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信祥
中共十八大政治报告指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努力做到“阳光行政”,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政务公开是现代行政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出了系统部署,这必将对我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发挥重大作用。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特征
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先行先试、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求实创新”的总体工作思路,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完善机制、拓宽范畴,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制度化的工作格局,政务公开已成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形成了鲜明的自身特色。
(一)注重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并存。政务公开涉及的信息内容一类为政务公开义务主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另一类为政务公开义务主体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范畴一般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政府机关负有主动公开的义务,如政府机关不予以公开法律明确规定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将要承担法律责任。依申请公开是对这类信息的公开,政府机关或其他义务主体是消极被动的,只有特定当事人提出了申请才会公开。一旦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了公开的申请,政府相关机构就必须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通过审查判断,做出决定。属于法律规定可以公开的信息,政府机关必须做出准予公开的决定。但如未有申请人的申请,政府机构或其他义务主体没有公开的义务。
(二)注重全面公开与限制公开的互补。全面公开与限制公开是并存互补的。一是全面公开与限制公开针对的是信息本身的内容,是根据所公开政务信息的内容完整程度来划分的。由于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信息属于不公开信息内容,或信息的公开涉及第三人利益时需要对其利益加以保护,并不是所有的政务相关信息都要被公开。二是全面公开与限制公开针对的是信息公开的对象而言。有的信息是面向社会大众公开的,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是该信息公开的对象,都可以自由地获取信息和使用信息,这类信息为全面公开的信息。如果信息公开的对象受到限制,这类信息的内容是面向某一特定当事人进行公开的,其他人不得获取,那么这类信息的公开便为限制公开。
(三)注重政务公开宏观内容与多样形式的交织。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上的宏观性,除与公众、社会、企业具有相关性外,对一般民众的知情明政和舆论导向也十分突出。二是政务公开形式上的多样性,各级政府的软硬环境均优于各级部门、企业,因此在信息、资源公开的载体形式上具有更多选择,除基本的书面公报外,政府网站、政务中心、新闻发言人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能力都高于部门、企业,具有综合性的色彩。
(四)完善机制,注重政务公开的长期性。一是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协调督办、群众监督参与、严格目标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政府和部门一把手负总责。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实行过错责任追究。二是实行政务承诺和评议制度,成立以政府首长为主体的“改善投资环境协调委员会”,与行政执法部门签订责任书。各部门向社会公开承诺,采取问卷调查、召开评议会等方式,由服务对象对部门量化打分。三是建立政务公开考核体系,制定政务公开分项工作标准,采取明察暗访、听取汇报、背靠背评议等形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五)突出特色,注重政务公开的地域特色。政务公开工作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一个地区即使不同时期其政务公开的内容是不同的,即使是同一时期而不同地区公开的内容也是不同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政府信息均应当主动予以公开。
(六)突出重点,注重政务公开的实际效用。一是公开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广泛听取民意,每年都将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为民办实事、财政预决算、救灾救济资金使用、重大工程建设情况等向社会公开。设立“省长信箱”、“省长热线” ,“市长信箱”、“市长热线”,直接听取市民意见。二是公开改革内容,让权力运行透明与推行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政制度等项改革相结合,及时公开改革的政策和结果,以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做到全过程公开,以保证公正、公平,探索实行“阳光预算”。三是公开决策程序和结果,做到民主科学,普遍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明确决策听证范围、程序,逐步形成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领导决策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七)拓宽渠道,注重政务公开的大众化。一是将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统一纳入本地电视台专门设立的互动点播频道,市民可以随时免费点播查询自己关心的政务信息;在政府网站设立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政府公告等网页,便于及时与市民沟通交流互动。二是建立规范的政务服务模式,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许可项目实行“阳光审批、一站式服务”。三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集土地拍卖、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转让等职能,让这些市民最关注的热点部门集中在一个大厅“透明”办公,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运作,快捷高效的服务,以有效遏制权力寻租现象。
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应把握好正确的方向
政务公开是政治性、政策性、实践性都很强的一项工作。要把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落实好、完成好,就必须注意把握好正确的发展方向。
(一)对推进反腐倡廉的重要作用。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领域的治本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关口前移,防止权力滥用。把对外、对内公开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干部选拔使用、学习培训、机关内部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干部职工关注的问题,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成为行政问责的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对于改善政府自身的行政管理是有裨益的,特别是对于行政问责而言,政务公开可以提供一项有力的保障。在责任政府的理念下,我国政府大力推行行政问责制,严格执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问责力度。但行政问责除了需要政府部门自身拥有实施的决心、需要来自党委以及人大和政协切实有效地履行问责职能之外,还需要在公众那里获得有力的支持。出于行政问责的目的,也需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活动。作为一种责任追究制度,行政问责不仅能激励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形成向公众负责的行政品质并严格履行职责,也能够在约束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方面发挥有效的作用,通过政务公开去约束行政自由裁量权也是一条理想的途径。
(三)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作用。政务服务中心是实施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各地要因地制宜规范和发展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凡与企业和民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服务中心办理。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逐步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逐步实行联办或并联审批。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效能评估等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四)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逐步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施范围,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共资源交易搭建平台、提供服务,逐步推进省、市、县、乡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政务服务中心合并的一体化管理模式。
(五)整合政务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强各项载体建设,发挥好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等在政务服务中的作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创新政务服务方式,畅通政务服务渠道。继续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充分发挥现有场所和信息化资源功能,切实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要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主要举措
政务公开是发展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实践,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必然要求。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措施,循序渐进,务求实效。行政首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落实政府部门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财政、编制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培训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要协助政府抓好统筹安排,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规范行政裁量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政务公开程序、规范服务中心运行、评议政务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制度,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评估标准和程序,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研究建立政务公开与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院务公开、校务公开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机结合的制度规范,使之相互促进、协调运转。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级地方政府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畴,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过程监察。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研究改进和加强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要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转变政务公开观念。公信力是政府有效行政的前提,提高政府公信力必须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政务公开是政府对社会公众应尽的义务,各级政府都要将政务公开作为常态化工作,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人员要养成在阳光下行使权力的习惯,遵循客观规律和社会进步要求,克服畏难情绪、轻视思想、观望心理、敷衍态度,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把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五)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权力清单制度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政务公开规则,它是指通过清单方式,把政府的各项权力公之于众,告诉社会公众政府的权力范畴,促使政府规范履职行为,严格按制度办事。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通过制定和公布权力清单,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掌握的公共权力将得以明晰,取消超越法律授权范围的权力,对保留的事项悉数予以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将进一步督促行政权力“瘦身”,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让阳光封堵权力寻租的“灰色空间”。
(六)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抓好民众普遍关心、涉及其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及时做好科学解读,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
(七)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现在的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社会舆论生态和政府行政环境的深刻变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应贴近时代脉搏,创新方式和手段,加强载体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重点是公开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的履职情况,推进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在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方面,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政府门户网站要畅通互动渠道,注意倾听民众的意见建议,努力做到及时在场、天天在线,与时代同步、与社会同行。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行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全面提高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水平。善于使用新媒体手段,进一步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的积极作用,善于用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灵活传递政务信息,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
深化政务公开,实行阳光透明行政,转变职能是导向,依法规范是关键,强化监督是保障,惠民利民是根本。只有坚持以公开切实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以公开不断深化行政管理制度改革,以公开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才能促使各级政府的行政深深根植于民,使民受益。总之,政务公开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它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基础性要求,也是现代行政法基本理念的必然要求;既是预防、治理腐败和建设廉洁政府的现实需要,更是迎接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新的信息革命、知识革命的迫切需要。
作者单位: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