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英杰
习近平最近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
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是有历史记载以来执政者所极为关注的问题,亦为众多居庙堂之高或处江湖之远人士所关心。
纵观数千年的中国史,朝代的更迭、政权的沉浮,可以说都能够从是否稳妥解决农民与土地关系这一问题中寻找到答案。无怪乎毛泽东同志即指出,“谁赢得农民,谁就会赢得中国;谁解决了土地问题,谁就能赢得农民。”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一直把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作为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由此而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基调。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1951年,梁漱溟先生参加了几个月的土改工作,受到极大震撼。他写道:“此次到西南参加土地改革,在下面看了看,才知道高高在上的北京政府竟是在四远角落的农民身上牢牢建筑起来;每一个农民便是一块基石。”“每一个农民便是一块基石”,非常形象地描绘了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治国之要。
肇始于上世纪80年代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使得亿万农民成为改革开放的急先锋,随着农村社会生产力的极大解放,乡镇企业的大发展推动了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中国农村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充分说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的巨大历史性成就,制度创新居功至伟。尤为值得肯定的是农村土地的制度性创新,不仅解决了中国的粮食问题,更为中国工业化、现代化提供了庞大的劳动力储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人还是同样的人,地还是同样的地,只是改变了土地使用权性质,就使得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土地使用效率和农副产品数量质量的提高,农村劳动力逐渐流向乡镇企业,较低的劳动力成本成就了大量的乡镇企业,而随着经济发展,第一批较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也随之产生,为中国工业化进程提供了人力资本的支持。
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任何制度变迁之边际效益都会递减,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亦需不断演进深化,才能逐渐适应农村、农民、农业为跟进全球化、现代化、工业化之需求,这也是近年来一系列涉农制度出台的根本原因。其中最要紧的目的则在于提高农村土地资本的高效流转,以实现土地资本化的内在需求。土地资本化是当前农村土地(包括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最终指向,因为任何物品的资本化都是以发挥其最大效用为目的,也是实现物品价值最为高效最为快捷的途径。
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透露,目前全国1/3的土地已经流转,如何完善农地产权机制变得日益迫切。
比如,有的地方已将农村土地集中以实现规模化经营,农民既可以土地入股取得分红,也可以作为劳动者领取工资报酬。可以预期的是,土地资本化特别是股权化将成为农村土地制度进一步改革的一个方向性举措。对于已处于迥异于农耕时代的工业化中后期阶段的中国,经济对就业的容纳能力显然已经摆脱农业生产力低下对劳动力的束缚,因而股权作为土地的抽象代表,流转的便利性、甚至在适当时候的易变现性,将会极大地释放农村生产力,不啻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的第二次革命。
当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最为关键的前提,正如习近平所强调的,是要抓紧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也只有真正实现农地的“确权”,农地的“确股”才有基础,农地资本化更具可操作性。
推进土地资本化,让农者有其股,是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也是农民城镇化的前提。当然,无论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是农民进城,政府可以引导示范,但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一阵风、一刀切,要将选择权留给农民自己。
(作者系中央党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