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女性政治家为何特别多

2016-09-20 06:53本刊编辑部
新传奇 2016年14期
关键词:女议员参政配额

台湾地区女性政治家为何特别多

认为女性“双商”欠奉、不宜从政的政治文化虽然根深蒂固,但是在台湾,配额制的实施非但不是对平等原则的扭曲,反而有助于将法理平等兑现为现实平等。

2016年1月16日,台湾民进党党主席蔡英文以大幅优势在选举中获胜,成为台湾地区首位女性“领导人”。台湾地区的男女平权状况和女性参政程度多年来在亚洲地区首屈一指,蔡的胜果可谓水到渠成。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12年发布的性别不平等指数来看,台湾地区的指数数值最低,名列亚洲第一,全球第五。再从权力机关的女性议员比例来看,台湾地区“立法院”的女议员人数占总比的33.6%(任期2012-2016年),比日本和韩国超出20多个百分点,在亚洲地区名列第二,仅次于东帝汶(38.5%)。那么,为何台湾地区的女性政治家比例特别高呢?长期致力于研究女性参政权的台湾大学政治系副教授黄长玲认为,这应归功于“女性参政配额制”的切实实施。

蔡英文

何为女性参政配额制

该制度在台湾又被称为“妇女保障名额制”,指的是在议会中为女性预留一定比例的席位,以便形成议员性别比例相对平衡的制度。目前世界上已有逾130个国家和地区采用配额制,其中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在1995年前后启动了该项制度。根据各国议会联盟在2015年3月发布的新一期妇女参政问题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全球国会中女性议员比例达到22.1%,比1995年的11.3%翻了近一番。此外,共有41个国家的女议员比例超过30%,而20年前只有5个;女议员比例低于10%的国家也从1995年的109个大幅下降至37个,配额制的实施成果斐然。

与大多数新兴民主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是,台湾早在上世纪50年代前期便开始了配额制的实施。黄长玲认为,这主要得益于台湾女性在日据和训政时期积极开展的维权运动。在1946年出台的相关法规中,不仅规定男女共享平等参政权,同时承诺将另行制订法律保障一定比例的女性当选议员。然而,省主席陈诚于1949年5月将一纸戒严令颁下,台湾进入动员戡乱时期,女性议员配额制的制订和实施短期内更是无从谈起。

1950年,随着《台湾省各县市实施地方自治纲要》的颁布,《台湾省各县市议会组织规定》首次规定,在地方各级的民意代表选举中,各选区的10名(或5名以上)当选者中必须确保至少1名女性,即采取10%的配额制。台湾省议会中的女议员比例从第1届临时选举(1951年)的9.1%缓步上升至第8届选举(1985年)的16.9%。其后,台湾地区选举制度虽然经历重重改革,但女性参政配额比例始终停留在10%,这引发了许多女权运动家的不满。同时,鉴于台湾“立法院”采取的选举制度“不可转移单票制”——即一个选区内有多个议席,但选民只能投给一位候选人——与配额制“八字不合”,不利于女性候选人的当选,故此要求提高配额比例和修改选举规章的呼声不绝于耳。

1996年11月,台湾著名女权运动家彭婉如离奇失踪,数天后被发现陈尸在高雄县鸟松乡,震惊各界,史称“彭婉如事件”。多个女权运动团体联手发动台湾女性运动史上规模最大的游行活动,呼吁继承彭的遗志,保护女性权益。基于此次事件激起的巨大风浪,民进党率先于1996年12月规定,每4名参加公职选举的候选人中必须有1名女性(国民党也于2000年做出了同样规定)。1998年,当时的国民党议员马英九在当选台北市市长后致力于推动女性权益保护的制度化工作;以顾燕翎等为首的女权运动代表同时也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而奔走呼号。里应外合之下,1999年颁布的《地方制度法》第33条的规定将地方议会的女性参政配额比例一举提高至25%。在2002年的“五都选举”(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中,女议员的当选比例应声上升至28.1%,并在2006年和2010年的改选中稳定在35%左右。2005年,台湾将“立法委”的选举制度变更为小选举区和比例代表并立制,其中,比例代表区的至少半数议席须归女性议员所有,确保女性立法委员的比例在15%以上。

黄长玲的分析显示,在2002年-2014年的历次选举中,共有68名女性凭借配额制“护身”,成功得到党内提名并当选公职。此外,据统计,出任政府要职的女性人数也随着配额比例的上升和选举制度的改革而日趋增加。

针对女性参政配额制的褒与贬

从其诞生之初,女性参政配额制所受的质疑便未有停歇。反对意见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第一种意见认为,通过配额制当选的女性公职人员很可能是不称职的,她们的工作或许不如其他议员出色。而且未经历选战搏杀便没有足够资格为选民代言。第二种意见认为,这批女议员只会推动有关女性权益的相关法案制定和实施,对其他领域的政策既不了解也不关心。第三种意见认为,年资较深的女议员长期“霸占”配额席位不利于普通女性政客的晋升,对有志投身政治的女性也会形成压迫。最后一种意见则认为,配额制只是一种暂时性的纠偏原则,无法真正推动男女平权。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欧洲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迎红曾指出,“配额制意味着区别性原则取代了人民主权的普遍性原则,导致了新的歧视,与平等原则相背离。”对于这一点,许多女性政客也表示赞同。比如吕秀莲就曾表示,“配额制虽然很仁慈,但既不公平也不光荣。”一些顺利当选的女议员甚至要求废除这项制度,因为她们已证明自己与男议员一样能力出众,无需配额席位的庇佑。

针对第二点反对意见,罗格斯大学政治学副教授库鲁克指出,事实上,女性议员对不同政策领域抱以广泛关注,就连在历来为男性所把持的国防和外贸等领域,女议员的提案次数也没有落下风。而她们针对教育、健康、劳动/雇佣/移民和环境等议题的积极探讨只会将世界变成更美好的人间。如果女性长期处于政坛边缘而无法在更核心的事务上发声,无疑也会挫伤女性参政的意愿和热情,加之于女政客的种种刻板印象也将变得更为不可动摇。

针对第三点反对意见,库鲁克和黄长玲的研究都指出,通过配额制当选的女议员在推动男女平权方面用力最勤,贡献也最为卓著。作为女性领导人,她们能有效扭转选民对于女政客的思维定势并鼓励更多女性市民参政议政,营造更为平等善意的政治文化氛围。最后,虽然绝大多数国家的女性已获得了与男性同等的参政权,但各国议会的女议员比例长期以来保持在10%-30%的低水准,认为女性“双商”欠奉、不宜从政的政治文化仍然根深蒂固,配额制的实施非但不是对平等原则的扭曲,反而有助于将法理平等兑现为现实平等。

(澎湃新闻网201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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