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海鹰,陈祥兵
(武汉科技大学,湖北 武汉 430081)
突破与变革: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
尤海鹰,陈祥兵
(武汉科技大学,湖北 武汉 430081)
新生代农民工是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新群体,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作为新产业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生代农民工逐渐登上了城镇化进程的历史舞台,然而他们在市民化的过程中仍然受到整个社会制度的制约。本文从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镇的困境出发,通过全面分析其市民化过程的现状与障碍,寻找突破口与出路,期望通过对社会管理制度及服务的变革来促进新生代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镇,推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城镇化
新生代农民工一般是指出生于1980年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的在城镇以非农劳动为主的农村户籍人口。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6821万人,其中16岁-40岁的占56.5%[1]。这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已经近六成,成为农民工主体,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新生代农民工与其父辈相比,对于融入城镇、成为城镇居民的渴望更为强烈。因此,可以把新生代农民工向城镇转移并逐渐转变为市民的过程和状态称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这个过程不仅包括农民工实现身份与职业的转变,也包括其在转变后能够利用自身的市民权利完全融入城镇的能力。农民工市民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市民化也是新生代农民工再社会化的过程。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市民化过程的现状与障碍,探讨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变革方向。
(一)新生代农民工规模庞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见表1、表2),2014年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外出总量和规模持续增长,全年外出务工人员达16821万人,较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加,在2008年的14041万人基础上增加了2780万人,增幅达到了19.8%。
表1 2008年和201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 单位:万人
表2 2008年和2014年农村劳动力年龄分布情况 单位:%
资料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整理
从年龄结构上看,我国农民工人员主要以21-49岁的青壮年劳动力为主,2008至2014年数据显示,该年龄段所占比重在80%左右,人数绝对数量呈增长状态:按比例计算,青壮年农民工从2008年17560.22万人增加到2014年21751.63万人,增长23.9%。
(二)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强烈
1.新生代农民工对于融入城镇具有强烈意愿
作为新产业工人阶层,新生代农民工对于融入城镇的向往远比第一代农民工强烈。新生代农民工与第一代农民工在观念上有着显著的差异:外出就业动机从“改善生活”向“体验生活、追求梦想”转变;对劳动权益的诉求,从单纯要求实现基本劳动权益向追求体面劳动和发展机会转变;对职业角色的认同由农民向工人转变,对职业发展的定位由亦工亦农向非农就业转变;对务工城市的心态,从过客心理向期盼在务工地长期稳定生活转变;公民意识日渐觉醒,维权方式由被动表达向积极主张转变;对外出生活的追求,从忽略向期盼精神、情感生活需求得到更好地满足转变[2]。
2.新生代农民工的需求日益多元化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城镇社会一个特殊的群体,其需求日益多元化,其欲望也在不断增长。他们虽是农村户口,但大多都没有务农的经验,对农业生产非常陌生。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生活在城镇,渴望城市生活,希望获得平等的政治权利,因为其农民的身份,使得他们成为游走于城乡之间的边缘人。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了与第一代农民工不同的生活方式,他们基本脱离了农业生产、生活方式,向城镇移民的市民化倾向日渐明显。因此,他们渴望身份认同、渴望社会交往、渴望社会尊重、渴望发展机会,希望自己能够真正的成为“市民”,能够真正享受公共社会福利与保障,可以说市民化是其最大的梦想。
3.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融入性在不断加强
在城镇化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与城镇居民的融入性不断加强,有逐年提高的趋势。其一,当前城镇居民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认可度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已经认识到并逐渐认可新生代农民工对于城镇发展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其二,新生代农民工与城镇居民的社会距离感在不断缩小,大多数城镇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能与新生代农民工和睦相处、互相照顾;其三,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多项农民工权益保护政策,农民工开始享受到部分公共社会福利与保障;其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拼搏努力并获得成功,已实质性融入城镇生活之中。
(三)新生代农民工行业分布较集中
农民工从业仍以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从事建筑业的比重较往年有所提高,具体如表3。
表3 2008年和2014年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2008至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整理
(一)户籍制度困境
实现市民化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镇的根本途径,但是在市民化的推进过程中,面临的首要困境与障碍非户籍制度莫属。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是当时国家为了支持工业建设从农村获取农业生产剩余而采取的一项政策,这种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体系已经不适合新的社会环境,逐渐暴露出很多弊端,它不仅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制约着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对实现市民化、转变社会身份的诉求。
多年来,城乡有别的二元户籍制度将城市和农村分离开来,把人口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各种社会福利待遇也实行城乡居民的差别对待,严格限制人口由农村向城镇的自由流动,人为地在城镇居民和农民之间筑起了一个难以逾越的高墙,加剧了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后在诸多方面受到各种制约,甚至是受到歧视,他们通常从事一些城镇居民不愿意做的工作,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这种体制方面的缺陷造成新生代农民工心理不平衡,引起他们的不满,极大的打击了他们市民化的积极性,严重阻碍其融入城镇的步伐。
(二)社会保障缺失
我国现行户籍制度不仅是城镇和农村户口的区别,其背后还包含着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连带的城市资源分配问题。一方面,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对新生代农民工缺失现象十分严重,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使他们游离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增加了他们的生活压力与风险。虽然随着社会宣传力度加强、《劳动法》的普及,新生代农民工对自我社会保障权益意识日益增强,但新生代农民工参加五险人员的比率仍然比较低,而且他们大多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农村参保,其保险基数大大低于城镇居民。
另一方面,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不健全也制约着新生代农民工由“农村人”向“城里人”的身份转变。目前城镇高昂的房价对绝大部分低收入新生代农民工而言是望尘莫及,想在城市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这些新生代农民工遇到的最现实和最困难的问题。他们大多都居住在用工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简易住房等,有些农民工甚至居无定所,住房问题使得他们市民化的美梦难以成真。
(三)自身素质制约
良好的自身素质是实现自我发展的重要因素,新生代农民工能否真正实现身份的转变,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他们自身的素质和自我实现的能力。自身素质高、能力突出的农民工,不仅有利于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取得较高的收入,而且有利于缩小其与城镇居民的差距,更好地融入城镇社会。
但就目前来看,新生代农民工整体的素质、能力不高,文化教育程度、职业技能水平偏低,心理承受能力较差,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农民工有比较明显的差距,降低其自身竞争力,影响其市民化的步伐。虽然新生代农民工的自身素质普遍高于第一代农民工,但是仍需不断提高其自身素质。
(四)传统观念障碍
在我国的现代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发挥着重要作用,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但是现实却差强人意。长期以来,城镇居民对农民工在观念上仍存有根深蒂固的偏见以及在行为上狭隘偏激的歧视。可以说,“农民工”的称谓对这些进城务工人员来说本身就是一种身份的错位和边缘化的反映,许多市民对农民工的接纳度仍比较低,不少市民总是带着一副有色眼镜去看待这一群体,认为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水平低,不注重卫生,是造成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把诸如偷盗、不礼貌、不讲卫生、不文明等行为当成农民工的普遍特征,但是却没有看到他们为我们城市建设所做的巨大贡献。这种偏见不仅是对农民工的歧视,而且不利于农民工市民化,更不利于社会文明的进步。
(一)深化户籍制度的改革力度
打破户籍制度是未来城镇化改革的方向。近些年,户籍制度改革已破冰,正在逐步推进。例如2004年湖北启动了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把地方城镇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农场商品粮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湖北居民户口”。2010年,社会媒体把广东省推行积分制入户的户籍制改革,与成都市的城乡统一户籍制度改革及上海市的居住证人才入户改革并称为国内户籍制度改革的三大新政。然而这些政策已推行多年,效果却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可以看出,尽管户籍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突破,但是户籍制度及其衍生的隐性藩篱却仍然在某些方面上阻碍着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事实上,户籍制度改革的难度不仅在于户籍制度的本身,也在于与户籍制度紧密相随的城乡有别的一系列制度体系。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一系列的政策和配套措施共同实施,而政策的“碎片化”调整则不利于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只会加深这些问题所带来的伤害。因此,对户籍制度改革进行重点突破,破除二元制度的束缚,是一个需要政府、社会以及个人共同努力的过程。
(二)健全和完善社会管理制度体系
首先,要健全和完善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城乡有别的二元制度及依附于其上的各种城市公共福利制度是制约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障碍,因此,一方面应打破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的封闭性,实现城市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普惠共享[3],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城乡二元“差别化”和区域“碎片化”的格局,推进社会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另一方面应建立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转移衔接机制,提高他们的福利水平待遇,才能让广大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也能享受到与城镇居民一样平等的社会保障福利。
其次,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之中,政府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把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房保障体系,让新生代农民工居有定所,增强其城市归属感。
第三,建立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机制,增加其维权意识,提高其对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要不断推动新生代农民工平等享有劳动报酬、随迁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等。
(三)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的能力素质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不仅是一种地域、空间上的转移,更是一种身份上、思想观念上的转变。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教育水平普遍偏低,职业技能和自身能力素质与现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差距,要顺利实现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最重要的是提高其自身的综合素质。因此,一方面政府应重视基础教育,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其就业能力。另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应该认识到自身能力的欠缺,积极利用良好的政策条件,努力提升包括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劳动素质等在内的综合素质,以此提高其适应城镇社会的能力。
(四)营造和谐宽松的社会环境
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既是其身份和职业上的转变,也是其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等方面与城镇融为一体的过程。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需要一个和谐、宽松的社会环境,需要城镇居民的友好接纳。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开展各种城镇居民与新生代农民工相联系的交流活动,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其中,以宽容和包容的心态来接纳他们,消除彼此之间的误解和歧视,使其具有城市的归属感,具有城市的主人翁意识,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以便能更好地融入城镇
(五)经济发达地区可先行一步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需要政策支持,更需要政府公共财政的支撑,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在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上力度不大,很大程度上出于财政方面的顾虑。所以,我国的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应该大胆探索,先行一步,在户籍制度改革、权益保障、社会福利等关系到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镇的重要指标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先行一步,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先行一步则可吸纳那些优秀的高素质农民工,为城镇居民增添新的活力,增加城市的竞争力。
面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不断产生的问题,以及问题背后隐藏着的社会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适应,在兼顾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上要创新社会管理制度和服务,推进新生代农民工制度的“顶层设计”,从中央到地方发展的最高层次考虑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破除阻碍市民化进程的制度性障碍。一方面,围绕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好一套新生代农民工的农村退出机制,处理好农民工与土地的联系,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另一方面,要建立好一套新生代农民工的城镇进入机制,充分发挥好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间的联系,多渠道引导和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高其市民化的能力,使他们真正的成为城镇社会的“新市民”。
[1]国家统计局.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EB/OL].(2015-04-29).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504/t20150429_797821.html
[2]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课题组.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N].工人日报,2010-6-21(01).
[3]刘传江.迁徙条件、生存状态与农民工市民化的现实进路[J].改革,2013(4):83.
[4]张捷.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再社会化问题的思考[J].人口与经济,2007(4):217-218.
[5]陈锡文.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几个重要问题[J].南京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版),2011(1):1-6.
[6]冉飞.关于新生代农民工入城适应和再社会化的思考[J].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3):80-83.
[7]宁夏,叶敬忠.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民工流动——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国内研究综述[J],2016(1):43-62.
责任编辑:游涛
2016-07-11
尤海鹰(1978-),女,湖北武汉人,武汉科技大学财务处职工,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学;陈祥兵(1978-),男,湖北仙桃人,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产业组织理论。
D412.6;F249.2
A
1009-1890(2016)03-00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