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峰
摘 要:大学生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高校要提高对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我们在借鉴法学教育领域已广泛施行的实践教学手段的同时,应积极探索能普遍有效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实践教学手段,维护团结、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素养 实践教学
法律素养指的是人们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理解进而形成法律意识,并且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身的权益,解决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因此,法律素养的提高,不单单要求法律知识的具备,更要有法律实践能力。
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调查
为了解本校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状况,我们设计了22个问题,其中10个问题是关于对法律意识的调查,还有12个问题是各项法律的最基本知识。针对本校学生发出调查问卷1000份,收回855份,统计结果不容乐观,本校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我们首先请问卷对象先评价一下自己的法律意识水平,只有9.5%的学生认为自己有较高的法律意识,31%的学生认为自己的法律意识较低,其中大一的学生中竟然占了50%。相比而言,大四学生的情况要好很多,只占16%,说明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他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加强。但从总体来讲,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还亟待加强。问卷调查反映出大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存在以下问题:
1.在思想意识上不重视法律。有43%的学生对于“是否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的态度是“无所谓”,表现出对法律十足的淡漠。37.5%的理科学生认为了解法律基本知识对自己意义不大,因为可以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地方太少了;46.5%的学生认为了解法律基本知识有意义,但是自己基本不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对此,文科学生所占比重更大,占到59.25%,反映出大多数学生在观念上、意识上、情感上对法律的疏远和不信任。
2.学生了解、学习法律的途径比较单一。39.6%的学生,其法律知识来源于学校设置的法律基础课,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45.3%的学生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了解法律知识;10.5%的学生平时不怎么关注法律,认为日常生活用不到法律,只有4.9%的学生会自己看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了解法律知识。29.75%的学生希望教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上能从案例中说明相关法律理论;42.25%的学生希望教师尽可能介绍能解决社会生活的法律法规,所幸几乎没有学生认为这门课应当被取消。
3.权利意识淡薄,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商场购物时遇到搜身,你会怎样做”,对此问题,13.38%的学生选择自认倒霉,大多数选择强烈抗议,不买东西走人或者找负责人讨说法,但如何讨说法并不清楚。调查显示,当自身合法权益被侵犯时,只有3.5%的学生选择用诉讼的途径维权,大多数人认为诉讼成本高、程序繁琐、耗时长,而且还影响人际关系,宁愿吃“哑巴亏”,还有一部分同学对审判结果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不相信司法机关会公正处理案件。对“法律至上”的观念不能从内心认可,没有认识到法律才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
4.对基本法律知识掌握较差。法律知识是构成法律素养的基础,法律知识拥有量的多少是大学生法律素养高低的重要尺度之一。很难设想,一个不懂法的人,一个法盲会有很高的法律素养。问卷中我们设计了12道最基础的法律知识题,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适婚的年龄”“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是多久”等,能够准确回答的同学不足25%,足以说明大学生们对法律基本知识的缺乏。
目前大学生法律素养教育模式存在的问题
1.课程设置不尽合理。高校为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在大一第一学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除绪论外,共八章内容,法律基础有两章。课时共54学时,其中,法律基础部分计划占16课时,不到总课时的三分之一,而实际教学中根本达不到这个量:“十一”长假影响的课程,将会最终占用法律基础的课时;法律基础部分往往安排在接近期末时,作为公共课又要提前考试,实际减少两周的教学,因此,能上到8课时就不错了。这样,导致法律基础部分的课时大大缩水。
2.教学模式过于单一。由于当前高校对这门课程多以思想道德修养为主,教师也将主要精力放在思想道德修养的教学上,对法律基础部分本身重视就不够,教学方式也多以课堂教学为主,更谈不上使用学生欢迎的实践教学手段。
3.教学内容难以满足学生需求。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要求大学生能够自主地学习法律知识,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将法律真正融入到实践中去。
4.教学目标侧重思想道德,忽视法律基础。各高校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大纲中都要写明教学目标或目的,各校写法不同,但大多都将侧重点放在了思想道德修养,如本校的教学大纲写道:“要使学生明确‘基础课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基础课与自己的成长成才密切相关,能否学好这门课关系到自己的未来前途和人生价值的实现,从而激发起努力学习的兴趣和热情。”这一教学目标中,根本没有给法律基础以一席之地,必须调整。
5.教学主体单一。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任务放在了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师身上,期望通过教师讲几堂课就让学生树立法治意识,不违法不犯罪,这无形中给从事法律基础教学的教师增加了压力,对这些教师并不公平。
改革教学模式,强化实践教学
1.在原有教学目标基础上,增加通过实践教学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内容
任课教师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知识的讲解上,更要通过组织各种不同的法律实践活动做到知与行的真正统一,通过实践活动加强学生法律素养的内化与外化,使受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以及法律素养都得到质的飞跃。
2.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采取分流教学方式
由于该课程仍将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主战场,为了让该课程发挥应有的作用,建议采取分流教学方式:将思想道德修养仍由原承担德育教学的老师教授,法律基础部分由本校法学专业的老师教授,这样做的优势:
(1)可以保证法律教育的课时量,使内容不会缩水。无论思想道德部分是否讲授完毕,法律基础的教师都要按原计划交接。在有限的课时内,做好教学设计,合理分配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比例,根据学生需求选择一些重点的部门法,辅以实践教学手段,使枯燥乏味的法条文字变成生动形象的生活事例。
(2)能保证法律知识传授的准确性。法律课外实践活动多表现为模拟法庭、法院旁听等活动,这就要求学生必须理解相应的理论知识,对实体法和诉讼法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而在复杂繁多的法律内容中,如果教师对选课的内容没有重点、难点的划分,学生的课外实践活动必然会受到很大程度的阻碍。
(3)可以充分利用法学教师的实践教学资源,如观摩法庭庭审实况,并结合庭审情况进行讲解和点评,这样不仅使学生对程序法有一个直观的感性认识,更能通过老师的专业点评进行理性的思考。
3.拓宽法律教育的课堂,丰富教学手段。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应仅限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堂,学校可以开设内容丰富的博雅课堂,可以脱离课本,结合一些大学生熟悉的文学作品、电影电视剧作品中的法律问题开设专题,吸引学生兴趣。
4.高校可成立法制教育办公室,负责课程外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法制教育办公室的工作内容应当制度化:其一,宣传教育工作: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将重点法律编制成宣传小册或海报在大一新生入校时发放;其二,对全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进行摸底,对问题学生,由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辅导员向法制教育办公室及时汇报,便于重点教育;其三,可以由本校法学院牵头,设立法律咨询室,配备固定的办公场所,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使之成为大学生获取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的一个有效途径;其四,与公检法等司法实践部门密切配合,可以分别从公检法部门和法律援助中心聘请一些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驻校法制观察员,他们不仅能够配合高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在高校内开展各种类型的专题讲座。
实践证明,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公民特别是大学生立足社会的基本要件。大学生应当具备良好的法律修养和较强的法治文明意识,成为社会中遵纪守法的楷模,要做到不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也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纠纷的发生。高校应当将提高受教育者的法律素养,输送高质量人才,视为自身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司法实践部门也应当树立共同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社会责任感,与高校通力合作,不断开发、创新实践教学手段,努力培养出拥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大学生,这对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我国法制进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王春燕、欧伟贞:《和谐社会语境下新疆高校法制教育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2011年1月。
[2]郑文姬:《高校法制教育的改革探析》,《前沿》2009年7月。
[3]陈光中:《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第4版。
作者单位: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