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 匡建江 沈阳
摘 要:英国作为世界上最早实施义务教育的国家之一,从1870年颁布《初等教育法》,规定5~10岁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到如今规定5~16岁青少年接受12年义务教育,其间历经多次改革,以保障儿童和青少年的受教育机会。尤其是自1973年《教育法》颁布以来,通过法律规定英格兰与威尔士的义务教育年限为12年,从此英国进入12年义务教育阶段。时至今日,英国的教育发展及改革一直坚持义务教育优先的原则,在学制、课程设置、学业考核、师资培养、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及法规越来越完善。
关键词:英国;义务教育;政策;职能部门
一、概况
英国作为联合王国,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地区在教育政策上有地区特色。首先,在义务教育年限上,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的义务教育是5~16岁,而北爱尔兰是4~16岁。英国教育部规定英格兰地区学生16周岁的暑期(6月的最后一个周五)离校后至18岁期间,需继续接受全日制教育(如在学院),或者开始做学徒工、培训生,或边工作/担任志愿者(每周20小时以上)边业余学习或培训,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地区则无此规定。其次,各地教育体制也有所不同:英格兰、威尔士及北爱尔兰的小学分为几个关键阶段,并且各地区的关键阶段划分年级也有所不同;而苏格兰的小学则没有明显阶段划分。再次,各地区的考试测评机制也有所不同,在义务教育结束时,英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的学生参加统一组织的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考试(GCSE);苏格兰学生则参加苏格兰标准等级考试。本文主要关注的是以英格兰为代表的英国12年义务教育政策。
另外,英国承担义务教育的学校类型也多种多样。根据资金来源、运行体制、课程设置、选择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英国的学校主要有社区学校(Community Schools)、教会学校(Faith Schools)、自由学校(Free Schools)、特许学校(Academies)、国家寄宿学校(State Boarding Schools)、信托学校(Foundation Schools)、受津贴民办学校(Voluntary Aided Schools)、私立学校(Independent Schools)、公学(Public Schools)等。
二、职能部门
(一)教育部
2010年,英国首相卡梅伦上台后,将原来的儿童、学校和家庭部更名为教育部(Department for Education,DFE),旨在维护教育公平,促进英国教育发展,现任教育大臣为尼基·摩根(Nicky Morgan)。教育部有三个主要下属执行机构,分别是教育资助署(Education Funding Agency)、国家标准及考试局(Standards and Testing Agency)、国家教学与领导力学院(National College for Teaching and Leadership )。教育部负责管理全国的教育,规定施行教育的最低标准;负责教师的训练和补充,确定教师资格认证的原则;支持各种教育利学研究工作;通过各种条例、命令、通报、手册等指导全国教育,以及处理家长、地方教育当局和学校董事会之间的纠纷等。
在开展义务教育的各类学校中,自由学校和特许学校直接由中央政府负责审批和拨款,不受地方政府管理。
(二)国家督导办公室
英国国家督导办公室(the 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Ofsted)是1992年成立的非内阁政府部门,直接向议会报告,旨在检查与调整面向儿童和青少年的保护教育,以及各个年龄段的教育和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对义务教育的督导,在全英约有1500位督导员。每周,国家督导办公室都会展开对整个英格兰地区的督导,并将结果公布于网络。这一结果是衡量学校质量的重要标准,也是家庭择校时评价学校的重要指标。国家督导办公室帮助评估结果不良的学校改善服务,推动优秀经验的推广。
(三)地方教育局
公开选举产生的郡或郡级市议会的教育局,是英国的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地方教育局通过提供本地就学服务,保证当地义务教育的顺利开展。地方教育局通过与学校、学生、家长以及相关服务机构联系,推动、鼓励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并按照法律规定监督学校,保证学生出勤率。地方教育局会根据学校类型,制定本地区的教学计划,上报教育大臣批准,并确定各校学生和教师人数,发给教师薪金,提供教学设备和教材等。地方教育局也设有督学,负责领导和检查该地区的学校。
在义务教育阶段,大部分公立学校都由地方教育局负责运行及管理。
三、财政政策
(一)针对受政府资助学校的财政政策
英格兰约有93%的儿童和青少年入读免费的义务教育学校,提供免费义务教育的学校类型有社区学校、自由学校、信托学校、特许学校等。这些学校的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政府的直接或间接教育经费投入,中央政府主要通过转移支付下拨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再进行具体分配。2013-2014学年,英格兰地区受政府资助学校(除特许学校外)的生均小学教育支出为4621英镑,生均中学教育支出为6041英镑。
英国免费义务教育经费的构成主要有学校专门拨款(Dedicated Schools Grant)、学校标准拨款(School Standards Grant)、学校资本支出拨款(Schools Capital Spending)、学校发展拨款(Schools Development Grant)、中小学贫困生补助金(Pupil Premium)、部分学校的直接拨款等。
1.学校专门拨款
学校专门拨款是中央向地方下拨教育资金的重要拨款之一。地方政府需要将这项拨款作为学校预算下拨到学校,不能将学校专门拨款用于自己的运行支出和其他与教育无关的领域。这项拨款是学校教育经费最主要的来源,其主要用途包括支付教师工资、课本和设备经费等。其中,有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学生的“个性化学习”,旨在提高处境不利儿童的学习成就。英国政府希望通过个性化学习,为没有取得预期进步的学生,以及拥有许多学业成就低下学生的地方政府和拥有许多来自不利家庭学生的地方政府提供有限的教育资金,以提高这些学生的整体教育质量。在小学阶段,个性化学习资金旨在帮助低收入家庭学生在校外获得进一步学习的机会;在中学阶段,个性化学习资金旨在帮助英语和数学成绩较差的学生,为有天赋的和来自不利家庭的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2.学校标准拨款
学校标准拨款是中央政府为提高地方学校教育质量一系列专项拨款的总称。其主要依据《2002年教育法》的14部分进行拨款,具体拨款金额主要根据在校注册的全日制中小学生数量确定,由国务大臣下拨给地方政府,再由地方政府下拨到学校。
3.学校资本支出拨款
学校资本支出拨款是学校的经常性拨款,包括用于学校新建或维修建筑、购置信息技术设备等。一些拨款被下拨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可以和中央政府达成协议,并根据协议确定如何使用这些拨款,而另外一些拨款必须由中央政府和相应的机构直接下拨给学校。目前,这些最重要的拨款包括转移拨款(Devolved Formula Capital)、未来学校建设拨款(Building Schools for the Future)、小学资金计划(Primary Capital Program)等。
4.学校发展拨款
英国政府在2003年以后将多项拨款合并在一起,统称为学校发展拨款。该项拨款主要用于提高学校教学水平,即能够促进教学水平提高的措施都可以从该款项中获得支持。其具体包括特殊教育需求拨款,学习支持拨款,优先城市项目中的学习支持拨款,教师支持拨款,教师培训和发展拨款,读写能力与算术能力策略拨款,第三核心阶段培训和发展拨款。它既包括对学生的拨款,如学生特殊教育需求拨款;也有关于教师发展的拨款,如教师培训和发展拨款。该项拨款金额逐年增长。
5.中小学贫困生补助金
中小学贫困生补助金是政府为接受公共财政支持的学校提供的额外基金援助,用于改善处境不利学生的学习质量,缩小他们与同龄人的差距。这一基金涵盖了地方政府运行的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以及经地方政府批准的志愿机构、自由学校、特许学校。
6.直接拨款
部分公立学校,如自由学校、特许学校等,在获取教育拨款的过程中可以摆脱地方政府管控,直接从中央政府获得教育拨款。地方政府只负责为学校提供基础设施建设费、交通费和学生福利方面的教育经费,在教育资金的使用方面则由地方学校管理,使得中小学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获得更多的自主权。
(二)独立学校的财政政策
英国的独立学校主要指私立学校以及公学。义务教育阶段的部分学生进入独立学校接受教育。独立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学费、馈赠和长期慈善捐赠基金。从2006年起,独立学校也可以向政府申请资助,成为公立学校的一部分。但独立学校仍需接受教育部的监督。
另外,为了让家庭经济条件差而成绩优异的学生接受高质量的教育,独立学校为其提供各种各样的奖学金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四、入学政策
英国大部分学生9月入学,政府鼓励儿童就近入学。
(一)公立学校入学政策
1.小学入学政策
家长通常在当年的1月份通过地方政府网站或填写申请表格的途径帮助孩子申请当地中小学,也可以通过当地政府申请其他地区学校。家长可以帮助子女选择6所学校,在选择学校时可以通过浏览学校网站、去学校参观等方式了解校风及质量。学校会根据一定的入学政策选择生源,通常有一些优先原则,如有特殊需要(如残障儿童等)的优先,兄弟姐妹已经在本校就读的优先,居住地点离学校近的优先;此外,一些教会学校会额外规定有特殊宗教信仰的优先(往往需要当地教会的推荐信)。地方政府根据家长的报名情况及学校的一些入学政策公平分配机会,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如果对入学结果不满,一般的公立学校家长可以向当地学校调节办公室申诉;特殊学校(如特许学校等)家长则可以向管理此类学校的特定机构申诉。
2.中学入学政策
中学申请方式与小学类似,所不同的是,一些质量较好的中学,如文法学校(Grammar School)会在此期间对学生进行选拔测试,只有通过选拔的学生才能申请此校,而成绩也往往是这些学校选择学生的第一优先原则。其余中学不需要测试,只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即可。中学也有一定的优先原则来选择生源,除成绩要求外,其余的优先原则与小学类似。
(二)独立学校入学政策
独立学校在招生方面拥有高度自主权。其入学政策也比较多样,往往没有地区限制,主要根据收取学费及学业测试的方式选择学生。对入学年龄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有招收3~18岁学生的一贯制学校(All-through Schools),有招收3~11岁学生的预备学校(Pre-Preparatory Schools),有招收7~11岁学生的小学(Junior Schools or Preparatory Schools),有招收11~18岁学生的中学(Senior Schools)。不同质量的学校的入学要求差异较大,质量越好的学校往往要求越高,除了学费与学业测试外,也对学生的能力、天赋等进行一系列的面试和测验,都合格后方可入学。往往学校质量越好,需要提前申请的时间越长。
五、学业政策
(一)设置国家统一课程
义务教育阶段,英格兰大部分受政府资助中小学的课程教学都遵循统一的《国家课程大纲》(National Curriculum),这是面向英国中小学生的教学大纲。此教学大纲旨在推动中小学生精神的、情绪的、文化的、心理的、身体的全面发展,并且为以后生活做好准备。教学大纲根据学生的年龄及年级差异将其分成几个阶段。在每个阶段末,会正式测试学生的学习及进步情况。具体而言,《国家课程大纲》分级状况见表1。
除以上所列基本课程外,各学校还可以根据学校计划增加其他课程。另外,学校在遵守《国家课程大纲》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组织具体授课方式、进度等。
在设定统一课程大纲的同时,为了尊重学生个性及维护教育公平,英国对学校组织和教师授课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如在授课过程中教师有责任为低水平或来自较弱背景的学生制定额外学习课程,为那些超过标准的学生制定拓展学习计划,保证特殊学生(如残障学生等)享有同样的受教育机会,照顾第一语言不是英语的学生的需要,为提高这些学生的英语水平提供帮助等。
(二)教师测试与国家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学业考核政策
在英国12年义务教育的四个阶段都会有相应的测验方式,具体学业考核方式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英国学生在每个关键阶段结束时,其学习情况都会被评估。这些评估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任课教师所主导的考试、考查等,例如在关键阶段一和关键阶段三结束时的考试;另一类则是在关键阶段二和关键阶段四结束时所进行的全国性标准化评价考试,这两次统考与中国的小升初考试和中考基本类似。
教师测试更加灵活、多样,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业进展状况,调整授课计划。通常教师会在期末或家长会时将测验结果反馈给家长。两次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专门的考试局来组织、命题、考核,所有受政府资助的学校的学生都必须参加,有的私立学校也允许学生参加此类考试,以此向家长证明学生在校取得的优秀成绩也符合政府的考试标准。其中,全国小学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阅读、语法、标点、拼写,以及数学(包括心算)。全国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考试的考察科目及内容则一变再变,当前主要考察必修课程(英语、数学、科学)和学生自由选择的8~10门选修课,成绩分为1~9级,9级为最高成绩。无论是全国小学测试考试还是全国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考试都非常关键,是很多公、私立学校判断学生学习能力的重要参考。尤其是全国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考试,直接决定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之后的发展方向。
六、特点及启示
(一)加强中央政府的教育管理
英国政府视教育政策为重要国家政策,制定教育政策是政府推动国家发展不可推卸的责任。英国义务教育政策的制定、改革也主要由教育部承担。无论是国家统一课程的设置和国家统一考试的实行,还是直接拨款公立学校的设立和新的督导制度的实行,都使得英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自20世纪80 年代以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基础教育的管理和控制。这对便于师生跨国流动和统一资格是重要的步骤,而且能够有效维持各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降低地区教育发展差异,从而保证教育公平。当然,我国无论是人口规模还是城市分布,都比英国复杂得多,当前难以做到全国性的教育统一发展,但其维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思路和方向可供我们学习与借鉴。
(二)充足的财政保障
充足的义务教育投入既保障了中小学的正常运转,又确保所有学生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据英国教育部财政预算,在2015-2016学年,小学生均教育经费为2880英镑,中学关键阶段三生均教育经费为3950英镑,关键阶段四生均教育经费为4502英镑;贫困生的生均补助为882英镑至1870英镑;残障学生的生均补助为1004英镑;低学习成就(low prior attainment)的小学生均补助为669英镑,中学生均补助为940英镑;第一语言为非英语学生的小学生均补助为466英镑,中学生均补助为1130英镑。中国虽然也是一个非常重视教育的国家,当前已经实行9年免费义务教育,但无论在生均教育经费补助方面,还是在特殊需要学生补助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努力空间。
(三)注重学校自主发展,允许家长自由择校
2011年,英国政府鼓励学校转型为特许学校,使其拥有更多办学主导权,还鼓励地方组织(家长、社区等)建立自由学校,以更好地契合教育需求,提供更多选择,同时创造更多受教育机会。保守党政府执政以来希望加速学校转型的步伐,创建更多的自由学校及独立学校。目前的目标是将所有被Ofsted评为“失败”的学校全部转型为特许学校,并在已有的300余所自由学校的基础上再建500所自由学校,以满足各种教育需求。
家长选择学校的机会也逐渐增加。《1988年教育改革法》颁布,通过公开招生增加了家长择校的机会。20世纪90年代,家长择校的权利得到了进一步扩大,并充分地体现在1991年的 《家长宪章》之中。英国政府1992年发表的《教育白皮书》也把“家长选择”作为其重要主题之一,强调给家长更多的选择机会。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中小学教育的多样化也为家长的多样选择提供了机会和条件。具体而言,家长可以在公立教育和私立教育之间选择,可以在社区学校与教会和其他民间团体所办的具有传统特色的学校之间选择。但研究发现,在当前的学生分布中,中上阶层家庭的学生不仅更多地分布在质量较好的独立学校中,还出现了“中产阶层占领优质公立学校”的现象,这一结果与义务教育追求公平的目标背道而驰,反映了在英国的义务教育中仍有很多不公平现象。
(四)在保证核心课程的基础上,课程设置灵活多样,丰富多彩
英国教育部设立《国家课程大纲》,保证了整体教育质量的发展与提高。但是,并非要求所有学生完全学习同样内容,在核心课程之外,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提供的课程门类选择课程。小学生从1年级起就可以选修钢琴课、网球课、游泳课、第二外语等各种提升素质的课程,大部分学校同时有课外俱乐部,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往往学校越好,课程设置越多样。中学在保证开设核心课程的基础上,也会根据本校的教学专长和师资情况开设其他课程,学生在学习必修课程之外,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及特长自由选修多门课程,并参加毕业考试,真正做到扬长避短。我国的义务教育也根据社会及人才需求,开设了各种各样的课程,其中优质学校的素质课程开设也很充分。虽然在可以自由选修多门课程并参加考试方面,已经在改善,但选择范围不大,这样的选拔方式往往只能选拔出部分人才,在某些方面有潜能的学生可能因为没有机会而被埋没。
英国12年义务教育政策的制定与调整一直与本国的政府偏向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相连,我国在发展义务教育的过程中,也应在借鉴英国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编辑 朱婷婷 校对 吴婷