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 涛
基于合同管理的收入确认与成本费用控制
文/吴涛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中对收入与成本的确认方法进行了明确,指出可借助完工百分比法、技术测量法以及验工计价法等进行确认。同时,面对当前建筑市场激烈的竞争形式,对于施工企业而言,要想从根本上提升竞争实力,就需要在提高对合同管理重视程度的基础上,科学落实合同收入确认,并实现成本费用控制措施的完善落实,以强化内部控制力度。本文针对基于合同管理下收入确认与成本费用的控制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合同管理;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控制;方法;研究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基于建筑产品的单件性以及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周期较长等特点,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着收入严重的流失问题,使得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受损,进而影响到了自身的稳健发展。而之所以会产生这一问题,主要在于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在收入确认上的方法不科学,以及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难以实现对成本费用的有效控制。因此,从合同管理角度出发,针对收入确认与成本费用控制展开研究,现实意义凸显。
在建筑施工中,每一项工程都会制定一个总体的施工方案,相应的会计核算主体也表征为单项建筑合同。这是基于在建筑工程施工因相应施工企业生产分散且流动性较大,相应的组织结构呈现出的自身特点。针对其具体的核算工作,改制后的国有施工企业一般实施了四级核算并设置了相应的核算单位,其中,项目经理直接对资金进行管理,所以能够将工程的收入与成本进行直接反映,在此过程中,建造合同则成为了会计核算的主体。在建筑合同中,相应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以落实合同管理为基础,确保一切施工活动以合同为约束进行执行,而相应的财务部门则针对合同收入进行及时、准确的计量,进而将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反映。在此基础上,需要进一步针对合同成本提高预测与控制力度,并实现合同成本预算的科学预算与合理管控。以建筑合同为基准来执行会计核算,具有程序简化且核算结果主要是以年度的为目标的特点。因此,在施工企业中,相应会计制度提出了如下规定:要将开单结算与收入确定同步进行核算,进而借助经济合同来实现对经济行为的有效规范与束缚。
(一)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
在基于合同管理下落实收入确认的工作的过程中,常用的确认方法为完工百分比法。在实际运用时,使用完工百分比法需要满足如下几个条件:相应合同的总收入可实现可靠计量,并且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具备流入企业的可能性;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进行明确区分与可靠计量;该合同已完工的进度与未完工所需的成本能够进行可靠计量。然而根据以上确认条件的要求,在实际施工中因诸多不确定的因素会直接影响到合同项目的施工,导致合同的收入与成本在确定上难度极大。严格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套用计算,反而难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因此,这就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针对合同预计总收入不确定的影响因素进行修正,以此来实现收入的合理确认。具体而言:
1.要针对合同价金组成进行修正
指的是在合同总造价中存在着合同暂定金和合同增项,作为造价变动的控制指标之一,在未来是否会发生存在着不确定性,所以,这一内容就不能够按照收入进行确定,要对预计总收入进行修正。此外,还需要对安全生产费等内容,结合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正,进而为实现预计合同总收入的合理确定奠定基础。
2.合同数量清理修正与施工变更
一方面,基于合同中“合同总造价”这一内容下,是结合招标方要求来实现投标报价的,而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需要对施工设计图进行复核,在此过程中,设计图与施工图会存在一定的差异,量差的产生要求要针对“合同总造价”进行修正;另一方面,针对施工变更问题的发生,相应总收入的确认则变得更加复杂且困难。
3.合同索赔与奖励的影响
基于建筑工程项目自身所呈现出的特点下,因工期较长且影响因素较多,所以经常会发生合同违约的问题,同时,施工企业在实际开展施工活动的过程中或是竣工后,给予适当的奖励,此种情况下也影响到了收入的确认。
(二)验工计价方法的运用
在施工企业中,对于工程项目的投资方或是发包方,则是借助验工计价的数据信息,实现相应工程款项的拨付。在实际运用这一方法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验收计价与实际收入间会产生差异,而主要原因在于计价的时间存在不同步的问题,具体而言,包括了验收条件的限制、半成品不予计价的规定以及投资方自身资金紧张等,进而致使计价推后。
针对验工计价方法的运用,则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正,进而将修正后的资料作为会计收入处理依据,在实际践行的过程中,相应的修正方法为:会计收入=已批复的验工计价-超前验工+已完未验;其中,已完未验是有半成品未验与其他原因引起的未验工程组成,应将其作为计算验工价值。
(一)以项目经理为核心
为了实现对项目成本费用的科学高效控制,就需要以项目经理为核心,明确项目经理在成本控制方面的职责,并强化项目经理的成本费用控制意识理念,使其能够针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成本、质量以及安全实现全面控制。在此基础上,以项目为对象来进行直接核算,并将成本控制的对象作为考核指标,以实现对项目经理的考核,并落实相应的激励机制,促使项目经理能够积极承担起自身在项目成本费用控制工作中的职责。
(二)建立健全成本控制责任制度
在实际开展成本费用控制工作的过程(三)健全成本费用控制制度以强化内控力度
中,可将成本责任进行分解,针对成本费用控制所包含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内容,实现相应成本责任的具体落实,促使各项内容有专人负责。在此基础上,针对这一责任到个人项目成本控制体系的搭建,实现相应奖惩措施的完善制定,进而有效约束各方相关责任人行为的同时,为从根本上降低成本费用、提升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奠定基础,以此来服务于建筑施工企业竞争实力的提升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想实现对成本费用的有效控制,就要求要针对施工费用控制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将制度控制、定额控制以及指标控制这三项内容进行结合,加强内部控制力度,针对施工消耗与支出行为进行严格控制,确保能够按照预定费用开支标准进行费用支出。同时,针对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以及机械台班定额落实明确规定,并将其作为预算、设计以及考核的依据,以此来实现对成本费用的有效控制。在此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并加大管控力度,为实现成本费用控制工作的科学开展与完善落实奠定基础。
(四)建立相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实现动态化监管
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在开展成本费用控制工作的过程中,需要积极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借助相应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搭建来实现动态化监管,进而为实现对成本费用的有效控制奠定基础。在实际践行的过程中,要确保实现对成本费用控制相关资料进行及时的收集与整理,并在施工现场重要施工点安置监控,以此来实现对施工过程的动态化监管,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同时,为实现对成本的有效控制奠定基础。
综上,基于合同管理下,对于施工企业而言,针对收入确认这一工作的开展,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与验工计价法来实现收入的科学合理确定;而针对成本费用控制工作的开展,则需要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成本控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成本控制责任制度与成本控制管理制度,以强化内控力度,同时实现信息化管理手段的运用,以通过动态化监管的实现来实现成本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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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