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起,我国将再次提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标准,1986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的补助标准将提升为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这项补助主要用于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不是生活补助。
自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开始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0.8万元,2011年补助标准提高至1万元。此次提高补助标准,将有效解决部分传承人传习活动中面临的现实困难,对于提高传承人积极性,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传承人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已于2015年启动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目标是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对300名年满70周岁及不满70周岁但体弱多病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抢救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