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冠云
摘要:船舶压载水是外来水生物和病原体转移的一个重要途径,对生态环境、海洋安全、经济发展都带来巨大影响。国际海事组织(IMO)与2004年制定并通过了《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对有效控制管理压载水具有深刻影响。本文对压载水的介绍和研究现状进行介绍,通过对比分析和SWOT分析模型对我国加入压载水公约的优势利弊进行分析,根据分析情况提出加入压载水公约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压载水公约 SWOT分析 对比分析
1 背景介绍
1.1船舶压载水
船舶运输是全球物流供应链当中的重要一环,国际贸易中80%的货物运输通过船舶运输。为了保证空载时船舶的平衡稳定性,需加装压载水航行,以达到降低船舶重心的目的。同时船舶通过加装、转驳、排放压载水来调整船舶的横倾、纵倾、吃水、稳性和船体内部应力来确保船舶在航行和装卸货物期间的安全性。在加装压载水的同时,亦会将当地的水生物装载到压载舱中,直至航程结束后随压载水排放到目的地海域。
1.2船舶压载水的危害
据资料显示,全球每年有120亿吨船舶压载水被搬运,每天可有4500多种动植物随压载水被运到世界各地不同海域,这导致异地海洋生物入侵当地水域并大量繁殖扩散,破坏当地水域的生态平衡,危害渔业资源,影响公众健康。压载水水生物一旦入侵和落户当地水域,几乎无法消除,它们不像油类污染物,可以被清除或被海洋吸收。目前,全球环保基金组织已把船舶通过压载水将有害生物引入新环境并产生影响列为海洋的四大危害之一。
1.3压载水公约的产生
2004年2月13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其总部伦敦召开外交大会通过了《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压载水公约》)(BWM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旨在通过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控制和管理来防止、减少并最终消除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转移对环境、人体健康、财产和资源引起的风险。根据《压载水公约》的规定,该公约须至少有30个国家签署并对其批准、接受、核准无保留,其合计商船吨位不少于世界商船总吨位的35%,达到条件12个月后生效。
2 压载水公约研究现状
2.1世界范围内压载水研究现状
据IMO最新数据公布显示,斐济成为世界范围内第51个加入压载水公约的国家,所有参与国的商船吨位占世界商船总吨位34.87%。该数据满足了压载水公约规定的生效条件中参与国数量为30的要求,但仍未满足对商船总吨位要求。其中,发达国家中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挪威、丹麦等均以加入该公约,美国、英国等暂未加入。
但上述未加入压载水公约的发达国家并非代其对压载水控制和管理没有要求,更有甚者要求更为严格。在压载水公约出台和生效前,包括、澳大利亚、挪威德国都制定了单边的压载水管理规定,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压载水置换、压载水船上处理、禁止排放压载水等。以美国为例,其压载水管理目前是世界上最严格的,并存在多个不同要求。USCG(美国海岸警卫队)与EPA(美国环保署)及各州都进行了相关立法,规定要求进入美国海域的船舶,必须在离美国海域200海里以外的公海上进行压载水交换,并要求船舶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BWTS)。
从公约自身来看,美国压载水管理的规定与IMO所规定的压载水排放参数要求相差有1000倍之多,各国标准不同给各大航线尤其是走美国航线的船公司及船东带来更多操作困难。
2.2我国压载水公约研究现状
我国是IMO的A类理事国,也是大多数国际海事公约的缔约国。我国对压载水问题始终高度关注,除积极开展相关研究之外还于2000年至2004年参与实施了“帮助发展中国家克服有效实施船舶压载水管理和控制实施方面的困难”的全球项目(GloBallast)。通过组织和实施该项目,我国政府在压载水管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储备了大量人才,但出于多种因素的综合考虑我国至今仍未加入该公约。
目前,我国涉及船舶压载水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名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名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但对专门治理压载水的法律法规还未立法。
2.3压载水公约实施标准
压载水公约的治理要求给航运公司包括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管理人带来的巨大影响。根据公约,压载水标准分为两个层次,即D-1压载水置换标准和D-2压载水执行标准。就现有营运船舶操作而言,对某些航线难以满足置换区域的要求,同时置换操作应进行安全评估,评估事项和标准。
(1)D-1标准
D-1要求压载水达到体积置换率的95%,或用溢流法置换3倍舱容的水量。同时规定进行压载水置换的地点应距最近陆地至少200海里,水深至少200米,如无法满足则须在距最近陆地50海里,水深200米的地方进行压载水置换。D-1标准目前压载水处理技术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过渡性标准。
(2)D-2标准
D-2标准要求通过压载水处理设备对压载水中的有害生物及病原体进行杀灭,是船舶压载水排放控制的最终标准。按照IMO的要求,2009年建造的部分新船应满足D-2标准要求,未来所有船舶都应满足D-2标准要求。
压载水公约使得船东产生紧迫感,同时,公约要求强制安装得到型式认可的处理系统,船东还需为不达标的处理系统买单。还有,虽然设备有可能得到船旗国签发或他国代为签发的认可证书,以证明设备符合IMO D-2压载水执行标准,有可能被允许在美国海域内使用,但最终可能通不过USCG出台的更为严格的规则。
3 SWOT分析我国加入压载水公约
3.1加入压载水公约原因分析
(1)加入压载水公约原因分析部分国家加入公约的原因
积极加入压载水公约的国家有以下几点原因:一这些国家既不是船东国又不是船旗国,甚至有一些还是内陆国,公约的尽早生效有利于本国海洋环境的保护而损害不到自己的航运利益,有利无害;二是一些国家虽然是船旗国但不是船东国,公约生效相当于让船东花钱保护本国的海洋环境;三是在压载水管理技术或系统方面有绝对优势,能够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
(2)不加入压载水公约原因分析
发达国家中,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目前虽然要求抵港船舶进行压载水置换,但是都没有加入公约,主要原因可能是不满足加入公约的必备条件并且面临困难:一是作为船旗国,现船舶改造存在巨大困难:公约要求强制安装得到型式认可的处理系统,但改造开发系统的成本极大,更现实的问题是,在当前颓废的经济环境下船东不愿支付改造费用,改装费用成为《压载水公约》难以实现的最大绊脚石;二是履行港口国监督面临无法克服的困难,既没有沉淀物接受设备也缺乏对压载水水样的快速检测手段;三是特殊情况下难以处置大量不合格的压载水。
3.2我国加入压载水公约的优势(S)分析
(1)国家重视海洋环境保护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建设“海洋强国”和“美丽中国”,必须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多项法律法规的建立为我国加入和实施压载水公约奠定了良好基础。
(2)我国一直保持压载水公约的跟踪和研究
自IMO通过压载水公约以来,我国主管机关单位、相关企业和船舶始终保持高度关注,积极研究和跟踪公约的要求及实施进展情况,为我国有效履行压载水公约提供了相应的保障。
(3)我国具有国内自主研发的压载水管理系统
截止到14年初,我国已有10家单位研发的压载水管理系统获得了CCS(中国船级社)型式认可证书并有6家单位通报IMO。我国的压载水系统生产能力能够满足中国旗船履约的需要,对我国加入压载水公约十分有利。
3.3我国加入压载水公约的不足(W)分析
(1)压载水管理系统价格昂贵,要求船舶安装存在困难
从目前的船舶建造市场来看,压载水管理系统的成本单价高,国内压载水系统市场售价从100万元到1000万元不等。一旦我国加入压载水公约,就要确保悬挂中国旗的国际船舶履行公约要求,安装或改装压载水管理系统。航运市场的持续低迷,使得我国现有船舶的改造面临困难。
(2)港口和船厂的接受设施还不能满足履约要求
压载水公约规定,当事国承诺确保在该当事国指定的进行压载水清洁或修理的港口和码头内提供足够的沉积物接受设施,而我国的港口和船厂对沉积物的接受目前还不能完全满足需求。
(3)港口国监督检查能力还不能满足履约要求
尽管我国对压载水公约始终保持着高度的关注,但如何对压载水进行监督和管理始终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的法律法规、监督监管设施仍欠缺,无法对压载水管理和控制实施检查要求做到有力监管。
(4)我国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市场竞争力不强
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对于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的研究,我国起步较晚。市场对CCS的普遍不信任更对我国压载水处理系统的市场增加了难度,如何与发达国家的处理系统竞争市场仍是目前一大困境。
3.4我国加入压载水公约的机会(O)分析
(1)增强我国在国际海事组织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我国作为国际海事组织的A类理事国,应当在推进公约的建设和履行方面做出表率。同时加入压载水公约对于增强我国在国际海事组织中的形象和地位具有积极意义,推动我国从海事大国迈向海事强国。
(2)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海洋经济效益
我国加入压载水公约,通过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防治并减少外来有害生物体进入我国水域,保护生态环境和水生物安全,进而对保障海洋安全和各项海洋经济效益有重大意义。
(3)推动我国压载水管理系统技术发展
据国际海事组织统计,全球压载水处理设备的市场在未来十年当中将逐步扩大,将会产生超过600亿美元的市场收入。中国是造船大国,加入压载水公约有助于推动我国压载水管理系统技术发展进步,提高我国压载水处理系统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3.5我国加入压载水公约的挑战(T)分析
(1)增加船舶建造和运营成本,进而导致运价上涨
对目前市场上的船舶进行压载水管理系统装置改装、新造船舶增加压载水处理系统而言,增加了船舶的运营和建造成本,对于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都增加了船舶运营的成本,间接影响了货物的运价上涨。
(2)影响我国船队在国际航线的运力
航运业持续走到低,BDI(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指数目前在600点左右,压载水系统给航运市场带来更多不确定变化,将导致我国航运船队国际航线运力产生回落,改变现有船舶运力格局。
(3)停靠在我国港口的国际航线船舶在一个时期内可能会减少
在加入压载水公约之后,主管机关将对在我国港口停靠的国际航线船舶开展港口国监督检查,届时对部分不能满足检查要求的国际航线船舶将会选择不停靠或尽量少停靠。进而导致贸易量的下降。
4 总结
综上分析,我国加入压载水公约具有明显优势,而且加入以后将带来显著成效,特别在保障海洋经济效益方面。同时,压载水管理系统价格昂贵,船舶安装存在困难,增加了船舶的建造和运营成本,运费上涨将会是我国加入压载水公约特别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压载水公约的实施是全球环境保护的重要成就,随着公约生效日的临近。作为一个海洋大国、航运大国、海事大国,我国须对压载水公约关注并重视。本文利用SWOT分析法对建立实施压载水公约战略进行定性分析,对我国加入压载水公约的优势利弊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得出选择加入压载水公约的决策。
参考文献:
[1]张硕慧,张爽,费珊珊. 压载水公约履约中船舶面临的问题及对策[A]. 中国航海学会海洋船舶驾驶专业委员会.2008船舶防污染管理论文集[C].中国航海学会海洋船舶驾驶专业委员会:,2008:6.
[2]陈凯. 浅析压载水公约履约要求及海事部门对策[A].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协2009年海峡两岸青年科学家学术活动月——海上污染防治及应急技术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009:6.
[3]吕晓燕,张硕慧.《压载水公约》生效在即船员应做的准备[J]. 航海技术,2015,06:66-69.
[4]蔡剑武.压载水处理技术概述及压载水公约未生效原因初探(英文)[J].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2010,S1:140-144.
[5]彭波.谈压载水公约实施应对措施[J]. 中国海事,2014,03:32-34.
[6]樊东升.我国加入压载水公约的分析和对策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