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崔盛曦 林爱梅 冯文轶
非经常性损益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相关性研究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崔盛曦林爱梅冯文轶
本文对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财务报告质量之间的相关性进行研究。研究发现: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水平与财务报告质量之间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ST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财务报告质量间的相关性程度明显高于非ST公司。最后,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及结论提出相关建议。
非经常性损益财务报告质量修正的琼斯模型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在不断发展,会计信息的质量对于利益相关者的作用越来越大。会计信息要保证高质量,就需要同时保证其相关性、可靠性与可比性。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很多财务报告并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高质量。近年来,国内发生了很多诸如琼民源、蓝田股份及银广夏等财务造假事件,一系列的财务丑闻已经使投资者付出了惨重代价。究其原因,我国证券市场尚处初级发展阶段,企业会在各种动机的驱动下调节会计报表盈余信息,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具有短时性及偶发性的特征,且操作方便,涉及金额巨大,上市公司易于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或有事项及债务重组等这些非经常项目来调控利润,使财务报告难以保证高质量。财务报告使用者使用经过“包装”的财务业绩指标来预测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必然会做出错误的决策。因此对非经常性损益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相关性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
(一)非经常性损益相关文献很多上市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会在各种利益动机的驱使下避重就轻,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来进行利润操纵。谢志华(2001)研究得出非经常性损益自我国产生上市公司形成股市以来,确实引发了诸如利润操纵等问题。Gaggi、Baydoun&Nabil(2001)发现,披露积极的非经常性项目与税后利润的市场期望二者之间具有一定相关性。许文静(2007)通过研究得出上市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依然很严重,尤其是一些微利企业与ST企业。魏涛、陆正飞和单宏伟(2007)认为,出盈余操纵的主要动机包括利润平滑、扭亏为盈、及亏损后的一次性大洗澡,手段则包括政府补贴、减值准备的计提及转回等。王俊秋、唐加威(2008)发现,微利公司和急需扭亏公司往往通过利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来调高利润金额。对于非经常性损益该如何披露,孟焰、张莉(2003)认为,在判断是否为非经常性损益时,不仅需要考虑项目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联系,还必须考虑该项损益的性质、发生频率及发生金额的大小。赵婧(2012)指出,非经常性损益同时具有特殊性与偶发性这两个重要特征,其与正常经营损益区别很大,故两者的披露方式也不应相同,需要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照其特殊性和偶发性特征单独进行分类披露。
(二)财务报告质量相关文献葛家澎、陈守德(2001)指出在评价财务报告质量时,需要有一个财务信息质量的评估标准。在评价企业财务报告质量时,应该注意财务信息内容的质量与财务报表表述的质量。迟旭升(2003)指出,会计的目标应该是受托责任观,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套会计信息质量的特征体系,并指出会计信息的高质量应该体现在真实性与公允性方面。李丽青、师萍(2005)的研究从定量的角度着手,运用综合评价方法对所建立的会计信息质量指标体系进行了实证检验。张鹏冲(2008)在研究中指出现阶段在评价财务报告质量时存在七大缺陷,他认为“透明度”这一要素是高质量财务报告最为关键的要素。孙光国、杨金凤(2012)提出,目前财务报告质量衡量方法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研究财务报告总体质量;二是研究财务报告质量特征;三是研究财务报告透明度及披露质量。最后总结了现阶段财务报告质量评价中不足并给出了相关建议。
(三)文献述评综上所述,国内外关于非经常性损益和财务报告质量这两个方面相关的研究成果已经很丰富了。学者们基本一致认为上市公司会利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来进行利润操纵,也设计出一些评价财务报告质量的方法,但很少有涉及探索非经常性损益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之间关系的文献。雷璐滢(2013)利用操纵性应计利润作为财务报告质量的替代变量,对非经常性损益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相关性做了部分研究,但并未详尽,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其财务报告质量的相关性,并通过实证检验揭示ST与非ST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其财务报告质量二者间相关性在程度上的不同。
我国证监会对非经常性损益内容的现行界定标准是2008年12月1日调整后修订21项具体项目。一方面,非经常损益具有一次性、偶发性和非重复性等特点,项目间的收支往往彼此孤立,易于用来操纵利润。另一方面,市场上的利益相关者十分关注上市公司的利润指标,上市公司为得到更多回报,维护自身信誉,就存在利用非经常性项目美化财务报告的动机;当上市公司的财务出现危机或连年亏损时,就会面临证监会不同程度地处罚。再者,管理者的薪酬也往往与企业的盈余挂钩,公司的业绩将很可能会影响到经理人的利益。与此同时,他们又拥有操纵盈余的权力。可见,非经常性项目在盈余管理空间、操控难易程度上相对比较容易,公司以及管理当局又存在各种动机,且我国对非经常项目还没有专项的会计准则来对其进行规范。所以,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来进行利润操纵自然成为了经营者的理想选择,致使企业财务报告的质量受到了影响。由此,提出假设1:
假设1: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财务报告质量负相关
按照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若出现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或财务状况异常时,交易所就会对其股票进行特别处理(ST),上市公司如果近三年连续亏损,将会被停牌,如果近三年连续亏损且在期限内没有消除,则会被摘牌。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内,仍未扭亏的,公司将会被终止上市。若实现盈利,则可申请恢复上市。这一系列的处罚制度就造成了ST公司具有操纵利润的强烈动机。所以,ST公司很可能会通过增加非经常性收益对财务报告进行粉饰。而非ST公司并没有出现明显的财务危机,其利润操纵的动机通常会小于ST公司。由此在假设1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假设2:
假设2:ST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财务报告质量的负相关程度显著高于非ST公司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本文选择2011-2013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组。为保证实证结果的准确性,剔除金融类行业企业及有数据异常值或缺失的企业。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数据的收集与整理、描述性统计、相关性检验与多变量回归分析采用Excel2013和SPSS19.0统计软件,处理后共得到6565个满足条件的样本观测值。其中,ST公司得到186个样本观测值。
(二)变量定义(1)被解释变量。衡量财务报告质量的方法有多种,包括使用根据财务报告质量特征建立的指标体系、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盈余质量角度等。由于盈余管理的程度能够反映财务报告质量,且易于量化,故本文以盈余管理指标来评估盈余信息的呈报质量。盈余管理指标ABSt=|DAt|/At-1,等于第t年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与第t-1年总资产比值。可操纵性应计利润(DA)可通过用总应计利润(TA)减去非可操纵性应计利润(NDA)计算获得,而非可操纵性应计利润(NDA)则可以通过修正琼斯模型来计算获得,最后用算出的盈余管理指标(ABS)衡量财务报告质量的高低。具体而言,计算程序如下:首先根据下列修正的琼斯模型估计参数α0、α1、α2:
At-1表示第t-1年的总资产;TA表示第t年的总应计利润(净利润减去经营性现金净流量);△REVt表示第t年的主营业务收入相对于t-1的变化额;△RECt表示第t年的应收账款净额相对于t-1年的变化额;PPEt表示的是第t年的固定资产原值。在估计出参数α0、α1、α2之后,将所得模型的估计参数依次带入下式计算得出非可操纵应计利润NDAt:
最后再用总应计利润TAt减去非可操控性应计利润NDAt,即可得到可操控性应计利润DAt。取绝对值后同时除以At-1,得到ABSt:
(2)解释变量。非经常性损益,即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由于各个企业的规模与盈利水平有差别,不同企业非经常性损益高低之间不能直接进行比较,故本文对计算出的非经常性损益利用公司上年资产总额进行标准化(考虑到在利用修正的琼斯模型计算操纵性应计利润时使用了上年资产总额进行标准化,故此处保持一致),来度量非经常性损益的水平。因此:
标准化后的非经常性损益(NPL)=非经常性损益/上年资产总额×100%
(3)控制变量。影响财务报告质量的因素很多,根据国内外的研究经验,本文从公司规模、成长性、财务状况、资本结构与股权集中度这几个角度选择可能会影响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的变量作为控制变量。
表1 变量定义
(三)模型构建本文先从总体上研究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财务报告质量间的相关性,再比较ST公司与非ST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财务报告质量这两者之间的相关性程度。根据上述的理论假设,先对全部样本进行验证,构建如下回归模型:
其中,β0为常数项;β1为解释变量的系数;βi(i=1,2,3......)为控制变量的系数,εt为随机误差项。
为检验ST公司和非ST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水平与财务报告质量相关性程度的高低,构建如下带有虚拟变量与交叉相乘项的回归模型:
式中的β7为虚拟变量系数,β8为交叉相乘项系数,εt为随机误差项。ST(N)代表“是否为ST公司”,NPLt*ST(N)为解释变量(NPL)与虚拟变量(是否为ST公司)的交叉相乘项。当ST(N)=1时,表示ST公司的情况,此时(β1+β8)为解释变量NPLt的系数,它反映ST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水平对财务报告质量的影响程度;当ST(N)=0时,表示非ST公司的情况,此时β1为解释变量NPLt的系数,它反映非ST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水平对财务报告质量的影响程度。
(一)描述性统计本部分主要对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样本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样本非经常性损益(NPL)与盈余管理指标(|ABSt|)的统计量如表2所示:
表2 NPL描述统计
从表2中可以看出,ST公司样本的NPL的均值明显高于非ST公司,说明ST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水平明显高于非ST公司,ST公司与非ST公司之间非经常性损益的水平差异是相当大的。ST公司|ABSt|的均值也明显高于非ST公司,说明ST公司比非ST公司更倾向于盈余操纵,换言之,其财务报告的呈报质量明显低于非ST公司。
(二)相关性分析为保证实证结果的可靠性与可信度,在进行回归分析之前,需对各个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进行检验。本文使用Person相关系数来对所构建模型中的各个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所得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相关性分析
从表3中可以看出,各自变量与因变量间具有一定相关性,而自变量两两之间的相关系数都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并不存在明显的多重共线性问题。由此可以说明,各变量回归方程整体上可以通过相关性检验,所以可以对相关变量进行回归分析。
(三)回归分析(1)全样本回归分析。首先,根据式1所述的修正的琼斯模型,对6565个样本观测值进行回归分析,计算出系数α0、α1、α2分别为9.655、63.209和-72.417,再将此估计出的系数代入4-2式算出非可操纵性应计利润部分,进而从总应计利润中扣除非可操纵部分得到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为检验假设1,本文将所有6565个样本的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数值在所构建的多元线性模型(式4)中进行回归。通过SPSS软件进行回归后得到如表4-表6的结果:
表4 全部样本模型汇总
表5 全部样本方差分析
表6 全部样本回归系数及显著性检验
从表4中可以看出,调整的R方为0.146,大于0.10,属于可接受的范围。方程整体拟合度偏低原因可能在于本文是利用ABS绝对值作为财务报告质量的替代变量,而影响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因素又是多方面的,缺乏考虑其他影响因素。但从表5中可以看出,P值远小于0.01,即说明所构建方程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了F检验,此模型具有良好的解释力。表6是对式4中各回归系数的分析表。从共线性统计量可以看出,容差都小于1,VIF均在1-10间,说明自变量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的问题。从表6还可以得出:多数控制变量都与被解释变量间具有显著的相关性,公司规模与资本结构也与被解释变量具有一定的相关性。重点关注解释变量,由于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之间呈负相关,而非经常性损益水平与可操纵性应计利润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可说明非经常性损益水平与财务报告质量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系。并且从表6中可以看出,解释变量的t值的绝对值远大于2,说明回归方程的结论是比较合理的,假设1成立。接下来,再对ST公司与非ST公司进行研究。(2)ST与非ST公司比较分析。利用所构建的式5模型对ST公司样本与非ST公司样本进行比较分析,用以检验假设2。将样本数据进行回归后得出的结果如表7:
表7 ST与非ST公司模型汇总
表8 ST与非ST公司方差分析表
表9 ST与非ST公司回归系数及显著性检验
从表7中可以看出,所构建的模型调整的R2为0.252,拟合程度良好;表8中F值为276.72,且P值=0.000<0.01(说明方程在1%的水平下显著),模型从整体上来说具有很强的解释力。表9中,共线性统计量容差都小于1,VIF均在1-10之间,说明自变量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标准化后的非经常性损益NPL与被解释变量ABS的绝对值间呈十分显著的正相关关系(P值=0.000<0.01,显著性水平小于1%;t值为19.962,远大于2),ST(N)与NPL*ST(N)的P值也都小于0.01;t值大于2。当ST(N)=1(说明为ST企业的情形)时,NPL的系数为2.007+24.890,当ST(N)=0(说明为非ST企业的情形)时,NPL的系数为2.007。这说明:一方面,无论是ST公司还是非ST公司,它们的非经常性损益与ABS间都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说明与财务报告的质量间都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另一方面,ST公司NPL的系数远大于非ST公司,说明对ST公司而言,其非经常性损益水平的高低与其财务报告的质量的高低的相关性程度远大于非ST公司,所以假设H2得到了验证。
(四)稳健性检验为了使结论更加稳健,本文采用替换因变量的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以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意见作为财务报告质量的评判标准,并剔除部分异常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时取1,反之为0。结果显示非经常性损益水平越高的公司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可能性越低,ST公司更为明显,与上述实证研究结果基本一致,表明相关的研究结果是稳健可靠的。
(一)结论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非经常性损益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显著负相关。上市公司因非经常性项目引起的损失和收益比重越高,其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操纵利润的可能性就越大,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就越不值得信任。(2)ST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财务报告质量间的负相关程度显著高于非ST公司。由于ST公司扭亏增盈的动机更强,ST公司比非ST公司更有可能通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实施盈余管理,且其调节非经常性损益的力度更大,所以ST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财务报告质量间的负相关程度显著高于非ST公司。根据以上结论可以推断:利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来操纵利润粉饰报表的行为在我国上市公司间普遍存在,这种行为在ST公司显得尤为明显。这一方面说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容易操纵,且能够直接影响到财务报表,进而达到粉饰报表的目的;另一方面说明我国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披露方式还有缺陷,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还有待提高。
(二)建议所以,完善监管体系与制度,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及规则制度显得尤为重要,针对容易被操纵的项目进行一些特别的规定,严格规定此类项目的界定,单独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管理,可以大大缩减利润操纵的空间。在披露形式方面,建议有关部门可将表外披露逐渐转变为规范的表内披露。具体而言,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成本,以相关交易或事项的频率为基准,将利润表按盈余的持续性分为两大层次:经常性损益项目(指现行营业利润与其他经常项目利润)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净额为已确认并实现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税后收益),最终实现由表外披露过渡到表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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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文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