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海淼
摘要:近年来一些高职院校和学生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这些纠纷多因学校管理权力与学生权利关系的冲突造成,这暴露出了一些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法治建设的缺失和法律漏洞。本文首先分析了在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当中,显现的一些普遍性、根本的法律问题,然后提出我国高职院校必须要重视加强自身的法治建设,重视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程序的公平规范,提升高职院校学生管理者的法治观念,提高学生自身的法制意识,最终确保高职院校自身的健康和谐发展。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管理;法律问题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6)08-0082-02
我国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也已成为全国高校包括高职院校的重要课题,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应该秉承“法治思想”,按照法治精神与原则,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按法律的规定、原理来解决学生管理工作中碰见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法律问题
(一)管理者和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有待提升
应该说,高职院校学生管理者法律意识逐步在提升,但在一些高职院校还存在学生管理者自身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部分学校学生管理者法制观念淡漠,习惯用经验、政策管理学生,带有明显的“行政本位”色彩,造成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侵害了大学生正当权利。
另一方面,学生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也需要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也是现代社会必备的素质之一,而据调查,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如果不在学校养成必备的法律意识,当走进社会面临复杂的社会环境,就会遇到困难。
(二)学生的一些实体权利受到损害
大学生作为公民和受教育者应该享有的一些实体性权利,比如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受教育权、就业权在一些学校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不少高校对比如网上报道的多起学生投诉高校管理方式的新闻,比如大学女生举报投诉男老师突然进入女生宿舍查寝,一些学校把一些学生校园违纪行为拍成照片或者视频放到校园内公开,这都涉及一个是否侵犯学生隐私权的法律问题;部分学校在处理学生,特别是在做出开除学生学籍的处理中,还存在不够谨慎的问题,这种行为直接剥夺了学生的受教育权;还有一些学校的就业部门为了学校的就业率逼迫未就业学生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这不仅涉及就业造假的问题,也涉及一个损害学生就业权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某种程度上,说明了管理者作为学校管理规范制定和落实的实施者,作为能否落实“依法治校”的关键环节,在学生管理规范的制定之初,在管理、教育学生的过程当中,都要更加认真考虑是不是能确保所有的管理规范、措施、管理行为的合法,是否和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等上位法冲突,是否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利。
(三)管理程序不够完善
从法理学上讲,法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强调程序、规定程序和实施程序的规范,程序的规定实际上是对人们行为任意性、选择性的限制和制约。此外,高职院校学生都已经是成年人,他们具备相对成熟的法治和自我意识,学生管理工作要做到公正合理,就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正当程序来保障,这样才能使学生对管理工作心服口服。在当前不少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中,确实存在轻视学生程序性权利的保护的现象,特别是在学生违纪事件的处理程序上不符合法律规范。我们必须重视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关于处分、处理学生的措施告知、陈诉、申辩、相关部门的调查、专门委员会听证、具体措施程序的完备以及进一步的落实,使学生能通过顺畅公开、公平透明、合理合法的途径为自身争取正当权益,这也对培养学生成熟的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顺利实现社会化大有益处。
二、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构建途径
高等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保证高职院校正常运行的基础,依法治校首先必须遵循高等教育的规律和法治精神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直接面对的是学生,学生管理工作也是高职院校和学生发生矛盾的集中地,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规定、规范必须符合法治理念,才能更好的管理教育学生。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建立一套高效的学生管理制度,能保障学生合法权利和促进高校健康发展,至关重要。2012年,教育部发布了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将依法办学和师生的主体地位准确定位明晰,对高校包括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法治化管理做出了的具体、细致的要求;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教育部公布了经过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的“规定”不但明文规定了大学生应该享有的权利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更是对学生的权益给予了充分保护,其中要求学校做出对学生的纪律处,其应该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并且明确提出“学校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学生做出处分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或者其代理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这都为高职院校学生提供了合理的享受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行为规范指导和法律基础保障。当前不少学生和高职院校之间的法律纠纷,不仅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损,对高职院校的社会形象也是百害无一利,所以,从通过法律的角度和途径对高职院校学生管理进行思考和完善非常值得尝试。
(一)重视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程序的公平规范
正当程序是高校“依法治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程序合法是高校“依法治校”过程中遵循法治原则的重要体现,依法治校过程中的程序、原则是管理行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保证,通过正当程序控制管理过程、规范权力的运行秩序。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要做到公正合理,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正当程序来保障。在学生刚入学的时候,就要公开并让学生了解这一程序,特别关于学生违纪处分的条件和程序。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一定要让工作程序成为工作的指南,规范管理过程。
(二)提升高职院校学生管理者的法治观念
高职院校管理者具有良好的法治观念是严格依法管理的前提,它可以促使管理者在依法行使自己管理职权的过程中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法定权利,避免对学生的侵权行为。高职院校管理者自身应当重视自身法治意识的培养,树立权利至上思维,更新学生管理理念,对相关法律进行学习,认识到自己有管理学生的权利,也有尊重维护学生受教育权、隐私权等权利的义务,认识到权利和义务应该是对等的。在现实的管理过程中,管理者应该对自己的管理方式和行为进行约束和管控,做到既不损害学生的合法权益,还要保证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提高学生自身的法制意识
当前高职学生的法制观念普遍不强,提高学生自身的法制意识势在必行。高职院校应该制定完善的一整套学生法制教育制度,包括公共课、法律选修课等;在教育形式上,除了基本的包含有法律知识的理论课教学外,学校还应努力创新教育形式,如开展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活动、课堂法律短剧演练、组织学生到法院现场旁听审判案件、观看法律类电视节目等形式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
(四) 加强管理监督和完善学生权利的救济渠道
我们还应加强监督工作,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加强监督力度。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首先要接受内部教职工、学生的监督,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做到管理工作程序的透明、规范;另外,学生作为教育的主体,“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应该延伸到学生管理工作中,尝试引导学生参与到学校的教育管理过程中,建立一个公开平等的平台,让学生对学校的管理方式和措施进行直接的监督和效果的反馈,赋予学生合理的参与权、表达权和话语权,让他们能够反映自己的心声和诉求,能积极、主动维护本身的权益,最终实现学生管理工作的良性互动发展。外部监督指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应受到家长、媒体和社会的监督;社会监督还包括司法监督,国家司法机关可以参与到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对高校的学生管理规范的制定和程序进行指导和监督,从司法角度对待与处理校方与学生之间的法律问题,保证双方的权益都能够得到合理的保障。
根据最新的《普通高等学生学生管理规定》,各高职院校都应设置学生申诉委员会,可现实中不少学生对这项制度并不了解,出现问题,学生也不知道去哪申诉,如何进行申诉,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加强落实工作,让学生清楚这项制度,除了申诉制度,我们还应该从建立行政复议制度、设置独立的教育仲裁机构等方面进行尝试。
三、结语
我们应当加强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建设力度,改革学生义务为本位的传统管理模式,明确学校与学生间的各种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立足学生权利角度,积极探索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新机制,既保障学生在学习、生活的合法权利,又要契合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更多具有先进的技能、技术,又具备良好的法治素养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促进我国高职院校的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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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