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人口城镇化对策研究

2016-11-19 10:00郭荣朝
对外经贸 2016年4期
关键词:城镇化河南省

郭荣朝

摘要:基于阐述河南省农村人口城镇化的进程,分析其制约因素,包括城镇生活成本较高、城镇务工收入较低、可支配流动财产较少以及保障制度不够健全,提出做好农村居民固定资产产权登记,使其能够进入流通领域;做好农村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工作,取消城市乡村双轨户籍;整合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资源,发挥城乡特色比较优势;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环境发展规划,促进城乡耦合协调发展等推进河南省农村人口城镇化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河南省;农村人口;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129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6)04-0133-02

城镇化水平是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城镇人口既包括城镇中的非农村户籍人口,又包括在城镇中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农村户籍人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逐渐加快,已从1982年的213%增至2014年的5477%,尤其是2000年以来,更是以每年133个百分点的速度在增加。因此,研究解决农村人口城镇化问题,尤其是河南省这样人口大省、农业大省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问题,不仅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同时可以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

一、河南省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

2000年以来,河南省人口城镇化水平已由237%提升到2014年的452%,年均提升154个百分点。然而1990年、2000年、2005年河南省城镇化水平只有1286%、1828%和2175%,1990—2000年、1990—2005年、2000—2005年的城镇化年均提升速度分别为054、059、069个百分点。即使以最高年均增速069个百分点来预估2014年河南省非农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也只有2796%,而根据2015年3月2日发布的《2014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末河南省省全省常住人口9436万人,城镇化率达452%,实际计算与官方公布数据相差1724百分点。因此可以推算, 2014年河南省9436万常住人口中1626万人只是实现了表面上的城镇化。河南省户籍人口10601万人,常住人口之间的异地(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城镇化人口1165万人,河南省有待转移的农村人口将达到2791万人(详见表1、表2)。表11953—2014年河南省城乡人口构成情况年份19531964198219902000200520102014城镇人口(万人)3106551711725130292144729943622042650乡村人口(万人)406794480962698725057111167745781051710城镇化水平(%)7091096157515232317306538524520资料来源:河南省统计年鉴。

注:总人口为常住人口。二、河南省农村人口城镇化的制约因素

1城镇生活成本较高

城镇生活成本远高于农村是影响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首要因素。我国有着 “安居乐业”的传统观念,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关键就是住房问题。按照目前的人口政策,一个常规家庭均包含4~5名家庭成员,住房需求为3或4居室,面积在100m2以上。依此计算,河南省会郑州市住房成本约100万元以上;其他二线住房成本约60万元~70万元;县城约30万元~50万元,这样的住房成本是农村转移人员无法承受的。另外,农民工子弟在城镇的教育成本也远高于农村。

2城镇务工收入较低

农村转移人员均文化素质偏低,多为初中、高中毕业,少数为小学毕业或文盲,多从事脏、累、差的体力劳动。这些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务工的月均收入分别为:东南沿海发达城市3000元左右;河南省会郑州市2500元左右;河南省其他城市2000元左右,县城、乡镇1000余元。较低的务工收入无法满足农村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开支。

3可支配流动财产较少

农村转移人口普遍缺少可支配流动财产。一个农村家庭均为6名家庭成员组成(一对农村夫妇可生育两个小孩,加上父母),外出务工人员多为青壮年劳动力,每个家庭均有2~3人在外务工,若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务工,人均年纯收入为2万元左右,即每个农村家庭每年收入4万元~6万元。如果在农村生活,除去家庭的日常生活、孩子的教育开支等,将剩余一部分可流动的财产,以备大病等灾祸的支配,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较高;而这样收入水平在物价较高的城镇中却会入不敷出,更无可支配的剩余财产。

4保障制度不够健全

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是针对城镇户籍居民而制定的最低生活水平社会保障措施,农村转移人口虽在城镇务工,但户籍仍在农村,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城镇基本社会保障。也就是说,城镇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医疗保障制度等各种社会保障措施,是无法惠及到在城镇务工的农村转移人口。同时,农村转移人口在农村均有自己的住房、承包地以及自由的作息时间和社会关系等,生活成本低,幸福指数高,致使其城市化进程缓慢。

三、推进河南省农村人口城镇化的对策建议

1做好农村居民固定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使其能够进入流通领域

农村居民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住房、宅基地以及承包地等。一是要做好农村宅基地、住房的产权登记工作。通过宅基地、住房的产权登记,使其能够进行抵押贷款、租赁、转让等,实现固定资产证券化。既可以提升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初期支付能力,助推其尽快真正融入到务工城镇,又可以解除其后顾之忧,使其举家安心在城镇工作生活,不再顾虑农村住房问题、父母养老问题、小孩教育问题等。二是要做好承包地的产权登记工作,使其能够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地进行流转,不仅可以增加农村转移人口的收入,还可推进农村地区适度规模集约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化,最终实现新型农业现代化。

2做好农村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工作,取消城市乡村双轨户籍

户籍制度是我国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措施,已完成其历史使命。因此,要及时进行户籍制度改革,适时推进城乡居住证制度,消除农业、非农业户籍对农村居民发展的禁锢。使城乡居民享有同样的社会保障权利和个人发展权利,能够与城镇居民平等地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以此促进城乡资源有效整合,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环境健康可持续发展。

3整合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资源,发挥城乡特色比较优势

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资源,包括城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资源、劳动力资源、科学技术资源、金融资金资源、社会文化资源等。要使其在城乡之间有效整合,能够有效对接,实现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城镇、乡村各具特色的比较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最终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发展目标,使城镇、乡村得到共同发展。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过程中,城乡差距(城镇的拉力与农村的推力同时存在)是其最永恒的动力。城乡之间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生态流的畅通无阻是城乡统筹发展以及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支撑体系。

4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环境发展规划,促进城乡耦合协调发展

近年来,河南省经济社会虽得到了较快发展,但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究其原因之一,就在于农村人口多、农业比重大、保粮任务重、工业比重低、城镇化水平低、信息获得滞后,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资源配置不合理等。为此,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发展规划,整合城乡资源,实施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的“四化”同步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使农村转移人口及其家属真正由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人口,真正在城镇就业生活,进而促使他们原有的农村土地得以流转,农用土地适度规模集约经营,逐步实现农业产业化,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城乡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董博雯 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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