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宝珍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史系,山西晋中030600)
论案例教学法在逻辑学课堂教学中的意义
和宝珍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史系,山西晋中030600)
逻辑学是保证有效思维的工具,学习逻辑学也是改变思维模式最有效的途径。而对于初学逻辑的人,逻辑是枯燥的、难懂的、难以掌握的。案例教学法是解决在逻辑教学中以上问题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它能很好地将逻辑理论和现实生活联系在一起,还能激发学生学习逻辑学的兴趣,使课堂更具有趣味性,同时有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主动参与到逻辑学理论的课堂讨论,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此外,案例教学也能够有效地启发学生主动去思考自己遇到的现实问题。
案例教学法;逻辑学;课堂教学;意义
“2002年7月21日,牛津大学副校长柯林卢卡斯在北京大学记者招待会上强调,上大学要时刻注意三个目标的实现:首先,要学会怎样去推理,从而可以顺利地解决你从来没遇到过的问题;其次,当你做错事情时,你应该怎么去处理;最后,一定要使你的心灵发生变化,使你的思维方式发生变化。如果上过大学,心灵还没有改变,那么大学就算白上了。”[1]8纵观这段来自于世界一流大学的校长的讲话,我们可以看出思维方式改变对每个人成长的重要性,他决定着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决定着我们处理各种事情的态度。或许这也是我们曾倡导学历是铜牌,能力是银牌,人脉是金牌,思维才是王牌的依据所在。由此可见,有效的思维方式对我们每个人的重要性。那我们怎样才能拥有有效的思维方式呢?改变思维方式的捷径就是学习逻辑学,通过学习我们可以直接而有效地解决以上问题。因为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以及逻辑方法的科学。”[2]学好并充分运用逻辑的基本理论,可以让我们正确有效的进行思维,对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理性的思考,从而做出合理而有效的解决方案。但是,对于起点较低大专院校的学生来讲,可能会觉得逻辑学太难学或者学不懂,甚至不感兴趣不想学,鉴于此,我将结合近几年在大专院校逻辑学课堂教学的实践谈谈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有效方法——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由美国哈佛商学院(Harvard Business School)倡导,最先将商业案例和事件引入教学模式,收到很好的教学效果;到20世纪80年代,这种教学方法受到师资培育的重视,尤其是1986年美国卡内基小组(Carnegie Task Force)提出《准备就绪的国家:二十一世纪的教师》(A Nation Prepared:Teachers for the 2lst Century)的报告书中,特别推荐案例教学法在师资培育课程的价值,并将其视为一种相当有效的教学模式;到了20世纪90年代,我国教育界开始探究、引入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它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之下,根据教学目的要求,引入相关案例,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并解决疑问等的活动,这种方法能帮助学生建立起一套适合自己的完整而又严密的思维方法和思考问题的方式,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更有效的实现教学目的。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启发式、讨论式、互动式的教学方法。[3]它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客观的真实性、较强的综合性、深刻的启发性、突出实践性、学生主体性、过程动态性、结果多元化等特点。
课堂教学,是教学中普遍使用的一种手段,它是教师给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的全过程,它主要包括教师讲解,学生问答,教学活动以及教学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教具,也称“班级上课制”。课堂教学特点就是将一定数量、年龄相同或相近的孩子编为一个班级,按固定的时间表、各门学科轮流交替、进行统一的教学内容的授课,传统的课堂教学经常出现:以教定学、以本为本、教路单一、学法单一、目标单一、问题单一、评价单一、过程单一等的特点和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案例教学法不失为课堂教学的有效方法。
(一)案例教学法在逻辑课堂教学中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社会,加上充满诱惑的网络,使得现在的学生眼花缭乱,不知方向,而现实的就业压力之大,总会让他们问“这学了有用吗?”没用就不想学,甚至没兴趣!没兴趣和没意思成为现在很多学生的常态心理,造就了高校里诸多的年轻“老太太”或“老爷爷”,生理的年轻、充满朝气与心理上不感兴趣、没意思、没劲、提不起学习积极性成为课堂教学的一大难题。为此,在逻辑教学中的案例教学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当今社会,像MBA、MPA、GCT,还有公务员考试都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而这些考试是学生从事理想职业的途径,我们在教学中可以将相关案例引入教学,体现学以致用,学就是为了用,作为学生学习动力,以此来破除学生学习无用论的认识。例如:2008年MPA/MPAcc一道试题:
某研究所里,所有工程师a都是工会会员b;有的管理人员c是硕士d;有的工程师是硕士;所有工会会员都办了信用卡;没有管理人员办信用卡。如果以上所述为真,则以下哪项必假()
A.所有工程师都办了信用卡B.有些工程师兼做管理人员
C.有些硕士没办信用卡D.有些硕士办了信用卡E.管理人员都不是工会会员
对于没有学习逻辑理论知识的学生,看了会觉得一团乱麻,无所适从,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但是如果学了逻辑学的人,那完全可以用概念外延关系的知识点来很容易的解答——欧拉图(图1)清晰地表示概念之间的关系:
图1
通过看图,我们可以容易、准确地选出正确的答案为B。
以及类似的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高分训练判断推理第三练逻辑判断:
黄土村,只要现年不超过25岁(a),都是辛老师的学生(b),该村的人没有一个不认识辛老师的,赵大(c)认识辛老师,黄土村的李兰(d)是赵大的老婆,她现年24岁,14岁时才小学毕业。由此可以推出()
A.赵大不是黄土村人B.李兰是辛老师的学生
C.赵大是黄土村人D.赵大不是辛老师的学生
对于这样的题,我们同样可以通过画欧拉图(图2)来明确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
图2
从以上欧拉图可观察,能够推出有效结论d是a,即李兰是辛老师的学生,所以我们可以找出正确答案:B。
可见,学习逻辑知识,对于解决我们遇到的问题可以获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当然我们也可以举一些生活中的实例来说明逻辑的实用性,例如:我上研期间,导师说他可以用不到2分钟的时间,将一篇2万多字的硕士论文看完,并准确给出评价,要做到这些不需一目十行,只需掌握逻辑三大基本规律,用三大规律就可以衡量……可见,生活中事事需逻辑,时时用逻辑,案例教学是有效地联结逻辑学理论与现实生活的桥梁,我们充分地利用案例教学法可以逐步消除学生“学习无用论”的错误认知,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认知模式,重拾学习知识的重要性,从而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逻辑的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二)案例教学法使逻辑课堂教学更具趣味性
逻辑学理论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是比较难懂、难学、枯燥的,也是比较难于掌握的,因为它涉及了较多的专业术语,推理规则等,所以学好逻辑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对于大专院校的学生们更是有难度。举一个我亲身体验的例子:有一次,我想通过学生的提前预习,由学生来讲解关于命题的基础知识,结果很多学生见到一些陌生的专业术语——概念、语句就不知所云,没有头绪,从此我就打消了学生试讲的念头。那么怎样才能把一门枯燥的理论讲得有趣、生动,我认为案例教学法有很好的效果。例如:在学习逻辑基本规律——排中律时,课本指出排中律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具有矛盾关系或下反对关系的思想不能同时都是假的,必有一真”。[1]145讲到“什么是矛盾关系的思维、怎么运用排中律时”,我引入了根据莎士比亚著名喜剧《威尼斯商人》的故事情节的逻辑题——鲍西亚择偶,女主人翁鲍西亚将自己的一张肖像藏在金、银、铅三只匣子中的一只里面。金匣子上写着:“肖像放在此匣中”;银匣子上写着“肖像不在金匣中”,铅匣上写着“肖像不在此匣中”,鲍西亚对求婚者说:“三只匣子上写的只有一句是真话。您们谁最先猜中肖像放在哪只匣子里,我就嫁给谁”。假定你是求婚者中的一个,请你推断肖像放在哪只匣子中,并谈谈你的推导过程。案例有故事情节,也很贴近现实,也有故事要求,要学生主动思考,这个过程本身就是逻辑思维的过程,因为整个案例分析过程要用到逻辑基本规律——排中律。分析过程:金、银匣是矛盾关系,根据排中律不可同假,必有一真。又据题意,三匣中只有一句真话,真话一定在金、银匣中,所以铅匣说的是假话,再根据对当关系中的矛盾关系,得出肖像在铅匣中。通过引入案例学生听了故事,也了解掌握了逻辑基本规律——排中律,还知道了怎么运用,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三)案例教学法使逻辑课堂教学更具启迪性
逻辑教学中,我们可以引入日常生活实例,让学生感受到生活时时处处是逻辑,逻辑的使用无处不在,无时不用,从而强化学生带者逻辑的思维去思考周围的人和事,启发学生主动地思考逻辑和我们的生活、学习的关系。例如:在逻辑课堂上,学习简单枚举法时,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接受这种逻辑方法,我举了我和儿子曾经在同一个水果摊上买了两样水果的例子——春天4月份的橙子;5月份的水蜜桃。结果吃的时候发现橙子是干的,没水分了,更谈不上甜,为此孩子很失望;买了水蜜桃,洗了吃的时候发现水蜜桃水分很足就是不甜,于是孩子就和我说“妈妈,咱们以后不要买他家的水果,他家的水果都不好”,我们经常有意识或无意识使用这种思维模式,它实际就是一种逻辑方法——简单枚举法。事实上我们很清楚,孩子的结论可真可假,他通过考察这家水果摊上部分水果不好,从而得出这家水果摊上所有的水果都不好这样的结论,这是简单枚举法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为此,我要求学生用课外时间做一件事:收集运用归纳逻辑的逻辑方法分析生活实例的问题,目的就是有意识地培养学生主动用所学知识思考、分析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启发学生将逻辑理论。
(四)案例教学法使学生在逻辑课堂中更具创新性
逻辑课堂教学过程中会传授很多的推理规则、逻辑方法、思维规律,单纯的讲解,学生难懂,而且既不容易参与,又不容易接受,更谈不上喜欢。那怎样让学生主动参与到逻辑理论的学习,同时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案例教学法能让我们的课堂教学获得这样的效果,它既是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法宝,也有助于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更能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例如:在学习变形推理过程中,在讲换质法和换位法后,让学生思考案例——请客:有一个人请客吃饭,一共请了四位客人。到了吃饭的时间,只来了三位,第四位没有露面。这位主人急的不行,说:“嗨,该来的没有来。”有一个客人一听,心想:“该来的没有来?合着,我是不该来的,那我走吧。”他站起身来就走了。主人没有拦住,很纳闷说了一句:“嗨,不该走的走了。”另一个客人听了,心想:“不该走的走了?合着,我是该走的,我也走吧。”剩下的一个客人对主人说:“你看,你说话不小心,得罪人了吧。”这位主人解释说:“嗨,我说的不是他们。”这位客人心想:“不是说他们的?敢情那是说我的呀,我也走吧。”最后这位客人也走了。老师提出:请同学们分组讨论,分析一下是请客者说话有问题得罪了客人;还是客人过于敏感,想多了、误解了请客者。(提示:问题的关键在于——第一,该来的不来能否推出我是不该来的;第二,不该走的走了能否推出我是该走的)这个案例可以作为变形推理的导入,引起学生的思考,并有意识地带着问题开始学习变形推理的基本方法——换质法和换位法,在学完这两种法后,给学生10-15分钟时间进行讨论,试图找出答案。讨论分析的过程也是学生主动思考、主动运用换质法、换位法的过程。这样一来我们不仅有效地巩固刚学到的内容,也使得一种新的思维模式在学生的应用中开始萌发——在学生们讨论解决以上问题的时候,会发现单纯的换质、换位不能解决以上问题,只有综合的不断交替使用才能最终解决遇到的问题,这样学生很容易得出新的解题方法——换质位法、换位质法,由此激发了学生的创新思维——提出新的思维方法解决现实问题。所以,通过案例教学能够引导学生的主动思考,积极讨论,从而激发学生想新办法解决遇到的新问题,这也是一种创新思维。
总之,案例教学法能将逻辑理论知识寓于典型事例中,通过分析案例,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积极参与,分析讨论,自觉总结逻辑理论,实现理论和实际的有效结合,从而很好地理解逻辑知识,掌握逻辑理论,学会用新的正确的思维模式独立地解决问题,还能逐步激发并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逻辑应用能力。
[1]张学立,余军成.大学逻辑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2]何向东.逻辑学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3.
[3]余军成.逻辑学与批判性思维的案例教学法探析[J].毕节学院学报,2008(6):54-59.
On Significance of Case Teaching Method in the Logic Classroom Teaching
HE Bao-zhen
(Politics and History Department,Jinzhong Teachers College,Jinzhong,Shanxi030600,China)
Logic is to ensure effective tool of thinking,learning logic is also the most effective way to change thinking mode.For the beginners of logic,logic is boring,difficult difficult to master.Case teaching method is to solve the above problems in logic teaching effective way,it can well the logic theory and real life together,also can arouse the students’interest in learning logic,make the class more interesting,and help to cultivate and develop students’active participation in class discussion of the theory of logic,effectively stimulate students’innovation ability,the case teaching method can also effectively inspire the students to think actively meet the reality of the problem by themselves.
Case Teaching Method;Logic;Classroom Teaching;Significance
B81
A
2096-0239(2016)04-0066-04
(责编:彭麟淋责校:明茂修)
2016-04-15
和宝珍(1980-),女,山西榆次人,山西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讲师,哲学硕士。研究方向:语言逻辑与逻辑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