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花儿、环县道情皮影戏、兰州太平鼓、兰州水车……这些颇具鲜明地域特征和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同历史长河中一颗颗璀璨明珠遗存于陇原大地。
日前,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花儿保护传承条例》,明确要求自治州县级以上政府应当设立花儿保护传承专项资金,旨在以立法的形式给予花儿切实有效的保护。
甘肃花儿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保护名录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临夏回族自治州则是甘肃花儿的发源地和传播地。虽然花儿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深受各族人民喜爱,但长期以来,花儿的传承与发展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制约着花儿保护传承工作的健康发展,如花儿传承人员不足、花儿专业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不健全;花儿活动多属于民间自发组织,缺乏政府引导扶持;花儿文化产品数量少等。
据了解,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自2013年开始起草《条例》草案,之后数易其稿。为了使《条例》内容更切合实际、更加具有临夏地域和多民族特色,先后多次深入州内的“中国花儿传承基地”和政县、“中国花儿保护基地”康乐县、“民歌考察采录地”永靖县等地进行实地调研,通过走访花儿传承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了多方面的意见。
针对花儿的保护与利用,《条例》规定自治州县级以上政府应当设立花儿保护传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花儿的抢救、记录、调查、整理,花儿原始资料、实物的征集、保存,花儿词曲研究、成果和刊物的出版发行等十多个方面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