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磊 迟昕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在经历了以凤姐、芙蓉姐姐为代表的1.0时代和以车模“兽兽”等为代表的2.0时代后,网红迎来了“微博吸粉+孵化公司炒作+多渠道变现”的3.0时代。与此同时,电商和社交化营销逐渐开始主导市场,传统的商业模式被颠覆,网红经济发展成为新的风口。本文以部分典型的网红为例,对网红经济的盈利方式、未来发展前景进行分析,并試图对网红经济的未来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网红;网红经济;盈利方式;未来发展
1 网红经济的盈利方式
从社交网络中崛起的网红们,在拥有粉丝后,凭借着各自的引爆点,开始尝试各类盈利模式,概括来说主要有以下四种盈利方式:
一是广告。这是最常见的一类方式,它并没有过多设限,几乎各类型的网红都可广告化。很多时候当网红拥有大量粉丝后,公关、中介机构便会主动介入,要求插入广告。
二是打赏。在微信公众号、微博上均有打赏的设置,而YY等直播型平台上则开通了打赏虚拟物品的业务。例如papi酱、咪蒙等网红都在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了打赏功能,打赏的人数之多难以想象,部分打赏人数超过了3000人。
三是形象及版权等运作。作家型及部分内容型网红最易进行形象及版权化运作,因为有作品沉淀。知名微博星座博主同道大叔便是其中的代表,他利用自身优势,制作了《大叔吐槽星座》系列漫画,并在2015年出版图书《千万不要任何摩羯》。
四是电商及纵向产业型发展。这一类中最典型的案例便是网红通过淘宝店盈利。这些网红在开设淘宝店之前,就拥有庞大的粉丝量,且粉丝的粘性非常高。其淘宝店和传统店铺最大的区别在于,用户和店主之间的互动沟通非常强,粉丝愿意为他们的明星买单。拥有406万粉丝的张大奕和拥有142万粉丝的雪梨都是其中典型代表,据估算,雪梨全年可净赚1.5亿元人民币。
随着网红经济的发展,如今已有众多专业的孵化公司出现,全链条的参与更是丰富了网红经济的盈利方式,但在“网红”被产业化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于网红个人应该以怎样的形态参与、如何防止粉丝红利耗尽等问题的思考。
2 网红经济面临的挑战
1、网红自身面临困境
第一是网红生命周期普遍较短,持续走红能力差。 网红经济的最大优势是可以使得个人品牌在短时间内获取较大关注度和购买率,快速赚取“第一桶金”,但是要做到长期有效的维系个人品牌建设则任重道远。
第二是内容属性模糊,粉丝延展价值不足。如今网红段子手们大多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段子手们一直致力于拯救众人不开心,但众人是谁?可见她们的目标用户群并不清晰,这样势必导致其无法成为垂直门类的内容生产者。吴晓波曾指出,在社群经济意义上,互联网=连接+价值观+内容。从这个角度看,网红们只输出内容,没有输出价值观,便很难聚拢拥有消费能力的粉丝社群。
2、外部环境中的不利因素
第一是内容同质化,信息过载。如今大多数网红都深陷“模仿”的漩涡,难有突破。同道大叔大火后,顺势出现了一批星座博主,每一个新“同道大叔”的出现,都会分流一部分注意力,而当越来越多的“同道大叔”出现时,受众难免审美疲劳。
第二是互联网时代,受众注意力转瞬即逝。每个互联网产品,都有一个生命周期,人人网经历了兴起到改版再到落魄,如今已然淘汰;微博、微信公众号的顶峰也已过去,慢慢进入衰退期。在瞬息万变的互联网时代,热点切换频繁,受众越来越没有耐心,注意力转瞬即逝。
3 网红经济未来发展建议
1.引入资本、团队,由UGC模式转向PGC模式
内容型网红在初期大多靠个人创作,处于UGC模式,papi酱在初期就一直靠个人创作视频。但一个人单打独斗,在创作开始也许可以聚拢人气,但随着人气的剧增,粉丝要求的提高,个人很难持续保持高水平的创造能力。
如今papi酱也顺势而变,由UGC模式转向PGC模式转变,此后其视频将基于精准的用户需求进行重新设计,从而有利于其针对特定受众人群的其他服务需求进行延伸,形成有价值的个人品牌,走向更专业的发展道路。
2.探索可持续的盈利方式
一般认为,网红的发展需要经历三个阶段,分别是:品牌树立、粉丝积累、流量(粉丝)变现。仍以Papi酱为例,她已成功走过前两个阶段,但却被拦在了第三道门前。从现在的趋势来看,她最有可能尝试的是电商、服务及广告这三种盈利方式。此外便是服务,组建团队,提供更多优质的视频内容服务,尝试内容付费,多级会员制度等等,皆为可行之策。
3.紧抓内容创业的风口
如今网生内容对于传统内容生产、传播、消费及其衍生价值链的颠覆将是全方位的。这一波纵贯多种介质、多种内容格式的巨大变革,有的已经发生、有的近在眼前。罗辑思维便是通过精短的60秒和会员培训等优质内容占据了重要的流量入口。由此可见无论是什么平台、什么渠道,怎样的形式、怎样的推广,只要你有内容和看点,能够精准击中某些用户的心,那么你便抓住了内容创业的风口。
参考文献
[1]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引爆点[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9.
[2]王赟 .我国新媒体经济的运营与发展浅谈[J].媒体营销,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