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程 郝伟
内容摘要:农村老年残疾人兼具老年和残疾的双重特点,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农村老年残疾人养老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困境。解决好农村老年残疾人的养老问题对于整个养老体系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提出积极有效的对策,使得农村老年残疾人的养老问题得到解决,使他们能够老有所养。
关键词:农村老年残疾人 养老保障 养老困境 养老对策
养老问题一直是我国学者研究的热点问题,在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趋势下,养老压力和负担显得格外严重。残疾人,本身由于身体或者生理方面的特殊性,处于社会弱势群体中的弱势。农村老年残疾人由于老龄化和残疾化交织在一起,他们的养老任务更为艰巨。
一.农村老年残疾人养老面临困境
1.收入水平较低,养老保险缴费率较低。农村老年残疾人往往是老病残于一体,绝大部分已经断绝生活来源,经济收入状况极为有限。在经济收入上绝大部分农村残疾人呈现“因残致贫”、“因病致贫”。在农村中,他们绝大部分也没有缴纳养老保险,所以农村老年残疾人的养老问题已经显得很严峻。由于新农保实施以来,很多农村老年残疾人由于年龄原因、认知方面的原因,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在进入养老年龄后,他们的老年生活缺少养老保险的支持。
2.养老供养主体单一,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农村老年残疾人进入养老年龄后,其绝大部分是依靠家庭成员来完成养老义务的。家庭成员供养养老的方式在一定意义上存在很多问题。一种情况是农村老年残疾人没有配偶与子女,其养老的主体不确定或者没有人供养。另一种情况是,有供养人,但供养人一般意义上供养是有限的。对于老年残疾人,他们不仅仅需要经济上的供养,他们更需要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随着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渐弱化,农村老年残疾人的养老面临巨大压力。
3.自理能力较差,自养能力不足。由于残疾的特殊原因,自理能力存在严重障碍。虽然有基本的医疗保险,但因残疾产生的护理和恢复费等往往难以承担。很多农村残疾老年人走上了城市乞讨的道路,这使得我国的残疾人乞讨现象盛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残疾人生活的穷困。老年残疾人是极其特殊的群体,老年在一定意义上可视为一种变相的残疾,老年本身就是及其脆弱的。而残疾对于老年人是一种极大的考验和挑战。
4.社会保障支持体系不健全,保障水平较低。农村老年残疾人不仅仅需要普惠性的社会保障支持,更需要具有特殊性的社会保障支持体系。专门针对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更应该成为制度与政策应当着重考虑的方面。仅有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与五保等已经难以赶上物价水平,其他相应的保障又难以完善。由于保障水平不高和层次较低,农村老年残疾人往往出现因缺乏保障而导致的深层次穷困。
二.农村老年残疾人养老对策
1.推进新农保的普及。养老保险对于农村老年人养老具有重要的保障性作用。从2009年实行新农保以来,其实整个农村都在作为试点性的和自愿性的。这就导致了一些农村老年残疾人无法对自己的老年生活做一个合理的评估,而导致养老保险的丧失。加快新农保的普及,在一定程度上实行积极引导老年残疾人投保,对于农村老年残疾人是具有长远利益的。
2.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社会救助本来就是对弱势群体以及遭受意外或者灾害而无法保障其基本生活人群的保障制度。社会救助对于农村老年残疾人的救助更具有现实性、有效性、及时性、持续性。享受社会救助的老年残疾人在生活质量和满意度上都要好于没有享受救助的老年人。完善社会救助,尤其是对老年残疾人的救助,對于农村老年残疾人的养老改善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3.设置针对农村老年残疾人的专项基金。专项基金的设置,是对农村老年残疾人多重特点以及养老困境的深层次考虑。基金设置可以来自政府、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专项基金可以用于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津贴或者是服务津贴。生活津贴是对老年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以每月领取的方式,更加长远的考虑了老年残疾人的实际。而服务津贴则是对老年残疾人因养老照料或者是服务而支付的费用,这样就会形成一套完整的照料服务体系,对他们的养老大有裨益。
4.发展农村老年残疾人照料中心和托养机构。随着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居家养老对农村老年残疾人则显得更加积极有效。居家养老使得农村老年残疾人在家中就可以接受来自社区专业人员的照料、护理和服务。照料中心在这种背景下,会打造一支专业化的队伍,对于农村老年残疾人提供更科学、全面周到的养老。适当放宽农村敬老院赡养老人的条件与门槛,不仅仅限于无人赡养的老人与五保户。更多的可以将农村老年残疾人纳入其中,这应当是对农村老年残疾人的特殊支持。希望更多的社会力量能够将农村老年残疾人的养老问题作为一种慈善事业来做,让农村老年残疾人安度晚年。
(作者单位:济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