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喜红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山东 烟台 264003)
社会养老服务转型升级问题探讨——基于烟台市城乡居民养老现状及养老意愿的调查与分析
王喜红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山东烟台264003)
调查显示,烟台市60岁以上老年人面临经济来源少、体弱多病、文化娱乐少、寂寞孤独等养老困难。他们对居家养老的意愿较强,对机构养老的意愿整体不高;他们对社区养老服务尤其是对老年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有较多的需求。对于养老机构的选择,他们关注费用,更关注服务。适应城乡老年人养老意愿和需求,推进烟台市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应科学布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动转变养老机构经营理念、加大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投入、发挥市场在社会养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老有所依”与“老有所乐”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养老服务体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健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是我国的必然选择。目前看,我国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城乡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格局基本形成。但调查发现,部分老年人仍面临一定的养老生活困难。在基本的衣食住行等得到保障之后,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质量、对精神文化层次的需求、对医疗卫生保健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加,高品质养老服务供给不足问题开始凸显。因此,适应居民养老意愿及需求,科学布局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品质,应成为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着力点和重要方向。本文以烟台市为例,以问卷调查方式,调查城乡居民对现有养老服务现状的满意度、养老意愿及需求,并结合调查结果,探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对策措施。
为了提高针对性,本次调查针对45-60岁之间的中年人(以下简称中年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下简称居家老人)及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以下简称机构老人)等三类人群设计了三种不同问卷。
为保证调查结果有意义、有代表性,调查分别在经济发展条件较好、中等、一般三类县市区进行。样本选取兼顾了不同身份、不同职业的人群,包括农村居民、城市居民。城市居民又分工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体私营业主和自由职业者等。另外,对于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调查,样本选择兼顾了大中小不同规模的养老院(含敬老院)。本次调研选取养老机构13家。其中,床位在800张的大型养老机构1家,100张以下的小型养老机构3家,其他中型养老机构100-200(含100张)张的有4家,200-300张的4家,400张的1家。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630份,收回有效问卷1479份。其中,45-60岁的中年人615份,60岁以上的居家老人540份,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324份。问卷发放范围包括芝罘、莱山、开发区、牟平、莱州、蓬莱、莱阳。三个县市区的调查样本大体按照45-60岁中年人150份、60岁以上的居家老人100份、机构老人50份的比例分配。芝罘、莱山、开发区等中心城区的调查样本则实行三区统筹。机构老人调查在开发区进行,其他两类调查在芝罘区、莱山区进行。三份问卷样本基本情况如表1、表2、表3。
围绕老年人生活状况、居民的养老意愿及养老需求、居民对养老服务现状满意程度及改进意见等方面,针对不同人群,三份问卷共设计了18个问题。其中,老年人生活状况6个,居民养老意愿4个,居民养老需求5个,居民对养老服务现状评价及改进3个。
表1 45-60岁之间的中年人问卷样本情况
表2 60岁以上的居家老人问卷样本情况
表3 入住养老机构老人问卷样本情况
(一)关于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的调查
关于烟台市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的调查,共涉及6个问题,包括经济收入、经济来源、每月花销和支出结构、居住方式、面临的养老困难等。调查发现:
1.多数老年人收入偏低。目前烟台市城乡老年人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养老保险或退休金,收入大多处于中等或偏下水平,相当数量的农民、个体私营业者60岁以后仍继续参加劳动来取得经济收入。本次调查样本中,收入低于3000元的居家老人占67.6%,机构老人收入低于3000元的占81.1%。农村老年人处于收入的底端,他们中的77.2%人均收入低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退休工人是老年人中的中等收入者,他们中的22.9%月收入在1000-2000元之间,57.1%月收入在2000-3000元之间;退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是老人中的高收入者,他们中的20%以上月收入在3000-4000元之间,60%以上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
2.高龄老人体弱多病和医疗开支过大。样本中,体弱多病者占40.5%,以80-90岁年龄段为主,60-69岁体弱多病者比例也超过1/3。医疗是老年人除日常生活之外的最大支出项,且随年龄而增长。70岁以下的老人,有54.2%的人收入主要用于医疗支出。80-90岁的老人,收入主要用于医疗支出的占到75.6%。90岁以上的老人,收入主要用于医疗支出的占到80%。
3.空巢或独居老人心理和精神问题凸现。样本中空巢老年家庭占21.5%,主要集中在60-69岁这一群体。这一年龄段的人群,子女不在身边的比例达到25%,其中58.2%为独生子女家庭,34%为双子女家庭;独居老年家庭占比为20.9%,其中,男性独居者占9.4%,女性独居者占22.3%。调查中,18%的老年人自诉寂寞孤独,11.4%的老年人反映无人照料,0.6%的老年人反映子女不赡养,寂寞孤独成为居家和入住机构老人带有普遍性的心理和精神问题。
(二)关于城乡居民养老意愿的调查
关于烟台市城乡居民养老意愿的调查,涉及4个问题,包括居民最希望的养老方式、在什么情况下会送父母去养老院养老、是否认为养老院有利于老人安度晚年、是否愿意与子女同住及不愿意的原因等。调查发现:
1.居家养老仍是居民最希望的养老方式。其中,中年人持这种态度的占80.4%。另外,他们中的30.1%明确表示,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送父母去养老机构。居家老人希望居家养老的占84.9%。明确表示去机构养老的,仅占被调查人群的9.6%。居家养老的意愿因年龄而有差异。低龄老人居家养老意愿明显高于高龄老人。60-69岁和70-80岁老人希望居家养老的比例是82.8%和84.6%,80-90岁老人希望居家养老的比例是71.9%,90岁以上的老人希望居家养老比例为33%。
2.居民对机构养老的意愿在不同人群中有差异。农民最不愿意到机构养老。60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只有7.1%的农民希望到养老机构养老,工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其他职业人群机构养老的意愿普遍高于农民,分别占到11.1%、10.3%、11.7%、11.8%。80岁以上的老人更愿意选择机构养老。60-69岁的人群选择机构养老的占9.6%,80-89岁和90岁以上人群选择机构养老比例分别占到15.6%和16.7%。
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更愿意去机构养老。生活完全能自理老人,只有7.4%愿意去养老院;生活基本能自理老人,13%愿意去养老院;生活不能自理老人,27.5%选择去养老院。
入住养老院的老人对机构养老的认可度较高。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93.8%的人认为养老院有利于老人安度晚年。
3.居民不再坚持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48.7%的居家老人不太愿意或不愿意与子女一起居住。其中明确表示不愿意与子女一起住的占到15.5%。在“您最希望哪种方式养老”的选项中,中年人选择由子女赡养的占到21.8%;居家老人选择由子女赡养的仅占到13.8%。
(三)关于城乡居民养老需求的调查
关于烟台市城乡居民养老需求的调查,涉及5个问题,包括选择养老机构时关注的因素、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以及需求的服务项目、对社区养老服务自费项目的接受及程度、对健康医疗及精神层面的养老需求、对新型养老服务方式的需求等。调查发现:
1.居民选择养老机构既看费用也看服务。从费用方面看,大家希望费用越低越好。在“能够并且愿意选择哪个价位的养老机构”的选项中,中年人有53.6%的人选择每月2000元以下的价位,只有5%的人选择每月4000元以上的价位;居家老人有67.7%选择每月1000-2000元的价位,只有1.3%的人选择每月3000元以上的价位。从服务方面看,居民选择养老机构时所关注的主要因素,排在前两项的是“工作人员照顾是否细致”、“老人住进去是否开心”,占比分别达到72.2%和68.6%。
2.居民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种类较多。综合中年人和居家老人的看法,他们对全市养老服务现状满意率超过40%。也有16.4%的居家老人对社区养老服务不太满意或不满意,一些老人表示不知道社区有专门的服务,也有的老人表示社区养老“有设施没服务”“有概念没实践”。他们的社区养老服务需求主要集中在“健康咨询”、“医疗康复”、“家政及日常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等方面。其中,居家老人对上述方面的需求比总体在43.4%以上,中年人希望社区能为居家父母提供上述服务的需求比更高,平均56.9%。
3.居民能接受社区养老服务自费项目。中年人接受度高,只要价格适当他们就愿意接受。同时,他们支持父母自费社区养老,项目主要集中在“送医上门”、“家政及日常生活照料”方面,支持比例分别占73.9%和59.4%。对于自费项目的收费标准,50%以上的中年人和60%以上的老年人接受最低标准(14.5元/小时),也有26.7%的中年人和15.8%的老年人认为,“一分价钱一分货”,愿意以较高的价格(20元/小时及以上)享受更优质的服务。
4.对新型养老服务方式有一定需求。对于候鸟式养老、休闲度假式养老、旅游养老、以房养老、同事/朋友之间互助养老等新型养老服务方式,中年人表现出一定的兴趣。其中25.6%的人喜欢休闲度假式/异地候鸟式养老,16.5%的人愿意购买老年公寓房产,24.2%的人能够接受以房养老,16%的人对同事/朋友之间互助养老感兴趣。
5.老年人对精神层面的需求凸显。57.4%的老年人表示文化娱乐少和寂寞孤独;机构老人中,尽管83.9%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但40.5%的人希望养老机构适当开展文化娱乐服务。
综上所述,烟台市城乡老年人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但仍面临一些养老困难。他们现阶段的养老意愿及养老需求可以概括为:便宜+有质量的机构养老服务、健康+快乐的养老理念、居家+社区的养老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应本着以人为本原则,迎合居民养老需求及养老意愿特点,以显著提升城乡老年人生活质量(幸福感)为目标,坚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并重发展思路,不断强化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能力,不断强化机构养老服务质量,不断强化老年精神文化服务。据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科学布局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随着家庭小型化和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社会化养老正在成为大趋势。社会化养老应该以社区居家为主?还是以养老机构为主?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指出:“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从烟台市实际看,近几年,作为养老服务体系补充的养老机构发展迅速。截至2015年底,全市各类养老床位总数5.04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34.7张,但是作为养老服务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因此,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调整养老服务业发展重点,加大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布局力度。
(二)推动转变养老机构经营理念
城乡居民对机构养老的排斥和抵触,除了养老观念的原因,住在养老院不如住在自己家更方便、更温馨也是重要原因。因此,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品质、营造养老院家庭氛围应成为养老机构经营的重点。当前,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品质,一要开展等级管理,进行星级认定。等级管理和星级认定是一些地区敦促养老机构提升服务水平的通行做法。应尽快制定和探索实施养老机构的星级评定标准。评定标准的制定既要体现基础设施等硬件,更要体现包括卫生条件、医疗服务和精神文化服务等在内的软件,同时还要体现城乡居民和养老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应对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公布制度,应对养老机构实行精准和靶向支持,评定结果应作为有关部门精准扶持的重要依据。二应深化对养老机构服务品质内涵的认识。养老机构被称为“家外之家”,意思是说,入驻养老机构就像住进了家里。什么是家?以往的认识,就是衣食起居有人照料。这样的理解是不够准确的。“家”除了衣食起居有人照料,还有家庭的氛围,如感情慰藉等。从养老机构实际经营的情况看,把养老机构简单地定位成“衣食起居有人照料的地方”也是造成一些机构床位空置率高的深层次原因。因此,提高养老机构的吸引力,必须注重家庭氛围的营造,注重感情慰藉投资。
(三)加大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投入
居家养老是城乡居民首选的养老方式。但因为家庭小型化和人口高龄化,居家老人社会化养老是大势所趋。国外经验表明,这一重任主要由社区承担。因此,社区养老应成为养老服务业的重中之重。当前社区养老服务业提供有三个重点:一是社区失能、半失能老人实时监护、医疗护理问题,二是健康老人的医疗预防、文化娱乐问题,三是部分老人的家政服务、餐饮服务、日常照料服务等。加大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投入必须坚持重点施策、分层施策,重点抓三个设施的建设。一要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是社区老年服务体系的“心脏”。其作用在于各种养老项目的配送、管理员的监控、居家老人的实时看护,在于各种养老资源、养老专业队伍的优化配置、信息交流共享,应做好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智慧养老工程的结合。二要抓社区信息化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社区信息化养老服务网是社区养老服务的“神经系统”,是社区养老服务的延伸。社区养老服务网建设应分步骤进行,当前重点应推进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服务网络入户工程,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那些夫妻一方或双方单独居住的70岁以上老年人网络入户计划。三要抓社区老人活动中心建设,重视和推进老人活动中心维护。
(四)建立健全社区养老产业组织体系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公共服务品,兼有民生项目与市场服务的双重属性。单纯依靠政府投入很难避免供给不足和供给低效问题。因此,应尊重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既要发挥政府的作用,也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应加强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业的规划组织,通过项目招标、购买服务、公私合营的PPP模式,广泛设立老年医疗服务中心、助餐点、家政服务、活动中心或日托中心等项目,满足社区老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让市场成为社区养老产业化经营主体。与此同时,政府还应同时启动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制定和社区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行动,加强对社区社会化养老服务资源的引导和监管。
(五)构建“老有所乐”社会服务体系
随着健康状况和物质条件的改善,城乡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发生较大变化。他们对精神的渴望正在超过对物质的需求,成为第一养老需求。推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必须适应这一需求特点,打造社会养老服务的升级版,构建“老有所乐”社会服务体系。当前构建“老有所乐”社会服务体系,重点是供给侧改革。一要不断丰富老年精神文化产品,注重文化养老。要鼓励政府购买服务、开办网上老年大学和扶持民营资本等方式,拓展老年文化资源的建设渠道,增加老年文化产品与设施。二要创造机会,打通老年人回归社会的通道,让他们在“老有所为”中实现“老有所乐”。让老年人回归社会,需做好三项工作。第一,要建立老年人才档案。老年人是宝贵的财富和重要的人力资源,应以社区为单位,建档立卡,摸清底数。第二,要分类管理、分类施策。退休老干部,讲政治,懂政策,组织老干部宣讲团,让他们担当网络大V,开展政策宣讲,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退休教师,有经验,懂教育,组织他们在社区提供小学生接送和功课辅导服务,解决年轻家长子女教育之困。具有一技之长的其他人员,尤其是那些低龄、健康老人,组织他们成立社区老人探访团,提供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等等。第三,要搭建老年人公益岗位信息平台。沟通老年岗位信息,方便老年志愿者寻找适合自己的岗位信息,找到自己的社会定位。
编辑:高学栋
C913.7
A
2095-7238(2016)05-0056-05
10.3969/J.ISSN.2095-7238.2016.05.010
2016-05-19
本文为2015年山东省全省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合作课题(SHZKT201529)阶段性成果。
王喜红,女,中共烟台市委党校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人口与老龄化、环境经济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