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埤雅》校点本标点商榷续二十九则

2016-09-18 09:11陈波先
关键词:引号尔雅标点

陈波先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人文科学系,江西 南昌330103)



《埤雅》校点本标点商榷续二十九则

陈波先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文科学系,江西南昌330103)

在《〈埤雅〉校点本标点商榷七则》的基础上,发现《埤雅》校点本还有二十九则标点值得商榷,一一胪列之,为《埤雅》校点本标点商榷续二十九则。

埤雅;商榷;校点本;标点

本文在《〈埤雅〉校点本标点商榷七则》的基础上*《〈埤雅〉校点本标点商榷七则》刊载于《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发现《埤雅》校点本还有二十九则标点值得商榷*(北宋)陆佃著,王敏红校点,《埤雅》,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特提出就教于校点者及方家,亦期为《埤雅》校点本的再版提供参考。因此笔者不揣浅陋,略陈管见,胪列可商榷之处如下。

1.《释鱼·鯋》:《释鱼》云:“鯋,鮀。”今吹沙。小鱼,常张口吹沙,故曰“吹沙”也。(第5页*此页码指《埤雅》校点本中的页码。)

按:《尔雅·释鱼》“鲨,鮀”郭璞注:“今吹沙小鱼,体员而有文点。”邢昺疏:“故郭氏云:‘今吹沙小鱼也。’”据此,“今吹沙”与“小鱼”不宜断开,应为一句读。

2.《释兽·豺》:豺似狗而长,尾白,颊高前广后,其色黄。(第24页)

按:“尾”当上读。《吕氏春秋·季秋》“豺则祭兽戮禽”高诱注:“豺,兽也,似狗而长尾,其色黄。”又《尔雅翼·释兽·豺》:“豺似狗,牙如锥,足前矮后高而长尾。其色黄,瘦健。”“白颊”“高前广后”各为一句读。“白”修饰“颊”,今豺颊正白。“高前广后”是指豺的体形,《逸周书·时训》“豺乃祭兽”朱右曾集训校释:“豺似狗,高前广后,黄色,群行,其牙如锥。”综上,该句应断作“豺似狗而长尾,白颊,高前广后,其色黄”为妥。

3.《释兽·羊》:或降于阿,或饮于池,或寝或讹,所谓“扰之以顺其性”也。“麾之以肱,毕来既升”,所谓“支之以制其放”也。(第27页)

按:“或降于阿,或饮于池,或寝或讹”与“麾之以肱,毕来既升”皆为《诗·小雅·无羊》文,因此“或降于阿,或饮于池,或寝或讹”宜加引号。

4.《释兽·貍》:故《法言》曰:“辨人、貍,别其文萃也。”性善擬度,故《大射》以貍步张三候。郑氏云:“貍,善博者也,行则止而擬度焉,其发必获,是以量候道取象焉。”(第32页)

按:该段有两处标点错误:一是“辨人、貍,别其文萃也”误;二是“《大射》”加书名号误。我们先分析第一处标点之误。杨雄《法言·吾子》:“圣人虎别,其文炳也。君子豹别,其文蔚也。辩人狸别,其文萃也。貍变则豹,豹变则虎。”又《尔雅翼·释兽·貍》:“黄黑彬彬,盖次于豹,故称大人虎别,君子豹别,辩人貍别。”据此,“辨人貍别”为一句读。我们接着分析“《大射》”加书名号误。《周礼·夏官司马》无“大射”一节,却有“射人”一节。“射人掌国之三公孤卿,……若王大射,则以貍步张三候”郑玄注:“玄谓貍,善搏者也,行则止而擬度焉,其发必获,是以量候道法之也。”据此,“《大射》”应去掉书名号。

5.《释兽·蝟》:《易》曰:“拔茅茹,以其彚征,吉。”彚之为物,以类行,以类止,故又为“以其彚征”、“以其彚贞”之彚。(第33页)

按:《易·泰卦》“初九:拔茅茹,以其彚,征吉。《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孔颖达疏:“‘以其彚’者,彚,类也,以类相从。‘征吉’者,征,行也。上坤而顺,下应于乾,己去则纳,故征行而吉。”又《易·否卦》“初六:拔茅茹,以其彚,贞,吉亨”孔颖达疏:“‘以其彚’者,以其同类,共皆如此。‘贞吉亨’者,守正而居志在于君,乃得吉而亨通。”据此上文,该句宜断为:《易》曰:“拔茅茹,以其彚,征吉。”彚之为物,以类行,以类止,故又为“以其彚,征”、“以其彚,贞”之彚。

6.《释兽·麋》:《淮南子》曰:“孕妇见兔而子缺唇,见麋而子四目,物有似然而似不然者。”(第36页)

按:《淮南子》卷十六《说山训》:“孕妇见兔而子缺唇,见麋而子四目。小马大目,不可谓大马;大马之目眇,可谓之眇马。物固有似然而似不然者。”据此,“见麋而子四目”与“物有似然而似不然者”之间宜加省略号。

7.《释兽·貘》:貘兽似熊,象鼻犀目,师首豺发,小头庳脚,黑白驳,能舐食铜铁及竹锐,鬐骨实,无髓。(第38页)

按:“锐鬐”、“骨实无髓”各为一句读。《尔雅翼·释兽·貘》:“貘,白豹。似熊,小头,一云锐鬌。庳脚,黑白駮,能舐食铜铁及竹。骨节强直,中实少髓,皮辟湿。”据此,该句宜断作“能舐食铜铁及竹,锐鬐,骨实少髓”为妥。

8.《释鸟·鹊》:鹊知人,喜作巢,取在木杪枝,不取坠地者。(第51页)

按:晋王嘉《拾遗记》卷六:“昔汉武帝时,四夷宾服,有献驯鹊,若有喜乐事,则鼓翼翔鸣。按庄周云‘雕陵之鹊’,盖其类也。《淮南子》云:‘鹊知人喜。’今之所记,大小虽殊,远近为异,故略举焉。”*《淮南子》无“鹊知人喜”文。明管时敏《蚓窍集》卷三《五言律诗》:“乌鹊知人喜,驽骀怯路长。”据此,“喜”当上读,“作巢”宜为“取在木杪枝”的主语。

9.《释鸟·雉》:雉,死。耿介妒垄,护疆善斗,虽飞不越分域。……《周官》曰:“士执雉。”士,死制,故执雉,所谓“二生一死,挚者也”。(第54页)

按:雉死于耿介。《周礼·春官·大宗伯》“士执雉”郑玄注:“雉,取其守介而死,不失其节。”又李白《雉子斑》:“乍向草中耿介死,不求黄金笼下生。”据此可知,“耿介”是“雉死”的原因,当为一句读。“妒垄”与“护疆”对文,亦当一句读。雉善斗,乃其本性,故《埤雅》此节下文有“言雉交有时、别有伦,而又性善斗,虽飞不越分域”。综上,该句宜断作“雉死耿介,妒垄护疆,善斗,虽飞不越分域”为妥。“士,死制,故执雉”从上下文意及《周礼·春官·大宗伯》原文观之,断句亦不妥。《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鹜,工商执鸡。”雉因耿介而死,士象之,按制度当执雉喻此,合于原文“孤”“卿”“大夫”“士”“庶人”“工商”各执不同。故此句似可断作“士死,制故执雉”。

10.《释鸟·雕》:今大雕翱翔水上,扇鱼令出沸波,攫而食之,一名“沸河”,《淮南子》所谓“鸟有沸波者”,即此是也。(第58页)

按:“沸波”当下读,作“攫而食之”的主语。“沸波”与“沸河”同,均为“雕”的异名,从下文“《淮南子》所谓‘鸟有沸波者’”可知。又从《本草纲目·禽三·鹗》“翱翔水上,扇鱼令出,故名沸波”亦可知“沸波”乃是“雕”之别名。

11.《释鸟·雁》:《释鸟》云:“凫雁丑其足蹼,其踵企。”郭璞以为“凫雁指间有幕,蹼属相著,故曰‘其足蹼’”,是也;又曰“飞则脚跟企直”,非是也。踵,足后也,今凫雁之丑行则皆前幕布地,后踵企,故曰“其踵企”也。(第58页)

按:“故曰‘其足蹼”非郭璞所言,宜移出引号之外。“故曰‘其足蹼’”与下文“故曰‘其踵企”同,皆陆佃之述。

12.《释鸟·鹧鸪》:臆前有白圆点,文多,对啼。(第68页)

按:《本草纲目》第四十八卷《禽部·鹧鸪》:“时珍曰:‘鹧鸪性畏霜露,早晚稀出,夜栖以木叶蔽身。多对啼,今俗谓其鸣曰‘行不得也哥哥’。”据此,“文”当上读,“多”当下读。

13.《释鸟·鸱鸮》:继云:“狂茅鸱、怪鸱、枭鸱。”(第69页)

按:《尔雅·释鸟》“狂,茅鸱;怪鸱;枭,鸱”邢昺疏:“茅鸱,一名狂。……枭,一名鸱。”据此,此句宜改为:继云:“狂,茅鸱;怪鸱;枭,鸱。”

14.《释鸟·鸾》: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第81页)

按:此句引自《易》,该书中有三处,但三处之标点各不一致。卷十八《释草·鬱》有:《易》曰:“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叶——美之至也。”同卷《释草·鬯》有:《易》曰:“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此句的标点当以《释草·鬱》为妥。

15.《释鸟·枭》:《释鸟》曰:“枭鸱,土枭也。”(第84页)

按:《尔雅·释鸟》“枭,鸱”郭璞注:“土枭也。”邢昺疏:“枭,一名鸱。”据此,“鸱”乃“枭”之别名,当断开;又“土枭也”不是《尔雅·释鸟》原文所有,而是郭璞注,当移出引号之外。

16.《释鸟·鴞》:《异物志》曰:“鸟如小鸡,体有文色,异俗谓之‘鵩’,不能远飞行,不出域。”(第85页)

按:此句《尔雅翼·释鸟·鵩》引作“小如雉,体有文采,行不出域,若有畺服者,故名鵩”。《尔雅翼》引是,“行”是“出”的主语,“行”当下读。

按:“尾”当上读,与“脚”并列,均受“长”修饰。《尔雅翼·释鸟·脊令》:“脊令,水鸟。大如鷃雀,长脚长尾,尖喙。背上青灰色,腹下白,颈下黑如连钱,故杜阳人谓之连钱。”可佐证之。

18.《释虫·蠋》:《韩非子》曰:“蟺似蛇,蚕似蠋。”人见蛇则惊骇,见蠋则毛起,然妇人拾蚕而渔者握蟺,故利之所在,皆为贲育。(第94页)

按:《韩非子·说林下》:“鳣似蛇,蚕似蠋,人见蛇则惊骇,见蠋则毛起。渔者持鳣,妇人拾蚕,利之所在,皆为贲、诸。”又《内储说上》:“鳣似蛇,蚕似鳣。人见蛇则惊骇,见蠋则毛起。然而妇人拾蚕,渔者握鳣,利之所在,则忘其所恶,皆为孟贲。”据此我们认为“人见蛇则惊骇,见蠋则毛起,然妇人拾蚕而渔者握蟺,故利之所在,皆为贲育”应移入引号之内,是《韩非子》原文,只不过陆佃引用不忠实于原文而已。

19.《释虫·蜂》:《尔雅》曰:“蜂醜螸螸,垂腴也。”(第94-95页)

按:《尔雅·释虫》“翥醜鏬,螽醜奋,强醜捋,蜂醜螸,蝇醜扇”邢昺疏:“《说文》云:‘螸,垂腴也。’腴即腹下也。”据此,此句似可断为:《尔雅》曰:“蜂醜螸”螸,垂腴也。

20.《释虫·萤》:盖燐者,火之微名,故此两者通谓之“燐”。《尔雅》曰:“萤火,即炤燐也。”(第98页)

按:《尔雅·释虫》:“萤火,即炤。”“燐也”非《尔雅》原文,当移出引号之外。陆氏此处引《尔雅》“萤火,即炤”盖是释“燐”义。

21.《释马·騋》:《尔雅》曰:“騋牝骊牡,以罕称之。”(第122页)

按:据《尔雅·释兽》“騋牝骊牡;玄驹,褭骖”可知,“以罕称之”非《尔雅》原文所有,当移出引号之外。

23.《释木·枫》:旧说枫之有瘿者,风神居之,夜遇暴雷骤雨,则暗长数尺,谓之“枫”。人天旱以泥封之,即雨,……。(第128页)

按:“人”当上读,应为“谓之‘枫人’”。《尔雅翼·释木·枫》:“有寄生枝,高三四尺,生毛,一名枫子,天旱,以泥泥之即雨。或云,树老有瘿瘤,忽遇暴雷骤雨,瘿上耸出一枝,一夜暗出三五尺,形如人鬼,口眼备,南中谓之枫人,亦谓之灵枫,越人以计取为神事之。”可为佐证。

24.《释木·桐》:《尔雅》曰:“荣桐木。”即此是也。(第139页)

按:《尔雅·释木》“荣,桐木”邢昺疏:“释曰:‘桐木,一名荣。”由此可见,“荣”与“桐木”乃一物两名,当断开。

25.《释草·茏》:茏,红,草也,《尔雅》曰:“红,茏古。其大者,蘬。”(第159页)

按:《尔雅·释草》“红,茏古”郭璞注:“俗呼红草为茏鼓,语转耳。”据此,“红”“草”当一句读。

27.《释草·藕》:《尔雅》曰:“其本,蔤;其根,藕。”盖茎下白,蒻在泥中者曰“蔤”。(第168页)

按:“白”“蒻”为一词,不应断开。清高士奇《天禄识余·白蒻》:“白蒻,藕也。”可为佐证。

按:此句有“故”字,盖陆氏所言,因此“故蒐从艸从鬼”宜移出引号之外。

29.《释草·鬯》:传曰:“筑、煮合而鬱之曰鬯。”(第183页)

按:“筑”、“煮”是先后相连的两个动作,中间不应用表示并列关系的顿号断开。此条分析详见《〈埤雅〉校点本标点商榷七则》第五则之论述。

该书有四处标点因责任编辑疏忽致使有误,亦一并指出:

1.《埤雅·释鱼》“鲋”条:孟诜云;“鲫是稷米化之,其鱼腹上犹有米色。”(第6页)

按:“孟诜云”下当为冒号,而不是分号。

2.《埤雅·释鸟》“雁”条:燕,一名玄鸟:雁,一名朱鸟。玄鸟以春分来,朱鸟以春分去。(第59页)

按:该句的顿号应作分号,玄鸟与朱鸟乃并列言之。

3.《埤雅·释草》“蕙”条:诗曰:“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第179页)

按:按全书通例,此处之“诗”当加书名号。

4.《埤雅·释天》“天”条:《诗》曰;“明明上天,照临下土。”(第190页)

按:此处的分号当误,应为冒号。

[1]陈波先.《埤雅》校点本标点商榷七则[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4(1).

[2](南宋)罗愿.尔雅翼[M].北京:中华书局,1985.

(责任编辑吕晓英)

The Discussion of Twenty-nine Punctuation Marks in the Revised Version of Pi Ya

Chen Boxian

(Department of Humanities and Science, Nanchang Teachers’ College, Nanchang, Jiangxi 330103)

On the basis of the previous discussion of the seven punctuation marks in the revised version ofPiYa, the paper finds that there are twenty-nine punctuation marks that still remain to be discussed in the revised version ofPiYa, and lists each one of them in the new revised version.

PiYa; discussion; revised version; punctuation mark

H131.5

A

1008-293X(2016)04-0095-04

10.16169/j.issn.1008-293x.s.2016.04.016

2015-12-31

陈波先(1985-)男,江西余干人,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文科学系讲师,文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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