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云洁,赵亚琼
(新疆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12)
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1],这一倡议的提出,促使各行各业与互联网的相互融合发展,“互联网+外贸”(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将现代互联网技术和传统的国际贸易相结合,将成为未来各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方向。2015年5月12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提出,大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2]。“互联网+外贸”将成为我国外贸新的增长点。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近年来一些学者专家开始对跨境电商进行研究。钟玲玲、刘嘉旻对B2C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模式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构建基于价值量管理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模式[3]。廖蓁、王明宇研究认为,发展跨境电商对传统外贸企业转型、进出口贸易稳定发展和扩展市场等具有重要的意义[4]。许欣、董俊鑫对跨境电商对辽宁外贸影响进行了研究[5]。钱锦、孙一鸣以吉林省为例,研究了我国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对策[6]。钟玲玲通过对跨境电商产业链和人才需求分析,提出了学校、跨境电商企业、第三方三方联动的外贸电商人才的培养路径[7]。冀芳、张夏恒对跨境物流和跨境电子商务协同发展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多种跨境物流模式共用的方式[8]。张夏恒对中国跨境电子物流存在困境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对策[9]。
新疆与周边国家具有优越的人文优势、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后发优势等众多优势,但对外贸易并没有得到快速发展。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新疆外贸提供了新的发展平台。新疆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与周边8国接壤,随着互联网在外贸的应用,新疆外贸所面对的不仅仅是周边8个国家,还有丝路沿线近14亿人口和全球70亿人口市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以及新疆自身优势条件给新疆“互联网+外贸”带来许多机遇,丝路沿线国家经济普遍良好,与新疆开展贸易合作前景广阔。另外,新疆良好的互联网普及率为其开展创新性“互联网+外贸”方式提供了可行基础,新疆应抓紧机遇大力发展“互联网+外贸”,开创一条“网络丝绸之路”,解决新疆外贸发展规模小、贸易方式单一等长期制约新疆外贸发展的问题,利用互联网助推新疆对外贸易发展。目前,关于新疆互联网与对外贸易融合发展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互联网时代研究新疆“互联网+外贸”对推动新疆外贸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8—2014年新疆对外贸易总额逐年增加,2009年受金融危机滞后影响导致对外贸易有所下降之外,其余年份进出口总额一直稳步上升,2014年达到276.69亿美元(见表1),为历史最高水平。然而,从新疆进出口总额与全国进出口总额相比来看,规模较小,2008—2014年间除2008年占比最高为0.87%以外,其余年份在0.6%左右,新疆对外贸易总额占全国对外贸易额不到1%,由此可见,新疆总体贸易规模较小,其对外贸易发展水平在全国相对落后。
2008—2014年新疆对外贸易依存度不断下降,其中2008年新疆对外贸易依存度最高,为36.71%,成为新疆对外贸易对新疆经济发展贡献最大年份,2014年下降到18.08%,为最低。2008—2014年全国对外贸易依存度最低为41.63%,远高于新疆对外贸易依存度。2008—2014年新疆对外贸易依存度较低,说明新疆对外贸易对新疆经济拉动作用较小。新疆对外贸易依存度下降,说明新疆对外贸易在新疆经济发展中地位在下降,新疆对外贸易发展对新疆经济拉动作用在下降,新疆对外贸易对新疆自身外贸优势资源没有充分的利用。
新疆对外贸易规模较小、对外贸易依存度低,新疆对外贸易发展水平与其作为我国西北出口要塞的地位并不相称。因此,积极寻找新的对外贸易模式来扩大新疆对外贸易,拉动新疆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表1 2008—2014年新疆与全国进出口总额、新疆对外贸易依存度(单位:亿美元)
长期以来,新疆对外贸易国家主要集中在周边中亚国家,对外贸易市场集中度较高。2010年新疆对中亚五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37.42亿美元,占新疆外贸总额的80.23%。其中对哈萨克斯坦一国的进出口总额达到92.59亿美元,占新疆进出口总额的54.06%。2014年新疆对中亚五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71.36亿美元,占新疆外贸总额的61.93%。其中,对哈萨克斯坦一国的进出口总额就达到101.30亿美元,占新疆外贸总额的36.61%。
2010—2014年新疆对外贸易市场格局基本没有改变,新疆的主要外贸伙伴以中亚五国为主,中亚国家主要集中在哈萨克斯坦,新疆对外贸易市场集中,外贸市场风险极大。需要大力拓展外贸市场空间来发展新疆对外贸易,需要突破传统意义上依靠地缘优势来发展对外贸易的方式,大力发展潜在的欧美市场、新兴市场。
新疆与附近8国接壤,开放的陆路口岸有15个,航空口岸有两个,借助地理区位优势,在所有新疆对外贸易中,边境贸易模式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2009—2014年新疆边贸进出口额占新疆外贸总额呈现不断下降趋势,由2009年的65.92%下降到2014年的51.41%,但比重仍在50%以上(见表2),仍然是新疆对外贸易最主要的贸易方式。
新疆企业从内地采购商品再转卖到周边中亚国家,新疆的众多企业只为内地商品出口提供了外贸通道,给新疆本地经济带来经济利益较小。而对新疆产品有需求的其他地区市场,却因新疆身处亚欧大陆腹地,信息不畅,影响了贸易的发展。因此,积极拓展新的对外贸易手段及空间很有必要。
表2 2009—2014年新疆边贸占比表(单位:亿美元)
新疆对外贸易发展规模较小,主要依靠其地缘优势展开,缺少向外拓展市场的能力与途径,而“互联网+外贸”的开展为新疆对外贸易规模扩大、空间拓展、边境贸易方式转变等开辟了一种向外延伸的新模式,其未来发展前景可观。
网络营销为新疆本地产品提供了快速、便捷展示平台,“网上摆摊”将新疆产品在全球展示,产品销往全世界,实现小微企业“买全球,卖全球”跨境贸易实现,改变新疆外贸传统的营销方式和促进中小企业全球化发展。
网络营销相比传统营销方式具有更多的优势:网络营销传播范围广,不受时间、空间限制,优化了外贸企业宣传手段、节省了宣传成本;网络营销将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和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动传播,生产与物流环节结合在一起,形成完整电子产业链,以方便对外贸易的各环节顺利进行(见图1);网络营销将文字、声音、图片有机组合在一起,宣传具有多维性和便捷化;另外,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方式相比,还具有速度快、更改灵活等众多优势。利用网络营销,新疆产品可以更快、更好宣传到全世界每一个角落。
图1 互联网对新疆外贸的积极影响图
互联网可以使新疆的外贸企业或个人依据网上信用记录,建立贸易往来,从而减少搜寻成本和信任成本;互联网的高透明度使得贸易双方只需支付少量中介费即可展开交易,中介费用减少;此外还可以利用互联网24小时不停歇运作,实现厂商对买家的直接联系;跨境贸易实施的是B2C模式:工厂和国外消费者直接对接,传统中介环节减少,流通环节减少,对外贸易供应链扁平化。卖家的仓储费用减少,库存成本下降,利润增加。借助互联网发展对外贸易,使新疆外贸的交易成本降低。
利用互联网创新新疆对外贸易的网络贸易方式。互联网交易平台由于交易工具网络化,交易双方办理手续可以网上进行,摒弃了传统的纸质单据而使用标准的电子单据,为外贸企业搭建了电子交易平台。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以网络为媒介的国际贸易方式将成为新疆对外贸易发展新的方式,并将成为今后新疆对外贸易发展的主导方式。
网络交易市场网络化,它打破了新疆传统上依靠地缘优势进行外贸的局限,构建了多维立体交易空间,新疆对外贸易空间可以延伸到欧洲、美洲,世界的每一个国家,发展互联网对外贸易可以拓展新疆对外贸易发展空间,寻找更多发展机会。
互联网为新疆外贸供给和消费双方提供了可靠的交互式运行机制,可减少因新疆交通闭塞带来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互联网可实现货物运输方面的“四流一体”,即以物流为依托,资金流为形式,信息流为核心,商流为主体的全新经营管理模式。互联网提供的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互动式交流方式,促进了资源和生产要素跨国界的最优配置。互联网使新疆外贸经营者决策“数据化”,用互联网思维经营企业,决策更科学和符合消费者需求。互联网创建了新的新疆外贸经营管理方式,提高了外贸企业内经营管理效率。
国家高度重视互联网与贸易的融合(跨境贸易电商)发展,将跨境贸易电商上升为国家战略。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商务部等9个部委《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10],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提出了支持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正常收结汇、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和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等九项支持措施。意见出台后,我国各部委密集出台了相关的扶持政策。201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11],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税收优惠的政策。2014年7月23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12],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注册登记及备案管理、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物品通关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了监管要求,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申报清单》。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现贸易统计,2014年1月24日海关总署颁布了《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除外)[13],该规定自2014年2月10日起实施。
在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强调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具有重要意义,要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李克强总理还提出要做中国电商的代言人。2015年4月3日,商务部《2015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提出,加快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2015年5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意见中提出,鼓励发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建立政府、企业、专家等各个层面的对话机制,发起和主导电子商务多边合作。这一系列密集出台的国家鼓励跨境电商发展政策,为新疆发展跨境贸易电商提供了政策支撑。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助推新疆跨境电商发展建设。在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将新疆定位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鼓励新疆打破常规、创新式发展,这对于“互联网+外贸”是一个良好契机。国家还创建了丝路基金来支持丝路沿线国家的发展,这对于改善新疆“互联网+外贸”非常有利。新疆要利用“互联网+”的发展带动对外贸易发展。
新疆互联网发展最早可追溯至1993年X.25网络的建设,如今新疆互联网规模扩大迅速,网络技术不断推陈出新,偏远农牧区信息基础设施逐步改善,互联网已渐渐成为重要的可利用战略资源。2009—2014年新疆互联网迅速发展,新疆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逐年增加(见表3)。2009年新疆互联网的普及率为27.50%,比全国互联网普及率28.9%低1.4个百分点,2010年新疆互联网的普及率超过了全国水平为3.6个百分点,达到37.9%。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新疆互联网普及率均高于全国水平。2013年新疆3G上网用户数量558.4万户,占全疆人口的41.3%。
2013年新疆互联网普及率在全国各省区排名第九,是西部五省唯一网民普及率进入全国前十的省区;并且其网民规模增速为13.7%,在普及率前十名的省区中位列第一。2014年新疆网民继续增长,网民达到1 139万人,网民普及率50.3%,超过全国平均水平47.9%。
新疆全区社会信息化越来越深入,互联网应用越来越丰富,整个新疆对互联网的需求促进了社会信息化意识的提高以及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各类网站的功能完善程度和服务能力大大的增强了。新疆互联网发展为开展网络对外贸易奠定了基础。
表3 2009—2013年新疆和全国网民规模、普及率变化表(单位:万人次)
首先,新疆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建设不断推进。新疆数字认证中心是获得国家首批《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超过10万张的数字证书,在工商、税务等行业的网上业务系统中得到较好应用;新疆润物网络有限公司成为西北五省第一家获取第三方支付牌照的非金融机构。
其次,新疆电子商务信息发布和交易平台建设发展迅速。2003年新疆亚中机电销售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了新疆最大的机电电子商务平台——新疆机电网,面向中亚地区和新疆地区销售机电;2005年乌鲁木齐高新区建设了中亚科技合作园和面向中亚的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2010年9月千域千予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新疆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正式上线运行;2012年5月,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获得全国首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称号;2012年7月,新疆首家云计算产业园——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获准成立,克拉玛依云计算中心定位为云计算行业应用国家级示范区,以及面向中亚及上合组织企业和机构的离岸云计算应用示范区。2015年5月30日,依托克拉玛依云计算中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西北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国家信息中心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研究中心西北分中心在克拉玛依正式揭牌,两中心建设将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服务。另外,乌鲁木齐云计算中心也在加紧建设中,乌鲁木齐超大云计算数据中心定位为特色的国家级云计算产业基地,以及面向中亚及上合组织企业和机构的离岸云计算数据特区。2013年6月29日,由新疆果业集团投资6亿元建设新疆电子商务科技园区开始运营。新疆电子商务科技园区规划到2020年将聚集100家各类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入园发展,推动5 000家以上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业务。2014年阿里巴巴集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签署了涉及O2O建设、疆果东送、云计算与大数据等多方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新疆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这将对新疆“互联网+外贸”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亚欧贸易网、中—乌原料商品跨境在线交易等一批针对俄语系市场的电子商务信息发布和交易平台发展迅速。另外,新疆还将加快建设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扶持几家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并以资金支持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的外贸企业。目前,新疆第三方支付企业正在积极申请面向中亚国家的跨境支付结算资质。
在推动互联网与外贸的融合中,新疆特色外贸企业可借助互联网和物流支撑,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借助互联网将新疆特色外贸商品快速销往世界各地。互联网的普及率及政策的支撑,使得越来越多的外贸企业认识到使用互联网开展贸易的便利之处,为“互联网+外贸”的推行奠定了良好的应用基础。
全球互联网和在线购物迅速发展,欧洲的8.2亿居民中有5.3亿互联网用户,2.59亿在线购物用户,在线购物用户占居民的31.58%,占网民的48.86%。全球约37%的跨境在线买家集中在北美,其中美国拥有3.15亿居民,2.55亿网民,1.84亿在线购买者,在线购物用户占居民的58.41%,占网民的72.15%。
全世界的跨境电子商务都呈现欣欣向荣之势。PayPal的研究,2012年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规模12 465亿美元,同比增长21%,其中欧洲市场成为全球最大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市场规模4 126亿美元,占全球电子商务市场的35.1%。北美地区是全球第二大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市场规模达到3 895亿美元,占全球电子商务市场的33.1%。亚太地区成为全球第三大跨境电子市场,也是全球增长最快的跨境电子市场,市场规模3 016亿美元,占全球电子市场的25.7%。2013年全球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为1 050亿美元,五年内有望达到3 070亿美元。中国、巴西、俄罗斯等新兴国家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速度较快,其中从2011年到2012年,中国对俄跨境电子贸易增长了8倍。阿里巴巴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淘宝每天有400万美元的货物销往俄罗斯。包括阿里巴巴、敦煌网、DX、中环运、DHL、PayPal在内的多家外贸企业先后推出了快速送达俄罗斯境内的物流服务,中俄货运配送时间从原先的60天缩短到15天左右。
全球互联网水平、在线购物人数以及跨境电商都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新疆应当在地缘优势的基础之上将眼光放至全球,在壮大外贸企业实力的基础上将优质外贸产品推至更远的市场,利用新兴“互联网+外贸”大力发展新疆对外贸易。
2015年5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提出,加快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鼓励发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合作,2015年3月12日,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批准设立,成为我国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出台后,全国各地纷纷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申报和启动工作。在《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颁布一天后,2015年5月8日,东莞决定启动东莞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的申报工作,5月10日大连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暨中韩贸易合作区正式启动。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加快制定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展对外贸易。
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具有面向丝路国家发展“互联网+外贸”地缘、人文、政策、资金等众多优势,新疆应尽快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落户新疆。新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可以构建“一区三园”格局,在南疆依托喀什综合保税区设立喀什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在北疆依托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设立阿拉山口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依托首府乌鲁木齐众多优势,在乌鲁木齐高新区设立新疆跨境电子商务总部,打造服务新疆,辐射全国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创新示范基地。
新疆要快速发展“互联网+外贸”,需要构建完整的与互联网挂钩的对外贸易产业链(见图2),并全面应用互联网与国际贸易相关技术。第一,新疆“互联网+外贸”产业链的上游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可借助互联网向国外企业推广富有竞争优势的新疆特色外贸商品(跨境电商B2B交易),国内企业可直接利用互联网与国外厂商沟通而减少中介费用或搜寻成本;第二,国内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可借助互联网向国外消费者推销产品(跨境电商B2C);第三,新疆外贸企业还可借助O2O模式,促进传统贸易方式与新兴贸易方式的结合来开展贸易。新疆要抓紧“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历史时机,加强统筹规划,推动“互联网+外贸”产业链构建和应用。
图2 新疆“互联网+外贸”产业链构建图
虽然新疆互联网普及率高,电子商务发展也在渐渐展开,但是与中国其他地区相比新疆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能力还比较落后,大部分网站的信息内容比较松散,管理水平也普遍较低,外贸企业中应用电子商务的仍较少,目前较大的“亚欧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项目也仍在建。2014年阿里研究院对全国地级及以上各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指数的排名,新疆没有城市入选前100名内,可见新疆电子商务发展滞后。另外,整个新疆“互联网+外贸”应用的外贸企业群体数量少、规模比较小、推广能力弱,还需要政府政策的引导与支持。
“互联网+外贸”不仅仅是一个符号的提出,它更是一种发展新兴信息经济贸易的模式,对带动新疆整体经济发展大有裨益。政府支持是“互联网+外贸”发展的最大助力,因此“互联网+外贸”更需要相关政府和政策的支持。首先,培育跨境电商企业队伍。“互联网+外贸”发展离不开跨境贸易电商企业,政府要加大培育新疆跨境贸易电商企业的税收、金融等一系列相关扶持政策。其次,给予开展利用互联网发展对外贸易企业在技术研发、业务开拓创新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再次,加大对于相关电子对外贸易的平台项目支持,包括支付、物流、安全、认证等各个方面。另外,新疆尽快出台相关的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框架,对跨境贸易电商企业发展进行法律约束,促使企业良性发展。
新疆拥有西部环境最优、基础设施最好、体制最顺、发展承载力最强的阿拉山口口岸和西北五省综合运量最大的一类公路口岸——霍尔果斯口岸;南疆中心喀什在2010年被确立为特殊经济开发区,它与5国接壤,有8个国家一类口岸,这些传统的口岸区位优势与新兴的互联网结合必定会焕发出新的生机。新疆可以仿照“鑫网易商”的B2B模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着重在传统的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喀什等吞吐量较大的口岸开展电子口岸服务功能,并在当地大力发展“互联网+外贸”模式,将现代化的互联网技术和新疆传统资源优势、地缘优势相结合,力争将新疆打造成为亚欧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中心、交易中心与结算中心。
由于“互联网+外贸”是将互联网与传统对外贸易跨领域结合起来的新型综合门类,具有很强的技术性、操作性。其中关键环节需要涉及到网络数据传输保密、大数据存储、电子支付、第三方认证技术等关键技术,并不是一般意义上对互联网的简单使用。因此,新疆应当在关键技术环节加大投入力度,着重在大数据存储、信息安全防护等关键领域加大投资建设,并在企业当中推广使用。政府、相关企业还可以鼓励员工创新研发,对于可适用的研究成果给予奖励。此外,新疆应当加强外贸公司与银行、海关外贸部门的团结协作,企业还可以结成行业联盟,共同研究探讨在发展“互联网+外贸”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在探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互联网+外贸”发展需要的是大量网络与贸易融合类专业人才。《2014年新疆电子商务发展报告》调查,2013年底,淘宝、天猫平台上的新疆网商达28 000余家,新疆从事电子商务的专业人才需求将超过7万人[14],仅仅这两个平台的电子商务就拥有如此大的人才需求,可见培养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型高端应用人才势在必行。2013年新疆有16所院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仅招收电子商务专业学生806人,加上物流与营销等相关专业,培养人数约在2 000人左右,这与大量的市场缺口相比少之又少。新疆尽快制定培养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政策措施,进一步在全区各高校设立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大力培养跨境电子商务融合专业人才,并对就业进行政策性鼓励与支持。另外,设立一些专门的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学校,为普通人才培养提供基地。“互联网+外贸”是一个综合有机的整体,需要整个行业的共同发展,新疆也可以从内地发展较好的地区引进技术人才,或邀请相关专家以巡回讲座的形式在新疆推进相关知识技术学习。
政府加强对新疆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物流配送系统建设,“互联网+外贸”的良好运行和发展,基础设施和完善物流配送系统是基础。大力发展基于跨境电子商务新型流通系统,开通专门针对外贸的物流配企业,给予物流公司配送外贸商品的优惠政策等措施。新疆将以乌鲁木齐陆路港第四方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整合物流资源,充分利用线下国际陆路、铁路以及航空配套等资源,吸引更多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进驻乌鲁木齐,为新疆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力。除加强物流实体基础的建设,物流服务人员的培养也要加强。此外,还应鼓励各类物流企业建设信息化平台,将快递、仓储、运送等各环节信息化,为“互联网+外贸”相关外贸企业提供商品入库、发货、上门取件等全方位的配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