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村级财务“村账民管”模式的实践与思考

2016-10-13 06:20浙江省桐庐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311500
新农村(浙江) 2016年3期
关键词: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村级

浙江省桐庐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311500)

方春凤



桐庐县村级财务“村账民管”模式的实践与思考

浙江省桐庐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311500)

方春凤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始终是老百姓最关注的热点之一,而强化监管是实现“明白账”的重要保障。在“自己的家园自己管”这一理念愈发深入人心的当下,浙江省桐庐县“村账民管”通过扩大村监委会成员规模,吸收更多民主监督人员参与村级财务的民主管理、监督,将过去的事后监管为主,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通过强化监管,进一步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自治,促使“三资”在阳光下运行。“村账民管”正是结合农村实际作出的加强民主监督的一种积极尝试,具有积极的制度创新意义。

1.“村账民管”模式产生的背景

目前有些农村经济合作社,没有严格实行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村级财务缺乏公开透明。实行村级财务代理制后,由于乡镇(街道)财务管理监督人员不了解村级财务运行的具体事项,存在监督不到位现象。同时,村民参与日常经济活动缺乏手段,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流于形式,村民对村务财务公开不信任,导致村民意见大,农村干群关系紧张,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大障碍。“村账民管”模式的有效实施,使村账管理有章可循,把财务的知情权、执行的参与权、开支的审核权、管理的监督权完全交给村民,促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村级财务日常监管活动。

2.主要做法

(1)民主监督小组的设置和产生民主监督小组可由村民自愿报名、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监督小组一般由5~7人(包括村监会成员)组成,民主监督小组设组长一名,由村监会主任兼任,负责召集日常理财和联络、协调工作。民主监督小组成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更和撤换。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名单报乡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并接受县乡经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2)民主监督小组的职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过程中的职责:参与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算;逐笔审核财务票据和账目,对有疑问的财务票据要求村财务人员逐笔解释,解释后仍有不同意见的可逐笔提交本乡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处理;监督集体资金流向,盘点现金、存款和审议财务收支;监督集体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的结算及经济合同签证、兑现工作,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有权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对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等村务、财务运行情况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定期和不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反映村民对村务、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在财务公开中的职责:对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财务公开中有关问题处理提出建议;向本乡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反映有关财务公开中的问题。

(3)民主监督小组自身制约机制和组织保障措施民主监督小组应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每半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年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信任票达不到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一半的,责令其辞职,按相关程序推选新的成员。村党组织要支持民主监督小组正确履行职责。民主监督小组在无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可以向乡镇(街道)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乡镇(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予以处理和答复。

3.主要成效

(1)调动了群众参政议政热情,促进了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监管,村委会坚持把村里的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变少数干部拍板为多数人决策,农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在集体土地征用征收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项目中,召开村民会议集体讨论,民主监督小组监督,决定工程的实施方案,达到了还干部清白、让群众明白的目的。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2)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群众与村干部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实行民主监管,深化村务公开有效地增强了村干部廉洁勤政的自觉性,工作思路进一步清晰,群众观念显著增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得到了切实转变,受到了村民的普遍欢迎。专项内容适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监督等一整套做法,减少了矛盾,密切了干群关系。

(3)实现了村干部和农民的双向约束和双向教育实行“村账民管”使农村干部和农民普遍增强了法纪意识,从源头遏制了腐败,保护了村干部,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为村民自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基础。通过深化财务监管制度,使村干部不仅要“廉”而且要“勤”。对农民而言,财务公开明细化之后,需要根据具体问题对村干部提出质疑,避免了误解产生的矛盾。

4.创新亮点

(1)“村账民管”的透明性村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大都是群众中威望较高、精通财务、肯为群众说话的村民,在固定监督日,例如每个月月初,村民主监督成员代表本村村民,在村监委主任的召集下,通过审核村级财务票据和账目、盘点现金及存款、村债权债务结算、经济合同兑现等财务事项,全面了解村集体财务活动,监督内容、程序、结果全公开,真正做到了村级集体财务公开化、透明性。

(2)“村账民管”的规范化桐庐县183个行政村,村民家中都有一本《村级权力清单三十条》的小册子,小册子中,村级权力运行的流程一目了然。这本《村级权力清单三十条》是针对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从主要涉农事项规章制度中,梳理提炼、细化制作的30项农村权力事项流程图,并明确责任主体、操作流程、公开公示、过程监督等具体要求,着力建立权力事项明晰、运作流程规范、过程监管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村民主监督小组成员以本权力清单为依据,对村级财务事项进行审核和监督,真正做到了村级集体财务责任主体明确,村民监督有据可查,“村账民管”制度化、规范化。

(3)“村账民管”的有序性民主监督小组刻制“XX村民主理财”印章,印章由民主监督小组组长保管;村报账员把当期发生的财务凭证经整理后,提交民主监督小组进行审核。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对上月本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逐笔审核,三分之二以上民主监督小组成员认为审核无异议的,由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在每张财务凭证上签字加盖“XX村民主理财”印章。三分之一以上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对所审核的凭证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或经本乡镇(街道)经管站认定是否同意入账,并做好记录;经民主监督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财务凭证,由村报账员按规定结报给乡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直接入账,不需乡镇(街道)再审核;民主监督小组在每期初对上期的财务公开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XX村民主理财”印章。

(本栏编辑:张竹叶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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