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成丞
摘 要:格莱斯会话含义理论是语言学重要分支之一语用学的核心内容,对于格莱斯会话含义理论合作原则的普遍性研究既有着很强的理论意义,又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本文结合国内外语言研究者对于格莱斯会话含义理论合作原则的普遍性研究,对这一原则是否具有普遍性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格莱斯合作原则不具有普遍性的结论。
关键词:格莱斯会话含义理论 合作原则 普遍性
语用学是语言学重要分支之一,它主要是研究在日常语言交流中听话者如何构建说话者的字面意思和言外之意之间的联系。而作为语用学的核心理论之一,由美国语言学家Grice提出的会话含义理论表明在所有语言交际中,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存在着一种默契,也就是双方在交谈过程中讲话要遵守交流的公认的目的或方向。Grice继而把这种双方都要遵守的原则成为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简称CP)。在这一原则被提出的开始,Grice就认为它具有普遍性,能够适用于一切人类语言。而随着合作原则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它的普遍性逐渐受到质疑。
一、格莱斯会话含义理论的合作原则简介
根据Grice(1975)自己的表述,合作原则是来源于他对于逻辑和交谈的思考。在哲学逻辑中,正式符号(如“~”,“^”)和它们在自然语言中所对应的内容(如“不”,“和”)之间存在着一些差别。形式主义者们认为,这些正式符号可以帮助我们构建一个极具广泛性的规则系统,同时它们给出了明确的意义。相比而言,这些符号在自然语言中所对应的内容不具有明确的含义,也不能最终被完全理解。而非形式主义者则认为,从自然语言中可以推测出许多意义,这是那些符号所不能做到的。Grice认为,这些正式符号的意义相对固定,而自然语言相对灵活。
Grice认为,人与人交谈中也存在着与哲学逻辑相似的情况。在一些场合中,说话人想表达的意思和他所说的话的字面意思截然不同。他提出了“含义”这个概念,“含义”指的是说话者在交流中暗指或者间接表达的内容。Grice(1975)进一步把“含义”分为两类,常规含义和会话含义。Yule(1996)对于这两类“含义”做了详细的说明:常规含义不需要特殊的语境,只需要一些特定的词汇(如“不”,“因此”)来进行理解;会话含义是会话双方共同朝着同一方向合作努力的结果,因此需要借助语境来理解。
为了更好地帮助人们理解会话含义,Grice(1975)提出了人们在语言交流中普遍会遵守的一条原则,他把这条原则命名为合作原则。在他看来,合作原则即说话人在谈话中付出的贡献要与谈话发生的时机和谈话的目的相一致。为了是合作原则更加细化,他进一步提出了四条准则-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
1.量的准则:(1)所说的话应该达到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量;(2)所说的话不应超出所需的信息量。
2.质的准则:(1)要说真话;(2)不要说不真实的话;(2)不要说不真实的话;(3)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3.关系准则:要有关联。换句话说,在特定的语境中,谈话的主题应当相关或保持一致,以使得交流得以正常进行。
4.方式准则:要清楚明白。(1)避免晦涩;(2)避免歧义;(3)要简练;(4)要有条理。
二、格莱斯会话含义理论合作原则的普遍性
自从格莱斯会话含义理论提出以后,由这一理论衍生出的合作原则的普遍性成为应用语言学界一个热门的话题。对于这一原则是适用于所有文化背景还是会根据不同文化而有所差别,语言学家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作为合作理论的提出者,Grice(1989)明确地指出这一理论是具有普遍性的,因为人们从幼年开始,就会学习像合作原则所提示的那种行为,而且这种习惯一旦养成,就会伴随终生。除了Grice自己,别的一些语言学家也认为合作理论是适用于一切语言的。与Grice类似,Davies(2007)指出遵守合作原则是一种成熟的人类行为。Green(1990)则从语言交际角度出发,证明了因为合作原则在解释交谈现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它必须是具有普遍性的。他接着又主张尽管遵守合作原则的四条准则是基于特定的文化价值观的,但是格莱斯合作原则的基本内容是适用于所有人类语言的,不会随着文化而发生变化。而路遥(2009)从人类语言学的角度来分析这个原则,认为可以从人类进化过程、基因动因以及文化三个方面进行解构,人类社会的大趋势是合作,语言交际也不例外,因此合作原则具备普遍性。
然而,不少其他的语言研究者通过研究,开始质疑合作原则具有普遍性这一观点。Keenan(1976)通过对马达加斯加岛上的人们的交谈行为的调查,注意到合作原则中的量的准则并没有得到遵守。因此,她得出了合作原则会随文化而变化的结论。刘璇(2009)进行了类似的研究,她发现在汉语中,Grice提出的合作原则的四条准则都没有得到遵守。为了解释这种现象,她从文化角度提出了造成这种现象的因素:(1)集体主义;(2)高语境;(3)等级社会制度。He(2012)也对汉语是否遵守合作理论进行了研究,发现不遵守合作原则会导致会话含义产生这一规律在汉语中并不适用。他的研究结果间接动摇了合作原则的普遍性。Yule(1996)曾提出,合作原则和其下的四条准则是基于英美中产阶级文化而产生的,因此为了研究其他语言时应该使用不同的方法。与以上研究者不同,Kleinke(2010)从认知学的角度对日常对话交流中说话者的实际语言行为进行了重新评估,得出了合作原则会随着文化的不同而不同的结论。
三、结语
尽管以Grice、Davies为代表的语言学家认为格莱斯会话含义理论的合作原则具有普遍性,但Keenan、He、Kleinke等人分别从语言学和认知学的角度提出了质疑,从而证明了合作理论并不适用于所有人类语言,也就是说不具有普遍性。
参考文献:
[1]刘璇.跨文化的角度质疑合作原则的普遍性[J].语文学刊 2009(1):50-52.
[2]路遥.零和游戏规则与人类合作原则的普遍性研究.[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09: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