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文
(天津职业大学,天津 300410)
订单培养模式下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初探
王淑文
(天津职业大学,天津 300410)
订单培养模式下的顶岗实习是校企双方开展综合性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成长为职业人才的关键途径。文章从顶岗实习管理机构、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过程管理、考核成绩管理五个方面对订单培养模式下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进行了研究与实践。
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订单班”的学生在校内课程、校外课程学习结束后,就进入到顶岗实习阶段,一般是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技能,培养学生严谨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目前国内的顶岗实习基本上是带薪实习,是准就业状态,学生在岗位上完成与正式企业员工一样的生产实践活动,学生以职业人的身份从事生产性工作,承担工作岗位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实习内容呈现出多样性、综合性的特点。顶岗实习虽说是学校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学生是在企业顶岗实习,教育行为发生在企业现场,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很难直接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岗位内容、技术水平等进行直接管理,只是把大量精力用在学生的考勤及安全管理等方面;企业岗位教师由于缺乏教学管理经验以及企业对岗位指导教师的待遇不到位、岗位指导任务不够明确等问题,导致对顶岗实习的学生疏于管理,顶岗实习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为了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加强顶岗实习的管理,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关于“大力推行校企合作、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制”的指示精神,笔者所在院校天津职业大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多年来组建订单班的实践经验,探索出了一套订单培养模式下顶岗实习的管理办法。
(一)成立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由院(系)领导、专业建设委员会专家、合作办学企业专家、教研室主任等组成,系主任任组长,统筹全院系各专业的顶岗实习工作。
(二)成立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指导小组
由院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全面协调负责。每个专业设一个指导小组,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担任,负责本专业的顶岗实习指导工作。
根据系里顶岗实习工作总体要求及安排,制订本专业的实习教学计划和实习教学大纲,确定学生实习分组及落实学生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组织指导教师制定学生顶岗实习实施计划,按照具体工作任务要求进行日常的指导工作,及时沟通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三)成立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检查小组
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检查小组由系总支副书记任组长,教学秘书、辅导员等参加。负责安排落实各专业实习督查员,组织开展顶岗实习中任务安排、工作过程、学风、材料等方面的检查工作。
顶岗实习由校内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习督导员与院系实习督查员共同组成教师管理团队。
(一)校内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习督导员与系实习督查员职责
1.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应按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实习条件,拟订出个性化实习计划及具体的实习进度要求;负责企业实习督导员具体聘任工作。对学生顶岗实习的工作做最直接的管理和指导。
2.企业实习督导员负责督导学生执行实习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3.院系实习督查员负责检查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安排情况以及检查校内指导教师对实习学生的指导情况和企业实习督导员对实习学生的督导情况。
(二)校内实习指导教师与企业实习督导员的管理
1.校内实习指导教师管理。按照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指导小组的要求,根据当年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企业分布等综合情况,安排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培训;建立实习指导教师例会制度,及时沟通、交流工作和思想情况;定期安排走访企业。建立实习指导教师业务档案,全面详实地记录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
2.实习指导教师的考核。对实习指导教师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在实习指导教师的业务档案中,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聘及期满续聘的重要依据。
3.企业实习督导员管理
(1)企业实习督导员聘任。各专业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根据聘任条件聘任企业实习督导员。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对企业实习督导员资格进行审查,组织发放聘书,建立与完善企业实习督导员人才库。
(2)企业实习督导员的考核与奖励。院(系)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对企业实习督导员的业务考核,注意企业实习督导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与教学质量的监控,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根据考核情况,对企业实习督导员进行工作量统计、薪酬计发工作;对热心于教育事业、工作有成绩的企业实习督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企业实习督导员与本校教师一样可申报或参与学校教改、科研、教材编写等工作,参加优秀教学成果及优秀校企合作工作者的评奖。
(一)管理要求
1.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要求,在学校团委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下有计划地进行,具体工作由系团总支实施落实。实习点学生中党员、团员人数超过5人的成立临时党、团组织,党、团员人数未达到5人者,实习学生的党、团组织活动随实习单位进行。
2.在顶岗实习前召开顶岗实习动员会,加强对学生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校纪校规、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结合专业和实习单位的特点,制定出详细的学生顶岗实习行为规范,对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工作、学习、业余活动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
3.在学生管理上,实施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分散的矛盾。采取校内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习督导员、院系实习督查员的三层管理机制,全面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建立详细资料,加强信息沟通,通过管理平台、电话、网络等方式定期与学生联系,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和实习、生活情况。如果一个实习单位有3名以上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要指定学生干部,协助实习指导老师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
4.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系里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学习、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5.辅导员在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要继续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各项实习准备工作。
6.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可通过网络、电话、通信等方式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进行咨询。
(二)学生顶岗实习规范
1.学生必须按系里统一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到实习单位报到。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安定和实习教学秩序,保证实习安全。
2.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顶岗实习,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习者,须事先征得系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实习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规定,除极特殊情况外不得请事假,不准私自调换实习单位。
3.实习期间学生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旷工。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活动,必须办理书面的请假手续,并做出安全方面的承诺。凡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或请假逾期尚未返回实习单位者,均作旷课论处。
4.所有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因病或伤残事故(凭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三天以内者,须征得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实习督导员同意并记入考勤记录表,请假一周以内者,须经校内实习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由实习单位领导批准;请假一周以上者,必须得到实习单位和系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到系办公室备案。
5.无故缺勤一天,按旷课6学时处理。无故缺勤十天(含十天)以上者,项目实习成绩评定为零,依据学生表现及本人书面申请,在下一学年给予其重新实习的机会,并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凡请事假、病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的1/4者,项目实习成绩评定为零,需重新实习,实习单位由本人联系。
6.凡缺勤达到学校违纪规定学时的,由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将其违纪材料上报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按规定程序教育并处理,并将其违纪处理情况报学生处备案。
7.学生在实习期内,无特殊原因,应服从就业单位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有特殊原因者,须征得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原实习单位同意后,方可安排第二次顶岗实习,否则视为自动离开实习单位。擅自离开实习岗位的,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8.实习期间,若用人单位同意聘用,实习学生若无正当理由,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毕业年份5月底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9.实习学生应谦虚谨慎,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尊重企业实习督导员,服从实习工作分配,并按时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10.每周不少于一次向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
11.学生必须按顶岗实习教学大纲、实习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实习项目结项报告书并完成实习各文件(实习协议、实习周志、实习项目阶段成果报告书等),提供企业实习督导员对学生的鉴定材料。实习成绩审查作为实习学生毕业资格审查的一部分。
12.对实习违纪学生的处理按照《天津职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执行。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按国家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学生如对企业实习督导员、校内实习指导教师、督查小组的评估和评分有异议,可向系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仲裁申请。
(一)顶岗实习准备阶段
1.由院(系)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组织完成的工作
①与有关企业、实习实训基地联系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完成顶岗实习工作安排。
②与企业共同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岗位,代表院系组织院系、企业、学生三方就顶岗实习工作签订相关协议。
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各专业顶岗实习大纲和顶岗实习计划。
④组织召开学生顶岗实习动员大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由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完成的工作
①结合专业提出顶岗实习的基本要求。对顶岗实习岗位、企业实习督导员的资格、顶岗实习内容的限选范围及提交成果提出具体要求。
②负责企业实习督导员具体聘任工作。提交《社会管理系企业实习督导员登记表》报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指导小组审核,同时提供学历、职称、技能等级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③按学生顶岗实习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内容,填写顶岗实习项目课程任务书,对顶岗实习的目标、提交成果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并负责将顶岗实习项目课程任务书下达给学生(企业实习督导员)。
④在实习前,指导教师要认真组织学生了解实习计划,讲明时间安排和步骤,指导学生完成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提出撰写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阶段成果报告书、项目结项报告书的要求,提出实习应注意的事项,宣布安全要求和实习纪律,办好去实习单位的有关事宜。
3.由学生完成的工作
①由社管系安排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填写《社管系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学生顶岗实习情况表》→填写《天津职业大学学生顶岗(就业)实习保证书》→签订《天津职业大学与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协议书》、《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经批准,将上述表格提交实习指导教师存档→协助实习指导教师完成企业实习督导员聘任工作,向实习指导教师提交《社会管理系企业实习督导员登记表》,同时提供学历、职称、技能等级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完成《顶岗实习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经批准,进入企业顶岗实习。
②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提交由实习单位开具的同意接收实习的书面证明,经批准,填写《社管系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学生顶岗实习情况表》→填写《天津职业大学学生顶岗(就业)实习保证书》→签订《天津职业大学与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协议书》、《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经批准,将上述表格提交实习指导教师存档→协助实习指导教师完成企业实习督导员聘任工作,向实习指导教师提交《社会管理系企业实习督导员登记表》,同时提供学历、职称、技能等级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完成《顶岗实习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经批准,进入企业顶岗实习。
(二)顶岗实习实施阶段
1.顶岗实习分为两个时段实施
①第一时段主要采用岗位(轮换)实习方法。即以培训职业岗位的核心能力,获得实践经验为主要目标,根据专业特点安排相关教育训练课程与项目,安排学生在关键岗位(每三至五周左右轮换一个)进行实习。要求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结合工作实际,在教师指导下通过读书、专题讲座、定期师生论坛、岗位实际工作总结分析、交流座谈等形式,修完各门项目课程;
②第二时段主要采用工作项目实习法。即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结合就业岗位的实际需要,在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实习督导员的指导下,策划开展工作项目,可以单独完成,也可以分小组合作完成。并在项目完成后写出项目报告(包括项目策划书、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分析报告等)。
2.学生在顶岗实习阶段应完成提交的功课
①第一时段学生应提交:顶岗实习手册(实习周记、实习考勤记录表、实习单位情况登记表、顶岗实习报告等)、顶岗实习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项目阶段成果报告书、项目结项报告书及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完成的其他课业;
②第二时段学生应提交:项目报告书(包括项目策划书、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分析报告等)。
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考核的计分方法按百分制。
(一)学生必须完成实习规定的任务,提交顶岗实习手册后,方可参加实习成绩评定
(二)第一时段学生顶岗实习成绩
1.项目课程成绩(由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实习督导员评定)。在顶岗实习中,学生至少完成三项完整的岗位技能训练项目和达到考核要求的其它训练项目。项目课程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项目方案(15%)+项目阶段成果(10%*3)+结项报告书(55%)=总成绩(100%)
其中在各个项目课程成绩的计算中,督导员评定成绩占40%,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60%;
2.顶岗实习第一时段成绩(由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实习督导员评定)。顶岗实习第一时段成绩计算方式为:
准备阶段成绩(30%)+实习手册成绩(70%)=顶岗实习第一时段成绩(100%);
准备阶段成绩(30%)=准备阶段考勤成绩(10%)+相关表格成绩(10%)+项目课程实施方案成绩(10%)
实习手册成绩(70%)=顶岗实习考勤成绩(20%)+实习周志成绩(15%)+督导鉴定成绩(20%)+实习报告成绩(15%)
(三)第二时段学生顶岗实习成绩:顶岗实习项目报告成绩
项目报告可以结合就业岗位的实际需要设计完成。
项目报告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项目报告书(60%)+答辩成绩(40%)=项目报告成绩(100%)
(四)顶岗实习成绩评定表
此办法对校方、学生、企业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彼此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顶岗实习过程中多元化管理分歧做了有效防范,加强了对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了顶岗实习的质量。此办法在笔者所在院校已使用了六、七年,边实践边完善,使矛盾的三方利益达到了统一,得到了三方的共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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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0
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校企深度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AE3004)
王淑文(1969-)女,天津职业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