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臧海艳
【摘 要】科学的教学方法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尤为重要。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形势下,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技能和方法,教师的教法和学生的学法显得非常重要。本文着重对比较法在历史教学中的运用及应注意的事项进行论述,体现比较法对于教与学所产生的良好效应。
【关键词】历史学习 比较法 历史事件 历史人物
【中图分类号】G633.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17-0126-02
历史比较法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阐述和分析历史事件与历史人物时经常使用的方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历史比较法是从历史联系中考察历史现象的一种最好的方法。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指出:“比较是一切理解和思维的基地,我们正是通过比较来了解世界上的一切。”
在历史教学中,通过对不同时间、空间条件下的历史事件、历史现象及历史人物进行比较,找出异同,发现本质,探寻历史发展的共同规律和特殊规律,这就是历史比较法。巧妙地运用比较法,精心设计比较内容,是达到良好教学效果的捷径。在教学中,运用比较法应注重以下几方面的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指历史事件与事件比较,历史人物和人物比较。同一时期性质相同或不同的事物、现象可以做比较。通过比较,才能进一步认识这些事物或现象的共性或个性特征。如19世纪中后期,亚洲封建国家中国、日本、朝鲜、印度,同样遭受西方殖民者的入侵,这是共性。但面对列强的侵略,各国做出了不同的反映,采取了不同的措施,相应就出现不同的结果。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日本经过明治维新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并成为亚洲强国;朝鲜和印度分别沦为日本和英国的殖民地。这是它们的个性特征,其结果是由于各国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和国情不同而决定的。通过这样的比较,既集中了学生对发生在同一阶段历史事件的看法,又体现了同一事件在不同历史背景下的发展差异,深刻融入学生记忆,达到方便掌握的效果。
对同一历史时期性质不同的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也可以进行比较,可以从差异性掌握本质特征。如中国“九·一八”事变发生后,面对日本对中国东北的侵略,中国共产党立即发表宣言,号召“发动群众斗争,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坚决抗击日本的侵略斗争,实行了全面抗战的正确路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组成了最广泛的民族统一战线,得到全国各族、各阶层人民的大力支持,开辟出许多敌后抗日根据地,为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不仅不抵抗,还提出了“攘外必先安”的口号,消极抗日,积极反共,以致国民党在正面战场上,屡屡失地、节节败退。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国共双方所代表的阶级利益不同,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他们所持的态度截然相反,结果也就不同,这是他们之间的本质区别。通过以一事件为中心,对事件的不同看法展开比较,求同存异、分明泾渭,掌握特征,领会主题,可以获得根本。
二、对应性原则
进行比较的历史事件、历史现象等必须有对应的比点,即比较项。如对中国历史上两次典型的资产阶级运动──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进行比较。从运动存在的背景、领导的阶段、革命纲领、斗争方式,历史意义及其失败原因、经验教训进行全面比较。背景:戊戌变法是在甲午战争后民族加深、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的情况下发生的;辛亥革命则是民族危机依然深重、民族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阶段发生的。阶级:戊戌变法以资产阶级上层为主要基础,辛亥革命则以资产阶级中下层为主要基础。纲领:戊戌变法以变法为自强立国之策,辛亥革命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民主义。发生:戊戌变法是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政治运动,辛亥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方式:戊戌变法是保清变法,自上而下改革,辛亥革命是暴力革命推翻清王朝。功绩:戊戌变法唤起人们救亡图存和政治革新,促进人们的思想解放,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促进了人民的觉醒。失败原因:戊戌变法失败的客观原因是敌强我弱,主观原因是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妥协性,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与戊戌变法失败的原因相同。经验教训:戊戌变法运动失败说明资产阶级改良主义道路在中国行不通,辛亥革命胜利果实被反动派袁世凯所窃取,说明资产阶级共和方案在中国行不通。通过比较,可以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先后代表近代社会进步潮流的两次资产阶级运动,虽然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中华民族的救亡图强和政治革新,促进了人们的思想解放和整个社会的进步,但是都有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出路,未能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造成这种相同结局的原因却是相同的,那就是客观上的敌强我弱,主观上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的软弱性。这样的比较,有助于加深学生对历史规律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提高他们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认识到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不具备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条件,中国人民的唯一选择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学生坚定社会主义信念。
三、时代性原则
比较并不只是为了通过比较历史事件,历史现象区分出异同,更重要的是通过比较,揭示历史事件、历史本质特征,挖掘历史表象中蕴藏的规律,探寻历史发展的共同规律和特殊规律,因此在进行比较中要将历史事件、历史现象、历史人物放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与事件、人物所处的时代特征\发展主张紧密联系在一起,才能得出有价值的结论。
总之,教无定法,学无定式。在历史教学中,运用比较法,要从教学的实际出发,要以教材提供的材料为基点,要以教学目的为依据,根据学生的实际能力,恰当地使用比较法,努力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比较、归纳的能力,扎实透切地掌握知识,把比较法深刻渗透到学生思维中,逐步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力求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