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国家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三部委联合签发《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这意味着,自1990年起,饱受争议、历经政策波动的河豚“禁食令”,终于在26年之后,可以有条件地“合法化”食用了。
根据国际通用的鉴别标准,河豚毒素含量可分为无毒、弱毒、有毒、强毒等四个级别,检测含量小于2.2mg/kg为无毒级。目前,国内各地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的产品,由国家疾控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中心、地方质量检验所等具有资质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河豚毒素检测结果显示,毒性含量达到无毒级,并且经过无毒加工处理,可以安全食用。
此次《通知》有条件放开的仅是东方鲀的其中两种——红鳍东方鲀、暗纹东方鲀。这两种东方鲀在中国养殖和食用范围也最广。此次政策放开,对于河豚产业是一个重大利好,销量会成番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