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美术作品著作权对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限制

2016-11-20 08:46李钟莹
人生十六七 2016年26期
关键词:原件著作权人物权

李钟莹

(辽宁省新民市实验中学,辽宁 新民 110300)

浅谈美术作品著作权对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限制

李钟莹

(辽宁省新民市实验中学,辽宁 新民 110300)

对于美术作品而言,和美术作品原件是两个不可分离的该男。而美术作用的著作权的保护已经成为了当前著作权领域中较为特殊的问题,即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必须要和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相联系。而我国当前的著作权理论和著作权的实践实际上是有着较大误区的。正是由于这一情况的出现,导致了目前我国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时常会危害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因此,分析美术作品著作权对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限制尤为重要。

美术作品著作权;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限制

美术作品和美术作品的原件是有着属性上的差别的。美术作品是无形的智力成果,而美术作品原件则是有形的物质。美术作品的权利为著作权,而美术作品原件上的权利则为所有权。根据伯尔尼公约,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主要是包括一些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即保护作品完整权、署名权、复制权、播放权和电影复制权等。同时也有着追续权,这一权利规定作者对美术作品的原件首次转让后的任何一次转售,均有着不可转让分享其中收益的权利。但根据物权法的原理,美术作用原件的所有权在表现上为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之内,能够全面支配美术作用,并可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而基于这一特点,可发现美术作品著作权和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之间是有着一定的冲突的,并且美术作品著作权也对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会有这一定限制。本次研究中,即分析了这其中的具体限制情况。

一、美术作品和美术作品原件的概念

对于美术作品而言,是著作权法非常重要的保护对象,在伯尔尼公约中也对美术作品的保护进行了论述。我国在著作权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将美术作品的而概念定义为有着审美意义的平面或立体造型的艺术作品。美术作品的创作有着不可恢复性、一过性等诸多特点。画作之上是作者的灵感和个性的显示,而美术作品原件则是作者创作的一种载体。基于这种特点,美术作品和美术作品原件是不可分离的。同时美术作品原件由于承载了作品全部的视觉信息,因此产生了绝对意义上的特定性。即美术作品原件不能为任何的复制品或是其他的再次创作所替代。基于这种特点,著作权人在美术作品上享有的利益实际上就不单独的依赖于作品的表达方式,同时也和美术作品原件的视觉感受有着较大关系。因此在著作权法方面,美术作品原件和美术作品是有着相同重要的地位的。

二、美术作品著作权对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限制分析

在上文中的分析已经可以发现,美术作品和美术作品原件在属性上是有着差别的,并且根据伯尔尼公约,美术作品不仅有着相关财产权利以及精神权利,也有着追续权。而由于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和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上的内容有别,因此在这一方面两者之间是能够并存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原始取得一般是基于生产的,作者在对美术作品进行创作的同时,就能够完成美术作品原件的生产。在这样的情况下,作者就是所有人和著作权人。但当作品出售后,著作权人和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人就会出现离化。根据承揽合同的法律特性,这一合同的标的就是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权定作人,美术作品著作权人和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在之后的离化主要是由于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让。而当离化发生后,著作权人和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时间就会出现矛盾。首先美术作品在著作权和原件所有权方面,均为绝对权,但美术作品和美术作品原件之间是不可分离的。基于这一特点,美术作品著作权和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之间会有相互遏制情况的出现,而这种不和谐必须依靠法律对其进行规定,并降低不和谐情况的出现。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作者对美术作品原件享有的利益或是美术作品著作权对于原件所有权的限制。

三、当前我国美术作品著作权理论和实践

实际上在以我国往已经有着诸多的研究,对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和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权关系进行了分析。通过这些分析和研究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例如立法和学理均重视对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的利益保护即修改权不可对物权说进行对抗。对于我国而言,所有权神圣观念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是得到较好的发展的。而法学理论界和实践界也对所有权的绝对性非常推崇。但在2002面,《赤壁之战》壁画被毁实践发生后,漠视著作权,强化所有权就得到了诸多的关注,并且著名美学家王朝闻先生也对这一行为发表评论,让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陷入了较为尴尬的境地。而基于保护著作权的立场,我们应该反思所有权神圣观念造成的负面影响,并在著作权理论和实践中,坚持使用著作权限制所有权。另外也有研究对我国《著作权法》中关于展览权的规定有所质疑。目前我国著作权法中的法律条文,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法律关系混乱的情况,出现混乱的原因有两点。首先我国立法者对著作权意义上展览权和物权意义上的展览权有所混淆。另外立法者会不自觉的受到所有权至上观念的干扰,并在实际的立法过程中,将著作权意义上的展览权过渡给物权意义上的展览权,最终会将物权纳入到著作权法中。这两种情况的出现,最终会导致当前我国在展览权立法方面出现问题。

四、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在美术作品著作权和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方面,仍然会存在有一定的混淆,并会对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造成影响。为了改进这一点,我国的《著作权法》很有必要重新对著作权意义上的展览权进行界定,并将一些没有关联的物权规范进行剔除。总之,让美术作品著作权对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权进行限制是目前我国对美术作品著作权进行更加完善保护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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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钟莹(1973-),女,汉族,辽宁新民人,新民市实验中学美术教师,研究方向:美术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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