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范锦飘
小学生自主修改习作能力发展目标及其启示
广东 范锦飘
本文为东莞市教研室重点课题《提高小学生自主修改习作能力的实践研究》阶段性成果之一
对于一个语文老师来说,大概没有比作文教学更难的事了,不仅要教会学生写,还要帮学生批改,老师往往望着一大叠的作文本直叫苦。很多老师都很认真负责,对学生的习作精批细改,殊不知,学生对老师一字一句地批改并不关心,只关注分数,老师的辛勤劳动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就像叶圣陶先生所说的:“教师改文,业至辛勤,苟学生弗晓其故,即功夫同于虚掷。”反思这种现象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老师自身的原因,也有学校领导的原因。很多学校领导和老师不知道,实际上,培养学生自主修改习作的能力是学生作文水平的一种体现,也是新课程提出的要求。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
从课标的这些说明来看,让学生学会自主修改自己的习作是一项重要的能力发展目标。学生不可能一次就把文章写好,难免会有疏忽、不完善之处,实际上,即使是大作家写文章也要修改,何况是一名小学生。可是,很多老师却忽视了学生自主修改能力的培养,没有把修改的权力还给学生。可是,对于小学生来说,让他们自主修改习作又是有难度的,因为他们一般难以发现自己习作中的错误。所以,老师要重视培养学生这种自主修改习作的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培养应该是在有指导的情况下进行的。
对于习作自主修改能力的发展目标,课标对第二、第三学段的要求是不同的,第二学段是要求“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词句”,那就要求第二学段的老师在指导学生修改时,重点指导学生去发现用词不当、标点错误、语句不通之处。第三学段则要求高一些,除了“做到语句通顺”,还要求“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等,这就要求第三学段的老师在评价学生习作时,要指出语句方面、篇章结构方面的不当之处,然后再让学生修改,并教给修改的方法,还要求学生认真写字,做到字体端正,书写规范、整洁,行款格式正确。
人教版小学语文实验教科书三至六年级每一册都有八次的习作训练,六年级下册是六次,这些习作训练在习作要求上几乎都有对习作自主修改的特别要求。而且随着年段的不同,要求也不同。如表二、表三所列举的那样:
从三年级教材的这些习作要求可以知道,教材的编者从三年级开始就要求教师注重培养学生自主修改习作的能力。这种能力的训练又是有梯度的、有阶段性的,对于三年级的孩子来说,他们还没有形成自主修改的能力,就要求他们先从学会读开始,“读给自己听”、“读给爸爸妈妈听”、“读给同桌听、同学听”、“读给大家听”,“多读几遍”,通过读,“听听他们的意见”,并且去发现自己习作中不满意的地方,“认真地改一改”。这些就是针对三年级学生的习作修改发展目标,教师应该根据这些目标初步去培养学生自主修改的能力(如表
表五 四年级下册教材中有关自主修改习作的要求
表二 三年级上册教材中有关自主修改习作的要求
表三 三年级下册教材中有关自主修改习作的要求
从四年级教材的这些习作要求可以知道,教材编者对四年级的学生在自主修改习作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要求学生自己“读一读、改一改”,还要求同学之间互评互改,要能够对别人的习作提出修改意见,并根据别人的意见修改自己的习作(如表六、表七所示)。
从第三学段教材的这些习作要求来看,教材编者对五六年级的学生在自主修改习作方面提出的要求就更高了,不仅要求学生在同学之间要互评互改,还要与别人交换意见,跟同学之间进行交流,并根据别人的意见修改自己的习作。而修改的内容也有了更明确的要求,不仅要把语句修改通顺,还要把写得不清楚的地方改一改,使之“更加清楚、明白”,至于写人的文章,则要修改到“让人物特点更加突出”。对学生来说,这些修改要求既有“内容”方面的,又兼顾了“表达”。
(一)培养学生自主修改习作的意识
很多学生把自己的习作写完后交给老师批改,改完看一眼分数就完了,老师没有要求学生自主修改自己的习作,没有培养学生自主修改的意识。学生在完成习作第一稿时,难免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文章总是越改越好的,老师应该根据课标和教材的要求,指导学生逐渐地学会修改文章,并从小培养自主修改习作的意识。当学生确立了这种修改的意识后,渐渐地,他们就会在写作之前先打好腹稿,在写作的过程中就会边写边思考怎样写得更好,并在写完之后对自己的习作进行润色修改。当学生形成了这种自主修改的意识,可以说,他们的写作能力将会大大地提高,老师也会教得更加轻松。因此,老师在习作教学中,应该放手让学生自主修改,而不要害怕学生改不好,学生的修改习惯是从无到有逐步培养起来的。
(二)教给学生自主修改习作的方法
从教材的要求来看,修改的方法主要是“读”和“交流”两个方面。
首先,要让学生在写完习作之后读一读,可以念给自己听,可以读给爸爸妈妈听、读给同桌听、读给大家听,并且让别人给自己的习作提出意见,再根据意见进行修改。文章一读,不通的、不顺的、不妥当的都可以发现,这样就能把自己不满意的地方修改到满意为止。
其次,要鼓励学生交流习作,并相互提出修改意见。学生之间互相交流彼此的习作,既可以学习别人的长处,又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还可以让学生根据标准互相评价,评价习作在遣词造句、文章条理、结构安排等方面是否合理,并且作必要的修改,从而达到以评促改的目的。
(三)对学生进行系统的自主修改训练
叶圣陶先生认为:所谓能力,不是一会儿从无到有的,只有历练到了习惯才能有这种能力,任何能力的形成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奏效的。学生自改作文的培养应该是循序渐进由易到难的系统的过程。
通过对课标和教材的分析,我们知道,在中年级的教学中,教师应注意到年段不同,对学生自改作文的要求也有所不同。课标要求:第二学段开始先培养学生“修改明显错误的词句”。在自改训练中,教师应根据不同年段的自改要求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系统训练,以促使自改习惯和能力的形成。而到了第三学段,学生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有所增长,再加上低年级、中年级的积蓄和沉淀,高年级的学生基本已形成了自改能力。为了促进他们能力的发展,可多组织他们参与一些写作竞赛、征文竞赛、读书活动等,在实践活动中得到磨练,成长起来。
表四 四年级上册教材中有关自主修改习作的要求
表六 五年级上册教材中有关自主修改习作的要求
表七 五年级下册教材中有关自主修改习作的要求
“文章不厌百回改”,“佳作常自改中来”。要提高小学生习作的能力,就应该根据学生自主修改习作能力的发展目标,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训练,从小培养学生自改的意识和习惯,教给学生自改的方法,这是小学语文教学改革的需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 [S].北京:师京师范大学算出版社,2012.
[2]叶至善.叶至美.叶至诚编:叶圣陶集·第11-25卷[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0—1994.
(作者单位: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周溪社区南城阳光第四小学)
范锦飘,男,1977—,汉族,教育硕士,小学高级教师,东莞市范锦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东莞市小学语文学科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