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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产能 人去哪儿
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3月8日召开“积极稳妥做好去产能过程中的人员安置工作,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案办理协商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表示,去产能分流人员将通过四大渠道进行安置,职工安置的文件即将出台。
具体安置渠道包括:一是支持企业内部分流,鼓励企业依据现有场地、设施、技术开辟新的就业岗位,安置一批就业人员;二是促进职工转岗就业、创业,启动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普遍开展转岗培训,落实好培训补贴,免费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对有创业能力的加大创业培训以及政策扶持;三是再就业困难的大龄人群可内部退养,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如果本人自愿,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四是公益性岗位兜底,对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
(摘自《京报网》2016年3月9日 方 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