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改革:一切围绕作战
强军之要,要在胜战。十八大以来部队“练兵打仗”强势推进,最根本的是按照打仗的要求搞建设、抓准备,开拓胜战之路,磨砺胜战之刃,确保部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深化国防与军队改革开始,在之后的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等多个场合,习近平反复谈到军队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军队吃‘皇粮’,根本职能是打仗”
通过梳理习近平关于军改的讲话发现,“打仗”是他反复提到的高频词汇之一。习近平多次强调军队要能打仗、打胜仗,要着眼于抢占未来军事竞争战略制高点。
据报道,2015年最后一天在京举行的陆军领导机构、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成立大会上,习近平在训词中表示,陆军要“加快实现区域防卫型向全域作战型转变”;火箭军要“增强可信可靠的核威慑和核反击能力,加强中远程精确打击力量建设,增强战略制衡能力”;战略支援部队要“高标准高起点推进新型作战力量加速发展、一体发展”。
今年1月,军委机关由四总部改为15个职能部门,习近平指出,军委机关要把谋打赢作为最大职责,强化随时准备打仗的思想,集中精力研究军事、研究战争、研究打仗。
五大战区成立,习近平授旗并发布训令,明确表示,各战区要聚精会神钻研打仗,关注国家安全形势,拓宽战略视野。
习近平还曾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等多个场合提到,要把战斗力标准在全军牢固立起来,把战斗力标准作为军队建设唯一的根本的标准,聚焦能打仗、打胜仗。
另外,在2015年11月24日至26日举行的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军队吃“皇粮”,根本职能是打仗,全面停止对外有偿服务,有利于纯洁部队风气,有利于保持人民军队性质和本色,有利于专注练兵备战这个中心任务。
“我军政治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讲政治”也是习近平在有关“军改”的讲话中反复提到的一个词。
2015年11月24日至26日,在京举行的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要着力统一思想认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引导各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号令意识,引导官兵积极拥护、支持、参与改革。
在听取军委机关调整组建情况汇报后,习近平指出,军委机关调整组建任务已基本完成。军委机关的领导干部讲政治是第一要求,必须坚守党性原则,坚定政治信念,增强政治意识,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习近平在视察第13集团军时也强调,要真正从思想上政治上建设和掌握部队,锻造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过硬部队。
在五大战区成立大会上,习近平再次强调讲政治的重要性,他提到,各战区要毫不动摇听党指挥,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军原则,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党中央和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命令指示。
在2014年10月召开的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当前,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面对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这场考试,我军政治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前进不能停滞,只能积极作为不能被动应对。
“使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中央军委”
据报道,习近平在会议中强调,通过一系列体制设计和制度安排,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进一步固化下来并加以完善,强化军委集中统一领导,更好使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中央军委。
之后,《解放军报》刊文称,重塑我军领导指挥体制,是加强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制度安排。强化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军委主席负责制,真正使军队的最高领导权、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中央军委,确保军队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指挥。
此外,习近平在接见调整组建后的军委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时,强调要自觉遵守坚持军委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增强组织意识、号令意识、纪律意识,坚持按制度来、按程序走、按规矩办。要正确把握集中统一领导和按级分工负责的关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另外,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在回应中央军委机关调整时表示,这样调整,有利于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和军委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军委机关履行战略谋划和宏观管理职能,有利于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在对新战区授旗并训词时,习近平强调,各战区要自觉同党中央和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命令指示。
2015年1月,《关于新形势下军队政治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制度体系,探索创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实现形式,坚决贯彻确保军委主席负责制有效落实的制度机制,增强各级党组织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实际能力。
“推动我军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
2015年9月3日,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宣布裁军30万。这是军队改革的一大信号,也是对军队体制、编制的优化。
在2015年11月召开的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着眼于打造精锐作战力量,优化规模结构和部队编成,推动我军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推进以效能为核心的军事管理革命,不断提高军队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这是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效能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初衷。
据媒体报道,2013年12月27日在一次重要会议中,习近平提出,我军总的数量规模还有些偏大,军兵种比例、官兵比例、部队和机关比例、部队和院校比例不够合理,非战斗机构和人员偏多、作战部队不充实,老旧装备数量多、新型作战力量少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必须优化规模结构,把军队搞得更加精干、编成更加科学。要重点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限期把老旧装备数量压下来,为新型作战力量腾笼换鸟。
“让铁规生威、铁纪发力”
去年11月的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提出六个“着眼于”,其中谈到要着眼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抓住治权这个关键,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习近平强调,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置权力,重点解决军队纪检、巡视、审计、司法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的问题,以编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组建新的军委纪委,调整组建军委审计署,组建新的军委政法委。
此外,习近平在会议中提到,下决心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2015年4月,习近平便指示,开展军队对外有偿服务清理整顿,集中解决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今年1月11日,习近平接见调整组建后的军委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时强调,要旗帜鲜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让广大官兵看到军委机关新气象,看到正风反腐正能量。
习近平在多次考察中也多次强调反腐败、抓治权。
2013年7月8日,在中央军委的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告诫军方高层“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今年开年,习近平视察第13集团军时强调,“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定了规矩就要执行。让铁规生威、铁纪发力。”
根据习近平所指出的军改方向,近日,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作为2016年军队改革的重要举措,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正式启动,并首次明确了停止有偿服务的时间表。这项工作涉及哪些领域,停止后又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哪些影响?
对外有偿服务曾是无奈之举
军队对外有偿服务是指利用军队资源保障军队服务的同时,将一些多余的资源向社会开放提供服务,利用军队资源保障作战的情况下,适当地对社会开放,并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主要涉及行业大概有十几项。
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解决军费的紧张问题,允许军队“从事生产经营和对外贸易”成为了转移庞大军队对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压力的无奈之选。只是欲望的大堤一旦决口,就很难关闸。可想而知,一旦权力角色和市场角色合一、资源分配能力和资源变现能力合流,腐败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在经过上世纪九十年代持续多年的渐进式规范之后,1998年,中国彻底宣布“军队不再经商”。掷地有声的务实之举,赢得老百姓一片叫好声。据曾任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院长易学明回忆,由于有些项目情况特殊当时没有彻底停止,其中部分企业无偿移交地方,部分企业保留,更名为有偿服务。最典型的有偿服务是军队医院(90%为地方人员看病)、军队院校、军队科研机构、军队仓库、门面房出租、文艺产品等。在特定时期对锻炼技术队伍、提高平时富余资源使用效率、缓解标准经费不足起到了一定作用。
作为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有偿服务已经完成它的使命任务,问题随之而来。《解放军报》曾刊文称,一些单位有偿服务的摊子越铺越大,投入的精力越来越多,甚至出现违规运行、滋生腐败等突出问题。此次全面叫停对外有偿服务有望使军队风气更加纯洁。
停止有偿服务到底针对“谁”
实际上,2015年4月份,全军就已经开展了对军队对外有偿服务清理摸底工作。2015年4月17日,全军对外有偿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面开展军队对外有偿服务清理摸底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全军对外有偿服务清理整顿。
半年后,2015年11月26日,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提出下决心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
如今,军委印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正式启动。
在时间上,军委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分步骤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
在方式上,对于承担国家赋予的社会保障任务,纳入军民融合发展体系;其他单位一律不得新上项目、新签合同开展对外有偿服务活动,凡已到期的对外有偿服务合同不得再续签,能够协商解除军地合同协议的项目立即停止。
通知下发后,很多人开始猜测,军队停止对外有偿服务,到底剑指“谁”?
全面停止有偿服务,主角自然是军队和武警中的一些服务性行业。“医院、文艺团体、出版社等单位往往会存在有偿服务工作。”国防大学教授公方彬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此外,军队院校、军队科研机构、军队仓库、码头等也较为典型。
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军队医院,许多军队医疗机构都是医保定点单位。此次全面叫停军队对外有偿服务,不少人关心的是,若这些医院被禁止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将会对我们的就医造成什么影响?
公方彬表示,在本轮军改中,一部分医院要交给地方。军队医院既是社会的也是国防的,国防也需要纳入社会,起到一个良性互动。这次改革可能涉及到军队医院大量转移地方的问题,如果医疗行业不向社会服务,病人只能大批向地方转移,医院应开通军人服务窗口,把军人当做重要服务对象。
针对《通知》提出的关于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主要原则和配套措施,如对改革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研究建立相关岗位津贴制度、各类遗留问题处理办法等进行明确等问题,曾任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院长易学明透露,仅以南京军区总医院为例,内部核算和清算奖金等已着手实施。
易学明认为,现在的大医院每天都有上万的门诊量,如果突然停掉,必然会造成社会问题,军队医疗机构,在完成军队医疗保障任务的前提下,继续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并探索纳入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新模式将势在必行。“这样既为解决群众看病难出一分力,也为军队医院发展建设,技术提高,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提供条件。”
释放了哪些信号
全面停止对外有偿服务,主要有三层深远意义。
首先,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2016年3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要加强基础、产业、科技、教育、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统筹,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军委《通知》中强调了一点,“对于承担国家赋予的社会保障任务,纳入军民融合发展体系。”此次明确任务时间表,也是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缩影。
其次,让军队吃“皇粮”吃得更专一。2015年11月24日至26日举行的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军队吃“皇粮”,根本职能是打仗,全面停止对外有偿服务,有利于纯洁部队风气,有利于保持人民军队性质和本色,有利于专注练兵备战这个中心任务。同时,这一重大决策对解决涉及军地军民关系的矛盾问题、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政治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再次,军人工资待遇或增加。今年,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指出,在政策制度方面,构建体现军事职业特点、增强军人荣誉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体系。深化经费管理、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和军人工资、住房、医疗、保险等制度改革。全面停止军队开展对外有偿服务。
早在2015年1月,习近平在军队的一次重要会议上指出,今后军官的收入主要是靠工资,不能有其他所谓的灰色收入,更不能有违法所得,否则就要受到查处和追究。
公方彬认为,有偿服务单位在工作之外会有一些奖惩制度,涉及奖金。没有有偿服务后,有些领域的福利会大幅度缩减。但是,军人没有灰色地带,也没有超支部分,考虑到军人是特殊行业,应该增加工资待遇。
在叫停有偿服务的同时,围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习近平还提出“以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为牵引,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军队干部制度体系”的改革目标,体现了“治军之道,要在得人”的治军方略,是坚持人才强军的战略选择。
建设“打仗型”高素质军官队伍
军官职业化是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至今已有200多年历史,并在110多个国家实行。2013年,习近平提出要建立中国特色军官职业化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的改革部署。这一重要论述,为军官队伍建设创新发展确立了新的目标。
界定军官的职业属性,是军官服役制度首先要明确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确立军官的权利义务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具有基础性作用。现行《现役军官法》对军官在社会中的身份属性和职能定位表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组成部分”。
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军官的职业属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即军官是承担国家防卫任务和军队建设职责,以及履行其他特殊使命的国家公职人员,与公务员具有同等的政治地位,在社会生活中享有特殊荣誉和待遇。
明确军官与公务员具有同等的政治地位,有利于确立军官与公务员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对等身份,为现阶段军地交流、退役安置提供法律依据。明确军官在社会生活中享有特殊荣誉和待遇,体现了国家对军官特殊身份、从事特殊职业的认同和褒奖。
建立依法治官的责权体系
依法治军,关键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
军队的政策制度,既是保障打赢的政策制度安排,也有保障官兵切身利益的作用。要从依法治官上建立明晰的责权体系,实现军官管理责权法定、责权统一、施权法授。一方面,要明确军官的法律地位,即明确军官的权利和义务。军官不仅应有履行与职责相应的义务,也应享有与义务对等均衡的权利。尤其是军官在履行守纪、服从、献身这一最具职业特色的义务时,应确保军官在服役、培训、晋升、待遇、安置等方面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另一方面,要明确军官的法律责任。对作为责任主体的军官及管理部门,要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制约,军官不履行义务,要追究责任;同样,军官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出现过错,也应追究其责。只有建立清晰的责权规范,实现“有权就有责,责权相对等”,才能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执行力,既有效维护好国家和军队的利益,又充分保障军官的合法权益。
规范军官岗位,使用人标准更加科学化
战斗力的核心要素是人。人与岗位的最佳结合,才能发挥整个系统的最大效应。
首先,根据军官分类,对军官每一具体岗位的资格要求作出规范,保证军官素质能力与岗位需要相匹配,实现用人标准与岗位耦合统一。军官岗位规范设置有三项内容:一是资格条件,包括职衔等级、年龄范围、学历学位、培训要求、专业资质、任职经历、个性品行、身心状况等具体要素,有了资格条件,军官岗位可以按岗取人,军官也可以从岗位需求中找到自己的发展预期。二是权力边界,明确军官岗位的权力范围,建立权力清单,实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防止越权滥权。三是结构优化,在班子和整体的岗位布局上要科学配置,坚持五湖四海、坚持交流回避,着力避免组织结构中出现“小圈子”现象。
其次,在岗位规范的牵引下,科学设置军官成长发展路径,明确各类军官服役中的发展领域、成长阶梯、培养交流路线图。对一般军官,走专业化路径;有发展潜能的军官,走复合发展的路径,避免军官发展上的训用脱节、人岗不符。这样,使军官的发展基点瞄准军官岗位规范,形成由岗择人,人适于岗;使军官在专业领域中有序流动,按照自身潜能素质充分释放能量。
军官任职岗位规范和职业发展路径的设计,有利于构建符合打仗要求的岗位任职体系和用人导向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的制度刚性,也能有效矫正军官个人自以为“什么职都可以任、什么官都可以当”的自我感觉良好的浮躁心态。
(《新京报》2016.3.28、法制网2016.3.28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