辩证的。汉字形体的繁与简是同时存在。而我们现在所谓的繁体字大约形成于唐代。“繁体字都是由篆书、隶书演变成的楷体字……现在所写的楷体字基本上是从唐代的开成石经和宋代以来字书一直传下来的写法,有些稍繁的常用字和偏旁进行了适当的简化。”③20世纪30年代中期,由蔡元培等人发起的“手头字”运动和南京国民政府公布实施的《第一批简体字表》,又使繁体字与简化字产生了碰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简化字运动,更使繁体字与简化字成了人们争议的焦点。虽然目前在社会用字方面大多已规范使用简化字,但近几年关于恢复繁体字的呼声依然存在。虽然,个别书法大家,如启功等早已在书法创作中或牌匾题写中偶尔使用简化字,可大多书家在书法创作中主要还是使用繁体字。多年来,由于书法创作没有明确的规章指导使用繁体字或简化字,出现了如何规范使用繁体字或繁简如何交错的难题。加上清朝金石学的兴盛,当时一些书家在研究金石学时,将一些繁体字融入自己的书法作品中,使现代学习他们作品的一些书家更加理不清繁体字的变化情况。如果将汉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书法作品与清朝及现代的书法作品进行比对的话,后者的繁体字要比前者多。如“书”“几”、“意”、“到”、“门”等简化字,在汉代的一些简牍帛书中出现时,已与今日的简化字基本上无太大的区别,而自唐至清代,这些字笔画逐渐多了起来,成为繁体。
客观地说,现在一些学书者,甚至个别书家分不清什么是繁体字,什么是简化字,这主要是对历史上繁体字的变化情况了解得太少。极个别人仅仅依靠笔画多少来判断一个字的繁与简,视笔画多者即为繁体字。还有一些书家在学习清朝一些书法大家的作品时,极力模仿清朝个别书家好用繁体字的复旧做法,变简为繁,甚至有越繁越好的倾向。这种情况是值得商榷的。我们继承传统,但不能泥古守旧,要有分辨地继承,不能采取一切“拿来主义”或一切“都不要”的极端做法。因此,当代书家应当掌握一点汉字源流、变化和发展的知识,正确理解汉字的繁、简演变过程,这对书法创作是大有裨益的。当然,不可否认,在当今汉字研究领域,汉字学家对各个时期汉字的繁体与简体问题也分析得不是很透彻,存在着一些模糊的、尚未搞清楚的问题,但基本的脉络是清晰的,是有章可循的。对此,书家应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建议书家能够阅读一下张书岩等人编著、语文出版社出版的《简化字溯源》一书。这是一个集众人智慧的科学研究成果,是值得书家参考学习的,当然还可以翻一翻类似的其他一些著述。因为,汉字的繁简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尤其是汉字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不是每个人都能了解透彻的。
“现代书法是以艺术效果为主,其文字内容居次要地位,甚至几乎很难认出写的是什么字。”④这是当今书法创作的一种现象,但主流创作还是以汉字为基本素材的,毕竟“文字和书法的关系很重要。中国古代文字起源之时,书法也随之出现了”。⑤因而必然存在繁体字与简化字的使用问题。前边提到的“某字未用繁体”、“繁简字混用问题”、“用了简体字”等评语,这是一些专业人士从维护书法艺术纯洁的角度而言的,无可厚非。但笔者不知这些评语是以什么作为依据的,如果评论者能引用一些规章就好了(不知有否?)。当前,国家提出“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使用汉语言文字的大法,汉字书法是以汉字为基础的,是要遵从这部法规的。其中第十七条:“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这里“可以保留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但并没有规定不能使用简化字。一般来说,汉字书法作品是积字成行,例行成篇的,除了文章的章法外,字义、字法也是很重要的。因此,书法作品中汉字的使用应当有一定的要求和规定。比如说,汉字书法作品中只用繁体字,不用简化字;或者以繁体字为主,兼用简化字;或者繁简随意使用,总之要有个说法,要有一个基本定式。如果书法管理部门认定使用繁体字才是“正宗”,那么要制订类似的规则,要有规矩,人们在书法创作的时候必须要遵守这些规矩,否则字繁义远,不通文义,反而不伦不类,更谈不上书法艺术了。而且,除了篆字外,楷书的繁体字种类也很多。是用唐代以前的繁体字,还是用清代的繁体字?是用民国时期的繁体字,还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繁体字,必须有个规则。总之,只有深入研究,才能全面地了解繁体字。
简化字(包括俗体字)也有多种类型,各朝各代都有产生。其中秦汉、两晋时期产生的较多,唐代简化字应用较广,宋代话本小说之类对繁体字、简化字杂用,民国时期产生了比较规范的《第一批简体字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产生了规范的《简化字总表》,并在全社会推行规范使用简化字。笔者引用一段文字供大家参考:
“为了探究现行简化字的来龙去脉,我们以1986年新版《简化字总表》为准,从《总表》的第一表、第二表中选取388个字头(含简化偏旁)进行了现行简化字的溯源研究。这项研究所得出的数据如下:现行简化字始见于先秦的共49字,占所选388个字头的12.63%;始见于秦汉的共62字,占15.98%;始见于魏晋南北朝的共24字,占6.18%;始见于隋唐的共31字,占7.99%;始见于宋(金)的共29字,占7.47%;始见于元朝的共72字,占18.56%;始见于明清的共74字,占19.07%;始见于民国的共46字,占11.86%;始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截至1956年《汉字简化方案》公布)的1个字,占0.26%。”⑥
对这些研究成果,书家应当有一定的了解,尤其是对汉字书法作品握有“生杀大权”的评委们,不仅要了解,而且要有一定的研究,否则以什么依据作评论,以什么标准作评判,以什么“理由”去说服人?用“某字未用繁体”、“繁简字混用问题”、“用了简体字”来评判书法作品,或一票否决,依据在哪里?想当年,王羲之在其书法作品中繁体字、异体字、简化字混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时间过去近两千年了,时代进步了,书法创作反而只能用繁体字,不能用简化字了。这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通的。实际上,汉代以降,凡大书法家的作品,或多或少地使用了简化字,只是我们很少去研究,正确地分析认识而已。更有甚者,一些人用现代的《简化字总表》生硬地去对号入座,错误地认为这些简化字是不能在汉字书法作品中使用的,却不知这些简化字大多是从先秦至清代就产生了的,民国后的只占12.12%。关于这个问题,前边提到的《简化字溯源》列举大量的事实,书家完全可以一一对照验证。这里,笔者不再赘述。
西汉《急就章》文字与楷书对照,可知现代简化字早已有之
“人如何向艺术迈出一步,这从通常儿童的画谜游戏亦即从书写‘作为物象’的字中可以看出。”⑦无论是繁体字,还是简化字,“作为物象的字”,只要贯以书家的创作思想和韵、神、气来书写,都是可以产生书法艺术的。西汉制定儿童启蒙识字本《急就章》,其中就有着不少的简写字,用启迪儿童如何认识繁体字与简写字,这是多么好的一个方法,是值得今天的我们认真思考和学习的。“书法不仅与个人生活密切关联,而且,也是公共秩序和公共艺术的核心。”⑧由于汉字书法艺术具有社会性,与人们的精神生活紧密相连,书法作品中文字的规范使用自然成为社会的需要,也是公共的需要。所以,使用繁体字要有使用繁体字的规矩,使用简化字要有使用简化字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并没有就如何规范使用繁体字、简化字作具体的解释说明;目前,中国书协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也没有做出过关于汉字书法作品中如何使用繁体字、简化字具体详细的要求与规定;加上书法作品中能否使用简化字的问题还在争论中,人们的意见尚未统一,看来在短期内还是拿不出一个被人们认可的规定来。况且,汉字字数多而庞杂,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字数只有近万,《现代汉语词典》却收字逾五万。汉字如此众多,难学、难识、难记是不争的事实,故民间戏言“神仙也难识全”。汉字类型丰富多彩,不仅有繁简字之分,还有古今字之别,亦有俗体字、异体字、手头字之说,故而写错字、别字无人幸免,包括专职的汉字学家。但是,这也并不能说,书法作品用字可以各行其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写错了也没有关系(当然,私下里书写使用是可以的,但一旦面向社会,书法就要遵法)。书法创作中的“我用我法”恰恰是要有“法”。当然古代一些书家在书法创作中对个别汉字有省笔现象,或叫“略笔”(指书写楷书、行书),虽然也有产生一定艺术效果的,但仅仅是个别现象,而且古代的识字人数少、书写条件有限、文字书写的社会影响力也相对较小,与当今社会有极大的差别。因此,这种对汉字的“掐枝折瓣”的做法在现代书法创作中是否提倡,是值得商榷的。但有证据说明,古代书法大家,有时也是繁体字与简化字通用的,并取得了艺术美的效果。“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中崇山峻领“領”与“嶺”;趣舍万殊“趣”与“趋”或“取”;悟言主室之内“悟”与“晤”;固知一死生为虚诞“固”与“故”;后之视今,亦由今之视昔“由”与“猶”等。王羲之将汉字的繁简、通假、正俗用到了极致。如“为”字,他在书札中大多用简化字“为”,但在《兰亭序》中都用“為”。需要说明的是,王羲之这样做,有些是有意为之,有些是书写的自由,无意而为之。
汉字书法艺术是高雅的艺术,它不仅对书写形式有较高的要求,对作品内容也同样要求很高,而形式和内容是相辅相承的,在充分体现艺术性的同时,还是要考虑一定的实用性。书家应当通过作品内容、遣词造句、字义关联等方法,尽量达到书写艺术美和文字美的高度。尤其在选择繁体字时,要充分考虑和分析字义、词义,以及在句子中的含义,使其准确得体,不生歧义。不可否认,《兰亭序》既有书法艺术的雄奇美妙,也有文章的精辟华丽,同时还有繁简字、通假字、俗字选择使用的丰富,使后人能够同时享受字美、文美与书美。但是,王羲之的《兰亭序》是特定时间、特定人物的特殊产物,如果放在今天的展厅中,有几多评委可以认可,更甭说是冠“天下第一行书”的美名了。
东晋王羲之《游目帖》中“为”字的简写和《兰亭序》中的“為”字的繁体
如果你是一个对汉字源流有一定了解,能够熟练地掌握汉语言文字的书家,使用繁体字与简化字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如果你不了解汉字的源流,对汉语言文字一知半解,最好不要繁简相掺,一件作品中要用繁体字就都用繁体字,要用简化字,就都用简化字,否则就要出问题。
笔者曾见几幅书写唐诗《春江花月夜》的作品,其中书“艳艳随波千万里”的“艳艳”时,用繁体字时写法各不相同。有写“滟滟”的,有写“灧灧”,有写“艷艷”,也有写“豔豔”的。“艳”的繁体字是“艷”和“豔”,“滟”是“灧”的简体字。“艳”在这句唐诗中当“艳丽”讲,这里只能用繁体字“艷”和“豔”,不能用“滟”或“灧”,“滟”、“灧”作名词“滟滪堆”的“滟”(“滟滪堆”为长江一巨石名)。
另外关于“云”字,一些汉字研究者早就指出其区别,但今日依然还是问题!目前,一般来说动词的“云”(说)和名词的“雲”(雲彩)已经不会出多大的问题了,而是“云”“雲”可以通用的问题。“云”是一个古字,甲骨文中就有。“雲山川气也从雨云象雲回轉形凡雲之属皆从雲。”⑨“云員古通用。皆叚借風雲字耳。自小篆别爲雲而二形迥判矣。”⑩由此可知,秦代以前,雲、云是互用的,都作云雨的“云”讲。后来,人们将雲云分开来用,将“雲”作名词,作云雨的“云”,将“云”作动词,当“曰”用,另有古字“員”也当“曰”讲。白话文实行后,“云”、“曰”改为“说”或“讲”。但成语“人云亦云”因约定俗成而保留。1956年的《简化字总表》,“云”代“雲”,恢复了最初的用法,而不用“雲”。因此,我们在书法创作中,凡用甲骨文、大篆(籀文)、小篆创作的作品中可“云”、“雲”通用,若用隶书、章草、魏体、行书、楷书、草书(繁体字创作),则不能通用,“云”、“雲”应当各司其职。
以“門”作为部首的字很多,如“聞”、“問”等。书家在书法创作中绝大多数是以“門”字来书写的,包括“聞”、“問”、“蘭”、“阑”等。实际上秦汉时期即有简化的“门”字,因此,现代书法作品中只用“門”,不用“门”和不用“门”作部首的字是值得商榷的。有的书家将“門”写成“鬥”,形成了错字,“鬥”是“斗”的繁体字,还有的书家将“斗”字写成“鬦”或“閗”,更是繁上加繁,字义也不够准确。
笔者在一件当代书法作品中见作者将“盧”当“庐”用,可是缺了个“广”字头,“盧”应当写作“廬”。实际上,明代以前,“廬”字就出现了“庐”的写法了。与其写“盧”这样的笔画太多的错字,不如写古代已经使用、且笔画少,又好写的“庐”呢!
还有书家在书写“孰是孰非”时,为求变化,书成“熟是孰非”。“熟”与“孰”是一对古今字,不是通用字,只是有的地方可以互用,如“谷熟”可写成“谷孰”,但“是可忍孰不可忍”中的“孰”字是不能写成“熟”字的,“孰是孰非”亦然。
有一件书法作品中出现了一个很难认的繁体字,表现为:上面一个“制”字,下面一个“衣”字,两字中间又加了几笔,从文义上讲是当“製”字讲的。“製”的简体“制”字汉代就已经出现,出土的汉简中有“制”字。后来繁化成“製”,这笔画够多了,现今个别书家在“制”和“衣”的中间硬是再加几笔,不知是何意,难道写“制”不行吗?
十多年前,笔者见春联中有“龢谐社會”的“龢”写法,还有将“和風”写成“龢風”的。现在虽然写错的人少了,还是要说明一下。篆书中的“和”已经很简化了,两千年前的汉简中已经出现了现在的“和”字的写法,东晋书圣王羲之也写有“永和九年”,由此可知现在的“和”字早已是古人使用的简化字了。“龢”字虽然在汉碑中出现过,清代的一些书家也喜欢用“龢”当“和”。严格地讲,有些词义是不通的,难作“平和”来讲,况且使用者并不多。古代用“龢”的地方,多见于人名,如南朝宋书法家虞龢,清朝书法家翁同龢等。如果将人名中的“龢”写作“和”,也是不严谨、不规范的。
还有一些日常字词也要分析使用。如:松树的“松”在书法作品中出现较多。“松”虽然是“鬆”的简化字,但“松“与“鬆”本是两个不同的字,“松”是松树的“松”,“鬆”是鬆散的“鬆”。清代这两个字是通用的,1956年将“鬆”简化为“松”。由此,书者大可不必将“松”字写成繁体“鬆”字,如将“松树”写成“鬆树”,词义就不对了。
又如“台”字。“台”是繁体字“檯”、“臺”、“枱”的简化字,原指星名“三台”;又作敬辞,如“台兄”。“臺”的本义是用土筑成的四方形且高又平的建筑物,如“平台”,后来与“台”通用;“檯”是指“工作檯”、“写字檯”,“檯”与“臺”唐代就曾通用,1935年将“檯”简化为“枱”,1956年“枱”简化为“台”。
再如“系”字。系是“繋”、“係”的简化字。“系”的本义是“连接”;“繋”的本义是粗劣的“絮”;“係”的本义是“捆绑”。古代“系”与“係”通用,故古代书法作品中有“连接”之意的写“系”、“係”均可,但很少写“繋”的,现在也不写“繋”为好。
还有“历”字。“历”的繁体字有“歷”、“曆”,他们有不同的用法,一般与历史、经历有关的用“歷”,与岁月有关的用“曆”。如“歷”可作“歷史”、“歷届”、“歷程”等;“曆”可作“曆法”、“农曆”、“挂曆”等。“歷”还可作为地名,如“歷城”、“歷山”、“歷阳”等。“歷”有俗字“厯”,“曆”有俗字“厤”,这都是需要分别使用的,如果混用,容易产生歧义。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需要书家认真地揣摹、思考,最好不要再出现“皇后”成“皇後”的笑话。实际上,繁体字使用起来很麻烦,尤其是区分繁简,没有相当深厚的语言文字功底,你是无法准确分辨的。笔者是搞语言文字工作的也常常搞错,不搞语言文字的人更是难以正确掌握。国家立法可以用简化字,书家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汉字书法中的繁体字与简化字问题,首先应当以法规为依据,其次要学古人之通达,既可用繁也可用简,心得自然,神采为上。如果仅仅拘泥于繁体字,实在是太麻烦了。
由于汉字繁体字与简化字在书法创作中尚未有统一的规定与要求,加上在书法理论研究中,关于繁体字与简化字如何规范使用的研究探讨也较少,存在一些问题也是很自然的。但是,为了提高书法作品的质量,以达到高雅的艺术效果,规范使用繁体字、简化字还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共同探讨的书法理论之一。作为书家,不能像外行一样看热闹,要辩证地看待繁体字与简化字的问题。如果书家在笔飞墨舞之时,选用最恰当的字(包括繁体字和简化字)来记录自己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把对文字的正确理解和对文字的书写艺术结合起来,就能更加完美地展现书法艺术。
当今中国社会,即将走上全面法治化的道路。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汉字书法也应当适应社会的需求,依法而行,繁简有矩,不能仅凭个人的情感、个人的理解、个人的爱好来判定汉字书法作品使用繁简字的正误。建议中国书协能召开一些学术会议,专门讨论探寻汉字书法的繁体字、简化字的问题。最好能制定一些法规,使汉字书法做到“书法有法”、“书法尊法”。
元代赵孟頫《洛神赋》中的“爱”字
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有的明星政协委员提出“恢复部分繁体字教学”,并列举繁体字“親”、“愛”的文化含义:常见就亲,有心才爱。他们的出发点无可厚非,举例也没错,但有两方面值得商榷:一是“親”、“愛”两字元代以前就已经简化,千年后再恢复繁体,意义有多大?二是“望字生义”未必就正确,难道有“心”都有爱吗?无论是高级动物,还是低级动物都有心,有的动物的爱在哪里?“常见就亲”。一个人在社会中生活,每天要见多少人,又有多少人与你亲?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这句话虽不精确,但有一定的道理。
以上仅是一家之言,以期抛砖引玉,不妥之处与错误的地方,恳请方家指正。
注释:
①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缩印本)第1190页。
②胡卫平《浅谈隶书在汉字演变过程中的价值》,《书法研究》,2003年第4期,78页。
③《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年,71页。
④古干《现代书法漫议》《美术研究》,1992年年第4期。
⑤李学勤《先秦文字与书法艺术》王岳川《中外书法名家讲演录》北京大学出版社年,2008年。
⑥张书岩等《简化字溯源》,语文出版社,1997年,第6页。
⑦爱德华·泰勒《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连树声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第139页。
⑧邱振中《书法与中国社会》,北京师范大学出版,2008年,第5页。
⑨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第242页。
⑩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575页。
(本文图片由陈云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