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
本刊讯 4月14日,陕西省环保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一季度排放严重超标的7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进行了通报,其中,涉气企业6家,分别是:榆林市金龙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县恒升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府谷县恒源冶焦发电有限公司、陕西满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韩城市合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涉水企业1家,榆林市污水处理厂,被通报的7家企业排放超标率均在50%以上。
省环保厅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现场核实相关情况,针对企业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查处,责令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已经查处仍然存在超标排污行为的企业,采取“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确保其整改到位,同时责令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因整改不力,被省环保厅或环保部连续两次列入严重超标企业名单的,各市(区)环保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连续两次被省厅纳入公布名单的企业,省环保厅将予以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