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劲松 张笑晨
(作者姚劲松系怀化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张笑晨系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再现的网民:多元的形象与单一的角色*
——基于《朝闻天下》《新闻1+1》中的网民形象考察
■姚劲松张笑晨
本文基于叙事研究中的“类别—内容视角”模式,对2009-2013年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朝闻天下》和《新闻1+1》中再现的网民形象进行了考察和分析。样本分析发现,再现的网民形象在表面多元的背后,却是一幅失衡、落寞、空洞、寡言和被剪裁的无力形象。这是电视媒体的新闻常规用之于网民群体,将之对象化为“资源获取对象”的必然结果。
网民形象;新闻常规;网民形象;新闻频道
公众接入互联网后,其网民身份便得以确认。基于互联网架构而成的网络空间,给人们开辟了全新的生活空间与互动场域,网民在这里有着与日常生活空间完全不同的行动逻辑、互动方式和生存特征。一般认为,网络空间中产生的社会形式,是卡斯特所界定的网络社会(Network Society)的逻辑“缩影”,最纯粹地体现了“网络化逻辑(Networking Logic)”①;受以虚拟化、数字化、流动与弹性、全球化以及个人化为基本特征的网络化逻辑的支配,并有着虚拟与真实、身体与心灵、全球与地方、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二元交叠的空间特性②。作为网络社会最基本的构成单位,身居其中的网民尽管由现实社会延伸而来,但凭借这一空间独有的特性和最纯粹的“网络化逻辑”,得以“以一种多元化、去中心、平面化的方式生存与互动”③,并借由网络社会中的互动与行动,不断解构着日常生活秩序,重塑和再造着现实社会。尤其是拥有去制度化(De-institutionalized)传播、用户作为生产者、互动式与网联化传播(Interactive and Networked)三大特点④的社会化媒体出现后,网民借由其提供的参与式架构和水平式的传播网络结构,获得了多层面的用户能动性,开始成为积极的参与者和生产者,不需要传统组织的引导和正式管理,就能形成“无组织的组织力量”⑤。如此,无论是从数量上看,还是从产生实质影响的话语力量上看,中国网民作为一支源于但又有别于日常生活大众的庞大群体,凭借社会化媒体赋予的权力、资源与平台,借由网络社会独有的空间特性和最纯粹的“网络化逻辑”,已无可争议地成长为嵌入到中国社会结构中的不可替代的话语力量与行动群体。
对这支崛起于网络空间并对现实社会有着重要解构与建构力量的群体,大多研究将关注点聚焦于他们在网络空间及链接现实社会的行动特点、逻辑与规律等。西方传播学界对社会化媒体的研究更多集中于其在社会和政治方面引发的效果及对新闻业实践和理念的冲击⑥。在这些意义重大的研究议题之外,网民这一群体的形象再现问题反而被忽略了。事实上,“当媒体文本不再被视为是对世界的复制,而是一种建构或生产时,个体或社群的再现问题,即成为媒体研究的核心关怀之一”,学者开始透过“再现(Representation)”的概念“追问被书写在文本中的相关个人或角色的形象是怎么被塑造、发言位置为何、其身份怎么被定义、角色间的关系为何、甚至特定角色有无发声等”⑦。时至今日,特定群体或个人的媒介形象再现研究一直是新闻传播研究中经久不衰、充满活力的议题。本文将沿循“再现”研究所开辟的路径,集中探讨网民这一群体在电视新闻中如何被对待、被归类、被定义等问题,以揭示二者之间的权力、支配关系,并力求探讨背后的原因。
本文选择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朝闻天下》和《新闻1+1》为样本。《朝闻天下》是一档早间新闻节目,以新闻和服务资讯为主,除时事新闻之外,还包括社会民生新闻、天气出行资讯、文化体育资讯、时尚生活资讯等可视性强的题材,追求丰富的新闻量、信息量和播报方式的亲切感、生活化。较之该台的《新闻30分》《新闻联播》栏目,《朝闻天下》更倾向于平民话语、仪式性色彩相对较弱。《新闻1+1》是一档时事新闻评论直播节目,强调第一时间从时事政策、公共话题、突发事件等大型选题中选取当天最新、最热、最快的新闻话题,跟进评论直播。基于此,这两档来自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节目,在专业性、影响力、收视率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示范与引导效应,同时也分别代表了新闻、评论两大新闻节目类型。所以,分析《朝闻天下》《新闻1+1》中的网民群体形象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本研究的分析样本通过对2009-2013年两档栏目在中国网络电视台上的所有节目进行系统抽样产生。具体抽样方法为:自2009年第一个完整星期开始,以随机方式选取周一至周日中的任意一天为起始日(实际选择的是周二,即2009年1月6日),《朝闻天下》间隔8天抽样一次,以七天为一周,通过连续系统抽样组成32.6个循环周,直至2013年最后一个完整星期为止,共抽取228期节目;《新闻1+1》由于只在周一至周五播出,去除周六、周日后间隔6天抽样一次,以五天为一周,通过连续系统抽样组成43.4个循环周,共抽取217期节目。若抽样当日的节目没有上线,则随机选取前一期或后一期节目作为替代节目。对抽取到的节目逐个观看、分析,从中提取涉及网民的新闻(含报道、评论,为了表述简洁,统称为“新闻”,下同)作为分析样本。最终,共获取419条涉及网民的新闻,其中《朝闻天下》311条、《新闻1+1》108条。
对收集到的分析样本,主要采用叙事分析法。“典型角色的分配,或角色化是叙事的关键”,这种角色分配“往往对应着特定的对于该群体的‘再现’方式,并意味着产制某种特定的形象”⑧。
通过对样本进行叙事分析,按照一种叙事对应一种再现类型的思路,一共从419条报道中解析出639个网民形象。其中,《朝闻天下》311条报道解析出392个网民形象;《新闻1+1》108条报道则解析出247个网民形象。在样本中,网民是一个拥有着多元形象的群体,他们被描述为意见的表达者、新技术的使用者、社会秩序的破坏者、受害者、社会正义者、网络行动的参与者、力量不断壮大者、社会文化的创造者。
新技术的使用者,共170个形象,占总数的26.6%。在样本叙事中,网民被描绘为互联网新技术的使用者和受益者。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突破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并实现了之前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如《记者追踪两位网友的买票过程》《高铁车票实名制 年内可网络订票》《未来的互联网速度更快 上网装置随身带》等。
意见的表达者,共150个形象,占总数的23.5%。在样本叙事中,网民以群体或个体身份出现,借助网络对新闻事件、社会不公现象等发言表态。如在《语文“失语”》中,网友对上海六所高校在自主招生测试中未设立语文考试表达强烈不满;再如在《40、50再就业:寻找新动力》中,网友对40、50年龄段的中年人就业难问题发表观点等。
表1 样本中网民群体形象再现情况统计表
社会秩序的破坏者,共117个形象,占总数的18.3%。在样本叙事中,网民是网络空间、社会秩序的破坏者,他们违反法律、违背道德,具有某种负面品性,做出种种负面意义的行为,如发布、传播虚假消息(《“粉碎”科技谣言?》),传播淫秽色情内容(《全国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侵害、威胁其它网民的信息、财产、人身安全(《窃听风暴 愈演愈烈》《谁动了我们的“密码”?》),其它违法事件(《关注网络非法买卖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现网络 顺藤摸瓜抓罪犯》)等。
受害者,共72个形象,占总数的11.3%。在样本叙事中,网民因社会秩序破坏者、计算机病毒、新技术缺陷的存在而成为受害者,他们或受到网络病毒攻击(《大约25万中毒电脑今将无法上网》),或遭到网络诈骗(《先汇款再寄票?网络购票需谨慎》),或网络信息安全遭到威胁(《关注网络信息保护:垃圾短信泛滥 手机不是“垃圾桶”》)等。
社会正义者,共59个形象,占总数的9.2%。在样本叙事中,网民是社会正义的践行者与捍卫者。他们或在他人身陷危难或利益受损时伸出援助之手(《北京:滞留机场的亲们 我们接你们回家》);或以揭黑、爆料的方式,揭露社会中非正义的、丑恶的、不公的事件,以引起社会的关注与讨论,并推动事情解决(《三亚海鲜排档涉嫌“宰客”网曝:三个菜花费近4000元》)等。
网络行动的参与者,共45个形象,占总数的7%。在样本叙事中,网民是由媒体、网站、微博发起的调查或行动的参与者。如2012年《朝闻天下》节目多次报道的“我的父亲母亲”为老年痴呆症正名的公益行动,邀请网民选出可以取代“老年痴呆症”的名称。《新闻1+1》中,网民多次被再现为各类网络调查的参与者。
力量不断壮大者,共19个形象,占总数的3%。在样本叙事中,网民作为一个群体而存在,描述其不断壮大的群体规模(《2008年中国网民比例首超世界平均水平》),并强调不断壮大的网民群体日益受到各利益集团的重视。
社会文化的创造者,共7个形象,占总数的1.1%。在样本叙事中,网民在网络空间中创造着富有活力、充满个性的网络文化,并不断渗透、融合到现实社会的文化生态中(《2011年语言流行风向标 三字新词热门 博客用语男女有异》)。
从整体上看,电视新闻描绘了一个多元化的网民形象,较全面地再现了网民扮演的实际角色。然而,这种再现是不均衡的,居于前三位的“新技术的使用者”“意见的表达者”“社会秩序的破坏者”形象之和达68.4%,其它形象除“受害者”外均在10%以下;再现形象频率最高的“新技术的使用者”与最低的“社会文化的创造者”之间相差了25.5个百分点。在有限的“网络行动的参与者”形象中,大多是网络调查、网络公益等活动的参与者形象,而网民在冲突事件、维权事件中充满活力与主体性的“行动者”形象鲜有涉及。总之,样本在总体上更多地描绘了这样的网民形象:他们体验、受益于互联网新技术带来的种种便利与可能,并借助网络对公共事件、新闻事件发言表态,但同时又做出种种负面意义的行为,破坏了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的秩序,并对其他网民造成伤害。
1.落寞的网民:鲜有的再现
五年间,两档节目涉及网民的新闻数量相对均衡、稳定,未呈现出整体上升的趋势。当把涉及网民的新闻数量与新闻总量进行对比时,不难体会网民在新闻荧屏中的落寞。如表2所示,在抽取的228期《朝闻天下》、217期《新闻1+1》中,共有10527条新闻,而涉及网民的新闻只有419条,比例仅为4%,《朝闻天下》的比例更是低至3%。从比例上看,《新闻1+1》比《朝闻天下》理想不少,但考虑到《新闻1+1》每期节目只能计算为1条新闻,导致新闻总量偏低,加之其作为时事新闻评论节目,理应作为意见论坛更多地呈现网民的话语与意见,整体49.8%的比例并不乐观。值得注意的是,《朝闻天下》中涉及网民新闻量占新闻总量的比例呈现逐年下滑的趋势,从2009年的3.9%下降至2012、2013年的2.5%。
可见,与网民数量持续上涨、高达3-6亿(注:2009-2013年的网民规模)的群体规模和他们所形成的话语力量及其对现实社会的影响相比,网民群体在电视新闻荧屏中再现的数量与频次相当有限,不足以与他们的实际规模和社会角色安排相匹配,在网上众声喧哗的映照下显得格外落寞。
2.空洞的网民:群体、无名的再现
在日常用语中,网民既可指代接入互联网的个体,也可指代在网络空间活动的群体。根据网民信息指代的清晰程度,可将再现的网民分为“具名网民”和“匿名网民”。具名网民,即新闻中有具体的网民身份,包括ID、线下身份、具体的网民影像等;匿名网民/网民群体,即没有网民的相关信息,或以笼统的“网民”来指代或统称网民群体。
表2 涉及网民新闻量与新闻总量对比统计表
表3显示,总体上看,具名网民占的比例很低,仅为32.7%,而匿名网民/网民群体占比高达67.3%。其中,“力量不断壮大者”皆以群体形象再现,“网络行动的参与者”(82.2%)、“受害者”(79.2%)、“新技术的使用者”(77.6%)中匿名网民/网民群体的占比非常高。匿名网民/网民群体中的身份信息或宽泛、空洞地指代某个网民群体;或直接将具体的网民身份信息匿名化处理。如“在不少网友的评论中”(《救命,无需争议!》)、“有不少网民写文章表示拍手称快”(《虚假广告“新面孔”遇到“新禁令”》)、“网友也纷纷发帖”(《灾区重建:面临更大挑战》)、“有网友称”(《市场竞争 拒绝“混战”!》)、“很多网友表示”(《比价软件受欢迎准确度有待提高》)、“用一位网友看球的感受来形容”《澳网公开赛:“娜”般绚丽 “澳”然绽放》、“有超过70万的网友去质疑”(《奥运赛场上的“秒杀”》)、“在网络上更是有人”(《“后高考时代”:怎么过?》)。
表3 再现的网民身份信息统计表
具名网民的比例低、匿名网民/网民群体的比例过高,这就把原本具体、可感、鲜活的个体网民形象,压干为宽泛、空洞的网民群体形象,呈现的网民大多是作为一个空洞的群体在行动和言说。同时,过于随意地隐匿网民身份信息,用网民或网民群体来指代本应该具化、鲜活的个体网民,也难免会给观众留下想象空间,极有可能被判定为新闻生产者借网民之口来说出自己想说的话,而所谓的“网民”“网友”只是贴上的一个“标签”而已。
3.寡言的网民:被动的再现
为弄清网民形象再现背后的角色支配关系,以新闻生产者资源利用的视角,在多次研读、分析样本的基础上,可将网民在新闻生产中的角色分类为:报道/评论对象,网民言行本身被选中作为报道/评论的对象;观点提供者,网民的观点、意见被纳入到新闻节目的生产当中,或用以证明新闻生产者的观点、或以多元的观点呈现、或作为论敌出现;报道/评论事件提供者,网民通过“爆料”“挖”“转发”“求助”“随手拍”等行为所引发、曝光、传播的事件成为报道/评论的对象;网络调查参与者,参与各种类型网络/媒体调查的网民。
表4 网民在新闻生产中的角色类型统计表
表4显示,高达76.1%的网民作为报道/评论的对象,被纳入到新闻生产过程中,《朝闻天下》的占比更是达到了87.8%。这意味着,至少从文本叙事上看,网民大多作为被报道/评论的对象而存在,他们在网络空间的言行仍旧是电视新闻生产者按照各自标准进行筛选的新闻素材。与之相反,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网民能动性、主动性的角色类型占比非常低。《新闻1+1》作为新闻时评节目,仅有23.5%的网民作为“观点提供者”角色呈现,在网络空间已相当程度地成为民意集散地的背景下,这一数据实在不容乐观。能更大程度体现网民主体性和参与性的“报道/评论事件提供者”(6.9%),而“网络调查参与者”(3%)的占比则更低。
进一步对网民所提供观点、网民参与调查结果的运用情况进行统计发现,58.7%的网民观点或调查结果,被用以证明新闻生产者的观点。这说明,尽管网民提出观点和参与调查能较好地体现其活力和参与性,但大多观点资源和调查结果仍是被作为论据材料使用的,而较少作为多元观点呈现(22.9%)或作为论敌出现(18.3%)。电视新闻生产者这种“为我所用”的资源取向,更进一步遮蔽、削弱了网民发声的主体性,网民被动再现的色彩更显浓厚。
表5 观点提供者、网络调查参与者中网民观点/调查结果运用类型统计表
从被筛选的报道/评论对象到发声的主体性被遮蔽、削弱,无不描绘出一个被动、寡言的网民群体形象:他们的主体性和参与性大多被漠视,主要作为被动的报道/评论对象而存在;他们发表的观点大多被遮蔽,“发声”的主体性被削弱,是一个很少“说自己话”的群体。
4.被裁剪的网民:差异的再现
统计发现,两档节目再现的网民形象并非统一、合拍的,而是有着巨大的差异。表6显示,《朝闻天下》频繁的再现形象是“新技术的使用者”(33.7%)和“社会秩序的破坏者”(23.7%),其余在10%以上的依次为“受害者”(15.1%)和“意见的表达者”(11.7%);《新闻1+1》最频繁的再现形象是“意见的表达者”,且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占比达42.1%,比第二位的“新技术的使用者”(15.4%)高出26.7个百分点,其余形象除了“社会正义者”(14.6%)外,占比均在10%以下。
表6 两档栏目再现的网民形象统计表
这意味着,两档节目在整体上描绘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网民形象群:《朝闻天下》整体再现的网民群体形象可概括为,他们既是互联网新技术的体验者和使用者,又是麻烦制造者,常以负面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给其他网民带来伤害;《新闻1+1》整体再现的网民群体形象可概括为,他们主要是积极的言说者,常在网络空间对各类事件发言表态,也喜欢体验、使用新的互联网技术,并积极捍卫、践行社会正义,对身陷囹圄的人伸出援手。
网民差异化的形象再现,是两档节目根据各自的标准和惯例对庞大而纷杂的网民群体“各取所需”地进行筛选和裁剪的结果。《朝闻天下》和《新闻1+1》的性质不同、定位有异,具有完全不同的生产标准和常规:《朝闻天下》作为新闻资讯类节目,新闻价值标准首先就会发挥作用,互联网新技术无疑蕴含着新鲜性、重要性等价值要素,网民作为新技术的使用者,往往就伴随着对新技术的报道出现了,而作为社会秩序的破坏者和受害者,网民涉入的事件都不同程度地具有新鲜性、重要性、冲突性、异常性乃至接近性等价值要素;《新闻1+1》作为一档时事新闻评论节目,需要从评论员、专家、公众那里获得观点材料和意见资源,这就决定了其筛选出的网民必定是积极的言说者或正义的捍卫者。
样本分析发现,再现的网民形象在表面多元的背后,却是一幅失衡、落寞、空洞、寡言、被剪裁的无力形象。显然,这与崛起于网络空间、拥有强大话语力量、影响力不断增长的网民群体极不相称。
本研究的局限在于:仅对新闻文本进行叙事分析,讨论部分缺乏深度访谈材料的支撑,这有待后续研究进行补充。同时,受研究条件限制,仅考察了央视新闻节目中的网民形象,尽管两档栏目在专业性、影响力、收视率等方面有较强的代表性,但结论在各省台的电视民生新闻节目以及报纸、广播等其它传统媒体中是否适用?以微博的认证体系为代表,网民群体日渐呈现出阶层分化的特征,结论在不同阶层网民(如大V、普通认证用户、未认证用户)的形象再现中是否适用?这都有待后续研究做进一步考察。
注释:
①郑中玉、何明升:《“网络社会”的概念辨析》,《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1期。
②③黄少华:《论网络空间的社会特性》,《兰州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
④Bechmann A & Lomborg S.MappingActorRolesinSocialMedia:DifferentPerspectivesonValueCreationinTheoriesofUserParticipation,New Media & Society,Vol.15,No.5,2012.
⑤[美]克雷·薛基:《乡民都来了——无组织的组织力量》,李宇美译,台湾猫头鹰出版社2011年版。
⑥张明新、陈柏伊:《西方传播学界社会化媒体研究的议题、理论与方法:2007—2012》,选自陈先红等主编:《中国社会化媒体发展报告(2013卷)》,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74页。
⑧李艳红:《一个“差异人群”的群体素描与社会身份建构:当代城市报纸对“农民工”新闻报道的叙事分析》,《新闻与传播研究》,2006年第2期。
⑨Shoemaker P:《Gatekeeping大众传媒把关(中文注释版)》,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5页。
(作者姚劲松系怀化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张笑晨系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潘可武】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青年项目“积极老龄化视野下城市老年人移动数字媒体采纳、使用及支持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5YJCZH207)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