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亚斌
摘要:从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来看,无论是政府还是公民,应该说都没有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找准自己的定位。政府和公民要找准自己的定位,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关键在于法治自觉,由被动变为主动。政府应自上而下积极引导法治建设,领导立法、带头守法、公正执法、严格司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公民应自下而上积极推进和配合法治建设,遵法守法,懂法用法,双向互动,同步跟进,才能使依法治国的目标得以实现。
关键词:法治建设;政府;公民;角色定位;法治自觉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
一、目前我国法治建设中政府与公民的角色
从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来看,无论是政府还是公民,应该说都没有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找准自己的定位。
(一)政府在法治建设中的角色与不足
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所有者和社会的管理者,是法治建设中的主导者和倡导者,同时也是国家生活中立法、执法和司法的主体,是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力量和主要方面,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作为立法的主体,不能紧密联系群众,出现法律制定与民意需求的断层。过去立法的民主性,主要体现在审议和表决之类的环节上,民意表达的广泛性和对民意吸纳的充分度是不无局限的[2]。
2.作为执法的主体,政府不能执法必严,存在以权谋私的寻租行为,知法犯法,不利于法治环境的建设和法律权威的树立。我国现行行政执法体制结构不合理,职能配置不科学,执法权责不清,执法程序和机制很不健全,从而导致政府执法不公,随意性大和乱作为等法治问题。
3.作为司法的主体,我国政府的司法工作还存在较大的不足,主要体现在司法的作用发挥不足,不能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因此,理顺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的国家机关的关系,保障司法机关职能的正常发挥,明确权责关系,是我国司法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公民在法治建设中的角色与不足
当前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不强,法治建设参与度不高,公民与政府不能很好地互动,这都影响到了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具体来说,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从守法的角度来看,公民守法的意识不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以身试法、不惜以违法为代价谋取利益的问题严重。
2.从用法的角度来看,公民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意识不强,使得法律的作用得不到发挥。
3.从参与法治建设的角度来看,公民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这也是法治建设中的重要障碍。
二、政府与公民在法治建设中的正确定位
由政府推进型法治发展模式向政府与社会互动型法治发展模式转变是当下中国法治变革的基本方向。政府和公民要找准自己的定位,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关键在于法治自觉,由被動变为主动。政府应自上而下积极引导法治建设,领导立法、带头守法、公正执法、严格司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公民应自下而上积极推进和配合法治建设,遵法守法,懂法用法,双向互动,同步跟进,才能使依法治国的目标得以实现。
(一)政府在法治建设中的正确定位
1.政府要实现法治自觉,首先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治理能力,转变观念。因此,政府作为治理社会的主体,要推进法治建设,必须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要切实转变观念,将自己的定位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提高治理社会的能力和服务人民的意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引导政府官员主动推进法治建设,更好地服务民众。
2.政府作为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力量和主体,应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能,并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守法典范。政府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主导力量,只有履行好自身的职能,才能解决我国目前法治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只有率先垂范,才能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引导公众自觉守法。
3.政府应推进体制改革,使法治真正取代人治,用制度来保证法治的运行,使之成为一种长效的机制。因此,政府要完善国家生活中重大制度的规则和程序,使其运行更加规范、有效,使法治建设有良好的的上层建筑作支撑。
(二)公民在法治建设中的正确定位
1.公民要实现法治自觉,首要的也是观念的转变。中国的民众是世界上少有的“顺民”,传统文化中残余的封建人治思想是普通公众公民意识薄弱的根本原因,在大多数情况下,民众更多的是政府政策的单纯接受者,而非建议者、参与者和反对者。因此,民众要有强烈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对于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自身的法治诉求应积极反馈,不只单纯地接受法律,更应使法律能更好地为自己和社会服务,使法律真正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
2.民众要提高法治意识,自觉遵法守法,懂法用法。公民是社会的主体,公民法治观念的高低是衡量一个社会法治水平的重要指标。公民应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同时在现实生活中更要遵纪守法,并敢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公民守法用法,法律的权威才得以彰显,法治社会的建设才能落到实处。公民要培养自觉守法的精神,增强自身的公民意识以及对于法律基本理念的认同,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3.民众应加强对于政府守法的监督。政府是立法、执法和司法的主体,是公民守法与否的重要影响因素,民众加强对于政府的监督,有利于为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这也是公民法治自觉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推进法治建设。
总之,推进法治建设,实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既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也需要公众的积极配合,只有政府和公民都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才能使法治建设上下贯通,协调统一,才能使中国最终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4(10)
[2]沈峰.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应尊崇民意[N]光明日报.2014(013)
[3]孙耀霖. 立法表达权研究[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